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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族群社会的文化共同体构建:新加坡文化政策的演进逻辑

2023-05-27傅才武邓时

江汉论坛 2023年4期
关键词:国家认同文化软实力文化认同

傅才武 邓时?

摘要:自1965年建国至今,新加坡的文化政策经历了民族文化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文化社会政策三个时期。在国民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双轨并进”的复杂局面下,新加坡的文化政策也呈现出清晰的变迁路径:在政策目标上表现为从塑造“政治经济共同体”向建构“文化共同体”的转变,在政策重心上表现为从融入“全球化”向凸显“本土化”的转变,在政策效果上表现为从整合“民族认同”向强化“国家认同”的转变。新加坡提供了一个全球化语境下基于多元族群社会建设民族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典型案例,其文化政策发展和文化共同体建设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对于新兴移民城市和后发现代化国家不乏借鉴价值。

关键词:新加坡;文化政策;文化共同体;文化认同;国家认同;文化软实力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服务价值与文化传播评估理论与技术”(2017YFB1400400)

中图分类号:D733.922;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3)04-0061-08

作为移民城市和后发现代化国家,仓促建国的新加坡被迫进入政治经济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两线建设”及其互动的复杂过程。与大多数国家由民族(文化)共同体演进为国家共同体的道路不同,新加坡是由地域共同体快速过渡到政治经济共同体,并在国家主权构架下进行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建设的。地域认同和国家认同构架先于文化认同的特殊性,使新加坡精英阶层意识到文化共同体弱化对于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重大影响,为此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文化政策。新加坡的文化政策聚焦国民性的塑造、公民参与的动员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形成了独特的新加坡经验,它对新兴移民城市以及后发现代化国家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一、新加坡文化政策的发展历程

建国近60年以来,新加坡文化政策的发展可以划分为民族文化政策、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社会政策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体现出文化政策性质及策略的差异,是新加坡政府根据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和国际竞争环境进行政策选择的结果。

(一)民族文化政策(1965—1989年)

独立伊始,新加坡一方面要集中力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经济结构和保障社会就业,另一方面须尽快建立起与独立主权国家相适配的文化价值体系,为国家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社会心理基础,这成为新加坡政府出台民族文化政策的初衷。

1.平衡西方功利主义与东方儒家文化,确立新加坡人的共同价值观

出于国家生存考量,新加坡政府初期的制度设计遵循实用主义逻辑,通过强化新加坡的危机意识唤醒新加坡人的民族主义情感,同时积极满足国民就业、教育、医疗和高质量住房等物质需求,企图架设由物质生活通向国家认同的通道。但经济功利主义的盛行引发了新加坡1970年代后期的价值危机。为纠正过度西化对国民精神文化的侵蚀,新加坡以华人社群固有的儒家文化为依托,发起了一场珍视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文化再生”运动,总理李光耀更是将“忠、孝、仁、爱、礼、义、廉、恥”八种美德定为政府的“治国纲要”。

这场以“恢复儒家文化”为噱头、以日常文化规范建构为途径的价值整合运动所取得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旧有的以族裔为基础的社会网络机制尚未破除,社会成员仍持有特定的、平行的、非互补性的一系列价值、规则、行事方式和文化象征。(1)儒家文化的政治化和宗教化运作,使非华人群体产生了被迫同化和民族歧视的不适感。

1988年10月,新加坡第一副总理吴作栋公开建议,“把我们的价值观提升为国家认同,并在学校、工作场合和家庭中教导,使它们成为我们的生活指南。”其后,政府发布《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明确了作为国家原则的五项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白皮书强调,新加坡实施的是一种“新加坡人”的全新价值观,政府从未意图通过制定共同价值观来把儒家思想强加于新加坡人身上,也决不允许占人口大多数的族群向少数族群施加压力,“即使是华人族群本身,也不能把共同价值观视为儒家思想的代名词”(2)。

这种本土价值观在顶层设计上显然超脱出族裔和文化传统的范围,将民族、宗教、文化等要素和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等主体纳入其中,旨在从国内各族裔迥异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疏离的族群血缘关系中归纳出“最大公约数”。正如金里卡所说的,“一个承认自己拥有不同民族群体的多民族国家,只有同时培育一种各民族群体成员都拥护且认同的超民族认同(supranational identity)时,它才可能稳定。”(3)

