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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关键堵点与政策因应

2024-05-09顾相君

新疆农垦经济 2024年4期
关键词:城乡融合乡村振兴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背景下,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和城乡结构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将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城乡要素市場结合思考,准确把握二者的内在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有助于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存在滞后,市场在城乡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待于提升,城乡二元制结构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存在矛盾。因此,应加快推进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城乡劳动力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普惠乡村振兴,培育城乡统一数据要素市场赋能各类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向新质生产力集聚。破除各类要素市场在城乡区域间的多轨运行和分割,推动各类要素市场制度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实现城乡要素市场有机融合发展。

关键词:全国统一大市场;城乡要素市场;经济循环;乡村振兴;城乡融合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1]统一的要素市场是畅通国内经济循环提升经济运行效率的关键。统一大市场的内涵在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制度规则统一的市场机制,实现市场的要素与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以及市场监管高水平统一,并通过社会分工与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实现规则一致、政策统一、执行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市场运行体系[2]。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其本质在于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自由流动,降低各类经营主体生产、加工、物流成本,打破城乡、区域市场壁垒,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关系阻碍城乡之间的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区域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滞后的问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大国小农”仍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绕不开的现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农村体现最为直接。因此,建设高水平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打通城乡经济循环堵点,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应充分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各类要素市场的连接与合作,着力破解城市对农村资源要素的单向“虹吸”效应,加快构建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实现各类市场要素在城乡、区域之间的畅通和高效配置。

近年来,学界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开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融合方面,姚毓春[3]认为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缺少统一、完善的要素市场,应推动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王蒙燕[4]认为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乡村、数字农业建设方兴未艾,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提高城乡之间数据要素的使用范围,避免城乡“数字鸿沟”日益扩大。佟大建[5]提出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建设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资源融合发展的基础,财政政策要加强对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周密[6]分析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促进双循环的逻辑框架,提出提升市场平衡性,应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积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充分挖掘农村消费空间,释放消费活力,促进城乡经济内部良性循环。二是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方面,胡汉辉[7]通过结合2003—2022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机制,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打破城乡、区域之间的封闭循环,实现全国范围商品要素流通和城乡优势互补,以创新思维发展数字农业,推动更多的数字农产品进入消费市场,实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三是关于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方面,高帆[8]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坚持市场导向为核心,城乡要素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实现各类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需求扩展效应、地区协同效应以及收入增加效应。廖成中等[9]提出城市市场要积极吸引农村要素和资源,打造城乡协调——市场分工——共同富裕的城乡发展模式。陈仆[10]认为资本要素市场是影响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因素,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城乡资本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作用,通过普惠金融、小额信贷、助农贷款等方式推动资本要素下乡,发挥资本融通和资源配置的作用。都阳[11]提出各区域要建设统一劳动力要素市场,引导各类劳动力资源自由流动,实现科技、信息、数据要素从城市流向农村,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人才“活水”。

综上所述,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城乡市场一体化建设的相关研究正不断丰富,已有文献侧重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促进乡村振兴、双循环以及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作用和运行机制研究,但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何有效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机制,以及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哪些关键堵点有待进一步深化。鉴于此,本文从要素市场这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着手,明确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分析当前制约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主要问题,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点”与城乡融合的“发力点”有机结合,提出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促进城乡要素融合发展的政策方案。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构建统一大市场推动城乡要素与资源的双向流动,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大到强转变的过程中,城乡要素市场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通过全面厘清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城乡要素市场的逻辑关系,有助于明确畅通市场循环的路径和方法,推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更加多元化和灵活化,实现要素资源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实现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

(一)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

各类生产要素能否有序顺畅流动,直接关系到经济体系运转效率,发展城乡一体的要素市场能够有效提升城乡各类要素的生产效率,打通经济循环过程中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投资的堵点,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空间,扩大城乡一体化市场规模。农村与城市是构成国民经济体系的基础,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尤其是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存在更高频度、范围更广的互动关系。如何实现城乡要素有效互动和自由流动?关键在于要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市场价格作为反映要素和资源稀缺性的重要标志,企业生产和个人往往基于边际收益比较进而做出经济决策。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农民在生产和经营中对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等要素的自主配置权不断提高,农村耕地流转过程中的劳动力工资、土地租金和金融信贷等价格信号在要素配置的市场调节中不断加强。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实现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城乡、区域之间的要素空间流动和产业多元化拓展[12]。通过建设城乡统一要素市场,有利于实现要素价格透明、信息公开透明,发挥现代物流对于经济循环的效率提升,保障城乡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打造一体化城乡产业链提供支撑[13]。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

