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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司法为民的“领头雁”

2024-03-27李骞申燕

时代报告 2024年2期
关键词:领头雁办案检察

李骞 申燕

“‘领头雁的头雁效应是引领、聚拢群雁,让群雁能够在蔚蓝的天空下风鹏正举、奋力翱翔。检察官王振涛就是这样一位尽心履职的领头雁,他在检察办案工作中,尤其是在守护公益的检察实践中,不仅发挥了头雁作用,而且激发了头雁效应,还让群雁焕发了极大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手记

没见到王振涛之前,我们已经知道他不仅群众基础好,口碑也很好。他组织能力强,知人善任,是下属的好后盾;他沉稳干练,做事有担当,是同事的好搭档;他执行能力强,工作有思路,是领导难得的虎将。总之,大家对他的评价确实很高。当我们见到王振涛之时,经过几番长谈,真正体会到关于他的评价名副其实。

他朴实干练,温文尔雅,戴着一副眼镜,目光沉稳,书卷气中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勃勃英姿。整个访谈过程中,他话语简洁流畅,逻辑清晰,句句中肯,字字落到实处,让人觉得这是一个能勇担大任的人。

事实的确如此,他成长的足迹,深深浅浅,艰难曲折,但他仍负重前行。在人生的大海中划动梦想的船桨,奋楫书写下跌宕起伏的蓝色诗行。

第一章 初心不变

“义无反顾,锲而不舍,把人生的信仰和希望,定格在司法职业的起点上;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确立于岗位坐标的敬业上;这就是检察官王振涛报效祖国的初心与使命。”

——采访札记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平凡永远是人生的常态。平庸者在岁月的河流中磨钝了锐气;真正的强者,牢记初心,志存高远,在平凡的人海中,也是那么引人注目。1983年,王振涛出生于普通的人家,但他从小吃苦耐劳,好学上进。18岁那年,他通过了第一届司法考試,并顺利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成了律师事务所最年轻的律师。2003年,刚满20岁的王振涛,便怀揣梦想考录到濮阳县检察院从事反渎工作。在那期间,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国的“高考舞弊案”。

2004年,某县三中7位教师给学生传送答案收受贿赂,并用给好处费的方法拉拢多名监考教师参与舞弊。内幕被曝光后,县检察院和纪检委迅速介入此案,从相关执法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案侦破组。由于平时的优秀表现,王振涛也被选拔进专案组。

整个案情颇为复杂,要想全部理清实属不易。21个犯罪嫌疑人,500余名证人,其中有老师有家长,有组织者有参与者,有行贿受贿者,还有无意中偶然涉案者,种种情况,相互交叉,前后勾连,很难一一区分清楚,取证相当困难。最大的困难是牵涉的证人太多,不好控制,他们很容易串供翻供,让有罪者不能依法伏法。如果真出现那样的情况,怎么给家乡父老一个交代?怎么对得起千千万万埋首苦读的莘莘学子?办案人员面临的压力很大,一直忙碌不停,却仍一头雾水,难以理出头绪……办案一时陷入了僵局。

星星点缀在天幕,夜深了。隔壁传来同事们打鼾的声音,但王振涛仍毫无睡意。他的眼前弥漫着一张幽暗的大网,朦朦胧胧,虚虚实实,令人难以捉摸。他遥望深夜幽蓝的星空,思绪也随着案情陷入渺茫不可知的深邃之处。突然,似一缕月光刺破这朦胧的夜色,似一缕清风拂去雾霭,数学课上老师曾讲的“分类归纳”“一一对应”的数学理念浮现于脑海。他想,为何不效仿数学原理,采用“分散取证,集中组装”的方法,把证词和疑点分别归集一起,然后再一一对应呢?他兴冲冲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专案组领导,得到领导的大力肯定。他主动请缨,按照自己的设想,建立了两个数据库,为快速取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经过几昼夜不眠不休,他敏锐地抓住案件的主干,最终理清了案情的根根梢梢,让每一个枝叶,都在清风中摇曳。而此刻的他,却满脸胡茬,头发蓬乱,疲惫不堪;但他司法为民的初心,在办案历练中,更加坚定了,更加牢固了。