2.统一官方语言,重建新加坡文化共同体的基础

新加坡政府意识到,语言所内含的国家象征符号系统具有社会教化功能,隐藏在语言背后的文化习得过程是社会成员达成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重要途径。实施官方语言策略,成为新加坡建设文化共同体的基本政策路径。

早在1956年,新加坡就颁布了第一个国家语言教育计划《新加坡立法议会各党派华文教育委员会报告书》,要求保有族群语言与文化,同时强调语言平等原则。1965年,国会制定《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规定马来文、华文、淡米尔语、英语为新加坡的官方语言,其中马来语为国语。此后至1970年代,国内开展了四大官方语言的标准化校正,但“新加坡华语”“新加坡英语”等具有本地特色和特殊社会功能的非原生性语言仍被政府适当承认而得以存续。

双语教育政策自《1978年教育部报告书》公布后开始实行,在吴庆瑞、王鼎昌、李显龙、黄庆新等多位领导人的倡导下,最终形成了新加坡语言教育中的双语分流体制。在新教育制度下,各族学生必须熟练应用英文进行沟通交流,学有余力者需再掌握本民族母语。但“英语为主,母语为辅”不可避免会造成母语教育不足和族群文化衰落,因而新加坡政府一直十分关注各族群的母语诉求,其中以华人社群最为典型。李光耀曾总结道:“没有任何政策像华文教育那样经过这么多次的调整与改革,自1979年以来,我们在教育制度上所做的检讨与反思,其中四次是直接针对华文的教学改革。”(4)

新加坡的语言及教育政策作为国家意志和政府价值选择的体现,一直在周边地区、东西文化之间辗转腾挪,寻找着微妙的平衡点。当局既不希望新加坡在国际社会中被视为“第三中国”,也不能放任新加坡逐渐沦为“伪西方”社会。将英语作为行政用语,一方面是出于国际交流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更多是由族际整合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社会语言学家费舍曼曾论述过此类多元民族国家的国语选择问题:“为了避免现有的主要语言之一获得优势地位,同时避免各种语言之间为了争夺地位而长久斗争,这类国家通常选择一种具有通用地位的外国语言,作为全国性法定或实质的官方语言或工作语言。”(5)

(二)文化经济政策(1989—2012年)

进入199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并逐步脱离第三世界的困境,新加坡的文化政策开始从服务国家政治建设转向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文化政策的重心转向文化创意产业,旨在实现文化創意对于提升经济效益和促进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1.改良管理结构并升级基础设施,开发文化艺术的经济功能

1989年,新加坡文化艺术咨询委员会发表由第二副总理翁登昌起草的国家艺术发展报告,新加坡文化政策的经济转向自此开始。该报告阐述了新加坡为全球服务的意愿并承认文化艺术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其提出的总体愿景包括:(1)具有“博识、创意、敏锐、亲和”的人群和充满活力的文化社会;(2)依据独特性和卓越性理念,推进国家多元文化遗产保护;(3)将新加坡打造成为“国际艺术中心”,建成对国际表演者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场所。1995年,新加坡信息与艺术部和旅游发展局再次明确提出到2000年将新加坡打造成“全球艺术之都”(Global City for the Arts),并将此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

“全球艺术之都”重点关注文化艺术活动及其产业化过程,但为了维持艺术与文化的人文价值,新加坡政府在制度框架及管理结构方面进行了改良。1990年成立的信息与艺术部,其职责包括培养本土艺术家及艺术团体、策划文化交流及举办节庆活动,与之关联的政府机构包括国家艺术理事会和国家文物局;商务方面则由贸易工业部负责,同时通过协同相关机构如经济发展局和新加坡旅游局,培养文化艺术企业,吸引外国投资,实施新加坡“文化目的地”的营销策略,促进国家产品出口及旅游业的发展。此外,政府还投入大量的资源用于升级文化基础设施,希望以“城市巨型项目”(urban megaprojects)和“壮观空间”(spectacular space)宣告新加坡的全球城市地位,滨海区、新加坡艺术博物馆、亚洲文明馆和国家博物馆等均在这一阶段建设完成。

