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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背景下员工持股预留股份问题的探讨

2023-08-04张秋菊

时代商家 2023年30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

张秋菊

摘要:近年来,国家允许部分试点单位或综合性示范单位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引入员工持股。2016年8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该文对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具体要求做了明确,为各国有企业试点单位实施员工持股提供操作指引。同时该文也提出国有企业试点单位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可考虑采取合适方式预留股份。但是对于预留股份究竟如何设置、由谁持有等问题,均未予以明确规定。因此,目前关于此类预留股,仍处于无明确政策法规细则、少有实践案例、企业混改有需求和改革过程中可尝试突破的探索状态。本文围绕实施员工持股过程中预留股份的意义、存在问题及可选择方式展开探究。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预留股份

一、引言

國企混改主要以开放式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运作上市、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方式呈现。因行业类型或企业性质不同,国企混改方式也各不相同。但员工持股这一方式,因国有企业这一特殊经济主体,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混合所有制”和“员工持股”正逐步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热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如火如荼,为优化股权结构在混改过程中选择员工持股亦成为一种趋势。2016年8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即133号文),该文对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具体要求做了明确,为各国有企业试点单位实施员工持股提供操作指引。此法规的出台完善了员工持股的法规体系,同时有了新的突破。133号文提出,为解决后续人才引进问题,国有企业试点单位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可考虑采取合适方式预留股份。但是对于预留股份究竟如何设置、由谁持有等问题,133号文均未予以明确规定。因此,目前关于此类预留股,仍处于无明确政策法规细则、少有实践案例、企业混改有需求、改革过程中可尝试突破探索状态。

二、预留股份的内涵与意义

(一)预留股份的定义

预留股份,本文特指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按照133号文开展员工持股时,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需要,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以备后续公司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引进高端人才和内部岗位职务晋升符合增持条件的员工进行认购。预留股份作为企业实施员工激励时的一种激励方式,而非上市公司因股权激励实施的股权预留。

(二)预留股份的考虑

按照133号文件开展员工持股时,可以预留股份,但不一定非要预留。考虑预留股份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一是预期企业业务发展会较快,需要吸纳更多对企业发展有助力的中高端人才;二是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更换,尤其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情况。通过预留股份,既可以解决国有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审核时限过长问题,也可以解决短时间内员工持股对象增加问题。

(三)预留股份的意义

1.吸纳新股东,留住高端人才

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企业要发展,需要持续的资源投入,更需要各领域的高端人才加盟。若企业发展缺乏高端人才,企业的长远发展将难以维系。但高端人才无法仅用固有的工资体系吸引,更多快速成长且有高端人才需求的企业,选择通过预留股份让高端人才做企业的主人,变为企业的股东,以股权这一长期激励方式吸纳更多的高端人才,让企业能够在以人才为主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发挥延期激励及股权调剂的作用

股份预留主要是对企业有突出贡献员工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这些员工在企业产品技术革新、日常管理执行等方面都做出积极贡献,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座。如何保持这些员工长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企业发展需攻克的难题,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制度可破解这一难题,提高企业人才竞争优势。同时,企业发展过程中,员工贡献有大有小,当贡献大小与持股比例失衡时,容易出现人心不稳。若预留股份,可对这一现象进行一些合理的股权调剂,从而保证长久持续健康的发展。

3.完善企业激励模式,健全长期激励机制

预留股份是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时的一种激励方式,预留股份可以用于满足老员工因岗位、绩效考核变化而对股份的需求,也可以减轻老员工的因持股额度大的一次性出资压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公司新老员工对持股额度的需求,从而真正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同时实施预留股份是对现有激励模式的补充,合理的激励制度需做到对现有骨干员工的有效激励,还应对新进人才产生吸引效力,正真做到将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高度融合,从而形成长期激励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有效激活内生动力、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的发展。

三、预留股份存在问题及可选择方式探讨

(一)存在问题

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是合法合规实施员工持股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战略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为新时代国企改革搭建“四梁八柱”。目前,在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下,员工持股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关于预留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在实务操作层面更是空缺,故在实施员工持股预留股份时,预留比例、预留股份持有方式及预留股份流转定价等问题仍需要探讨解决。

(二)预留股份问题解决方式探讨

1.完善预留股份相关法规指引

新法规或指引的修订或颁布可极大的保障实施员工持股的合法合规性,降低操作风险。针对预留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少的问题,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实操指南,将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预留股份时,预留比例、预留股份持有方式、预留股份流转定价及预留股份监管等问题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形成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构建完善的员工持股(预留股份)法律体系,以确保企业在开展员工持股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预留股份比例

对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在有效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股权激励总量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10%,若预留股权,预留比例上限为本次股权激励总量的20%。按此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预留股权比例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2%。

而对于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并没有对预留股比例进行限制的相关规定,133号文要求实施员工持股时,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上限则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相对上市公司而言,非上市公司操作性更为灵活。

虽说更为灵活,但是考虑到预留股份作为对未来不确定性人员的一种预案性的激励方式,在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体比例情况下,预留股份建议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结合整体员工持股比例,建议预留比例不宜过大。尤其是相对当期持股的比例,预留比例至少不应该比当期持股比例大;二是结合当期参与员工持股员工结构,建议设置预留比例上限,如与上市公司保持一致,上限为当期员工持股比例的50%等,合理规划未来引进人才结构,最大限度利用预留股份达到激发企业活力目的。

3.预留股份持股方式

有关预留股份的持股方式,在133号文件中并未明确提出要求。预留股的目的是用于未来的激励,因此,在员工持股开展时预留股份可选择以代持方式进行。基于持股主体的不同,预留股份的持股方式可分为大股东代持、投资者代持、持股平台代持以及员工代持四种情形。

