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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院校的本科课程标准探索
——以中国音乐学院的课程标准为例

2023-06-10杨毅鹭

中国音乐 2023年1期
关键词:本科课程大纲课程标准

○杨毅鹭

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通过更新教育观念和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本科教学是高等教育的核心工作,培养方案是本科教学的总体设计,课程是本科教学的基本活动。多年来,各高等院校课程改革从未松懈,并逐年有序修订本科课程培养方案。中国音乐学院始终将本科教育放在学校建设的首要位置,逐渐探索出建立音乐院校本科课程标准的发展道路。关于音乐院校本科课程标准的研究,首先要基于专业音乐课程标准的现状。

一、专业音乐课程标准的现状

(一)音乐标准的缺失

音乐遵从艺术规律,具有主观性和多元性的特点,很难形成标准。正所谓“一千个观众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音乐给每个人的体会都不尽相同,这是音乐的主观性。同时,教师往往依据个人经验主义进行教学,使音乐在传播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风格特色,这是音乐的多元性。“音乐作品质量评价的标准系统具有灵活性。各种具体标准都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却没有一个可以作为高质量音乐作品的既充分、且必要的条件。对于不同类型、风格、体裁的音乐作品,评价者应依据作品本身的特征,灵活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①柯扬:《有限的相对主义:论音乐的价值、质量及其评价》,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4年,第318页。因此,无论是偏重强调主体(人)对音乐的主观性,还是偏重强调客体(音乐本身)的多元性,都是相对的。这是音乐的特殊性,它没有唯一标准,更像是生活中的主观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此,音乐教育的授课方式多数采用一对一教学模式,教师依据不同的作品,针对不同的学生,完成各不相同的授课。

目前,各音乐院校开设的本科课程,除了学制、课时固定以外,课程结构、课程大纲、课程教材和课堂教学都不相同。教师根据自己所长,口口相传,教授技艺。比如教师是研究中国某地民间音乐的,那么学生,甚至学生的学生都会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门派、流派。这种授课方式使音乐某一领域(教师所长)的研究特色鲜明。但是,某一地域的音乐研究非常深入,而其他地域的音乐研究尚存空白,不利于音乐的多元化发展。而且,门派的形成带来了某些秩序的混乱,比如一首钢琴作品的演奏,一个门派讲求四两拨千斤的风格,一个门派讲究求气势恢宏的风格,在考试或比赛时,因为教师评价主观性强,缺乏标准作为依据,结果遇到同门就是高分,遇到对门就是低分,造成了看似“不公平”现象。同时,近年来拥有音乐专业授权点的学校越来越多,招生规模越来越大,但音乐家仍是吉光片羽。这正是因为学生是在某一老师的雕琢下成长,刻意练习使得音乐的匠人越来越多、天才越来越少。因此,作为学科门类,音乐教学不仅要遵循艺术规律,也要符合教育规律,应建立专业音乐教育的课程标准,用标准教学、用标准评价。

(二)标准研究的缺乏

目前,已有学者开始关注音乐的课程标准,已完成的研究成果为课程标准的建立做了初步的尝试和探索。《专业音乐教育本科课程标准》②徐孟东、王瑞编:《专业音乐教育本科课程标准》,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一书,是依托上海音乐学院的课程改革完成,对不同学科的本科课程提出了教学和评价的建议,目的是通过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书中共有205门本科课程标准,涉及公共基础部课程、各系部课程,每一门课程标准均包括课程属性、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其中,课程属性是对课程本身的定性和描述,课程目标是学生学习的最终结果要求,内容标准是课程内涵和外延的要求,实施建议包括学生如何学习,教师如何教学,质量如何评价等。书中的课程标准覆盖了几乎所有已开设课程,每一门课程的标准涉及内容广、描述字数少,从内容上看是学校本科培养方案的补充和延续,但也是对建立课程标准的一种尝试。

关于课程标准的文献,一些是关于较为宏观的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一些是较为微观的以某一课程设置而进行的探索。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地方高校音乐专业课程体系的探索,讲述了在教学改革的背景下,当地音乐专业从培养目标、课程结构和内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第二类是应用型本科院校音乐专业课程改革的研究,讲述了应用型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改革的意义、现状和对策;第三类是个别课程的教改思考,比如戏曲曲艺、舞蹈等;第四类是高师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改革,主要是基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2012年)》,立足中小学音乐教育实际状况,分析了高师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本文要探索的课程标准是体系和课程两者的结合点,课程体系的改革是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上,挑选适合本专业的课程形成体系;课程是课程标准中的一个元素,要把它放在课程标准中研究。因此,需要建立和研究课程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改革教学内容。近年来学校启动了本科“8+1、思政+X”课程建设,经过论证与教学试运行,未来这一教育体系计划向上延伸至硕士、博士研究生,向下延伸至附属中学大学预科,旨在建设完备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课程建设中,“8”指8门专业基础课,“1”指专业主课(还包括专业副课和专业实践课),“思政”指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X”指通识类课程。这是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课程标准化探索。

