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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如何助力贸易投资便利化

2023-05-30张欣然苏浩张瑞麟

海南金融 2023年4期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

张欣然 苏浩 张瑞麟

摘   要:本文立足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和最高水平開放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探究在海南开展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影响。通过理论研究提出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影响机制——跨境资管业务循环、企业生产经营循环、跨境贸易投资循环的“三个循环”体系,并借鉴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的发展经验,认为海南自贸港应按照前期、中期、后期三步走的业务实施方案,高效有序地推进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助力实现金融高水平开放。

关键词: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贸易港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3.04.003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3)04-0033-11

目前我国资产管理总量不断增加,业务发展迅速,但也存在资金池流动性风险高、影子银行监管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全球经济受到俄乌战争、美联储加息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热情下降,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本文通过探究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助力海南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影响机制,为海南高效有序推进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发挥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作用,提出方案措施和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一)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文献

2015年以前,文献主要关注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发展的影响因素和方向。资产管理行业规模扩大和金融监管未能及时跟进,出现了无序扩张的结构性问题。2015年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具备了“走出去”的能力和条件,跨境资产管理研究逐渐进入有关学者的视野。王亮等(2017)结合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现状和国际先进案例经验,从外部环境、内部需求和市场现状等方面论证信托公司开展跨境资管业务的可行性,并提出具体业务构想。李政和马琳娜(2015)在汇总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商业银行应围绕QFII、RQFII、QDII、沪港通等政策,在自贸区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张企元(2020)梳理了中国境内居民参与境外投资和境外居民参与境内投资的问题,从政府角度提出完善现有政策制度和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这类研究主要站在政府和相关机构的立场,就如何推进跨境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建议。

陈卫东和赵雪情(2021)深入研究全球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和原则,认为海南应以实体经济为基石,用好、用足跨境资产管理试点政策,形成跨境资产管理新空间。王方宏(2021)分析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相对于已有的境外投资者开展境内投资渠道的突破,提出了高度开放、分类管理、额度管理、国民待遇、监管一致、全面可控、试点先行的七条政策建议。徐德顺和王豪(2021)通过对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上海等的比较研究,建议海南要构建岛内整体数据统筹、信息共享机制,在管住的前提下分阶段放开资本管制。

(二)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关文献

理论研究方面,主要从“一带一路”项目出发探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娄逸骅和彭刚(2022)归纳“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便利化的主要挑战,提出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逐步改善投资环境、破除信息交流壁垒、创新贸易纠纷协调机制,推进跨国投资便利化。李海莲(2022)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边境机构内外部合作、加快跨境贸易监管机制建设、分层次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合作等政策建议。

实证研究方面,主要集中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谭晶荣和潘华曦(2016)运用引力模型对2008—2013年5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孙林和倪卡卡(2013)研究表明,除了贸易便利化水平,东道国的互联网普及率也是显著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正向因素。不只是农产品,贸易便利化还会有效提升出口多样化水平(汪戎和李波,2015)。李波等(2017)运用双重差分法对中国2005—2010年地区产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贸易便利化显著促进了产业增长,集聚程度较高的产业增长受影响更明显。

二、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影响机制研究

(一)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定义

为了消除各类经济活动壁垒,实现要素自由跨境流动,国际海事组织于1965年发布的《国际海上运输便利化公约》首次提出了“便利化”概念,对各国进行海上交通运输的程序标准和相关手续做出统一规定。1989年,美国和墨西哥签订的《关于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的谅解协议》中首次提到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概念,这份协议涉及贸易壁垒、知识产权、投资、市场限制等领域内容,但未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贸易便利化”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1996年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新加坡部长级会议。尽管亚太经合组织(APEC)在2002年和2007年两次提出《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后,2008年又提出《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世界各国对“投资便利化”的关注度仍然较低。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组织就如何加强投资监管和单边、双边、区域及多边层面的投资便利化等投资政策框架展开详细讨论。国际组织关于投资规则的讨论从“边境议题”向“边境后议题”延伸,在2013年WTO第九届部长会议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后,投资便利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贸易便利化概念的核心是简化贸易程序、加快要素跨境流动,概念外延不局限于边境政策,还包括基础设施、政策环境、技术应用等边境后措施。WTO在2013年通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中将“贸易便利化”定义为国际进出口程序的简化、现代化和协调①,要求各国海关和其他有关当局就贸易便利化和海关合规问题深入合作,并提出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应用援助。