统一大市场具有“一体化”属性,其内在要求在于全国市场是一个统一整体,实现内部良性循环和有效竞争,防止城乡、区域市场分割,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东、中、西部发展差异仍然较大,各类资源和生产要素不断从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流入东部省份。二是南北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南方占比约65%,北方仅为35%,且呈现资源、人口、技术等要素加速向南方流动的趋势。三是同一区域不同城市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资源配置效率决定生产要素的空间分布,生产要素趋向于流向资源配置效率高的区域。各地区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的“虹吸”效应导致区域内存在地区资源、要素市场、公共服务等差别较大的问题。马克思曾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要素。”[14]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政府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地理、空间和区域资源禀赋,推动各区域生产资料和商品要素顺畅流动。在数据要素方面,数字要素作为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城乡市场融合方面具体表现在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在生产领域,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的加持,避免城乡市场分割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数字农产品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将乡村生产的各类农产品及时加工和销售,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满足城市对于农产品的多元化需求;在消费领域,数字技术在城乡市场的应用有助于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数字技术在城乡市场中打破了原有受地域和时空的限制,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为城乡一体化供销市场搭建了销售平台。

(三)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消费市场扩大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各类市场主体需求和消费水平密切相关。统一大市场的基础是消费市场的统一,通过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刺激内需增长从而提升国内市场需求水平,扩大消费群体的基数,提高农村生产资料生产率和价值,提高农

村地区财政收入和涉农企业盈利能力,实现农村

地区收入增长效应。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各类經营主体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刺激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进而驱动国内需求层次的跃升和需求规模的扩大。消费是驱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引擎,是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的关键因素,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同时也是国民经济提振的重要力量。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高,高水平消费需求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15]。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低,其主要原因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农民收入较低,以及相关公共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导致农民又具有较高的边际储蓄倾向,不利于消费市场发展。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制定《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提出,要大力促进农村消费,通过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发展乡村旅游,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方面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通过构建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实现城市产品供给与农村市场需求均衡发展。同时,通过建设城乡融合的要素市场,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流动性,形成收入对消费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扩大规模效应,满足居民消费扩大化,有利于在动态中实现城乡需求扩展。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对较快。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除农业收入外,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比重逐渐增加(见表1)。此外,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逐步升级。随着农村互联网、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丰富的消费选择。城乡居民消费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对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进而形成了高水平城乡市场动态对接。因此,统一大市场建设对于促进城乡融合要素市场起着双向互补、相辅相成的作用。

(四)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归旨在于通过要素有序畅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共同富裕。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共同富裕”的内涵具有“实践路径多元化”“覆盖内容全面化”“观察视角动态化”和“组群差异合理化”的特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需要实现各类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需要各类市场主体和居民具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要素生产率决定各类市场微观主体的收入水平和盈利水平,随着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推动了城乡之间的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各类要素和资源的配置扩展,为各类市场微观主体和个人收入增加奠定了基础。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随着城乡要素市场的改革和完善,农民对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正不断向纵深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实现了非农化就业,不仅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就业创业选择以提高收入。同时,通过构建统一大市场还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各级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通过投资基础设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了本地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水平,通过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进一步解决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医疗、教育失衡问题。近年来,中央相继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提出了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农业强国和“千万工程”等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产业兴旺,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及城乡居民的共同富裕,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同时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式现代化归旨所在。在后疫情时代,我国经济逐步复苏,城市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农民工进城的规模逐渐扩大(见表2)。大量因疫情返乡或滞留农村的农民工重新踏上了进城务工的道路,随着企业恢复生产如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行业在疫情后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为农民工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各地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和就业稳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引导农民工进城务工,帮助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和就业市场。因此,在后疫情时代,我国农民工进城规模呈现反弹趋势。通过构建统一劳动力要素市场,有利于推动城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各类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和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

三、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关键堵点

实现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在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程中遭遇了多重挑战,表现为相关法规制度的一致性不足、各类生产要素流通不畅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分割现象的持续存在,城乡一体的要素市场化改革仍相对滞后,农村地区的资源和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部分农村地区农村产业“空心化”问题尤为突出,这些因素对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构成了明显阻碍。

