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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自由的象征”:主体论美学的庄严建构

2023-06-08范藻

美与时代·下 2023年3期
关键词:自由美学

摘  要:高尔泰是当代中国美学主观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美是自由的象征》既是中国当代美学的经典著作,也是他美学思想中重要观点的集中体现。围绕“自由”的追求和意义,高尔泰从“美”与人道主义、“美”与自由生命和“美”与自然科学的三个方面,初步完成了主体论美学的建构。文章还进一步就学人命运、生命境界和美学重构的问题思考了高尔泰给新世纪中国美学的启示。

关键词:高尔泰;主体论;美学;自由

这是一部贮满了泪水与心血的生命之书,这是一句闪耀着哲理与诗情的美学名言,这就是主观派美学的重要代表高尔泰的经典名著《美是自由的象征》。从他1957年就开始思考的《美论》及至1982年正式发表《美是自由的象征》,1986年经人民文学出版社首次推出后,一时洛阳纸贵,“美是自由的象征”成为当代中国第二次“美学热”的流行概念。从1957年到2022年,世事沧桑,社会巨变,但高尔泰拳拳执念的两个问题:“人”的问题和“美”的问题,依然未变,并且愈加复杂和愈益沉重。

面对美的万象纷呈,置身美感的万种风情,走进审美的万千世界,不论是对美的本质思考,还是美感的人生体验,抑或是审美的艺术实践,靠什么红线才能一以贯之,借什么平台才能一揽入怀,用什么视点才能一总凝练呢?自由——人类文明的最高理想、个体人生的最美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高尔泰带着苦难中的思索和艺术家的敏锐,又一次揭开了美的神秘面纱!

自由象征的主体论美学,呼之欲出。

一、“美”与人道主义的精神关联

人道主义的出发点是高尔泰主体论美学的第一要义,正是沿着这个出发点,高尔泰将美的探索与人的思考联系起来,而连接二者的精神中介就是人道主义。高尔泰在《美是自由的象征》中,是如何寻找到美与人道主义的精神关联的呢?

(一)来源于他独特的人生阅历

高尔泰出生于抗战烽火岁月,有着逃难、失学、留级的曲折经历,15岁在苏州正则艺专就阅读了狄更斯、罗曼·罗兰、尼采等著名作家的经典作品。1957年在兰州因为发表《论美》和《美感的绝对性》被打成“右派”遭遇流放,后来有幸在敦煌文物研究所从事研究,并历经了“文革”时期的种种人间怪相,1978年平反后先后在兰州、北京、成都、南京等大学和研究机构从事美学研究,其间有美术作品和文学创作问世,一直到1992年出国。这一时期,他在思考个人命运与历史规则的关系中,发现“个人获得解放的程度,是同历史转变为世界史的程度相一致的”[1]223。这里所说的“世界史”就应该是人类不断走向自由的历史,更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历史性实现。

他善于在美学思考中融入个人的生活体验和人生体会,在《美是自由的象征》“前言(一)”说道这本书的很多内容都“来自‘史无前例的那个时代”,在大家行尸走肉、麻木不仁的生活中思考着人是什么和人应当是什么,只有高尔泰“忍不住要偷偷地拿起笔来,在环绕四周的厚墙上挖几个透气的小孔,以减轻一点窒息的痛苦”[1]2。人的问题,不仅是如何才能活下去,更是为什么要活下去和活着的意义问题;生活的喜剧和命运的悲剧,让高尔泰身陷荒诞的无奈。在美与人道主义的精神关联上,如他在“前言(二)”中所言:“人道主义是宏观的历史学,现代美学是微观的心理学。”如此箴言,绝非“纸上得来”的学术总结,必定是“此事躬行”的生命感悟。

(二)表现于他理解的艺术形式

美与人道主义的关联是来自于它们的共同指向和连结纽带即人,这在他1983年第五期发表的《美的追求与人的解放》一文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但是,令人纳闷的是他先思考的却是“人道主义与艺术形式”。1982年10月,他在北京画院和中央美术学院作学术报告,并以此为题收录进《美是自由的象征》一书中。就书中的《人道主义与艺术形式》这篇文章看,这两次演讲不是一般性地谈论人道主义和艺术形式,而是从如何克服异化出发,提出“实现人的个体与整体的统一”即从这种统一中“我们看到了人道主义世界的一种内在秩序,或者说一种外在的形式——和谐”[1]233。人道主义的表现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高尔泰认为艺术“是人类思想感情的表现”“艺术是这种创造活动的特殊方式”,进而体现了“艺术的人道主义本质。”[1]237原来人道主义与艺术形式之所以有关联,是高尔泰看到了人的个体与整体、艺术形式与内容的独立性与转化性的辩证关系:个体即整体,整体即个体,形式即内容,内容即形式。