二、中国音乐学院课程标准的建设

中国音乐学院的本科教学改革,从修订培养方案,到建设与研究课程标准。培养方案是学校依据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类型和办学目标等,所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它包括培养目标及要求、学科领域、入学考试、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毕业与学位授予等。课程标准是规范培养过程的操作细则,它包括课程结构、课程大纲、课程教材和课堂教学等。二者有密切的联系,也有明显的区别。联系是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均围绕人才培养展开,课程标准是培养方案的基础,培养方案的科学设置是课程标准能够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区别是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是人才培养的两个不同层次,研究对象不同。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的上层设计,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掌舵,它是研究上什么课的问题,即如何合理搭配课程,完善课程设置。课程标准从微观层面出发,它是研究怎么上课的问题,即教什么内容、用什么教法,来提高课程质量。

下面将围绕课程标准的课程结构、课程大纲、课程教材和课堂教学等方面,详细阐述建立课程标准的探索。(见图1)

图1 课程标准关系图示

(一)课程结构是课程标准建设的核心

课程结构是指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过程中,包含哪些类别的课程,每一类别课程所占比例是多少。目前,在音乐院校中,课程结构大致分为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通识课和实践等环节。四年制培养总学分要求在140分左右,五年制培养总学分要求在170分左右,在所修学分中,专业主课和专业基础课占比约65%。

中国音乐学院提出“8+1、思政+X”课程标准建设工作,是针对音乐院校的本科教育教学,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1”是专业主课,是学生所学专业最重要的课程,学好专业主课能够让学生在毕业后掌握赖以谋生的专业技能。比如音乐学专业的主课就是“音乐学理论研究”、音乐教育专业的主课就是“音乐教育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主课就是“作曲”、音乐表演专业的主课就是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8”是专业基础课,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声”“复调”“曲式”“配器”“民歌与戏曲”“中国音乐史”“世界音乐史”等8门课程,这是所有在音乐院校的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音乐素养课程,是能够学好“1”的必备技能。“思政+X”是指思政课程和其他公共基础课程、通识课程。首先,按照国家要求,该课程结构保证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6门课程的学习。课程标准将“思政”单独提出,就是学校坚定地要把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他“X”课程,则是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空间,学生可选择感兴趣的、适合自己的人文素养类课程,此类课程的学习将把每一位学生打造成各具特色的音乐家。

在统一的“1”“8”“思政+X”课程结构的模块下,每个专业方向,都会根据培养目标,进行学时、学分的分配,来平衡上课、完成作业和练琴的时间。合理的课程结构,裁撤冗余课程,释放学分空间,引入通识类课程,根据每个专业的需求量身定制,让每个专业方向同中有异、各具特色。用学分来体现各专业的课程结构。(见图2)

图2 各专业课程结构占比图

依据音乐专业分类统计,音乐学专业的“1”平均学分为48,“8”平均学分为48,“思政+X”平均学分为59。音乐教育专业的“1”平均学分为32,“8”平均学分为70,“思政+X”平均学分为4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1”平均学分约为55,“8”平均学分为46,“思政+X”平均学分约为64。音乐表演专业的“1”平均学分约为62,“8”平均学分约为37,“思政+X”平均学分为54。依据上述学分数据,也可利用图表进行呈现和分析。(见图3)

图3 “1”“8”“思政+X”课程模块在各专业所占学分示意图

如上图,A作曲、B作曲技术理论、M音乐管理专业方向,“思政+X”学分高,旨在强调学生应具备广阔的知识面,才能创作出各具特色的中国音乐,才能在管理领域协调各类院团演出。E音乐学、N音乐教育、O音乐师范专业方向,“8”学分高,是为了让理论人才对音乐基础课程掌握得更加全面。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比如F指挥、G中国声乐、H中国歌剧,“1”学分高,则是突出了对表演技能的要求。如此看出,三个模块在各专业方向中的分布符合艺术教育规律,课程结构设计合理。