事后,他依此案撰写的侦查经验材料,被省院和最高检转发,经验得到大力推广。

“这年轻人头脑管用,了不得呀!”同事们对王振涛不由得刮目相看,都亲切地叫他“数据库”。

而那一年,他仅仅21岁。

他就像一只蓄势待飞的鸿雁,不怕苦,不畏难,凭借自己的智慧,蓄积着力量,时刻准备在蔚蓝色天空中展翅飞翔。

由于王振涛在此案中表现突出,他被调整到县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从此,他脱离了办案,专心从事办公室材料组织工作。

不久,王振涛被任命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从此,他要求自己更严了,勤勤恳恳,夜以继日,恪尽职守,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圆满地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接着,王振涛调任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他的办公室业务更加出色。

办公室工作很平凡,没有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也没有讯问嫌疑人时的斗智斗勇,有的是枯燥的文字和数字,以及各种各样的公文写作。这样的工作可能显得微不足道。但王振涛认为,工作无轻重,责任无大小,只要是组织安排的任务,就应该认真完成。他是一个对自己要求严格,做事趋向完美的人。凡事不做则已,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王振涛在任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记不清多少个夜晚,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办公室敲打键盘;记不清多少个夜晚,他躺在床上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一个题目;记不清多少个夜晚,看着万家灯火,他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在构思,在斟酌,在推敲,只为更加精准地表达材料本身具有的属性,只为更加精准地传达上级的精神和意图。当领导的决策被明确地贯彻落实,当检察工作被上级充分肯定,当各种会议按时圆满召开,他才感觉到自己的价值所在。

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我们不仅要赞美高耸险峰的巍峨壮丽,还要浏览平原丘陵的旑旎风景。

办公室工作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时使出洪荒之力,也不一定干出好成绩;办公室工作很枯燥,时间长了也难免会产生厌烦。但是他知道,工作总得有人干。既然组织安排我干,就不能见异思迁。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党性修养,更是讲政治、守规矩的具体体现。他责无旁贷能做的就是坚持干好。这一坚持,就是十几年……

每一段路,都是一种领悟,历尽千辛,就会有收获。11年的历练,使他具备了敏捷的思辨能力,高效的执行能力,出色的组织能力和统筹安排的协调能力,这4种能力,可谓是他工作品质和经验的标签。

天空的大雁不会停止飞翔。11年来他也从没放下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他家里的书房和办公室的空间,最醒目的摆设就是一摞摞、一排排书籍。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他见缝插针地阅读各类法学书籍,研读了各种案例。办案的同事讲述案件办理,他总是认真聆听,用心琢磨案情案理;遇到疑难困惑之处,他总是虚心向导师和老同志请教……甘于平凡地历练,铺就了他沉稳冷静的底色;扎实的专业知识,给了他自信自强的勇气;卓越的综合素质,使他在同辈中脱颖而出;23岁,年纪轻轻的他,即被任命为助检员;24岁,已不在业务部门的他,竟取得主诉检察官的资格。

金子,放到哪里都会发光!他就像一只满怀理想的大雁在奋力练就飞翔的翅膀。

第二章 使命在心

“务实求真,精准办案,把公平正义的履职理念始终放在第一位;感情纯贞,贤良方正,把司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始终放在心窝里;这就是检察官王振涛知行合一不走样的情怀。”

——采访札记

王振涛耿直豁达,嘉言懿行,勇毅担当,是一个牢记使命、始终敬业的检察官。自从穿上那身检察蓝,他就注定每一天都将锲而不舍、勇往直前,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人民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他经手过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案件,见证了光怪陆离的人间众生相,他对人生和人性比常人拥有更深刻地理解。他心里愈发对良善人性和弱势群体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更加体会到伸张正义任重而道远。

他,不辞辛苦,无惧风雨。

2018年10月,他从办公室调到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在民行处工作的短短6个月里,他主动承办案件,不惧难,不畏权,积极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他永远不会忘记在民行处承办的第一个案件。那个案件一开始就给他来了一个“下马威”,但同时也磨炼了他坚韧的心性。以致后来不管遇到多么疑难的案件,他都敢于迎难而上,从无退缩。

那是2019年元旦上班的第一天,他刚从郑州培训回来,顾不得洗去一路风尘,便匆匆赶到单位上班,等待他的是一起相当复杂的案件。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董某某认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其与刘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存在违法情形,遂来到市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董某某与刘某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后,董某某未履行判决,县法院遂查封了他在济南的一套房产,要求其限期搬出。董某某未按期搬出,被公安机关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房子也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县法院在网上拍卖掉。董某某通过中间人找到法官姜某,在姜某的主持下与刘某某达成和解。约定董某某清偿完债务后,被县法院查封的房产由他自行处理。但县法院对和解协议没有认真审查,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同时第三方也要求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多次向县法院要求解决房子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答复。在此情况下,董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市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帮他解决难题。