(一)劳动力要素市场单向流动,城市劳动力市场尚未面向乡村开放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劳动力作为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核心要素在各类生产要素中具有生产效率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城乡经济发展差异是导致我国劳动力要素市场单向流动的首要原因。城市经济以工业、服务业等现代化产业为主导,这些产业往往能提供更高的工资水平和更好的工作环境。相反,农村经济以农业为主,其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因此,为了追求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生活,农村劳动力有向城市转移的强大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涌向城市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现代化发展,但这种流动是一种单向流动模式,即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而非相反,导致了城乡差距日益拉大。另外,受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乡之间存在的户籍与公共服务体系等制度性壁垒,致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转存在较高的流动成本,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实现非农化流转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收入,但却导致了城乡劳动生产率落差加剧,不利于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高素质劳动力更倾向于向城市发展,而农业生产领域则可能面临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城市服务业和制造业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量大,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集中流动。加之农村劳动力在流向城市后难以获得与城市劳动力均等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过程中存在农民由农村流入城市务工而非定居的“半城镇化”现象。同时,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内部存在不同行业农民工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高技能、高需求的行业农民工收入较高,而一些传统行业、低技能行业的农民工收入相对较低,高技能、高需求行业的农民工收入增长速度较快(见表3),而低技能、低需求行业的农民工收入增长缓慢,部分劳动力需求量大的服务行业,会提高工資水平。而在一些存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行业,农民工为了获得工作机会选择接受较低的工资。因此,需要政府通过提供更多教育和培训机会、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就业补贴等措施来缩小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日趋完善,农村劳动力势必进一步向城市转移,劳动力要素市场将仍然存在长期单向流动的问题,需要通过综合施策,改革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平衡城乡基础设施资源分配引导城乡劳动力要素双向、有序流动。

(二)城乡资本要素市场发展不平衡,“金融双轨”制约城乡融合

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之下,我国城乡资本要素市场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土地制度差异与资本流动受限。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而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虽然农民拥有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但流转相对受限,导致农村土地难以有效转化为资本参与市场流通,限制了城乡资本要素的平等交换和优化配置。其次,资本流向问题。金融体系的发展重心长期偏向城市,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融资渠道狭窄,信贷资源稀缺。各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较少,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难、贷款成本高问题突出,不仅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也限制了农村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进而导致城市金融机构存在“下乡难”的问题,各类涉农银行和信贷机构与分散化农户交易成本较高,导致城市金融机构缺少开展涉农金融激励。乡村企业与城市企业相比在融资渠道和成本、企业规模方面存在劣势,农村经营主体存在财务能力较差、经营规模较小以及缺乏融资担保等突出问题,在金融信贷资源总量固定的前提下各商业银行往往会选择城市国有企业,存在城乡“金融双轨”问题。此外,由于城乡资本回报率差异导致各类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存款往往大于对农村地区所发放的贷款,抑制了城市资本向农村资本流入。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乡村普惠金融相关政策,但金融资源流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及其对产业改造影响仍较为薄弱,商业资本对于农村小农户的驱动作用影响较小。同时,农民获取金融资源方式单一,农户所掌握相关金融、保险信息及政策法规有限,主要采取民间借贷和农信社来获取资金,农村地区的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发育,缺乏有效的股权交易平台、风险投资基金、农业保险及农产品期货市场等多元化的投融资工具,使得农村资本要素的市场化运作困难重重,导致金融资本的营利导向与农业所承担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社会功能存在一定的矛盾。此外,部分地区政府为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在财政补贴政策和信贷优惠待遇方面出现了针对性的差异化实施,即对本地区的本土企业给予了相较于外地同类企业更为优厚的支持措施,这种区域性的保护行为明显加剧了市场的分割状态,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统一国内市场环境。因此,城乡金融资本市场如何普惠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三)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分割,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促进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是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我国现阶段实施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上仍然沿用计划配置方式即城市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城乡土地用地指标由国家和村集体进行分配,缺少土地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健全、流转程序复杂等问题,限制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使得城乡土地市场未能实现有效的融合。第二,土地要素市场存在二元分割问题,城乡土地要素市场改革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城乡土地要素市场融合发展。一方面,农村土地的定价机制更多受到政策和集体决策的影响,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来反映真实的土地价值;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土地市场存在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农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相分离,导致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分割形成“级差地租”,难以直接流转为城镇国有土地。城市土地市场则相对更为开放和活跃,而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受到较多限制。第三,农村土地供给难以与城镇土地需求有效对接,部分地区在农民土地转让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具有较强的介入,虽一定程度上给地方政府带来“土地财政”,但存在农民土地补偿较低的问题,应注意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农村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第四,部分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考虑,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倾向于向城市倾斜,而对农村土地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投入不够,导致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失衡。尽管我国已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等,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和地方政府政策的不一致性,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依然受限。因此,由于土地要素市场机制不健全,相关配套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进入城市后会担心自身的土地及相关利益能否保留,尽管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生活,但仍选择保留农村户口和土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城镇常住人口近9.20亿,城镇化率超65%,而城市户籍人口为6.41亿,占总人口的45.41%,二者相差近2.8亿人,大量在城市务工的农民长期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同时,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总面积约为1.7亿亩,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54%,空闲和闲置用地面积约达3 000万亩以上,宅基地低效闲置问题突出,大量宅基地长期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不利于搭建起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需要持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城乡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普及土地法规和使用政策,确保城乡土地资源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四)城乡数据要素市场壁垒突出,数字鸿沟制约城乡融合