课程结构为各专业的课程标准建设搭建了骨架,是课程标准建设的核心。

(二)课程大纲是课程标准建设的关键

课程大纲是教师根据课程结构制定的教授进度和具体内容。在其他学科门类中,由于已明确指出应学到某一级别,如英语“掌握10,000个单词”、数学“学会高等数学微积分”等,教师可根据教学等级目标,安排每一节课的授课内容。而音乐难以区分出明确的等级标准,即使明确指出培养目标为能够较好地演唱声乐作品,也无法在实际教学中划定,学会哪一首就是较好、学会另一首就略低。因此,中国音乐学院在制定“8+1、思政+X”课程标准时,除了对课程框架进行重构,也对每个专业方向的课程大纲做了相对规范的梳理。在课程标准建设过程中,要求课程大纲明确指出本门课程的能力标准、教学考核标准和曲目范围等,区分出从入学到毕业的不同难易程度,明确各门课程的授课进度和内容。

“1”专业主课的课程大纲,包括课程信息、课程目标、学生能力培养标准、教学内容、评价考核方案和教学参考资料等六部分。第一部分课程信息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包括课程名称(中英文)、所属板块、执行学期、学分和周学时等信息,简洁明了。第二部分课程目标,可以根据专业方向的特点提出2至3个培养目标,以声乐演唱专业方向为例,培养目标可以为培养优秀的演唱和教学人才、根据学生特点帮助学生确定专业发展方向和挖掘学生的潜能天赋。第三部分是学生能力培养标准,按照学期、学年的时间段制定,以乐器演奏专业方向为例,每一学期的学生能力培养标准,包括需要完成哪些风格的作品及其数量、本学期的技巧练习重点和对某一风格的掌握情况等。从培养全过程看,通过每一学期的阶梯式、渐进式练习,学生会逐渐掌握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演奏能力。第四部分是教学内容,根据第三部分学生能力培养标准,详细列出每一学期可选的练习曲目。第五部分是评价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环节、考核要求、考核内容和分值比例。第六部分是教学参考资料,即将前述所有提到的曲目、文献等资料逐一列出,供教师和学生预习、复习或自习。

“8”专业基础课的课程大纲,包括前言(修读要求、修毕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评价(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拓展课堂四部分。以“和声”课程大纲为例,首先分为A、B两个等级,适用于不同的专业方向。A等级对应作曲相关专业,要求能够学懂弄通和声并独立创作作品;B等级对应表演相关专业,更侧重分析理解作品。课程大纲中每一等级,都会详细阐述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包括知识点和所用的谱例、作品、文献或习题。针对每一阶段的考核,课程大纲包含了详细的考试大纲。同时,列出本门课程的拓展阅读。把课程详尽细致地进行描述,使得课程大纲规范化和标准化。

课程大纲的标准化制定,从单一课程的纵向教学方面来说,使得课程拥有了严密的授课逻辑,环环相扣,循序渐进。同时,从各门课程的横向教学方面来说,也能够做到融会贯通。以琵琶协奏曲《草原英雄小姐妹》为例,在琵琶专业方向的“1”中,它是演奏曲目;在“8”中,它是“和声”“曲式”“配器”“中国音乐史”等课程的谱例。学生通过多门课程、不同角度的学习,掌握了同一作品的不同侧面,既加深了理解、又学得透彻。

课程大纲给课程结构的骨架增加了血肉,是课程标准建设的关键。

(三)课程教材是课程标准建设的基础

课程教材依据课程大纲编写。在音乐学科门类中,课程教材各不相同。首先,同一首音乐作品有不同版本,如《二泉映月》原为民间艺术家阿炳创作的经典二胡曲,在后世流传中,演奏家对其进行了不同的删减与演绎,使得乐曲更加适合当代舞台演出。目前流传较广的版本有王国潼、闵惠芬、宋飞等二胡演奏家的改编版,不同版本在教学中产生不同效果。因此,作品类教材的编纂工作关键在于对比。课程教材不会以某一作曲家或某一作品形式来遴选谱例,而是以与教学配套为原则,搜集该课程全部所需作品编写。目前市面上充斥着琳琅满目的作品集,其中乐曲版本不一,且可能存在音准、节奏、记谱等细节偏差,准确性有待考证,这就要求教师通过对比,选择出有代表性、适合教学的版本。

面对以上问题,按照标准化课程教材建设要求,编纂过程首先要确定教学曲目并搜集代表性版本,以确保在后期论证过程中的全面性与完整性。然后再将已搜集到的资料呈送本专业专家进行多轮讨论与审定,保证入选课程教材曲目的科学性与专业性。

