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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人事部门推广个人养老金的策略研究

2023-06-04徐懿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人事部门推广高职院校

徐懿

摘  要:目前我国已经在多个城市试点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是面向所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开展的制度。其可以灵活通过个人养老金制度选择合适的金融养老产品。高职院校人事部门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够帮助教职员工依法减少个人所得税,并提高教职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当前,高职院校个人养老金的推广存在经办人员业务不精、教职员工养老保险意识薄弱、个人养老金产品选择能力差、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够等问题。高职院校可通过加强经办人员学习培训、加大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积极关注政策变化、挖掘潜在缴纳对象等途径加以改善。

关键词:个人养老金;高职院校;人事部门;推广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3)06-00-03

个人养老金,又称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和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的补充。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覆盖人群也相较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更广,只要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保险。缴纳个人养老金的劳动者可享受到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资金,可由个人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满足不同人群对于风险偏好的需求。2022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个人可开设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自愿参加。自个人养老金启动以来,受到高职院校教职员工的高度关注,作为高职院校的核心部门之一,如何更好地推广个人养老金,帮助教职员工更好地统筹分配收入,是高职院校人事管理部门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个人养老金的现状研究

(一)关于国内现行的养老金制度的研究

曹信邦(2017)提出[1],养老金制度设计功利主义、政府承担养老责任远超个人、长寿风险、利率、通货膨胀等不可控因素、养老金来源单一等问题是养老金制度潜在的制度风险。王云多(2022)指出[2],城乡居民大部分选择最低档次缴费下限,使其退休后养老金难以满足养老需求。张燕婷等(2020)指出人口老龄化的趋势[3],会给我国以现收现付为主体的养老金制度带来很大的挑战,应当不断加强养老金制度的建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杨燕绥(2021)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省际人口结构比例不均衡、跨省养老收支差异巨大、体制内退休人员养老负担重等问题[4],应当实施积极的养老政策以应对老龄化。

(二)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前身的研究

吕秀萍和李怡畅(2021)总结了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税收政策局限性、业务流程复杂、试点区域小、覆盖人群小、保险公司缺乏积极性等问题[5],提出应在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的时候汲取经验,解决此类问题。李伟(2021)通过对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建立精算模型[6],得出了只有当工资高于阈值15 000元时,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才会显示其税收优势。谢波峰和常嘉路(2021)提出[7],个税起征点提高带来实际收入上升,会使停保率下降;而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则挤占了参保人对于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的需求,导致停保率上升。

二、高职院校养老金缴交现状

公办高职院校人员分为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每月的缴交金额按照个人收入进行计算。对于在编人员,其职称、职务对其工资产生较大影响,其退休金也与职称、职务相挂钩;非在编人员的缴费情况则较为稳定。因为事业单位每年的考核晋档,高职院校每年每人的养老金都会进行微调。在目前实施的“中人”核算办法下,在编人员的退休金跟其职称呈正相关,跟其工龄呈正相关。对于初级职称的人员,每月的退休金大约三千多,能够满足日常开销,但是无法过上更好的生活。对于非在编人员,退休金完全与其所缴交的金额和年限挂钩,其职称并未参与到退休金的计算当中,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2022年以最低基数缴费满15年可以每月领取900元的退休金,这个退休金在当地城市显然是无法满足日常开销的。高职院校教职员工,大部分都缴交千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收入水平尚可,致力于提高个人生活水平的高职院校员工,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提高养老待遇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有着很大的市场。

三、高职院校人事部门个人养老金推广存在的问题

(一)经办人员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不够熟悉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新兴产物,其制度的方方面面均有待完善。在完善的过程当中,高职院校人事部门经办对于个人养老金可能并不熟悉,只是被动接受各方领导,无法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经办人员,接受新事物的意愿较低,接受程度较差。对于一些非金融专业的经办人员,无法很好地解读政策,较难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及其细则。因此,经办人员向教职员工推广个人养老金时难以让人信服,无法有效地进行推广。