投资便利化概念的核心是通过简化国际投资全部阶段所涉及的各种行政程序,為跨国公司创造流程公开透明、审批程序便捷、政策可预见性强的投资环境。投资便利化不只局限于国际组织对法律条文的描述,还涵盖金融咨询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培育等促进国际投资全部阶段效率最大化的一系列措施。这也将使得各国商议的关注重点从关税、准入等边境议题转向国民待遇、监管等边境后议题。

(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评价维度和实施措施

第一,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透明度原则是指大众可以很轻易地从官方渠道获取相关的规则、法律或法律程序。可预测性是指政策不受政局动荡、政府换届等政治因素的影响,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这要求在政策制定阶段应适当考虑跨国公司或投资者的需求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在官方渠道公布政策内容和法规程序,缓解公众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在政策内容上模糊概念,减少投资者的长期顾虑。

第二,行政程序简化性。透明度原则可以促使贸易商和投资者做出理性的经济决策,但在决策执行阶段的审查审批程序会降低投资者积极性。这些行政程序主要包括实质层面的正面(或负面)清单和程序层面的主管部门立项、设立、核准、备案等审批制度。这要求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缩减需要审查的文件清单,取消非必要审批程序,降低审查审批费用。

第三,多边合作广泛性。与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简化行政程序等可以单方面调整的措施不同,多边合作需要形成国家间或区域间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多边框架与标准,这需要各国政府在国际合作和经济主权让渡二者之间进行权衡。在一个对接国际贸易和投资协定以国际法来保障经济主体权利的国家,国际贸易商和投资者可以节省为了适应不同国家的规制水平差异的转换成本。

第四,边境后管制便利性。在让渡部分支配本国经济活动的权利后,还需进一步便利引进人才和资金的边境后措施。针对劳动力市场,适当延长合法外国人的居留和工作时限,放松投资者移民管制,降低外国劳动者进入的壁垒。针对金融市场,将部分权力下放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解决外汇结算和资金限制等问题,创造便利的企业投融资环境。

(三)非居民跨境资管影响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机制——“三个循环”体系

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是为非居民企业和个人提供的,以投资收益为目标,通过开发产品、募集资金、投资管理,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从国际贸易或国际投资的流程来看,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属于边境后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可以通过表1中的“边境后管制便利性”维度影响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和资金吸引能力,进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对于劳动力市场,资产管理机构为非居民个人提供跨境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可以拓宽境内生活或工作的非居民个人投资理财的渠道,满足非居民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解决个人财富管理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丰富的跨境资产管理产品和丰厚的投资回报是吸引境外非居民劳动力的重要比较优势,降低企业雇佣非居民劳动力的成本。因此,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一项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为非居民劳动力提供了个人资产管理方面的便利。

对于金融市场,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对非居民企业的吸引力。一是为非居民企业的闲置资金提供了投资理财的渠道。非居民企业可以在当地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中注入规定限额内的资金,用于赚取理财投资收益。二是降低非居民企业向银行获得融资的难度,提高获得融资的便利化程度。三是为非居民企业提供了享受经济增长特别是资本市场高速发展红利的机会。综上,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一项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为非居民企业在资产管理、资金融通、资金运用等方面提供了便利。

本文提出以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循环和实体企业生产经营循环为主体,推动跨境贸易投资循环高质量发展的“三个循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体系。如图1所示,圆形虚线表示“三大循环”体系,在左边的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循环中,境外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在自贸港内出资购买跨境资管产品,为中间的生产经营循环中的实体企业提供非居民劳动力和境外资金的要素支持,推动境外企业在自贸港内开展国际贸易和直接投资,进而提升右边国际贸易投资循环的高质量发展。

商业银行在“三个循环”体系中发挥着“中介”和“压舱石”的关键作用。一方面,商业银行为资产管理机构代销资管产品,为非居民企业和个人提供账户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为实体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为境外企业在自贸港内的贸易和投资活动提供资金汇划和外汇管理等专业服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抓住机遇积极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创新的同时,沉着应对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带来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挑战。

三、借鉴全球发达财富管理中心的经验

财富管理是金融机构为客户统筹金融服务、税务筹划、信托、财产继承、家庭纠纷仲裁等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全面管理,参与机构包括投行、券商、私人银行、咨询机构、家族办公室等。资产管理是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资产端的资产增值服务,以实现投资收益为目标,参与机构主要是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银行理财等各类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看出,财富管理的概念范围大于资产管理,本文将从全球发达的财富管理中心的运作模式中汲取如何通过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经验。