市检察院民行处考虑到该案情况复杂,且涉及对法官的违法行为的监督,为慎重起见,决定直接办理,指派王振涛等组成专案组承办该案。接到任务后,专案组当日赴县法院调阅了该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凭着卓越的思维能力,王振涛很快便有了清晰的办案思路。他兵分两路,一方面指导专案组向案件当事人及相关证人核实情况,一方面连夜对承办法官及相关人员依法询问,使案情很快有了进展。专案组的同事暗暗感到惊讶,真切领教了他非同一般的工作效率和能力。

比较麻烦的是,执行监督案件涉及司法解释较多,某些规定之间还有不一致的地方;有些司法行为有时很難界定。怎么做到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保障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实在是一门值得探讨的学问,也是最考验检察官原则性和专业能力的地方。王振涛的心如一汪清泉,清风可拂,山花可映,日月可鉴。为确保审查意见准确无误,他认真研究关于执行的各项司法规定,并主动向其他办案单位虚心请教。通过调查和审查,他发现县法院在办理该案中存在诸多不合法的行为,以及承办法官有收受贿赂等问题;法院的终结执行裁定,既损害了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又造成了被执行人付清欠款后仍无法收回房屋的新矛盾。

办案也是办的人心。王振涛铁骨铮铮,却也有司法柔情。董某某做生意因经营不善欠下不少外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其年迈的母亲得知房子又被法院拍卖,又惊又怕,可谓度日如年。春风和煦,外面市声喧哗,老人却坐在屋里默默无言。苍老的脸庞,愁苦的神情,让他似曾相识。这多像自己的母亲,自己的亲邻,黄河岸边的父老乡亲……他心里隐隐作痛。他体会到普通百姓面对权力的隐忍与无奈,体会到生命的尊贵与卑微,体会到法律监督任重而道远。他当即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本着依法审慎、公平公正、合理和谐的原则,查清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切实纠正执行违法行为,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王振涛说,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就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求极致的标准,用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王振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检察建议发出后,他继续跟踪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他建议县法院既要积极作好董某某的思想工作,又要与第三方积极沟通协调,尽量降低双方的经济损失。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法院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房屋归属问题达成和解,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人们都说,黄河滩区的人勤劳能干,淳朴善良,王振涛就是这样的人。黄河的厚重塑造了他的性格,黄河的恢宏铸就了他的勇气,黄河的风姿涤荡了他的胸怀。他以黄河般大美大爱的情怀,匡扶正义,为民做主,守民心,护民利,解民难,排民忧,以使命在心的检察情怀,让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第三章 永不懈怠

“公益诉讼是营造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繁荣的一项司法‘阳光工程。把这项工程办成铁案,办到极致,是检察官王振涛的一贯作风和理念。他的崇雅情怀和长远志向,全部落实在办案求精品、工作求极致、效果求善治之上。”

——采访札记

黄河是祖国的摇篮,她从唐古拉山一路吸纳百川,挟泥带沙,以雷霆万钧之势呼啸而来。5000公里的跋涉,千万年的奔腾,滋养得这山川大地,百物风茂;万千生灵,欣欣灵动;中华文明,繁荣不衰。

作为黄河的儿女,我们本该守护黄河,但商海滔滔,物欲横流,有些人为了追逐金钱利益,弃本忘义,把工业垃圾和工厂废水,向黄河肆意倾倒和排放。一股股黑色的浊流,散发出刺鼻的腥臭,如一条条邪恶的手臂伸向黄河金子般的肌肤。庄稼无奈地吞下毒液,鱼儿停止了呼吸,黄河发出了悲鸣,人们皱起了眉头……

王振涛也皱起了眉头。

他家住黄河边,他是看着黄河的波涛,听着黄河的风声长大的,他熟悉黄河的一切。乡亲们用黄河水灌溉、洗衣、做饭;孩童们在黄河里游泳、捕鱼、玩耍;鸟雀们在河面上盘旋飞翔,在河滩驻足栖息……这是一幅和谐生动的美丽画面。

黄河无私地孕育了乡亲父老快乐幸福的家园,如今黄河有难,他怎能袖手旁观,忍受不法之徒对母亲河的肆意凌辱和残酷破坏?