(二)高职院校教职工购买个人养老金的意识薄弱

大部分高职院校职工无法分清医保与社保的区别,经常将两者混淆,也不清楚本单位缴交职业年金的情况。许多教职员工只知道有缴纳医社保,并不能分辨其中的区别,更不要说分清楚第一、第二养老体系支柱。还有一些教职员工,连基本养老金都分不清,更谈不上了解个人养老金,错误地认为个人养老金是另外的开支,或以为个人养老金是和存款一樣,缺乏缴纳意愿。

(三)个人养老金产品选择能力差

个人养老金的增值部分就是个人选择购买的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投资收益。高职院校教职员工中只有少数曾系统学习过金融知识,大部分教职工没有系统的金融知识,对个人养老金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易听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推荐,而工作人员往往会选择提成最高的养老产品进行推广。另外,对于个人养老金产品,高职院校同事之间经常会互相推荐,如果个人的选择能力差而选择了非目标产品,其往往会将选择错误的结果归咎于产品本身,从而不信任个人养老金制度。

(四)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对低收入人群吸引力不够

目前暂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月收入5 000元。除了个人养老金外,房贷、商业保险、赡养老人、抚养幼童等都能起到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在高职院校中,非在编人员如保安、楼管等月均收入低于5 000元或勉强高于5 000元的,其本身生活相对拮据,即使需要缴纳个税,也无需缴纳太多,个人养老金的抵扣对其作用很小。

四、高職院校人事部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策略

作为高职院校的人事部门,在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中有着很大的优势。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养老金缴交、退休手续办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对于养老金制度规则和其所存在的利弊较为清楚,另外人事部门属于行政的核心部门之一,关于个人养老金的推广也更有权威性。目前个人养老金的缴交入口主要为政府平台与商业银行,高职院校策略的人事部门可以通过宣传、分析、引导等方式提高本单位人员个人养老金的参保率。

(一)加强经办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

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可以由市级社保机构组织有关个人养老金的专场培训会,聘请专家对个人养老金制度进行解读、分析,并现场答疑。也可以整理制作个人养老金解答题目资料库,供各高职院校经办人员下载学习,或是采用线上培训,辐射各所高校。同时可以将培训会视频作为参考资料发送至各高校供其使用。经过培训,经办人员必须清楚个人养老金的好处:一是税负减免。按照每年最高存12 000元测算,月税前收入6 000~8 000元,可节税360元;月税前收入8 000~9 000元,可节税360元~1 200元;月税前收入9 000元~18 000元,可节税1 200~2 400元,以此类推。二是保值增值。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中长期理财收益比较稳定,过往业绩比较基准(年化):5.8%~8.0%。三是投资收益免征个税。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仅在支出环节收取3%的税收,远低于个人通过证券投资所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的征税。如果个人通过股票账户买卖股票,需要缴纳成交额0.3%的印花税、0.025%左右的佣金。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投资可以免去相应费用。四是免去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于个人养老金账目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以及转账手续费。

(二)加大个人养老金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保险养老意识

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教职工知晓个人养老金具有税收优惠和产品增值两项好处,提升教职工的参与热情。通过宣传,让教职工理解补充养老制度的重要性,化解个人对退休养老金的担忧,积极抵抗老年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提升教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人事部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普及个人养老金制度,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各二级单位,进行现场讲解和宣传,并现场回答教职员工的疑问。也可以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纳入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规定相应的学时数,让个人养老金制度深入人心。就个人而言,储备养老金越早越好。因为延长积存养老金的时间,可以积累尽可能多的本金,让复利有足够时间去发酵,投资期限足够长,才能享受到复利效应,带给未来更多的价值增长。假设小王22岁参加工作,60岁退休,其间按照每年12 000元的金额缴纳个人养老金,按照年利率5%进行计算,至其退休时,账户上会有1 292 514.55元。如果同样的这笔资金没有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而是选择单纯的银行活期账户进行储蓄,按照银行活期账户年利率0.3%进行计算,至其退休时,账户上会有482 243.50元。小王通过缴纳个人养老金可在其退休时拿到比存银行多一倍多的金额。在复利的作用下,个人缴纳个人养老金远比单纯的储蓄回报多得多。