高尔泰以电影《人生》中刘巧珍的婚礼为例,尽管场面热闹非凡,但由于新娘刘巧珍是和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结婚,欢乐中隐藏着深刻的悲哀。他说:“这不是用欢乐的形式来表现悲哀的内容,而是悲哀强有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艺术形式不是盛装内容的容器。”[1]237它本身就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他还以中国绘画讲究“气韵生动”为例,说明将内在的“气韵”表现于“生动”的形式,是艺术家人品的表征和人格的象征。这种“感性的率真”在原始艺术中得到了形象的体现:“把生命力贯注于单纯的形式之中,达到生命力和形式合而为一,使形式有效地反映出生命力的运行。”[1]237这种富有生动形式的生命力,就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更是人类最伟大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致力于他深刻的美学理想

高尔泰的美学理想是经由个体的“自由”追求而达到人类的“解放”目标,或曰借助人类的“解放”理想而实现个体的“自由”境界。不论是“自由”,还是“解放”,已经由哲学的含义和社会学的概念演化为一个人学或美学的范畴,毫无疑问,这里的自由只能是人的自由,这里的解放只能是人的解放,而与此无关,甚至适得其反的“自由”和“解放”都应该毫不犹豫地放弃或义无反顾地放逐;质言之,不论是从“美是自由的象征”的角度看,还是从“审美是人的解放”的高度看,都是致力于他深刻的美学理想,即人道主义的社会理想,虽然在那时的历史条件下显得有些奢侈和曲高和寡,但就像“自由”和“解放”永远是人类的普世价值一样,人道主义就是人类的现实理想,当然就是高尔泰的美学理想。

虽然人道主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条件有不同的含义,但是,都应该“把人的解放程度,即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一切文明、文化、包括一切政治经济制度进步程度的标志”[1]230。此时,自由、解放和人道主义就是美,反之亦然;也可以说在自由、解放、人道主义和美之间都是可以划上等号而相提并论的。它们之所以具有相同的内涵,高尔泰认为“人道主义的立脚点和归宿是人”,而理想状态的人,或者说应该如此的人,一定是马克思说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的人。

综上所述,美与人道主义有着精神的关联,人道主义与美也同样有着情感的互动,不论是围绕美的问题,还是针对人的问题,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而形成这种关联或互动的关键是审美对象或社会生活的内容。高尔泰并不是单纯地关注人道主义的问题,也不是简单地思考艺术形式的问题,而是聚焦于“美”与“人”的核心问题。在这次演讲半年后发表的《美的追求与人的解放》文章中,他详细阐明了主体论美学的核心思想:“现代美学以‘人为研究对象,以美感经验为研究中心,通过美感经验来研究,研究人的一切表现和创造物,提出了‘自我超越这一既是人道主义的、又是美学的任务。”[1]100

二、“美”与自由生命的象征关系

高尔泰既综合朱光潜、李泽厚和蔡仪三家之长,又有自己的特色:不但有形而上的“自由”境界、伦理学的“解放”目标、文艺学的“形式”理念,还立足在丰富的人生阅历、多样的艺术实践基础上建立起“美”与自由生命的象征关系,这也是他主体论美学的核心所在。

相比于康德说“美是道德的象征”,将美局限在人伦规范之内,以及厨川北村“美是苦闷的象征”,将美引入痛苦的深渊,高尔泰用“自由”为美赋予了最广阔、最理想和最深刻的,也是最有想象性和能动性的意义,同时他还提出自由是“在象征的意义上,直接的现实性并非审美事实的要素”。并提出一个标准,即这个象征物的“对象是否表现出‘生命的意味”[1]53。这里的“生命”不仅是一个个体的物理性存在,而且是一次由物质性到精神性的递进,在“美”与自由生命的关系上,它依次包含了生活的幸福、生存的和谐和生命的自由三个层次。