他毅然决然要求学习公益诉讼,做一名主攻公益诉讼方向的检察官。

得到领导的批准后,并于2018年10月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省分院学习,参加为期两个月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培训班。由此,王振涛踏上了新的征程。

公益诉讼是司法界的一个新事物。20世纪90年代,公益诉讼才进入我国法学界的研究视野,1996年才见诸媒体报道,但作为制度形式的公益诉讼,在立法中曾一度是空白。随着2017年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才得以正式确立。2019年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第六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濮阳公益诉讼才有了自己独立的办案部门。成立伊始,对王振涛而言,他的选择注定是一条更加充满艰难险阻的路。但他义无反顾,毫不退缩。

西风猎猎,长空雁叫,雄关漫道。漫步人生的新起点,王振涛决心从无路踏出有路,从荆棘踏出坦途。

那年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山东巨野某化工公司、河南省某生物公司,分别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交给无处置资格的寇某汉、寇某伟,两人将大部分工业废水倾倒进范县城市污水管网。工业废水排入黄河的支流金堤河内,对金堤河造成了严重污染。

这样的跨省大案,办理起来困难重重,但干警们在市院领导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治理效果。

王振涛也参与办理了此案。

环境污染谁来买单?如何确定环境治理费用?涉案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如何助力复工复产?这是办案中几个很关键的问题。

王振涛和办案干警在查明两家公司均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赔偿能力后,果断地向法院申请对两公司施行财产保全,以保证以后的判决能有效执行。但现实的情况堪忧,确定赔偿数额的证据已经不复存在。在市检察院领导的指导下,王振涛和办案干警群策群力,最终采用“虚拟成本计算法”确定了环境治理的费用。解除了后顾之忧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公益诉讼。

在该案审判期间,正值疫情暴发,涉案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于是主动向法院申请调解。市检察院为响应“六稳”“六保”“尽快复工复产”的政策要求,同意进行调解。但怎么既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能服务于公司的经济运转,保持二者的平衡呢?处理轻了,难以给违法者足够的震慑,损害环境的行为也将卷土重来;处理重了,一棒子打瘫痪一个企业,将导致许多人失业,影响他们的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这都不是王振涛想看到的情景。

司法为民的情怀,始终激荡在他心中,他忧心如焚。

他再次深入调查和暗访,了解公司運营情况,以确定他们的实际赔偿能力;他多次协同法院努力探索,以求找到最佳解决问题方案。

“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集思广益,经过反复讨论,最终采用分期付款购买环境责任险和技改升级费用折抵赔偿款等方法,圆满地解决了问题。

这个办法既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司法温度,又彰显了检察官们的办案智慧,可以说是市检察院的一个创举。

2019年4月,市检察院成立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部,王振涛被任命为副主任;2020年1月主持工作,2020年10月晋升主任。

勤勉踏实,兢兢业业,是王振涛一贯的作风。

办公室不灭的灯光是他的伴侣,野外调查的足迹是他的履历,群雁飞翔是他的慰藉,蓝天绿水是他的勋章。从2020年到2023年担任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以来,短短3年时间,他积极探索各种“典型案例”的办理方法,在案例培育方面积累了许多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他指导或直接办理的47起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最高检典型案例14件,最高法院典型事件3个,办理的1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全国公益诉讼大事记。

他善于总结,在理论上也有较高的贡献。《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的论文被省院评为优秀课题。撰写的许多论文,由于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有的被评为省级一等奖,有的被《中国检察官》刊发,办案经验从而在全国得到推广。

因工作成绩突出,王振涛和他的团队成为行业的标杆。他自己先后被评为“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好人物”“河南省百名优秀党员干警”“濮阳市优秀中青年专家人才”、濮阳市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检察之星”等,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

这些荣誉,实至名归。

在王振涛的带领下,公益诉讼检察部的干警们个个斗志昂扬。他们披星戴月,踏实勤勉,齐心协力,连创佳绩。在全省检察系统年底评比中,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综合办案量稳居前列,整体工作绩效位居全省第一。他率领的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全体干警均荣立个人三等功。整个公益诉讼检察部欢欣鼓舞,人心振奋,一鼓作气连续拿下了“集体三等功”和“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就像一颗耀眼的明星,在豫东北大平原上空,发出引人注目的光辉。

