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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学视角下的“言不尽意”成因探析

2023-06-22张小云

艺术科技 2023年4期
关键词:读者符号学成因

摘要:言与意的关系问题历来受到重视,“言不尽意”是中国古代“言意之辨”中的重要观点,是在中国古代哲学史、思想史、文化史、美学史、文论史上一个争论持久的话题。“言意之辨”讨论“言”和“意”的关系问题,早有許多理论大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深刻的专门专章的研究,这已非理论界的新话题。例如,张少康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胡经之的《中国古典文艺学》等理论专著中都有对“言意之辨”这个问题进行专章论述。郭绍虞、罗根泽、王运熙等理论家也给予了“言意之辨”这个问题极高的重视,在编写文学理论发展史的过程中都涉及了这个问题。基于此,文章从符号学出发探讨“言意之辨”中“言不尽意”产生的原因。“言不尽意”关乎三个方面:符号、作者、读者。符号学是研究意义的产生、传达和释义过程的学说,是能指与所指的任意性,文学作品对规约性的打破及符号的“消义化”都会造成“言不尽意”;在语言符号的局限性与文学语言的反常规的共同作用下,造成了在作者层面的“言不尽意”;而在读者对符号的解码方面,由于语境、符号的复义、互文性、自我主观性等,读者在解码过程中产生了“言不尽意”之感。

关键词:符号学;言不尽意;成因;作者;读者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3)04-00-03

关于“言意之辨”,当代许多理论家在继承前人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分析,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甚至开拓性的理论观点[1]。本文从符号学出发,探讨“言意之辨”中“言不尽意”产生的原因。

符号学是研究意义的产生、传达和释义过程的学说。不用符号,携带意义的信息既不能发出,又不可能被理解[2]1。换言之,符号是用来表达意义的,表达任何意义都需要借助符号,任何意义的传达都必须使用以某种方式被接收者感知的符号。不用符号而传送一个意义是不可能的,意义本身就是从符号组成的信息中产生的[2]1。这给本文提供了理论支撑,正是由于意义的传输必须依赖符号,所以本文在探讨“言意之辨”中的“言不尽意”时可以用到符号学的相关理论。

陆机在《文赋》中有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换言之,从作者角度出发,陆机认为在创作过程中存在“言不尽意”的情况;从读者的角度看,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作者与读者所处的社会背景可能不同或者不完全相同,有不同的思想修养及对世界的不同认识,因此读者通过阅读所了解的作品的世界可能与作者所描述的世界不完全相同,由此产生了“言不尽意”的现象[3]。文学作品使用符号,也创造符号。文学作品使用的符号具有强烈的规约性,这种规约性无“根据性”可言,相沿成习而已[2]23。“言不尽意”关乎三个方面,即符号、作者、读者。

1 符号和符号“消义化”与“言不尽意”之关系

在分析符号与“言不尽意”的关联之前,应该对符号下一个定义:符号,即发送者用一个可感知的物质刺激,使接收者能约定性地了解关于不在场或未出现的某事物的一些情况[2]5。符号是用来表达意义的,换言之,表达意义必须借助符号;而文学创作即作者表达某种意义的过程,因此必须借助符号。文本就是符号单元的有意义的集合,狭义的文本指的是书面的文字集合[2]91。而符号的特点则使文学作品产生了“言不尽意”的现象。

在定义中提到,符号是由有关联的两部分组成,符号学上称它们为能指与所指。符号就像一张纸币,必须有能指和所指这不可分的两面,虽然为了方便行文,人们经常把“符号”这个词作为“能指”的意义来使用,但能指本身绝不就是符号,符号必须由两部分组成[2]14。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当符号系统形成时,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就不再是任意的了,相对固定的社会契约保证了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确定性,从而保证了信息传达的有效性[2]14。虽然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在开始时是任意的,但是在形成符号系统后有了很强的社会规约性。然而文学致力于打破这种规约性,因为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虽然在符号系统形成时它们已经有规约性,但是仍然抵挡不住文学对能指和所指任意性的运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的任意性特点,因此产生“言不尽意”的情况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并且这种情况是真实存在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符号的“消义化”。符号“消义化”指的是陈旧的比喻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规约性语言符号,其能指/所指关系没有任何异于其他词的特殊性,从而使能指优势消失,变成所指优势[2]177。换句话说,它的比喻性已经完全消失。当符号“消义化”,那么后来的读者读到“消义化”之前的文学作品时,或许就会对其表达的意义不那么清楚,这时在读者心中就会有“言不尽意”之感,这在阅读古籍特别是先秦古籍时感触尤深,其中还涉及语境的问题,后文对此展开论述。