文化经济政策实施的前十年,新加坡在全球树立起了“文化集散码头”的国家形象。政府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中长期投资行为得到政策激励,诸如电影制作、表演艺术、休闲娱乐、博物馆、美术馆等传统文化艺术行业不再呈现自发无序的生长态势。到2000年,新加坡的文化类企业达8000家,文化创意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知识产权产业整体增加值由1986年的8亿美元增长至48亿美元;整体的文化艺术氛围也愈发活跃,1989年全年的艺术活动及展览场次为1700场,1998年为4200场,增幅近150%。(6)

2.协调部门规划并促进产业增长,激发文化艺术的创造力

创意产业在新加坡是一种“受文化和艺术创意启发,并有潜力通过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开发创造新的经济价值的产业”(7),包括由艺术与文化部门、媒体部门和设计部门分别管理的13个行业。新加坡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创意资源开始被纳入经济领域。

1999年,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启动了对文化艺术行业的专业评估,并于2000年发布了首个“文艺复兴城市规划”(Renaissance City Plan,RCP)。这一阶段的文化政策重点关注包括文化设施和创意资源在内的创意场景营造,旨在“召唤一个文艺复兴的新加坡”(8)。“文艺复兴城市规划”还意图激发新加坡人的文化实践,继而促进社会成员间文化意义的生产与交换:“这是一个新加坡人需要讨论、参与和建构的远景(文艺复兴城市的构想)……我们需要新加坡人参与我们这项事业,若缺乏观众、个体响应者兼支持者,就不会出现文化景观,遑论文艺复兴。”(9)“文艺复兴新加坡”是官方在种种复杂图景和纷繁认同中萃取提炼而出的一种文化统一性,在这一语境下,新加坡人可以忘却既往的族群身份桎梏,转而参与一个新的、原初的文化“构造”过程。有关“文化共同体”的设想在此阶段的文化政策中已初见端倪。

随后的几年里,“新加坡媒体21计划”(Media 21)、“设计新加坡”(Design Singapore)、“文艺复兴城市规划2.0”(RCP II)、“文艺复兴城市规划3.0”(RCP III)等总体规划也相继启动。尽管这些规划之间的关系存在争议,且内容互有交叉,但这种对创意领域的持续性政策安排充分显示出新加坡的国家意志。1995年至2005年期间,新加坡创意产业集群的年平均增长率超过8%,高于整体经济5%的平均增长率;2015年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新加坡“创意城市设计之都”称号,标志着“新加坡设计”获得了国际上的普遍承认。

(三)文化社会政策(2012—2022年)

新加坡文化政策自2012年后出现社会化转向,政策目标明确指向以“国家动员—个体参与”方式进行的文化共同体塑造,即国家在公民对于“新加坡人”的理解逐渐深化的前提下,对社会的多元文化形态进行进一步的整合,探索建立一种“新加坡民族”的认同。

1. 推进公民文化参与,增强社会成员的文化认同感

2010年,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发布《艺术文化战略审视报告》(The Report of the Arts and Culture Strategic Review, ACSR),旨在为新加坡提供至2025年的文化发展蓝图。在报告起草环节,国家艺术理事会建议“将艺术与文化常态化为国民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到2025年,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艺术和文化活动的新加坡人比例由40%提高到80%,积极参与艺术和文化活动的新加坡人比例由20%提高到50%”(10)。该报告于2012年1月正式实施,总体愿景是“至2025年,新加坡将成为一个拥有文明谦和的国民、拥有祖先留下遗产的家园,并因新加坡人身份而骄傲的国家”(11)。报告进而明确了未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三大主题:(1)文化和艺术服务于所有新加坡人,鼓励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2)文化和艺术无处不在,让基础设施服务普罗大众;(3)永攀卓越艺术新高峰,培养新加坡的整体创意能力。

与之对应,实施以下三类具体措施:其一,充分发挥文化的柔性治理功能。政府于各选区内建立社区艺术与文化俱乐部,鼓励举办地区艺术节,设立社区特色艺术项目专项补贴,开放图书馆空间并搭建社区阅读网络,加强教育及工作领域与艺术的联系等。其二,为新加坡本地居民提供更具活力的艺术和文化场所。包括街头艺术许可证批准权力下放,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商业空间再利用,打造位于市中心的艺术文化区等。其三,支持公民个人与相关机构的创造性发展。政府在教育体系中进一步强调艺术与文化的学科地位,重视教师的教学技能培训和专业从业人员再培训需求,放松内容开发及知识产权产品审查力度,为艺术与文化界主要参与机构继续提供资金支持。