王振涛就像那展翅飞翔的头雁,带领他的团队在公益诉讼的风雨征程中劈风斩浪、搏击长空,为司法为民的检察事业奉献了无尽的心血和力量。

第四章 踔厉笃行

“秉公办案,勇于担当,为群众纾难解困,是他们公益诉讼检察团队一贯遵循的宗旨和思想;司法为民,勇毅前行,是他们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始终不变的操守和作风。他们坚信,在公益诉讼的‘城堡里,共沐曦光,一定能把团队锻造成新时代的检察铁军。”

——采访札记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个治疗哮喘和风湿病的配方在台前县流传,很多患者使用配方后症状好转,于是大家口口相传,使该配方名噪一时。趁着配方走热,一些不法分子为谋求高额利润,在药店买些药片碾碎,按比例装进胶囊,配上一台灌装机进行包装,也生产出了见效快的“神药”。这些小作坊生产的“神药”,每瓶售价10元至20元不等,药名五花八门,有蚂蚁蛇蝎丸、复方咳喘灵胶囊等。其实,这些所谓的“神药”并未经过国家临床试验,也没有正规生产批号,其中含有醋酸泼尼松等激素类成分,治标不治本,长期服用对人体会产生很大的危害。相关执法部门也曾持续不断地整顿治理,但收效甚微。因为办案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程序复杂,难以有效达成共识。况且台前县处于冀鲁豫交界处,跨省办案很是困难。种种原因,导致药品执法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让很多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

这种现象,一时成了濮阳相关执法部门面临的“老大难”。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段越来越狡猾,销售途径越来越隐蔽,锁定他们的犯罪证据更加不容易。随着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邮寄销售已成为这些“神药”的主要销售方式。

2021年2月,一摞厚厚的案宗呈现在王振涛面前。案卷上显示: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河南省濮阳市辖区内多名嫌疑人通过台前县某快递公司、华龙区某快递公司等多个终端网点邮寄伪劣药品,销售至全国多个地区。经统计,邮寄伪劣药品3000余次,销售金额达100万余元。

看着案卷上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日渐增大的数字金额,王振涛心里不由升腾起一股无名火。他清醒地认识到,犯罪嫌疑人越来越猖狂。这些药品流进消费市场,不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益,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但想到台前制造假药的漫长历史,王振涛陷入深深地思索:找准病因,对症下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是治理的关键。

接下来的日子,满天星辰是他的伴侣。他在思考,在分析。等一切日渐明朗的时候,他日渐憔悴,人也瘦了一大圈。

他立即召集公益诉讼检察部全班人马,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制定计划,根据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隨即在全市范围内对邮寄网点展开拉网式大调查。

他亲自带领公益诉讼干警实地走街串户,暗访和调查。那时正值疫情期间,他们冒着风险,走遍了城乡的社区角落。全市有邮寄网点100多个,工作量大,快递人员害怕承担责任,躲避遮掩,不愿配合,颇费周折。为了进一步得到证据,他们重新从各县区调出相关档案,一件一件地梳理案件的办理情况。他们发现当地寄递企业的部分终端网点未严格执行邮寄管理制度,存在未开箱验视、未登记邮寄人身份信息、未核对购药票据等不合规等行为。

某地邮政管理局对辖区的寄递活动没有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伪劣药品通过寄递渠道运输并买卖出去。还有好几个单位牵涉其中。

这正是假药在市场上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纷纷扰扰,积患成疾,要想根除这块儿顽疾,就得群策群力,协同作战。

2021年5月28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寄递药品涉及邮政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监管交叉问题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派员参加。经听证,理清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并达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依法向某地邮政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在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某地邮政管理局依法处罚了涉案企业,制定并落实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寄递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禁毒委、市国家安全局,共同印发了寄递渠道安全相关文件,形成共同打击寄递假药等物品的长效机制,从而,共建了寄递渠道的安全屏障。

为了切实保障治理方案落实到位,王振涛带领公益诉讼干警多次走访寄递人员,检查寄递物品,以此来评估案件整改的效果。那一年,某地邮政管理局依法处罚28起案件,切实做到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起到了“打击一个,警示一方”的整治效果。