十八大以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但各部门之间缺少统筹协调,在数据要素管理上存在条块分割,影响数据要素在区域和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制约了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制约我国城乡数据要素融合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城乡数据市场壁垒问题,以及数据要素赋能城乡要素市场融合作用较小和各类数据企业同质化竞争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原因:第一,城乡在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存在显著差异。城市地区通常拥有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高速互联网接入和完善的数据中心,为数据要素的收集、传输和处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农村地区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相对滞后,互联网接入速度慢、覆盖不全,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这种基础设施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导致了城乡数据要素市场之间的壁垒。虽然部分地区大数据交易中心已建成,但缺少城乡统一规划和管理,区域大数据交易中心赋能农村地区的物流、价格、生产、要素转让的作用仍有待加强。第二,我国涉农产业的信息服务整合能力相对较弱,缺乏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和有效的信息整合机制。导致信息资源分散、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的存在,难以满足涉农产业对信息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中西部地区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明显落后东部,且进展缓慢;地区之间的农业农村数字化差距存在进一步拉大的风险,城乡间的“数字应用鸿沟”仍十分突出。农村地区由于信息技术教育资源匮乏,农民的数据技能和现代技术运用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充分利用和开发数据资源,这种技能和知识差距加剧了城乡在数据要素市场上的不平等地位。第三,在数据安全方面,随着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不断增长,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城市地区由于拥有更完善的安全技术和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保护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而农村地区在这方面相对薄弱,面临更大的数据泄露和隐私侵犯风险。这种安全的不平衡也构成了城乡数据要素市场之间的壁垒,需要加强涉农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数据应用能力等方面综合施策,促进城乡数据要素市场的深度融合与协调发展。