2. 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唤醒民众的社会历史意识

为配合打造ACSR报告所描绘的文化艺术愿景,新加坡国家文物局于2018年2月发布“新加坡文化遗产计划”(Our SG Heritage Plan)。这是新加坡文化遗产和博物馆领域的首个规划,意图通过关注并重视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活动构建团结社会、促进身份认同、增强国民归属感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新加坡文化遗产计划”划分四个板块,拟定了相关行业2018—2022年的主要发展策略。(1)我们的家园:探讨如何突出国民日常生活中的文化遗产,包括人们居住、工作和娱乐空间及所承载的记忆,希望充分利用新加坡有限的土地提高居民对本国历史的认识和重视;(2)我们的文化:政府设立“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奖”,获奖者可获得5000新元奖励或申请20000新元作为五年项目发展基金,政府还将修订《国家文物局法》、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库、加强节庆展览活动推广,以确保新加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相传;(3)我们的珍藏:聚焦于博物馆领域,政府将统一编制一份国家藏品名录,同時计划推出更多讲述新加坡故事的公益展览,以提高国民的文化参与度;(4)我们的社群:政府在未来将加强与文化遗产民间组织、社群的合作,并在数字网络平台呈现更多关于国家文化遗产的内容,鼓励人们参与文化慈善事业和志愿者服务。

新加坡既是一个国家,又是一个城市,国家力量通过城市共同体的建构发挥作用。个体得以被快速吸收进各种团体、社区中,完成从思想观念到行为方式的塑造,显示出社会动员的独特优势。文化政策对于个体参与的重视,源自新加坡精英阶层对于文化参与实践意义的深刻认识:“我们的文化和我们的社会转型,必须在许多不同的层面发生。如果它只是在个体的头脑中发生,就会软弱无力。如果它只是源自国家的动力,就会形成专制。在这些众多转型中,个体的转型是十分关键的,它不仅必须是意识的转变,而且必须涉及到个体的行为。但是,个体需要团体来培育,后者所带来的伦理传统,能够增强个体自身的信心和决心。”(12)

二、新加坡文化政策的变迁路径

新加坡建国后即面临国民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双轨并进”的复杂局面,而在二者的磨合过程中,文化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变量。新加坡文化政策的设计和出台,就是在这种双重约束下不断调适的过程,并由此展现出国家文化政策清晰的变迁路径:在政策目标上表现为从塑造“政治经济共同体”向建构“文化共同体”的转变,在政策重心上表现为从融入“全球化”向凸显“本土化”的转变,而在政策效果上表现为从整合“民族认同”向强化“国家认同”的转变。

(一)文化政策目标:从塑造“政治经济共同体”向建构“文化共同体”转变

文化政策目标的确立及其政策载体的设计,是驱动文化政策演进的核心变量。文化以“价值规范”“艺术形式/活动”“创意产品”“日常生活”等四种政策话语进入国家治理领域。(1)价值规范:为社会成员提供一种认识论范式和意识形态化的规范过程,形成对内的文化凝聚、文化塑造和对外的文化价值吸引力或国家形象魅力(13);(2)艺术形式/活动:“一种智力、精神和美学发展的总体过程……知识分子的作品和实践”(14);(3)创意产品:重视文化艺术的商品化、工业化和非政治化;(4)日常生活:集体特有的生活方式,将文化活动视为动态、普遍的过程,主张社会包容性和文化多样性。基于文化政策作为上层建筑的本质属性,价值规范引导决策者选择具体的操作对象(艺术形式/活动、创意产品、日常生活等),建立起国家、族群、个人之间的网络结构,并由此形成了以不同文化形式进入国家治理领域的实践模式。

1. 从建构“政治经济共同体”到建构“国家共同体”

