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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宝山区蔬菜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2023-08-07张炬

上海农业科技 2023年4期
关键词:宝山区灌溉水平均值

张炬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上海 201901)

为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和上海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的通知》(沪农委〔2019〕473 号)文件精神,对于被划定为优先保护耕地和安全利用耕地的二类农用地,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和管控措施,从而更好地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在此背景下,为查清上海市宝山区蔬菜生产中的优先保护耕地、安全利用耕地二类农用地的土壤环境现状,从而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推进宝山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持续发展,笔者于2022 年对相关农用地的蔬菜、土壤、灌溉水中的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现将相关结果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地块分布在宝山区的罗店镇、罗泾镇、月浦镇和杨行镇,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具体采集方法为:优先保护耕地的蔬菜按照茬口采集混合样,安全利用耕地的蔬菜按照实际情况均匀布点采样,采集的蔬菜均以叶菜为主。土壤采集时间为蔬菜生产周期结束后,采集深度为土壤表层0~20 cm,其中,优先保护耕地每个地块取1 个土样,安全利用耕地按照≤2.00 hm2的样点采集1个土样的原则进行取样。灌溉水样品采集灌溉小河或河沟的水,于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各取1次水样,每次采样地点不变,采集水样按一个断面取水,在离水面1/2 深或1/4 深处进行取样。

1.2 样品分析

根据GB 2762-2017 的相关要求,测定蔬菜样品中的铜、镉、铬、总砷、总汞等重金属含量。按照GB 15618-2018 的相关要求,测定土壤样品中的铜、镉、铬、砷、汞、铅、镍、锌等重金属含量。按照GB 5084-2021 的相关要求,测定灌溉水样品中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盐量、总汞含量、总砷含量、总镉含量、六阶铬含量、总铅含量、粪大肠菌群等指标。

1.3 评价标准

蔬菜样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蔬菜食品卫生标准》中有关重金属的限量标准和 GB 2762-2017中规定的蔬菜重金属限量标准(蔬菜中重金属限值:总汞≤0.01 mg/kg、铅≤0.3 mg/kg、铬≤0.5 mg/kg、镉≤0.2 mg/kg、总砷≤0.5 mg/kg)进行判定。

土壤样品按照GB 15618-2018 的相关要求进行判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6.5〈pH ≤7.5时,汞≤2.4 mg/kg、铅≤120 mg/kg、铬≤200 mg/kg、镉≤0.3 mg/kg、砷≤30 mg/kg、镍≤100 mg/kg、锌≤250 mg/kg、铜≤100 mg/kg;pH >7.5 时,汞≤3.4 mg/kg、铅≤170 mg/kg、铬≤250 mg/kg、镉≤0.6 mg/kg、砷≤25 mg/kg、镍≤100 mg/kg、锌≤250 mg/kg、铜≤100 mg/kg。

农业灌溉水按照GB 5084-2021 的相关要求(农用灌溉水基本控制项目标准蔬菜类:总汞≤0.001 mg/L、铅≤0.2 mg/L、六阶铬≤0.1 mg/L、镉≤0.01 mg/L、总砷≤0.05 mg/L、全盐量≤1 000 mg/L、pH 5.5~8.5、水温≤35℃、化学需氧量≤100 mg/L、五日生物耗氧量≤40 mg/L、粪大肠菌群≤20 000 MPN/L)进行判定[1-2]。

2 结果与分析

2.1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蔬菜重金属含量分析

由表1可知,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蔬菜共检测26 个样品,涉及罗店镇、罗泾镇、月浦镇、杨行镇。所有蔬菜样品均未检出总汞。在罗店镇、杨行镇的蔬菜样品中,铅未检出;罗泾镇的蔬菜样品中铅含量为0~0.061 mg/kg,平均值为0.015 mg/kg;月浦镇的蔬菜样品中铅含量为0~0.083 mg/kg,平均值为0.015 mg/kg。罗店镇的蔬菜样品中铬含量为0~0.140 mg/kg,平均值为0.064 mg/kg;罗泾镇的蔬菜样品中铬含量为0~0.170 mg/kg,平均值为0.058 mg/kg;月浦镇的蔬菜样品中铬含量为0~0.088 mg/kg,平均值为0.063 mg/kg;杨行镇只有1个蔬菜样品的铬含量为0.044 mg/kg。罗店镇蔬菜样品的镉含量为0.004~0.015 mg/kg,平均值为0.007 mg/kg;罗泾镇蔬菜样品的镉含量为0~0.046 mg/kg,平均值为0.021 mg/kg;月浦镇蔬菜样品的镉含量为0~0.046 mg/kg,平均值为0.018 mg/kg;杨行镇只有1 个蔬菜样品,镉含量为0.029 mg/kg。在罗店镇、杨行镇的蔬菜样品中,总砷未检出;罗泾镇蔬菜样品的总砷含量为0~0.110 mg/kg,平均值为0.055 mg/kg;月浦镇蔬菜样品的总砷含量为0~0.089 mg/kg,平均值为0.019 mg/kg。参照GB 2762-2017 的相关要求,宝山区所有优先保护耕地的蔬菜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均未超标。