(一)美是生活幸福的表征

如果说“美是什么”是高尔泰终生思考的形而上问题,那么“什么是美”则是他时刻感受的形而下生活,但是美好的幸福生活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奢侈,离乱的童年、压抑的少年、苦难的青年、漂泊的中年,几乎构成了他全部的人生经历,因此,一个美学家居然很难体验到生活的美。是的,历史给予了他荒唐的现实,而他却给历史留下了真诚的思考,《美是自由的象征》一文的第一句话就是:“美是人类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凡是有人类的地方就有美,凡是有生活的地方就有美。”正是凭着这个坚定而乐观的信念,他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更有了一颗思考美的大脑。

企求生活的幸福是人类的共同心愿,作为美学家的高尔泰既有着人的共性愿望,也有着他的个性特征,这就是反思生活的不幸,洞彻人生的悲剧。尽管生活没有为他绽放玫瑰的芬芳,他依然凝视这带刺的花朵,“由于体验痛苦,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幸福”。让人生的苦难变成渴望幸福的思想资源:“正因为如此,痛苦才有可能获得审美价值,痛苦的价值就是象征自由的价值,是通向幸福的桥梁,是到达其自身反面的绝对中介。”[1]84恰如泰戈尔吟唱的:“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是的,不仅是忧郁的“歌”,而且是深刻的“思”:因为痛苦生活的体验,发现了幸福人生的绝对存在和通向幸福意义的终极道路,这也是痛苦对于幸福生活的反向表征。

(二)美是生存和谐的明证

我们生存的世界首先是大自然的环境,在高尔泰还没有罹难时,一切在他眼中都是美的,大自然与人的关系是“天人合一”。他在自己的第一篇美学论文《论美》中瞭望西北的夜空:

我们凝望着星星。星星是无言的,冷漠,按照大自然的律令运动着,然而我们觉得星星美丽,因为它纯洁,冷静,深远。一只山鹰在天空盘旋,无非是想寻找一些吃食罢了,但我们觉得它高傲、自由、“背负苍天而莫之夭阏,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1]326

高尔泰指出“纯洁、冷静、深远、高傲、自由”是人赋予星星和山鹰的“属性”,和天空、山鹰本身没有丝毫的关系,但我们依然觉得它们是美的,由此得出“美是主观的”结论。

不论是大自然的粗犷与粗扑,还是社会中的粗野与粗暴,这些我们生活中的不和谐,高尔泰在美学中都把它们升华为我们生存世界的和谐,这是克服并消除了社会异化后的和谐,表现为“个体和整体,存在和本质,自然和社会等等的统一,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人的需要。”[1]101“人的需要”!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这不仅是高尔泰人道主义世界观的体现,而且是高尔泰主體论美学观的说明,更是他追求人类生存世界和谐美的明证。由此可见,在个体自由和人类解放的追求过程中,人类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大地,从而离开自己的生存世界,不论是幸福还是苦难、不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唯有“美能拯救我们”。

(三)美是生命自由的象征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的生命是“与生俱来”的生命,生命的自由是“天赋人权”的自由。就这个意义而言,与其说“美是自由的象征”,不如说“美是生命自由的象征”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及高尔泰一个著名的“三段式”推论:

大前提:人的本质是自由;小前提: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结论:美是自由的象征[1]44。我们先姑且不说这个推论是否完全符合形式逻辑,仅就他敏锐地抓住了“人”(生命)、“美”与“自由”的联系就足以见出高尔泰的敏锐与深刻了,其实高尔泰要准确表述的是美是人类生命自由或自由生命的象征。在这个判断中“美”是我们讨论的中心概念,那么围绕它而产生的“生命”和“自由”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在高尔泰的美学话语里,就像美和美感是同样的概念一样,那么生命与自由也是一张纸的两面,生命即自由,自由即生命,而联系这一体两面的就是“创造”。

高尔泰在安稳的教师生活里开始了《论美》的思考,在劳教的日子里发现了“幸福的符号”,在平反过上正常生活后又开始了文学的创作。如果没有对主体自由意志的向往,他一定会按部就班地生活下去,可见自由之于生命的魅力。正可谓“自由是生命力的升华,它通过认识和驾驭必然性,有意识地按照主体的需要而不断创造世界,并在这创造过程中不断地产生出新的需要,新的动力”[1]49。

“美是自由的象征”是高尔泰美学思想的核心和贡献所在,这个“自由”绝不是哲学思辨的自由或艺术想象的自由,而是在期求幸福生活受阻后、在走向和谐人生路途上所追求的生命自由。高尔泰哪怕身处逆境,也依然没有放弃思考的权力和义务。