民族文化政策时期,文化作为意识形态范畴内的“价值规范”,即共同的信念、规范和价值观在国家话语下被动员起来,到文化经济政策时期,又转变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种族和谐和提升社会文明的政策工具。以1980年代为分界线,前期主要配合政府宣扬以“艰苦奋斗精神”为代表的生存意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新加坡人”政治和经济层面上的国家认同初步形成。“寻根之旅”后,新加坡依据共享的集体记忆确立了五大共同价值观。其内容虽然宽泛浅显,但有助于弱化民族、宗教边界,从而将各族群凝聚在国家认同的目标框架之下。

进入文化经济政策时期,“艺术形式/活动”和“创意产品”文化形态成为新加坡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关注的重点,文化成为国家资本。例如,新加坡在对艺术与文化、设计和媒体产业的全方位打造中,形成了作为重要国家战略资源的“新亚洲”品牌,将旧的异国情调与城市文化空间的多样性相融合——包括东西方文化融合以及新兴科技与历史遗产的融合,展现了本土文化的独特魅力,并激发出新的经济增长动能。

民族文化政策和文化经济政策的实施,逐步将“国家”这一抽象的政治概念“实体化”,提供了国家认同的核心资源。201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多数新加坡人认为国家身份比族群身份更为重要,应占首要地位,且各族群的传统文化意识不会影响和削弱国人效忠国家的精神。(15)新加坡人已经普遍将国家认同置于族群认同之上,显示出政府文化治理的成效。

2.通过生成“新加坡人”身份,建构“文化共同体”

新加坡关于构建“文化共同体”的愿景由来已久。1991年,新加坡总理公署前高级部长拉惹勒南就曾表示:“我们已经促使人们认识到,在一个多元族群社会中必须关注如何去创造一个各族共有的国家文化的问题。新加坡很需要一个和谐安宁的文化环境。在这种文化环境之下,各种不同民族和不同特色的文化能够生存,而且能在和平的状态中茁壮成长,彼此互为影响、吸收和结合,而至逐渐自然地形成一种整体的国家文化。”(16)

在“文化共同体”目标下,文化政策的重点开始向百姓的“日常生活”渗透,其关注重心转移至文化艺术参与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上是回应新加坡人日益强烈的個人身份诉求。政府希望通过种种措施,确立一种国民接受度高的主流文化形态,使新加坡文化的多元能够归于新的文化统一。这种文化身份的生成,既源于国家自上而下的驯化,但更多地源自普通人的生活实践训练,这就是2012年后新加坡逐渐从文化经济政策转向文化社会政策的原因。

新加坡文化建设的后续目标是在文化共同体的基础之上,以文化认同塑造新加坡的国家认同。 对新加坡这一移民国家而言,国家认同的内质和根基是超越族群认同的文化认同,来源于国民的依赖感和归属感,来源于新加坡人在辨识“我群”与“他群”的过程中对民族与众不同的价值观、象征物、历史记忆、神话和传统模式等的认可与共识。文化认同使得个体能够主动产生同国家命运一体的认知、情感和意志,而不仅仅将国家视为一个“浮萍般的暂住地”。未来,新加坡文化建设的方向是在文化共同体的基础之上,真正实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命运”的理想目标,而这可能还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探索与锻造。

(二)文化政策重心:从融入“全球化”向凸显“本土化”转变

近60年来,新加坡成功地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并成长为发达国家。随着经济体系的全球化,本土文化如何应对全球化冲击被提上了政府的议程。在这一环境下,新加坡的文化政策视野从关注“全球化”转向了关注“本土化”。

1. 融入全球化过程中的国家形象建设

全球化既强化了全球市场联系,又强化了国家形象和国家认同建设的需求。经过17世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后200年民族国家的建设历程,全球的民族国家大多经过了“定型化”过程,即各国依据自己的民族以及相应的文化传统、宗教和地理特征等,抽象归纳其标识性符号,以形成特定的国家形象,既方便外界辨识和记忆,又利于在全球市场上进行推广。

20世纪60—70年代,新加坡将国家(城市)形象定位为“花园城市”,以“优越的商务环境”和“精致的城市”为城市标语,着力推动城市环境美化和大力建造人工旅游吸引物。1980年代,新加坡旅游业向英美市场拓展,针对西方人喜爱度假并向往东方神秘文化的诉求,城市被宣传成“地球上最神奇的热带岛屿”,突出展现其滨海度假环境。2000年代,新加坡开始致力于开发高附加值的文化旅游项目,倡导个性化旅游,提炼出“全新感受新加坡”“非常新加坡”“我行由我,新加坡”等口号。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新加坡构建了完备的休闲产业体系,全境内实现无限制旅游,公共绿地、摩天大楼、商业街、综合娱乐区和大型购物中心成为主要的城市旅游景观。