(一)全球财富管理市场的三大模式

姜学军和胡晨旭(2017)的研究表明,欧洲、北美及亚洲三个财富管理市场繁荣发展,分别孕育了以瑞士、美国、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为代表的运作模式,在参与主体、资金来源、风险偏好、客户需求、市场特征等方面各有特点(见表2)。其中,亚洲以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为代表,吸引了来自中国大陆的企业主,财富主要来自创业致富,以寻求资产增值为主要目的。财富管理机构依托香港的中国资本市场离岸中心地位,推动投资者参与中国内地公司的IPO和再融资等在岸发行业务。

(二)中国香港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借鉴

中国香港是全球财富管理市场中亚洲模式的典型代表,在资产管理和贸易投资两方面都属于全球先进水平。

20世纪60年代,亚洲四小龙崛起,亚太地区的私人财富迅速积累,吸引了欧美大型投行和私人银行等机构拓展资产管理业务。20世纪末,亚洲资产管理市场蓬勃发展,逐渐形成了以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台湾、菲律宾等为代表的区域性资产管理中心。其中,中国香港的资产管理机构凭借广泛的金融机构和专业人才网络,为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提供了包括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私人财富管理和其他银行活动等资产管理活动。加上低税率税收政策和宽松监管政策的支持,香港迅速成为媲美欧美的资产管理中心。

香港是中国内地对外贸易最重要的中转站,其转口贸易是国际贸易中心的重要支撑。尽管香港和内地的贸易重心由转口贸易转移到服务贸易上,但香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凭借全球供应链的高端物流服务能力,发挥商贸物流平台的功能,扩大中国内地企业和其他国家的贸易联系。

香港的资产管理行业和贸易物流行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为香港带来了持续不断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香港金融行业特别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资金来源、高端的人力资源和集聚的信息交流平台;另一方面,香港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吸引机构和人才聚集,劳动力、资本、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融合促进贸易、物流、旅游等优势产业迅速发展。为了更好地接纳来自全球各地的投资者和贸易商,香港的税收制度、监管政策、法律条约、贸易框架、投资限制等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香港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启示

第一,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建设。资产管理业要发展离不开实体产业的支持,海南要大力发展四大主导产业,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二,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标准和规章制度。这不仅是海南自贸港有效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外来机构准入成本的必要条件,还是海南自贸港主动开放平台,积极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的重要前提,有利于充分实现海南自贸港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第三,充分运用自由贸易港的特有政策优势。香港2004年对中国大陆的转口贸易地位下降后,重心逐渐向服务贸易转移,并充分利用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机遇,成功转型为中国大陆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和物流平台。海南自贸港具有面向全球开放的特点,其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的规划更是前所未有,应充分把握政策机遇,推动跨境资产管理机构和业务的聚集。

第四,激发金融科技创新活力。新加坡可以发展成为区域性的财富管理中心,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能力,特别是金融科技能力。海南自贸港要着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金融科技能力,提升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运作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五,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人才引进。美国作为目前全球领先的财富管理中心,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商业环境和机构服务能力。资产管理是资本和信息密集型行业,具有极强的集聚效应,头部资产管理机构和证券公司入驻可以形成示范效应,对人才和资金形成极大吸引力。

四、海南自贸港发展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的方案设计

(一)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的“三步走”方案

根据海南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情况,本文设计一套前期、中期、后期“三步走”的非居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方案,包括“主体放开”“账户管理放开”“投资额度放开”“币种多元化”“投资范围多元化”五个方面的内容。

在前期,境内、港澳台地区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在指定试点银行开立的投资专户将11种常见币种的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代销风险等级为一级至三级的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资管等四类资管產品,对来自境外资金设置上限。在中期,将投资主体拓展至东南亚和欧美地区,取消非居民境内所得资金的专户管理,提高可投资产品的风险等级。在后期,投资主体将进一步扩展至恐怖主义和洗钱高风险以外的地区,取消非居民境外资金的专户管理,取消单个非居民账户的投资额度上限,放开投资币种限制,放开境内货币、商品、债券、股票的一级或二级市场等投资领域。

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三步走”方案包含了探索资本自由流动和金融服务国际化两方面。金融市场的开放涉及资本账户开放、股票市场开放、金融业改革、国家基金发行、私有化、资本跨境自由流动和国际直接投资开放七方面内容。

(二)与目前境外投资者开展境内投资渠道的比较

四类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产品的渠道,分别为面向所有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特定市场、面向特定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特定市场或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对外开放的特定市场或产品、面向所有境外投资者开放的以境内投资产品转换成的境外上市产品。通过对这四类渠道的投资者范围、市场和产品、额度限制等特征进行比较,发现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有四个方面突破。