三、美与自然科学的方法关涉

高尔泰开始美学研究伊始就注重并思考美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在《论美》中为了说明美和光的关系,指出:“光有波动和微粒的二重特性,许多生物这种特性给自己创造了视觉,以反映周围的色彩、明暗和形象。”[2]在《关于人的本质》里还涉及到了“人工智能”的概念,在《美是自由的象征》一文里又介绍了“熵定律”,即热力学第二定律。最能代表高尔泰这方面的文章是《关于美学与自然科学问题的札记》,此时的高尔泰已经在美学的领域独领风骚,更是独步前沿,这在当代诸多的美学家中是无出其右的。

他还将自然科学的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以及热力学第二定律等引入美学思考,不但为当代中国美学开辟出了一块崭新的天地,而且为破解“美学之谜”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一)“人择原理”的启迪

高尔泰在《关于美学与自然科学问题的札记》一文中七次提到“人择原理”。这个概念是英国当代天文物理学家布兰登·卡特在1973年提出的观点,认为:“虽然我们所处的位置不一定是中心,但不可避免的,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特殊的地位。”正是人类的存在,才能解释宇宙对人类的呈现和人类与大自然相处的现象,如地球绕太阳旋转的速度是每秒30公里,如果大于或小于这个速度,地球上的温度就会太热或太冷,就不会出现人类。“人择原理”揭示的人类与宇宙或自然的“巧合”,如果我们仅就那些有利于人类和能给人类带带好处的现象进行思考,就会得出“天人合一”的和谐论的美学观,这也是哲学上的“主观性”和认识论的“或然性”;之所以是“人择”就包含了其中人类利用自然的目的性、改造自然的能动性和认识自然的主观性。

高尔泰看重这个理论与他的主观性审美实践和主体论美学息思想息相关。高尔泰指出,人择原理说明“由于这些规律与人的存在的无意识目的相暗合,而把它们表象为美”。因此,“我们可以相信人类对美的感觉能力也都是原始生命力的升华,它不仅具有历史的和社会的根源,而且具有原始生命力的根源”[1]147,就像一部《红楼梦》,不同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东西。人类的任何选择既要符合自我生理—心理生命的原理,也要吻合自然—宇宙生命的原理,才具有美或美感产生的可能。“人择原理”具有多学科和跨学科的意义,而高尔泰对它的理解不仅看到了美,而且看到了美的根源——人类在征服和认知大自然的伟大斗争中所彰显的旺盛而强健的生命活力。可见,高尔泰的主体论美学就是当代中国生命美学的重要来源,不仅为最早生命美学引入了自然科学的思维,而且为中国美学贡献了主体哲学的思想。

(二)“一”的光辉的渲染

“一”的概念源于道家哲学《老子》的“万物得一以生”,但何谓“一”却众说纷纭。高尔泰认为“一”让主客体的划分失去了意义:“最高的实在是‘一”“‘一是一切现象的本源”,可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高尔泰没有止步于对“一”的思考,而是从辩证法的角度引出了与“一”相反相对的“多”。这个“‘一与‘多的关系,即‘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以人为中介,通过主体性的人的实践,也就被表象为规律性与目的性的关系”[1]143。在这段话里,高尔泰给了我们两个重要启示:一是,“一”作为存在本体并不是深藏不露的“道”,而是宇宙世界人生的规律或玄机,是自然得以人化的潜在的可能性,而“多”作为存在现象是“一”的显灵或“道成肉身”,体现了全息生物学的“一滴水见出太阳的光芒”,而表现出丰富多彩的现实性。二是,引入了以人为中介的“实践”概念,从而使得存在意义上的“死寂”状态的“一”获得了“显灵”的出场可能,所谓“万古长空,一朝风月”,也是王阳明的“未看花时,花汝同寂,待看花时,一时明白。”这正是高尔泰主体论美学思想的生动体现。“所以‘美是一的光辉这一命题,又可表述为‘美是自由的象征。”“所谓‘一的光辉,是相对于变化、差异和多样性而言。”[1]153高尔泰借用源于普诺提诺的“上帝是一的光辉”,形象地呈现了美的绚丽多姿。

“一”即元宇宙与生命力的最深层的最后说明,而“一”所呈现的光辉,就是美的表现,这如同他多次说过美就是表现,表现就是创造,源于生命向力,追求真善美的生命创造,这体现了他的主体论美学思想即释放自我,展示本我,追求真我,高举“自由”美学的旗帜,再一次发出了“美就是生命自由的象征”的呼唤。

