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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风险分析及防范

2023-07-13刘丽丽

支点 2023年7期
关键词:风险问题引言国有企业

刘丽丽

【摘要】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利用自身融资优势,通过融资性贸易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依照使用资金期限、双方约定利率等相关内容,通过购销差价的方式获取一定价差,获取更大盈利。不过,融资性贸易并非只有益处,若运用管理不当,会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流失,阻碍企业发展。本文阐述了融资性贸易相关概念,分析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指明了如何有效识别融资性贸易并提出了风险防控策略。

【关键词】国有企业 融资性贸易 风险问题 对策

引言

因中小型企业贷款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融资难现象,而一些国有企业却有足够的资金以及良好的信用,若它们选择与中小型企业合作,开展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业务,就能实现合作共赢。但在融资性贸易开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仅仅担任了中小型企业融资背后的银行角色,而且因不参与企业的实际运营以及项目开展活动,极易增加贷款风险,对此,国有企业需要明确风险类型,降低融资风险,实现稳定运营及发展。

一、融资性贸易概述

(一)概念

融资性贸易是指中小企业为了解决融资方面的问题,与具备优良银行信用的国有企业合作,让国企参与到贸易链中,借助国有企业信用与客户签署贸易协议,从银行获取运营发展所需资金,然后在项目开展结束后将有关费用还给国有企业[1]。

(二)产生背景

很多中小型企业自身运营能力有限,在实现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但因其能够抵押的财产较少,企业经营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加之抗风险能力弱,难以满足银行机构贷款条件,存在融资难问题。而大型国有企业具有较高的贷款信用评级,极易获得银行贷款,这一背景下,融资性贸易被广泛应用。国有集团企业下属子公司多采用輕资产模式运营,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往往不愿意承担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加之具有足够资金以及资金成本优势,自然而然地加入到了融资性贸易业务中。简而言之,这一融资形式构建了共赢局面。

(三)形式

常见的融资方式有买卖型和增信型两种,就现阶段而言,国有企业多选择前者,为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买卖型融资性贸易常见的交易形式有三种,依次为循环贸易、托盘贸易以及委托采购形式。

二、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风险阐述

(一)流程管控风险

第一,决策风险。因融资性贸易本身具有特殊性,或因融资企业经营指标压力、融资企业缺少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等因素,极易存在调查报告不准确、风险提示不明确等问题,导致相关决策出现错误,最终引发项目决策风险。第二,很多融资企业为了扩大企业产值规模选择融资性贸易业务,但因该项业务专业性较强,涉及环节多,对制度要求较高,而很多企业尚未构建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导致贸易业务开展缺乏系统化、流程化标准。第三,操作风险。业务操作过程是融资性贸易业务开展最为关键的部分,极易出现操作不规范、不专业等现象,增加国有企业融资风险。

(二)资金风险

在融资性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仅预先将资金交付给借款方,但并非控制借款方货物,无法参与资金结算,更无法进行风险控制。若宏观经济一直处于下行态势,贸易合作方会承担较为严重的风险隐患并将其转移给第三方,使第三方背负相应的债务。常见风险类型为资金回收风险、市场行情风险以及担保抵押风险[2]。

(三)法律风险

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因融资性贸易业务不符合正常贸易交易规则与逻辑,不鼓励其开展,也未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交易过程中,业务参与主体一旦出现纠纷诉诸法律,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签署的贸易协议也会有争议。与此同时,融资性贸易中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往往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其经营能力以及信用不足,不具备银行机构贷款资格;而国有企业作为出借方,因获取相关资料手段以及渠道有限,往往不能完全知晓中小型企业实际经济能力,给资金缺口较大、无偿还能力的企业提供了契机,会出现自身资金链断裂或为了取得贷款而采取合同诈骗等情形,导致国有企业遭受损失。

(四)税务风险

在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过程中,若上下游企业中具有某种关联关系,交易仅凭着上述形式完成,不存在真实物流,甚至连交易的货物都不真实存在,极易让国有企业陷入虚假交易中。为了有效降低整体的税负,上下游企业需保持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种不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国有企业向下游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极易被税务机关阻截,认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与此同时,若上游企业利用融资性贸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恶意偷税漏税,会造成企业在当地税收部门非正常户走逃以及欠税等不良情况。这一情形下,国有企业需要被迫补缴税款,造成税款损失。

三、融资性贸易的识别

截至目前,我国关于融资性贸易的界定标准尚未明确。在各级地方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执行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争议不断。查阅以及整合资料显示,融资性贸易的识别主要措施有三种。