表1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蔬菜重金属含量分析

2.2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蔬菜重金属含量分析

由表2可知,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蔬菜共采集118 个样品,涉及罗店镇、月浦镇。所有蔬菜样品均未检出总汞。罗店镇蔬菜样品的铅含量为0~0.183 mg/kg,平均值为0.038 mg/kg;月浦镇蔬菜样品的铅含量为0~0.230 mg/kg,平均值为0.052 mg/kg。罗店镇蔬菜样品的镉含量为0~0.075 mg/kg,平均值为0.021 mg/kg;月浦镇蔬菜样品的镉含量为0~0.041 mg/kg,平均值为0.016 mg/kg。罗店镇蔬菜样品的铬含量为0~0.380 mg/kg,平均值为0.009 mg/kg;月浦镇蔬菜样品的铬含量为0~0.330 mg/kg,平均值为0.095 mg/kg。罗店镇蔬菜样品的铅含量为0~0.183 mg/kg,平均值为0.086 mg/kg;月浦镇蔬菜样品的铅含量为0~0.230 mg/kg,平均值为0.055 mg/kg。罗店镇蔬菜样品的总砷含量为0~0.023 mg/kg,平均值为0.042 mg/kg;月浦镇总砷含量为0~0.086 mg/kg,平均值为0.033 mg/kg。参照GB 2762-2017 的相关要求,宝山区所有安全利用耕地的蔬菜样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均未超标。

表2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蔬菜重金属含量分析

2.3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土壤重金属含量分析

由表3、表4、表5 可知,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土壤调查共采集26个样品,涉及罗店镇、罗泾镇、月浦镇、杨行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锌含量最高,铬含量次之。从4个镇的情况来看,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均是罗店镇最高,且所有土壤样品的重金属含量均符合GB 15618-2018 的相关要求,说明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土壤较为安全。由于优先保护耕地是宝山区蔬菜的主要产地,故在日常的蔬菜生产管理中,宝山区需进一步推广蔬菜绿色高质量生产技术,优化蔬菜茬口布局,以降低蔬菜生产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风险。

表3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土壤汞、铅、铬含量分析

表4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土壤镉、砷、镍含量分析

2.4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重金属含量分析

由表6、表7、表8可知,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调查共采集61个样品,涉及罗店镇、月浦镇。月浦镇土壤样品的8 种重金属含量均符合GB 15618-2018的相关要求。在罗店镇土壤样品中,大部分土壤样品的汞、铅、铬、砷、镍含量符合GB 15618-2018的相关要求,但是有1 个土壤样品的镉含量、2 个样品的锌含量和3 个样品的铜含量超过了GB 15618-2018 的筛选值限值,表明超标土壤样品所在地块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需要加强对这些地块的监测,并扩大监测范围,摸清污染地块的重金属污染风险程度,以期通过定期、定点对土壤、蔬菜产品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以切实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表6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汞、铅、铬含量分析

表7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镉、砷、镍含量分析

表8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锌、铜含量和pH 分析

2.5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灌溉水检测结果分析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灌溉水共采集两个批次,每个批次采集10 个样品。由表9可知,第一批次灌溉水样品的pH 为7.8,呈弱碱性;第二批次灌溉水样品的pH 为7.6,呈弱碱性。安全利用耕地的所有灌溉水样品的重金属含量、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盐量、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均符合GB 5084-2021 的相关要求。

表9 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的灌溉水检测结果分析

2.6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灌溉水检测结果分析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灌溉水共采集两个批次,每个批次采集10个样品。由表10可知,第一批次灌溉水样品的pH 为7.6,呈弱碱性;第二批次灌溉水样品的pH 为8.2,呈碱性。优先保护耕地的所有灌溉水样品的重金属含量、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盐量、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均符合GB 5084-2021 的相关要求。

表10 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灌溉水检测结果分析

3 结论与讨论

本次调查涉及的蔬菜产地田块类型为安全利用耕地及优先保护耕地,检测样品涉及蔬菜(144个)、土壤(87 个)、灌溉水(40 个)。检测结果表明,宝山区优先保护耕地的蔬菜、土壤、灌溉水样品均未出现重金属含量超标现象;宝山区安全利用耕地除了部分土壤样品的重金属含量超标外,蔬菜和灌溉水样品均未出现重金属含量超标现象。

优先保护耕地和安全利用耕地是蔬菜生产的重要根基,故宝山区要加强对蔬菜产地环境的管控与保护,具体措施有:(1)加强检测和监管。要从源头上加强对蔬菜产品质量的监管,定期检测蔬菜产品的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等;要定期巡查蔬菜产地附近河道是否有污水排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以及河道清污。(2)加强蔬菜生产的管理。通过加强蔬菜田间水肥管理、叶面调控等方式,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避免使用有重金属污染的有机肥,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保障蔬菜生产用肥和用水安全从而确保蔬菜产品食用安全。(3)对超标地块加强监测与修复。建议对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地块,增加监测频次,定期对耕地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并编制安全利用方案,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与评价体系;在确保土地安全利用的前提下,通过物理修复、化学修复和生物修复等技术手段,提高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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