符号能指与所指的任意性与规约性,文学作品对规约性的打破,以及符号的“消义化”,都对言与意的关系产生了巨大影响,甚至会造成“言不尽意”的情况。这种“言不尽意”是无法抹消的,因此从符号这一层面看,“言不尽意”的存在是合理的。

2 符号发送者与“言不尽意”之关系

符号发送者(作者)和符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从作者角度来看,出现“言不尽意”的原因是主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

从严格定义上说,符号是抽象词,是能指/所指形成的关系。人们所见到的符号实际上是能指,是符号信息的物质形式[2]38。在具体的文学创作过程中,文字或者语言其实就是能指。在客观上,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没有根据性可言。但是在符号系统中,能指与所指具有社会规约性,正是这种规约性,能指才可以用约定的方式来解释所指。这种规约性要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也就是前文所说的在符号系统内。

在人们生活的世界中,在用已有符号(能指)来描述客观存在的没有被纳入符号系统的事物时,势必出现“言不尽意”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语言(符号)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给作者带来了“言未能尽意”的麻烦,即语言文字表达情意功能的概括性与情意本身的特殊性的矛盾会导致“言不尽意”[4]。之所以如此,是语言文字在表达情意上所起的作用有限。“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原因就在于语言文字表达情意功能的概括性与情意本身的特殊性的矛盾。另外一个原因是语言文字表情达意功能的有限性不能涵括情意的无限性,从而导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孔颖达认为之所以“言不尽意”,是由于“意有深邃委曲,非言可写”。这一问题的实质涉及语言文字是“有”“有限”,情意是“无”“无限”,语言文字表达情意功能的有限性不能涵括情意的无限性,从而导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这样一个问题。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文学语言是强烈的反常规,打破规则。文学语言的反常规,使其迥异于常规语言,从而获得了符号的自指性[2]142。也就是文学艺术作品经常用破坏传统程式来违反规约性,从而造成有意為之的意义模糊效果[2]24,是作者主观意图上造成的“言不尽意”。由于能指与所指的规约性,因此在语言符号的局限性及文学语言的反常规的共同作用下,造成了在作者角度的“言不尽意”。

3 符号接收者与“言不尽意”之关系

读者与符号同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出现“言不尽意”的原因亦是主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读者即符号的接收者,在接收过程中对符号解码,从而理解其意义。由于语境、符号的复义、互文性、自我主观性等,因此读者在解码过程中产生了“言不尽意”之感。解符者不能离开具体语境来理解其意义[2]72。语境包含共存文本语境(历史语境)、存在性语境(文化语境)、场合语境、意图语境、心理语境这五种,其中历史语境、存在性语境、意图语境与“言不尽意”关系密切。

在《后汉书》中,范晔把正常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相联系。在汉代通常把这种联系说成天人感应或者灾异谴告。如果离开了这样的历史语境,就不能理解其中的联系。《后汉书·五行志》:“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在危八度。《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日蚀”与君德有亏就是有这样的联系。同样,不了解中世纪晚期社会中复仇对人的社会人格具有那么重要的意义,也就不会明白哈姆雷特为什么那么苦恼[2]72。

存在性语境基本可以理解为文化语境,这个“存在”不一定是现实存在,而是相关的文化释义规范之集合[2]72。例如,韩愈在《进学解》中讲到的“周诰殷盘,佶屈聱牙”,在阅读古籍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对发送者的符号不能进行解码,或在解码过程中缺少关键依据,这就给接收者带来了“言不尽意”的麻烦。