四、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的政策因应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以化解多种要素市场分割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全国一盘棋”,实现区域、城乡联动。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日趋完善,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市场壁垒、流通壁垒、贸易壁垒正逐渐消融,应结合各地区实际发展特点,重点从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等关键要素入手,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完善要素市场规则制度,打通制约要素循环的关键堵点,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聚焦“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产业融合乘数效应,构筑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一)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打通土地要素流动壁垒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首先,应统筹管理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管理和改革,优化宅基地制度,并加大土地征收的监管力度,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机制,推动补充耕地指标的跨区域交易规范化。“提低增减挂钩”政策在扶贫攻坚过程中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对保护农业耕地面积,保障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扶贫攻坚任务完成,对土地政策应调整为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市场为主导的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其次,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积极建设开放、竞争的农村承包经营权市场和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两个土地市场。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指导健全城乡土地要素市场融合发展,但在实际土地的交易、流转过程中仍然存在税费较高、城乡土地转让受限的问题,需要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方式和规则、定价机制、收益分配方式和政府监管方式。同时,应推动土地要素市场与资本要素市场的协同发展,引导金融机构進入农村,提高农村资本回报率,实现农村内生金融与外部金融的有机结合,注意防止国土资源利用的负外部性,确保农地农用,将土地要素流转的收入用于土地生产经营本身,保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此外,要根据实践需要深入推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建设性用地在全国范围内重新配置。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和土地使用集约化程度。在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逐步提升区域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进一步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通过产业政策、金融、土地市场协同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形成利益联合链条,保障农民合法权利和收入,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实现城乡土地市场畅通有序,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二)推进城乡劳动力要素市场一体化,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动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应打破城乡劳动力流动壁垒,推动完善城乡间劳动力双向流动机制。《意见》指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15]一方面,要注重打破区域行政壁垒,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市落户积分制度,将农民的土地要素、资本要素、经营收入等纳入落户考核体系,推动劳动力要素与其他要素相结合。积极引导劳动力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有序流动,着力提高劳动力市场化配置效率,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能及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不同城市立足资源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提升城市就业承载力,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保证农民在城市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和资源,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市劳动力下乡。城乡融合是一个双向流动过程,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务实地培育乡村产业,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利用数据要素,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土特产”文章,健全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通过产业升级提高农村对城市劳动力的吸引力,探索教育、科技、物流、畜牧养殖、现代服务等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人才下乡方式。通过“千万工程”理念,坚持规划引领,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实现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鼓励城市下乡人才开展好创新、创业、生产经营,为城市下乡劳动力提供创业平台、发展机遇,保证城市劳动力在农村同样享受城市福利待遇。逐步淡化户籍制度与医疗、教育、社会保障附着关系,吸引有志于投身乡村建设的城市人才和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返乡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投入乡村振兴,确保劳动力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

(三)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金融普惠乡村振兴能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城乡融合的资本要素市场本质在于金融资本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实现金融资本普惠乡村振兴。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通过构建城乡统一的金融市场。形成城乡间资本要素高效配置机制。政府要不断完善落实金融普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地区,利用普惠金融工具引导城乡资本市场合理流动和配置,满足农业、农民开展各类生产活动的资金需求,实现金融普惠,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和功能升级,通过降低农村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为乡镇企业和个体农户生产经营注入金融动力。第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城乡融合金融监管机构,搭建城乡资本一体化金融平台,建立以城市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机构,明确资本下乡的使用方式和监管方案,利用金融大数据平台加强对各类下乡金融机构开展有效的金融监控,对下乡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侵害农民利益。第三,积极发挥政府对资本要素的监督作用。通过鼓励乡村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金融企业投资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吸引资本到本地区投资。各级政府应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完善顶层设计制度,注重提高农村、物流、仓储、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在农村生产经营,提高乡村产业对资本要素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提高乡村产业的投资报酬率和资本回报率,以资本要素推动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吸引更多城市金融资本流向农村、农业,实现“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建设。

(四)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发挥数据要素优势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以数据要素连接城乡要素市场,如何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是打破城乡融合壁垒的重点。《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5]应建立健全数据领域交易流通、开放共享等基础性制度。破除城乡市场壁垒,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探索数据要素与土地要素、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技术要素的融合机制,提高数据要素应用价值和计算效率。强化数据要素市场统筹规划,各地应积极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高效、城乡一体的大数据交易中心。方便各类城乡市场主体、农户高效掌握农业生产相关的数据资源、供求状况,通过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能力,實现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实现城乡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此外,还应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数据交易服务体系和交易规则,制定数据要素使用标准和相关法律,发挥数据交易市场在服务标准、交易规则的监督管理作用,逐步规范各类数据交易。需要注意的是,建立数据要素市场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数据产权保护机制,完善数据交易的事前防御机制,加强对乡村涉农数据信息的保护,制定相应法律规范保证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构建数据领域的流通交易基础性法规体系。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政策实施,深度挖掘数据潜能,孕育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新型业态以及创新模式。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在数据交易过程中实现公开、透明,避免在数据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数据要素市场安全。