多年来,被假冒伪劣药品蛛网一般缠绕的药品市场,开始风清气正,形成了根除假冒伪劣药品的良好氛围。这是王振涛和他的团队最想看到的一派市场景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生事物不断出现,新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也渐渐出现,检察官的办案能力面临新的考验。面对检察工作的新挑战,王振涛与时俱进,积极发扬敢拼会赢,敢于负责、敢为人先的精神,对新领域的案件不断探索。围绕妇女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问题,先后指导办案100多件。

董某某等3人系某市房地产管理交易中心、房地产公司和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三人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并进行买卖。上述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后,业主频繁受到装饰装修企业电话骚扰,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一情况非常重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华龙区检察院办理此案,让他们明确调查取证和适用法律的方向。在市检察院帮助下,综合采取“刑事+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给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发放问卷走访群众等方式,查明房地产管理交易中心、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均存在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问题症结找到了,最关键的是彻底治理。

因为牵涉单位较多,解决问题的程序比较繁琐,办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拖沓或互相推诿的现象,导致问题拖久不决。针对这样的现状,王振涛雷厉风行,下决心一抓到底。他对区院办案干警说,做事不要束手束脚,要大刀阔斧地办理。建议他们召开“濮阳市建筑装饰行业保护公民信息安全规范经营行为”会议,集中办理,共同解决。

参会的有20多家装饰装修企业,他们均作了表态发言,并当场签订“加强信息安全,合法开展经营”承诺书。此后,华龙区检察院跟进监督,电话回访120人次,调查问卷回访200份。受回访人普遍认为辖区内房产装饰装修等领域电话推销明显减少。

该案的成功办理对此类案件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这起案件被省检察院写入人大工作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王振涛头脑敏锐,能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他在办案实践中逐渐体会到:随着时代发展,办案干警虽然经验很丰富,但专业知识相对薄弱或陈旧,办案中缺乏理论知识的指导,稍不留意就会出现执法行为的偏差。有时为了查找一条适用的法律条文,他们需要一遍遍地查阅法学书籍,费时费力,效率低下。每次看到这些情况,王振涛就会想,干警们需要切实加强对公益诉讼基础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如果能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合作,利用他们的优质资源提高办案干警的业务素质,共同为国家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检察官,这对双方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啊!于是,他向领导汇报了自己的想法。不久,在牛全瑞检察长的倡导和支持下,他多次跑到郑州大学,与校方商谈相关合作事宜。经过锲而不舍地努力,合作的事情最终被确定下来。他就像一只不知疲倦的鸿雁,引领自己的团队,带着公益诉讼团队的新使命凌空飞行,从不懈怠。

为了方便双方交流学习,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公益訴讼创新实践基地,基地设置了各类不同内容的展厅,完整呈现了濮阳公益诉讼近年来的发展进程和各种案例的办案经验。以基地为依托,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以促进双方在专业实习、人才培养、学术会议、课题研究、案例评注等方面深度合作。每学期,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就会带领研究生来濮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理论实践融合研究,为推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检察公益诉讼的机构,虽然从第六检察部变为第七检察部,但职能不变,王振涛的初心不变。近几年来,濮阳检察公益诉讼在实践中努力耕耘,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使濮阳公益诉讼工作蒸蒸日上,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不但全省赫然有名,而且在全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外地市同行纷纷到濮阳参观学习,并纷纷邀请王振涛培训他们的干警;最高检多次抽调他参与办案系统设计、文书教材编写等工作,多次聘请他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喜报频传,2023年7月,王振涛又被郑州大学法学院聘为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王振涛还参与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大学成立的立法课题组,与课题组其他成员共同完成《检察公益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及相关论证工作,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12月19日,省人民检察院专门致信感谢。

这些典型经验和具体事例,正是对王振涛思想、情操、能力一次又一次最有力的证明。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从青葱岁月的少年到刚正勇毅的中年;从追寻远方的梦想到司法为民的信念,20多年的风雨早已把王振涛铸就成不倒的硬汉。苍茫原野上,天高海阔间,这只勇敢的头雁带领群雁,迎风奋力,勇毅直前。我们相信,王振涛和他的团队,一定能凝心聚力,筑牢政治忠诚;也一定能踔厉笃行,坚守初心使命,为公益诉讼事业更上一层楼,奉献更多的检察力量。这是我们期待的,也是人民所期待的,期待的……

责任编辑/董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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