对符号释义中起重要作用的还有发送者的意图。发送者的意图并不就是符号意义,意义是在接收者身上实现的,而不是在发送者那里预先决定的。发送者的意图就是释义的是非判别标准,释义就是对意图的回溯[2]73。意图语境和作者的联系密切,对读者释义有重要意义。因为接收者释义是对发送者意图的回溯,意图语境只能提供意图的一些痕迹、一些暗示,它不能保证释义符合意图[2]73。

复义的一般定义是:某符号或符号链有几种不同的但均有效的意义[2]118。避免这样的情况需要强有力的规约性,因为规约性越强,编码性就越强,对歧解的控制就越有效[2]118。但是在前文提到,文学作品往往致力于打破这种规约性,因此复义的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文学文本产生复义可以说是必然的。具体而言,可以看中国古代的典故。典故是符号复义的明显例子,屈原的《离骚》中有很多对“香草美人”的运用,但是关于“香草美人”具体指代什么,各朝各代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且这种看法大多是说得通的。王逸认为“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5],也有人认为这是屈原的自喻,这样的说法都是行得通的。被誉为“七律之冠”的《登高》更是在主题上被认为有8种之多,每一种都有其道理,从这里的主题多义来看,何尝不是由“言不尽意”造成的。因为言没有明确地将意表达出来,但这种“言不尽意”在诗歌中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所有的诗歌语言都平白如话,那么诗就不能称为诗了,文学性也就不存在了。文学就是由于符号的自指性而使能指优势加强到一定程度的文本。文学性就是由于符号自指性而获得的能指优势[2]108。正是这种能指优势,使复义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文学文本中。

任何文学文本都无法孤立地进行释义,每个文本都淹没在文本世界中。在一个文化中的所有文本,由于它们组合在文化这个巨大的文本结构中,所以它们不可避免地相互关联[2]123-124。文本与一个文化中的其他文本之间的关系,常被称为“互文性”。互文是在文本中隐藏着的一个文化中的文本传统积累[2]124。正是由于这种互文性,在解读文学作品时,必须回溯先前的各种典故、影射、借用、沿袭、继承。就像在阅读《红楼梦》时,将其与《金瓶梅》《西游记》等先于它的文学作品结合起来阅读,会发现其中有些许联系,这种互文性是单独在本文本的文字符号中无法理解的,必须借助其他文本,这也是本文本“言不尽意”的一个重要原因。

读者对作者之意有权以自我的主观性来理解。符号接收者有权提出他的释义及对意义的理解,这种理解是主观的,但一般情况下接收者比发送者的主观性更重要,因为符号的意义是在符号接收者心中实现的,其是符指过程的归结点,拥有最大的发言权[2]111。在这种情况下,接收者(读者)对发送者(作者)之意的理解,读者通过对符号的释义,来理解作者之意,有很强的主观性。虽然人们一直强调“以意逆志”,但是这种主观性不可避免,读者所读之意与作者之意、作者之言有可能产生偏差。受读者的生活体验、情感积累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读者的理解可能并不与作者文本所描述的内容那么吻合。由于文本中也倾注了作者本人的生活体验、思想情感,因此在读者心中就有可能产生“言不尽意”之感,这是不可避免的。

4 结语

文学语言是强烈的反常规,在符号、作者(发送者)、读者(接收者)的三重作用下,“言不尽意”存在于每一部文学作品中,这是很正常的,同时,文学作品需要“言不尽意”的存在。

参考文献:

[1] 邵冰华.文艺学视域的“言意之辨”[D].保定:河北大学,2009.

[2] 赵毅衡.文学符号学[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0:1,23,5,91,14,177,38,142,24,72-73,118,108,123-124,111.

[3] 杨成军.读者角度的“言不尽意”的无奈与乐趣[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1(10):327,329.

[4] 刘勰.文心雕龙注[M].范文澜,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494.

[5] 洪兴祖.楚辞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7:2.

作者简介:张小云(1998—),女,贵州铜仁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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