(五)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数字化升级

农业科技工作应突出应用导向,加快现代科技与农业生产经营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的智能化。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打通农业资源、环境、生产和管理数据的壁垒,通过对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分析,以数据指导农业生产智能化运营,实现全程的无人化操作和智能化管理。利用现代农业智能系统进行灌溉、施肥,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政府应运用政策手段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涉农企业、数字企业开展合作,对农业大数据平台、农业机器人等进行设备研发和技术攻关。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深化乡村电商发展,以电商为纽带接入各种服务于乡村的资源,激活数字乡村建设的潜能,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新业态,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打造现代智慧农场、现代智慧牧场,通过智能设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实现数字化转型,以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助力城乡产业数字化融合转型。同时,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城市应积极引导农业生产企业通过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加强对智能农业机械装备的研发,实现数字信息技术与农业机械设备集成创新。优化和完善城乡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强化技术交易市场的制度建设与效能提升,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流转和交易机制,以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构筑新时代的发展竞争优势。发挥城市数字产业优势,利用数字技术聚焦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引导城市相关产业如电子商务、社交媒体、银行金融等下沉乡村,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休闲旅游、乡村民宿、乡村康养、养生保健、绿色观光等新型经济业态,以促进城乡融合,积极利用短视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新媒体探索数字网络与农业经营相融合的新模式。此外,应结合“新农村”发展特点,在既定资源禀赋约束下,强化科技驱动,突出产业急需和应用导向,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

综上所述,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基础在人才,关键靠改革,核心在科技。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既需要久久为功,不断创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也要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科学谋划城乡融合发展全局,积极摒除导致市场分割和限制公平竞争的各类地域性政策,遏制各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市场壁垒和不良竞争。依托于高效和创新的政策体系,吸引高品质的企业投资,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16]。以数字乡村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以数字化赋能农业生产、加工、物流、仓储效率,打通各类生产要素堵点[17]。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上要坚持一体设计、协同并进的发展理念,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城乡居民共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下的城乡融合发展所带来的改革红利,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刘志彪.全国统一大市场[J].经济研究,2022,57(05):13-22.

[3]姚毓春,张嘉实.构建基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研究[J].求是学刊,2022,49(06):51-63.

[4]王蒙燕.我国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构建的问题与对策[J].西南金融,2022(07):80-90.

[5]佟大建,金玉婷,宋亮.农民工市民化:测度、现状与提升路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J].经济学家,2022,(04):118-128.

[6]周密,刘晓璇.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双循环的逻辑框架与实现路径[J].经济纵横,2023(04):22-30.

[7]胡汉辉,申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如何赋能乡村振兴[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2(01):23-35.

[8]高帆.基于城乡关系视域的要素市场化改革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2(05):110-118.

[9]廖成中,毛磊,翟坤周.共同富裕导向下东西部协作赋能乡村振兴:机理、模式与策略[J].改革,2022(10):91-105.

[10]陈朴,林垚,刘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资源配置效率与中国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2021,56(06):40-57.

[11]都阳.劳动力市场转折、新技术变革与城乡融合发展[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1(02):28-35.

[12]刘志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产供链现代化的双向推动作用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23(01):150-157,239,2.

[1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课题组,叶兴庆,程郁等.中国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协调发展战略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23(04):13-27.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R].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16]王弘儒.中国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水平的地区差距及分布动态演进[J].经济问题探索,2023(2):45-64.

[17]顾相君.以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J].宏观经济管理,2023(09):46-53.

责任编辑:管仲

The Theoretical Logic, Key Blocking Points and Policy Responses of the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to Promote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Factor Markets

Gu Xiangjun

(School of Marxism, Heilong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arxism, Harbin University, Harbin 150080, China)

Abstract: The report of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roposed to adhere to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facilitate the flow of urban and rural factors.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s an inherent requirement of a modernized powerful country and essential for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Building a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is an important condition for promot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moving towards a new stage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China is currently in the critical period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system and urban-rural structure. It is necessary to combine the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with the urban-rural factor market, and grasp the inherent theoretical logic and practical path of the two to deepen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laws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t present, there is a lag in the market-oriented reform process of land, labor, capital, and data element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China. The decisive role of the market in the alloc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factors needs to be improved, and there is a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urban-rural dual system structur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accelerate the market-oriented reform of urban and rural land factors,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labor factor markets, promote the inclu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of capital markets, cultivate a unified data factor market for urban and rural areas, empower various factors to gather in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and gather in new quality productivity. It is proposed to break down the multi-track operation and segmentation of various factor market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promote the coordination of various factor market systems in policy orientation and mutual promotion in implementation, and achieve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factor markets.

Key words: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urban and rural factor markets; economic cycle; rural revitalization urban rural integration

[基金項目]2023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3JYC255)。

[作者简介]顾相君(1986-),男,黑龙江大庆人,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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