(三)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升教职工对养老金产品的选择能力

如果教职工没有金融知识,很大概率是听信销售人员和道听途说。销售人员在售卖过程中,容易倾向推荐卖出提成高的金融产品。而这些产品未必能够满足个人的真实需求。对于销售人员的行为很难通过制度去规避,更需要个人的金融知识,能够自主分辨金融产品好坏。人事部门可以依托商学院,开办讲座,积极宣传。对于金融产品细节的解答,可以积极对接商业银行的专业人员,采用线上留言、商业银行专人定期入校宣传等对接渠道进行解答。个人养老金的金融产品大致分为存款产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存款产品适合风险厌恶较高、不追求高收益的个人;理财产品适用于有一定抗风险能力,希望承担较小的风险换取略高于存款收益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希望通过长期投资换取长期稳定收益的个体进行投资;基金产品则适用于愿意承担较高风险的个人进行投资。个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期望收益率选择符合自身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四)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个人养老金知识的普及面

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提出,应当对供款能力略显不足的群体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对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交易环节给予适当税收优惠,鼓励其发展创新。目前个人养老金账户中购买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是一般渠道的1/2,长久而言,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投资可以省去一笔交易费用。基于目前的目标人群和个人养老金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范围,可以预见,未来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极有可能更加优惠。高职院校人事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关注个人养老金政策变化,积极与社保等主管部门沟通。梳理与个人养老金相关的政策并整理成册,定时在学校LED屏幕上宣传相应的政策。

(五)关注目标群体,挖掘潜在缴纳对象

按照收入水平以及年龄段,高职院校教职工可分为以下几类人群:中高收入的高龄教职工、中等收入的中年教职工、低收入的年轻教职工、低收入的非在编教职工。在这几类人群中,中高收入的高龄教职工是缴纳个人养老金中最积极的,因为该群体收入高,缴纳的个税高,同时即将面临退休,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或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不够抵扣,亟需个人养老金来抵扣个税,同时为退休后生活做准备。中等收入的中年教职工,因为其收入不高,同时家庭负担较重,一般还有房贷等其他固定开销,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有一两项,该群体有缴纳个人养老金的能力,但缴费欲望较低。低收入的年轻教职工,因其收入较低,年纪尚轻,缺乏对养老生活的关注,缴纳意愿低。非在编人群的收入较低,未必需要个人养老金抵扣个税,缴纳意愿也较低。以上两类低收入人群是未来个人养老金推广的潜在群体,低收入年轻教职工将来会成长为中等收入中年教职工,而非在编人员则有可能转为在编人员,加强对这两类人群的关注,可以通过案例分析、个别辅导等方式吸引他们对个人养老金的关注和兴趣,进而提升未来的参保率。

五、结语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一个新事物的落地,标志着我国养老体系的不断完善,标志着社会对于民生问题的不断关注。高职院校人事部门作为主要对接社保的部门,扮演着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保率的重要角色。当前,高职院校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存在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悉、教职员工重视度较差、产品选择能力薄弱、低收入人群不愿参与等问题,人事管理部门可通过强化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积极关注政策变化等途径加以改善。

参考文献:

[1]曹信邦.中国养老金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与风险化解[J].中国行政管理,2017(7):123-126.

[2]王云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金模式探索及支出规模预测[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22(1):76-86.

[3]张燕婷,董克用,王丹.持续推进养老金制度建设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J].中国行政管理,2020(5):58-62.

[4]杨燕绥.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养老金制度的探索与实践[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1(19):30-39.

[5]吕秀萍,李怡畅.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困境及优化建议——借鉴美国税延型养老计划经验[J].黑龙江金融,2021(12):61-63.

[6]李伟.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结果分析——基于税收优惠比较分析[J].现代商业,2021(29):172-174.

[7]谢波峰,常嘉路.个税改革如何影响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J].财贸经济,2021,42(7):49-66.

(责任编辑:董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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