其次,面对文字类教材,编写工作的关键在于联通,联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配合教学。目前专业基础课各门课程教材相对独立,彼此之间缺乏关联性,导致学生知识体系缺少实践和理论的结合性与思维的连贯性。比如一名管弦系学生,在入校后要学习一年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课程和和声课程,同时还要学习自身乐器演奏主课。在两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主课的学习中,目前没有互相之间的联系—传统音乐理论课并不能给主课学习带来实质帮助,和声课所接触的乐曲也与自身演奏曲目脱节。

因此课程标准建设意在使本科培养过程中课程教材具有连贯性,各门专业基础课为专业主课服务。例如巴赫《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作品,是钢琴系专业主课的教学内容,在专业主课中重点是指导该曲目的演奏技法;在专业基础课“复调”中,重在讲解对位法;在专业基础课“世界音乐史”中,主要是围绕该曲的历史意义进行阐述。各学科之间知识点的继承性与补充性是教材编写的重点,联通后的各课程教材能够使学生在不同课程学习中对同一知识点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深入反刍与思考。

中国音乐学院在本次课程标准的建设中,始终坚持课程大纲与课程教材同步论证。待课程大纲确定后,配套的课程教材也会相继出版。这将使得课程标准的建设不是空谈标准,而是切切实实地把每个知识点都写在教材上。课程标准的建立也发挥出融合的特性,打破学科壁垒,让不同专业的教材互相补充,互相配合。

课程教材承载了所学知识,是课程标准建设的基础。

(四)课堂教学是课程标准建设的灵魂

上述提到的课程结构、课程大纲和课程教材三方面,是围绕课程标准“是什么”展开的,第四方面课堂教学是指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是课程标准该“怎么做”。

在“1”课堂教学中,重点在于传承。由于音乐传承的特殊性,很多灵魂般的音乐表现力并非在书本或乐谱上,而是在大师的头脑中。将这些灵活的音乐细节传承下去,需要大师的言传身教,而这些就是宝贵的精神财富。课程标准的建立旨在将此类教学“秘诀”惠及更多人,将“活的”课堂教学艺术凝固成文本,汇编成体系。中国音乐学院建校以来积累了大批优秀的表演艺术家和教育家,也拥有众多优质的教学体系与方法。如已故刘德海先生是中国音乐学院琵琶表演专业教授,是具有突出贡献的中国琵琶艺术大师,对他的教学法与教学体系进行总结,以此为参照形成琵琶课堂教学标准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对此,中国音乐学院已经在2021年举办了一届“刘德海音乐艺术周”,并计划在之后继续这一系列活动。类似活动进一步推动了课程标准建设的教、研结合,并融入时代特色,将大师的教学理论不断优化、丰富和完善,让教学法得以传承,力求经典永存。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课程标准的建立,未来将继续优化课堂教学管理,持续推进教学法层面的改进,计划要求所有教师在“1”授课中,记录并整理出详细的上课笔记,以学期为单位编辑成册。这种以文字形式保存下来的资料,便于教研、科研和流传。经过时间的积累,“秘诀”将在文本中逐渐显现,实现传承。

在“8”课堂教学中,重点要实现达标。专业基础课在各音乐院校的开设数量参差不齐,只有极少数学校可以面向所有在校生开设8门专业基础课,主要原因是学校对专业基础课的重视程度和师资力量不同。面对参差不齐的开课情况,“8”课堂教学首先应满足开课的普遍性,确保音乐院校都能将8门课程开设完整。进一步根据各校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法,因材施教。鉴于国内音乐院校办学层次、资源和生源质量不同,课程标准可分级分类使用,比如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课程修毕标准,区分出同一知识,哪些学生是必须掌握、哪些学生是一般学习、哪些学生是了解欣赏等。确保考试达标率,将“8”课堂教学落实到每个学生。

课程结构、课程大纲、课程教材和课堂教学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课程结构是课程大纲的制定标准,课程大纲是课程教材的编写依据。结构、大纲和教材决定了课堂教学的基本内容,课堂教学是前三者的实践过程,同时反作用于三者,是三者发展的动力。举例来说,把课程标准的建设比喻为盖房子,课程结构就是房屋的四梁八柱,它决定了教学进度的高低,是课程标准建设的核心。课程大纲是房屋的平面,它决定了知识覆盖面的大小,是课程标准建设的关键。课程教材如同建筑材料,它是教学所使用的载体,是课程标准建设的基础。课堂教学则是房屋的装修风格,它是教师和学生运用课程结构、课程大纲和课程教材的互动,是课程标准建设的灵魂。以上四方面彼此独立,也相互依存,只有不断优化,才能使课程标准更加规范和科学。