(三)“熵”的概念引入

在自然与人、“一”与“多”、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诸种关系中,高尔泰认为“它们都具有一个多样统一的动态结构,并且这个结构可以用一个数学结构加以表示:=”。这就是:“非平衡热力学所揭示的生命系统是一种典型的耗散结构。”[1]150这是高尔泰给美学引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自然科学概念“熵”或者“熵流”“熵项”。熵的概念由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于1865年提出,是用来描述“能量退化”的物质状态的参数之一,后来用于说明一个系统“内在的混乱程度”,即平衡态被打破的程度。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的欲望不断增加,导致社会由有序向无序异化,带来生命由美好到丑陋的蜕变,表征为社会“熵”的增加。高尔泰认为:“嫡定律是物质世界的规律,不是精神世界的規律。之所以可以用它来说明美与艺术之类的精神现象,是因为精神可以通过正确的实践作用于和外化为物质现象。”[3]生命是物质与精神的有机统一,人类实现生命的意义就不能没有精神的活动,“反增熵”无不充满着生命克服阻力而追求美好和自由的审美活动。

一进入新时期高尔泰应和着思想解放的时代洪流和人道主义的启蒙呼唤,敏锐地感觉到并且是前瞻性地警示:“生命为了保存自己的存在,它的全过程都是一场持续不断的反对熵流的斗争”,在同外部世界信息的交流,“连续不断地反对同化和异化,构成了生命。”[1]50从而使得人类生命原理“熵最大”的死寂状态,保持生命持续的创造力。

四、余论:一个有待超越的高尔泰

今天,当我们又一次走进高尔泰的“美的历程”,再一次翻开《美是自由的象征》,流连忘返,披沙拣金,“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发现了一个不可复制的高尔泰,其中的三个关键词是:苦难、才情、真诚。苦难是特殊时代给他的馈赠,才情是遗传基因给他的优势,真诚是爱美人格给他的标签,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促成了《美是自由的象征》所呈现的美学生命和生命美学。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个有待超越的高尔泰,应该提到当代中国美学发展的议事日程上了。学人的命运,自由的理解,美学的重构,是《美是自由的象征》,更是主体论美学家高尔泰留给我们的思考。

(一)学人的命运是逆境中成才还是顺势中而为?

不可复制的高尔泰就是因其既非专业美学的科班出身,又非专业学会的龙头老大,还不是知名学府的冠名学者,却不断震撼学界,成为风云人物。20出头,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出江湖就因《论美》而一鸣惊人;人到中年,带着满身的创伤,重返学界又因其“人道主义”的呼唤和“异化扬弃”的洞见而视为“另类”;当然更有他“美是自由的象征”风靡80年代,影响而今,进入国家图书馆官网,在“文津搜索”里输入“高尔泰”,就有280条信息。

无疑,高尔泰是逆境成才的典范。历史不可假设,如果我们假设高尔泰人生一帆风顺,还会有现在的高尔泰吗?他的人生经历不可复制,他的艺术才华也不可复制。回到当下,我们深感欣慰的是,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歌舞升平,“人民美好生活”日益兑现,“中华民族复兴”正在临近。美学研究者应该乘势而起,顺势而为,莫辜负了好时代。何况当今的学术体制不断健全,学问探究更加规范,学者成长按部就班,这一代由博士、教授组成的美学队伍中“大师”安在哉?由课题、项目构成的美学研究里“原创”安在哉?“钱学森之问”又一次刺痛了中国的美学。

当然“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每一个生命都是不可复制的。逆境成才挑战我们生命的意志,顺势而为考验我们生命的性情,就选择学术人生而言,前者是底线的耐力,后者是高标的诱惑。抛开这种带有先验性的逻辑假设和形而上的非此即彼,如果我们将这个两难性的问题升华一下或换个角度,原来决定学人命运的“逆境”或“顺境”都是外在条件,而关键是内在原因,那就是看你有没有一种发自生命的热爱!如鲁迅般的“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而不是“稻粮谋”和“乌纱帽”,更不是“敲门砖”。无疑,高尔泰做到了。

(二)生命的境界是自由的追求还是自由的信仰?