第一,测算毛利或毛利率。如存在合同每单交易金额获得的毛利为固定金额,该类型贸易存在融资性贸易风险。在内外部环境没有大变动时,毛利会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偏差,一般不会出现毛利为某一固定值的情况。

第二,查看合同购销合同台账及合同条款。检查购买供应商和销售合同的客户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或者特定利益关系;检查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项同收取客户货款的比例,是否存在垫款的情况。如预付占比较高,而收取客户款项占合同总贸易较低,贸易风险较大,不符合一般商业逻辑。检查合同中针对货物的损失风险及收益的约定条款,识别贸易各方对货物的控制权界定。第三,检查资金流、实物流。一方面,检查贸易合同的各方,并根据合同约定预测资金流向,检查银行流水或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中收支金额一致或相近的大额资金,核实是否存在单独收取资金使用费的情况。检查货物是否直接由供应商到下游客户指定地点,企业不直接控制货物;另一方面,检查运输费用仓储费是否真实发生以及入库及出库单、仓检及称重记录等单据。确定货物确实进入企业仓库并由企业控制。同时,核实仓库为企业自身拥有或者租赁的仓库。

四、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风险应对策略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流程管控力度

第一,国有企业需要优化组织结构,重视体系建设。构建“四层”风险组织防线,各层次人员需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确保职责划分明确,构建相互合作、监督以及制约管理机制,保障风险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第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国有企业现行管理制度为基础,以融资性贸易业务特征为导向,调整以及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其合理可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引导以及约束作用,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防范各类风险。与此同时,需要以制度运行实际情况为基础对条例内容进行优化,使其具有适用性、时效性特征,并逐步出台融资性贸易一系列管理意见,规范各项工作运行流程。

(二)重视资金风险防范,实行集中管理控制

第一,需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构建全员识别以及防控氛围。企业管理者以及全体员工应当树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管控意识,将资金风险防控相关内容列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筑牢风险管控思想防线,全面展开风险防控工作。

第二,国有企业需要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在明确自身融资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的前提下制定长久发展战略规划,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对业务关键环节进行合理控制,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一方面,需成立信用管理小组,负责上下游企业信用评估,明确业务风险等级,确保企业具备合作资格,规避或降低资金风险。另一方面,需合理、谨慎地签订合同。在开展融资性贸易过程中,国有企业担任中间商角色,要与上下游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可避免某一企业拒绝签约的风险。这一过程中需要采用标准合同范本,对上下游企业合同内容进行反复审核,确保条款内容一致,避免合同存在冲突[4]。条款内容需要权责分明,对签约人员进行反复确认,明确签约资质,保障合同真实有效。

(三)加大法律支持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第一,国有企业需要立足实际,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加快升级转型进程,激发企业发展潜力,降低对融资性贸易的依赖程度。同时,企业也要遵循法律法规,对融资性贸易业务的开展流程以及路径进行优化,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要求业务开展严格依据规定执行,监测货物流、现金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的流转方向,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合理管控,对相关信息进行拍照、摄像并存档。在出现融资合同纠纷时,可选择民事或刑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同监督作用,让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及风险管理部门形成合力,前移到业务风险防控端口,参与业务执行全过程,及时发现风险点并进行有效防控。上述管理部门需要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贸易业务有效性以及准确性进行分析,明确应收账款期限、往来发票等,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制定风险防控策略,督促贸易业务实施部门整改,同时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对造成企业损失的需加大惩处力度,以示警戒,确保风险控制工作落实到位。

(四)合理防控税务风险,提高税务管理效能

一方面,国有企业需加大投资力度,提升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网络平台,构建智慧物流平台,确保能够满足企业业务实际发展需求。要以信息系统为工具,构建各个环节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资源能力共享化以及经营模式专业化、智能化、现代化,实现各类数据集中管理,落实税务风险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企业相关人员需要重视自身能力提升,管理者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拓宽其获取知识的渠道,及时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丰富税收法律相关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若遇到政策问题,可向税务中介机构请教。同时,工作人员也要树立诚信纳税的意识,确保税收工作落实合法、合规。

结束语

为了满足国有企业规模化发展需求,也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融资性贸易被广泛应用,实现了合作共赢,但此过程中相关风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极易导致国有企业资金流失。对此,建议国有企业管理者能秉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在明确融资性贸易风险类型以及发生原因的前提下制定合理可行的防范策略,规避或降低融资风险,推动企业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贺晶.国有企业在融资性贸易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内蒙古煤炭经济,2020(17):111-112

[2]武海燕.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的风险及防控[J].中国中小企業,2021(10):184-185

[3]张嘉龙.浅谈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风险与内部控制[J].时代金融,2021(14):34-36

[4]汤洁.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范[J].上海国资,2022(4):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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