三、音乐本科课程标准的意义

(一)音乐人才培养更加规范

中国音乐学院的课程标准依据艺术教学规律,由行业内专家集体论证而成;同时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使本科教学有标准可依,严谨客观,音乐人才培养更加规范。

首先,中国音乐学院“8+1、思政+X”课程标准,重在“结构”。与已出版的《专业音乐教育本科课程标准》相比,新的课程标准在培养方案层面,将通过“8”“1”“思政+X”组合,确立培养的结构;在课程大纲层面,将通过每一节课的标准,确立课程的结构;在课程教材层面,将通过细化到谱例的标准,确立学习过程的结构;在课堂教学层面,将通过各具特色的教师讲授,确立授课过程的结构。课程标准从课程性质、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学时学分、班级规模、授课形式、教学条件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对各门课程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使教师可以对标授课。当所有同专业教师使用同一课程大纲和教材进行教学时,集体教研将发挥更大的效应,科研成果也会应运而生。

其次,音乐本科课程标准的建立,是落实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途径之一。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是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和政策激励的导向作用,在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分类评价的基础上,推动学校在不同层次、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按照专业特色形成各自的本科课程标准,就是在践行分类管理和评价。

结构明确、分类清晰的课程标准将使新时代音乐人才培养更加规范。课程标准的建设打破了教师依据主观标准进行教学的模式,使课程具有可复制性,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提供课程支撑,也为世界音乐教育体系提供独具特色的中国方案。

(二)音乐评价体系更加科学

中国音乐学院的课程标准,创新了音乐教育评价体系,使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等工作更加科学。

课程标准优化了师资队伍结构。一方面,课程标准在课程大纲方面明确了教学内容,在课堂教学方面明确了上课任务,学校可依据课程标准对教师进行岗位考核。另一方面,教师队伍将按照课程结构所规定的课时工作量进行整合。

课程标准优化了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的评价体系。一方面,作为一个学科门类,音乐教育的教学评价与考核指标均按照文科门类要求,以普遍适用于综合类大学的量化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缺乏适合自身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评估机制。因此本科课程标准的建立,可以形成全过程质量监控的评价体系。评价过程中,不仅仅关注以毕业论文为主的结果性评价,也会将选题、取材、立论、成文等各方面纳入到评价指标范围内,使得评价更加的全面客观。另一方面,国家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针对培养方案和教学资源的评价标准,具体包括了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专业师资、教学条件和质量保障等。本科课程标准确立后,将进一步完善细化质量标准。可以依据课程结构,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是否完备;依据课程大纲,评价教师的教学任务是否完成;依据考核标准,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是否达标等。特别是在教学活动中,按照课程标准的评价要求,持续反馈矫正,形成教学—评价—反馈的互相影响和交互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课程标准优化了考核体系。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常常会强调音乐的特殊性,忽视教育规律的一般性要求,特别是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等课程考核过程中,以主观性或经验性来取代专业性和科学性的现象仍然存在。本科课程标准的确立,给每一学习阶段提出了不同的指导性意见,按照课程标准,每一阶段的考核既有艺术审美价值判断,也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要求,从而实现将音乐的特殊性与一般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结 语

课程改革是人才培养的关键,也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在知识经济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创新课程理念,深化课程体系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是教育改革的重大课题。没有一种能适应所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固定不变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的建设永远在路上。因此,课程标准建设理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会根据专业调研、课程评价和实际授课中的学情,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从宏观上,应根据国家教育的发展趋势和社会的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建立注重实践能力、符合社会岗位需求的课程标准。从微观上,学校的相关部门和教师要紧跟课程标准的调整思路,根据社会需求的核心能力,确定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标准设计思路要协调好各课程要素之间的关系,追求最大限度的统一。同时,要转变传统课程设计的知识观,不断优化和完善课程内容,让教育回归生活。

音乐院校的本科课程标准建设是一项具有开创精神的系统性工程。今天,中国音乐学院以“8+1、思政+X”课程标准为支撑,旗帜鲜明地提出倡导中国乐派,构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这是学校多年来办学传统的自然延续,也是当今全球化背景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要求和重大担当。期待在音乐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尽早确立本科课程标准,构建本科教学体系,使音乐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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