自由,一个多么美好而令人心往神驰的诱惑啊!然而这个概念进入中国后,尤其是50年代以来,它被与资产阶级意识相提并论,被视为与无产阶级专政背道而驰,要么被打入冷宫,要么受到批判,至少也是视为另类。就在全国人民都三缄其口,讳莫如深的时候,高尔泰却开始了“自由”的思考,尽管他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

不论是50年代中期,还是80年代初期,美学之所以成为当时社会的“热点”,受人追捧,在于它先天地肩负起了思想解放的使命,于是“自由”就成为了当代中国美学家们的“标配”,李泽厚说“美是自由的形式”,蒋孔阳说“美是自由的形象”,潘知常说“美是自由的境界”,刘纲纪认为“美是人的自由的本质及其具体的表现”,杨春时也认为“美是超越,超越就是自由”[4]61。然而,高尔泰在“自由”的提倡上给中国美学以巨大贡献,他早在1982年初就以《美是自由的象征》为题予以阐述。在当代中国美学,至少也是新时期中国美学第一个首倡“自由”的,而李泽厚和潘知常都是1985年才引入这个概念的,其启蒙意义不可小觑。

从以上简述可见,不论是高尔泰,还是实践美学的领袖李泽厚和学界称之为后实践美学的领军潘知常,自由都是作为人类美好生命境界的目标的,尽管这个目标无限美妙而难以企及,但人类文明一直奉为最美的伊甸园,因此对“自由”的追求永远“在路上”。原来,自由不是美好的承诺,也不是美丽的憧憬,它是一种信仰——生命之美的信仰。在“美”与“自由”关系上,“自由”是一种信仰,美学家封孝伦教授2022年第3期《铜仁学院学报》上的见解深得我心,给我们思考自由以全新的启迪[4]72。

(三)美学的重构是“自然的人化”还是“自然界向人生成”?

李泽厚的离世意味着秉持“自然的人化”的实践美学的落下帷幕,“苍天已死,黃天当立”,新世纪中国美学是否要再一次进入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其实早在80年中期,年青的学人潘知常就开始挑战如日中天的实践美学了,其后尽管杨春时的“超越论美学”、张弘的“生存论美学”,还有曾繁仁的“生态美学”、刘悦迪的“生活美学”、王晓华的“身体美学”等,甚至高尔泰的“主体论美学”,都未能对实践美学造成致命的杀伤,因为马克思建立在人类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自然的人化”是其共同的思想资源和理论武器。

高尔泰在运用马克思这一重要思想时,也显示出了他认知过程的复杂性。他最先说“自然的人化实际上也就是人的物化”[1]32,接着又说“需要的人化也就是自然的人化”[1]22,后来还说道“自然的人化,这是人在自然中的存在的确立”[1]54。或许前两次说法都有特定的语境,我们可以不深究,但第三次阐释才与他的主体论美学相吻合,尽管在美是什么上,他与李泽厚迥然不同,但在这个问题上高尔泰与李泽厚们依然保持着一致性。其实高尔泰只要牢牢守住“美即美感”的生命主体性,再加上他拥有丰富而曲折的人生经历和多样而出色的艺术历练,他完全是可以也能够亮出“美即生命”的自由象征旗帜的。

美学重构的关键是要厘清美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地是什么,当代中国美学都把马克思“巴黎手稿”奉为圭臬,尽管有实践美学和后实践美学的冲突,但其实在人和自然关系的理解上,只有生命美学才算是真正读懂了马克思,“全部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5],潘知常阐释道:“‘自然界生成为人,‘生成的就是这样的人,因此才‘人是人。”[6]由此,生命完成了庄严的“第二次诞生”。在生命与审美之间,“自然”或“自然界”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中介,更是生命意义之美起锚的港湾。

时光悠悠,生灵绵绵。在高尔泰心中“人的问题”就是“美的问题”,“美的问题”也是“人的问题”。那么,人将何为?美将何谓?

面对无限深邃而又冷漠无情的宇宙,我们需要爱,需要温暖,需要同情,需要信仰,需要英雄主义,需要梦,需要值得为之而献身的东西[1]36。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呢?那一定是一种巨大的力量,磅礴无限的宇宙之美和氤氲无尽的生命之爱交合而形成的“力”,——人生进步的自由向力、艺术来源的感性动力、审美创造的形式张力。

参考文献:

[1]高尔泰.美是自由的象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一集)1953—1957[M].重庆:重庆出版,1984:286.

[3]高尔泰.美学可以运用熵定律吗——对批判的答复[J].文学评论,1988(1):83-91.

[4]封孝伦.“自由”是一种信仰——“美”与“自由”关系的再思考[J].铜仁学院学报,2022(3):61-73.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84.

[6]潘知常.美学的奥秘在人——生命美学第一论纲[J].文艺论坛,2022(1):35.

作者简介:范藻,成都锦城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美学及文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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