青年团要在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发挥作用
1952-08-16
中国青年 1952年9期
农民的个体经济,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况,在土地改革已完成的地区,应把农民逐步组织起来,以便进一步走向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这是新中国农业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正如毛主席说的“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根据陈云同志去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报告:全国农村“老区农户中百分之六、七十参加了互助组,新区的互助组织,也有很大发展。”老解放区有些地方的农民已不满足于现在的互助换工的形式;个别地方的农民已开始组织了更先进的打破地界按土地、劳力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正由于党领导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农民的生产力一天一天地在提高,农村的单位面积产量,在老解放区巳恢复或超过战前水平,农民生活逐渐得到了改善。因此大家的生产情绪更高涨了。
广大农村的青年团员和一般青年已成为党在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活跃的、有力的助手。但是,还不是所有各地的青年团组织都对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有些人还对互助合作运动采取犹豫不前的态度,他们认为青年团在这个工作上发挥不了什么大的作用,或者认为这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青年团可以不必花很大力量去作。也有些同志心说“互助合作很重要,我们也知道,但工作很忙顾不过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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