(1)大股东代持

大股东代持具体是指由现有大股东(一般是国有企业)代未来新进员工持有预留股份,后续有符合条件的员工需要持股认购股份时,再与大股东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此种代持方式优势是大股东信用良好、资金实力雄厚,有助于预留股份的实现,而劣势是交易价格需按照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规定确定,交易流程长,审批程序繁琐,交易成本较高。一般来说,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时的大股东大多是国有性质,在没有特别批准或约定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一般都需要经过立项、审计评估确定转让价格、方案报批、公开市场挂牌交易等一系列既定流程完成预留股份的转让,交易时间周期长,审批程序繁琐,交易成本较高。

若企业最终确定选择此种方式代持预留股份,建议国有企业在编制员工持股方案时或国家层面增补相关政策明确操作细则。如针对预留股份设置一段时间的期限,在协议或政策有效期内,参与认购持股的员工与国有股东之间进行交易时,可考虑将交易价格约定为本次员工持股基准金额+后续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增加金额。这样操作既能简化预留股份转让交易流程,降低双方交易成本,又能兼顾国有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值得一提的是,此种代持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被认定为需要履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审批流程的风险。

(2)投资者代持

投资者代持是指在挂牌引进战略投资者时,由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一并将预留股份购买并持有,并事先约定该部分股权的用途和交易价格。当后续有员工需要认购时,按挂牌时约定的方式、价格与战略投资者进行交易。

此种代持方式优势是交易程序相对简单,而劣势是需要多方协调,沟通成本相对较高。此种持股方式,需要事前现国有股东、持股员工与战略投资者三方进行沟通并约定以协议的方式将未来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下来,同时战略投资者也会基于自身利益、风险考虑,是否愿意作为预留股权代持者也存在不确定性,故此种方式,需平衡多方利益,沟通成本较高。另外,此种代持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未来企业发展状况良好,可能存在投资人违约拒绝转让的风险。

(3)持股平台代持

持股平台代持是指由持股平台(可以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等,一般不设员工持股会)筹集资金代持预留股份,后续有员工需要认购持股时,再与持股平台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交易认购。

此种代持方式优势是简化了交易流程,增强了员工股权的流动性。因后续员工不需要跟原国有股东进行交易,故避免审计、评估、方案报批等繁琐的既定程序,双方按约定的交易规则和价格执行即可完成股权流转,增强股权流转的便利性。而劣势是持股平台需额外筹集预留股份资金,资金压力大,可能会降低員工持股积极性。持股平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现有员工,相当于在原来出资认购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部分资金,对于参与持股的员工来说经济压力更大,可能会降低员工出资的积极性。同时,股权转让需持股平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程序较为麻烦。

此种代持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持股平台起到了第三方交易平常的作用,因持有公司股权,同样享有公司分红权,分红收益可作为持股平台支付管理费用或日常支出。

(4)现有员工代持

现有员工代持是指由现有员工出资认购预留股权,后续有员工需要认购持股时,与现有员工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此种代持方式优势是交易程序最简便,交易价格由双方进行谈判确定,可参考市场公允价值,也可约定为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自行协商。而劣势是员工资金实力有限且容易超出单一员工持股比例限制。在仅允许现金出资的情况下,资金压力大,若后期无员工愿意需认购持股,持有风险较大。同时,预留股份若由现有员工持有,已经持有股比加上预留股份比例可能会超过单一员工持股比例限制。

预留股份持有方式,原则上应该在保障国有资本不流失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结合当下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对于预留股份国有企业通常做法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或员工自然人个人代持预留股权;后续新晋员工需要认购持股时,再与持股平台或员工进行交易认购,交易规则和价格由双方约定,因后续员工不需要跟原国有股东进行交易,故不需方案报批和资产审计评估等程序,程序相对简单。

4.预留股份流转定价

(1)预留股份流转的周期需明确

预留股份建议约定集中认购期,而不是分散处理,多点开花,否则会导致较高的流转成本和管理成本。故员工持股方案需明确预留股份的认购期限,如股东大会后12个月内;若分期分配情况下,每期分配多少比例需要明确;超过期限仍未能明确认购对象的,需有应对超过时效部分股份的应急预案。

(2)流转价格的确定

基于代持方在代持期间同股同权享有企业分红收益并承担企业亏损风险的情况下,预留股份流转时,一般来说以实施员工持股时企业估值为基准确定。根据持股主体的不同,若代持方为投资者时,则可按照事先协议约定价格执行。一般投资者会考虑代持期间持有成本,则会额外增加部分收益,故此种情况下,可在事先约定价格上协商确定;若代持方为持股平台时,一般也以实施员工持股时企业估值为基准,但也可考虑将基准价格与持股平台实际权益变化的差额部分进行分配后进行结算;若代持方为现有员工,则可参考市场公允价值,也可约定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由双方进行谈判协商确定。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鉴于企业发展,不同时点的估值变化导致在处理预留股份时价值不一,变化大时甚至需要重新进行审计评估,故预留股份的流转需在认购期内统一处理,避免流转价格波动性过大造成预留股份无效。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时,为优化国有企业股权,激发企业活力,预留股份将成为更多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激励的一种选择。制度层面,需不断健全预留股份法规体系建设,为实务操作保驾护航;实务操作中,预留比例、预留股份持有方式等问题依旧需要结合政策可行性、企业规模、股东意愿、投资者参与度和员工综合实力等因素不断探索,力争设计出最合适企业的预留股份模式,从而真正达到预留股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伟.预留股份的长远考虑[J].商界,2010 (04):69.

[2]陈曦.股权激励中股份预留浅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 (2):1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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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利民 朱广娇 曾树峰.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适用性分析[J].管理创新,2022 (5):56-58.

[5]李瑾.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员工持股问题及对策研究[J].运营管理,2020 (11):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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