第一,产品发行主体限制较少。不再局限于是内地或是港澳的金融机构,而是面向所有中外资金融机构,鼓励更多的境外金融机构参与。

第二,投资者范围较广。采取了面向全球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接受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要求的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购买跨境资产管理产品,有助于扩大海南金融市场的整体规模。

第三,投资产品范围较大。不仅包括风险等级从“一级”至“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公募类及私募理财产品,还包括风险等级从“R1”至“R3”的公募基金产品、私募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随着政策试点深入推进,可投资的非居民跨境资管产品的风险等级还将逐渐提高。

第四,投资资金额度限制较小。境外机构设立的分支和代表机构、在海南自贸港工作和居住的个人,可以用来自境内的收入购买资管产品,同境内投资者一样没有投资额度限制。

(三)与上海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的比较

上海率先开展自由贸易区试点,2021年在临港新片区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广东自贸区是第二批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探索非居民跨境交易、资金结算和国际保理等跨境业务,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探索跨境资本自由流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广州南沙新片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本文从六个维度(见表5)归纳了沪粤两地推动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措施,发现尽管战略定位不同,但在具体措施上具有很多共同特点。一是划定了某一片区作为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区,加大补贴力度吸引机构和人才入驻,充分发挥资管行业的集聚优势。二是鼓励创新资管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鼓励跨境资管机构将资金投向本地优势产业和国家鼓励产业。四是建立数据安全和风险监控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对比沪粤两地的实施方案,海南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海南目前没有跨境理财和资管片区的建设规划。二是资管产品创新力度较弱。上海之前已经开展过B股、沪股通、沪伦通等业务,广东也发展过深股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业务,对于境外投资者跨境投资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海南作为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后起之秀,需摸着石头过河。三是没有明确的鼓励投资方向。海南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缺乏投资吸引力,需要适当放宽投资限制,提高资管机构的吸引力。

海南作为面向全球开放的平台、探索资本账户逐步开放的政策试验田,一是放宽对发行主体的限制条件,二是放宽投资主体的国籍、规模、资金等限制,三是扩大跨境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覆盖全品类投资工具、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投资领域。

五、海南基于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海南自贸港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的战略定位是:以推动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为主体目标,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发展重点,利用政策、制度优势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駐,创新产品覆盖范围和投资方向,通过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相互促进,实现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建设成为面向全球单边主动开放的新平台和探索资本账户逐步开放的政策试验田。

第一,丰富跨境资管产品,吸引境内外机构和资金。跨境资产管理业务无疑将会成为金融开放道路上的重要“开山石”,随着制度不断完善,跨境资管产品日益丰富,境外资金将开拓更多创新渠道;投资主体拓展至全球符合准入标准的机构和个人。目前跨境资管产品单一、细分市场不够深入、投研能力不足,海南应秉持包容开放的态度,开放资本项目与完善信用体系相互结合,扩大开放与强化风险管控相互促进,激发创新能力与提高监管能力相互兼顾。

第二,支持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资产管理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从国际主要跨境资产管理中心的发展经验来看,跨境资产管理难以凭空产生和发展,是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居民和居民财富积累达到某一水平的产物。因此,海南应立足主导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海南特色的海洋经济、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入驻,支持主导产业并购整合,进而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充分利用QFLP试点的政策优势,吸引境内外市场资本设立母基金,支持境外资本参与本地的PE、VC市场,积极拓展海南本地产业园区内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加快国际清算和私募股权转让平台建设,完善跨境资产转让交易机制。

第三,完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增强自贸港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由专业招商机构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多方位、全流程、多渠道的增强投资力度和资金吸引能力,加强资管园区建设,发挥资产管理行业集聚效应,构建跨境资产管理新高地。借鉴国际成熟财富管理中心的发展经验,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构建满足投资者和资产管理机构需求的服务体系,建立与重点资产管理机构的长效沟通机制。依托封关运作的政策优势,在市场准入、牌照获取及法律合规等方面进行政策试点,满足外资机构诉求,解决外商引进时效性低的痛点难点问题。

第四,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探索资本账户进一步开放。扎实完善前端管控,加快推动各项金融政策落地,重点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后端预警,建立跨境资产管理行业的数据安全体系和风险监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能力,充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在有效监测和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高水平开放政策优势,探索资本账户双向开放的可行模式。

(责任编辑:孟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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