国家(城市)形象营销让新加坡在全球民族国家中形成了良好的形象。以入境游客为例,2002年以来,尽管国际市场起落变化,但到访新加坡的外国游客数量始终维持着稳定增长。其中,来自周边东盟国家的游客占30%以上,澳、英、美三国游客数量相对稳定,中国游客数量则呈现逐年攀升的态势。(17)新加坡业已成为国际性旅游目的地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加坡全球化战略的成效。

2. 凸显本土化过程中的国民性塑造

在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民族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国民意识的培育,通过塑造个体的身份意识形成其对民族文化的依恋和对国家的认同。2010年后,新加坡开始启用全新的宣传概念“心想狮城”(passion made possible),寓意“新加坡是汇聚热忱之地,每个人都可以在这座充满无限可能的城市中乐享所爱之事”,国家规划理念回归本土视野。对此,新加坡实施了一系列文化建设工程。

2016年,新加坡国家美术馆正式对公众开放。首届展览的题名为《你的名字是什么?——19世纪以来的新加坡艺术》,试图启发观众思考如何透过50年来的文化艺术发展理解新加坡,并在此过程中确立个人的国民身份。

通过滨海艺术中心,政府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与本土艺术家、表演者和社区的合作:2018—2019年度,共委托69位地区艺术家举办了15场视觉艺术展览;2019—2020年度,近200万人参加了3915场表演和活动,其中70%以上的演出属于免费提供。滨海艺术中心还通过社区参与计划,持续为新加坡各社会服务组织提供艺术参与机会,以拉近国家与个人的距离。

政府支持建立“小贩中心”,完善社区公共空间。小贩文化起源于19世纪初期。1971年起,新加坡政府耗时15年在全国建立113个小贩中心,聚集了超过6000个摊位。这些被称为新加坡“国民食堂”或“社区餐厅”的小贩中心,为社会提供了一种较为松散、开放且具有弹性的公共空间。2020年小贩文化申遗成功后,新加坡政府重新启动小贩中心扩建与翻新计划,计划到2027年将小贩中心的数量增加至127个。

新加坡这种支持建立区域公共空间和地方性社群团体的行为,表面上看是一种政府和社会的合谋和主动作为,但本质上看则是一种族群的团体性防卫策略。“通过集体行动建构起来、通过集体记忆保存下来的地方共同体,是认同的一种特殊来源。但是,这些认同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防卫性的反应,为的是反抗全球无序和全球失控的无奈,反抗节奏太快的变化。这些认同所构筑的,不是天堂,而是避风港。”(18)在文化政策的推动下,地方公共空间和城市建筑被更多地赋予“历史在场”意义而成为表征符号。在被符号渗透的空间中,经仪式、教育、历史、大众传媒等社会符号机制,新加坡人的信念、情感及生活方式受到全方位的影响,这也成为个人确证其文化身份的途径。

(三)文化政策效果:从整合“民族认同”向强化“国家认同”转变

民族认同一般都同宗教、宗教文化联结在一起,宗教与血缘、语言、习俗等构成民族认同的本源。文化政策的实施,以百姓日用为基础的生活规范和消费意识形态作用于宗教与民族之间的联系,建立了从民族认同提升到国家认同的促进机制。

1. 利用文化旅游的经济和意义建构功能,抽离族缘之上的强宗教性内涵

民族具有宗教性,正如宗教之有民族性,宗教以民族文化或民族亚文化的形式广泛地存在于各个民族的社会生活当中(19),而宗教事务治理往往成为各国政治领域的敏感话题。但新加坡将宗教作为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纳入到旅游经济领域,借助于旅游和文化产业的经济和日常生活规范功能,巧妙地为宗教场所和宗教仪式“脱敏”。新加坡旅游局发行的每7份官方旅游宣传资料中,至少有4份涉及宗教内容,如历史文化街区的标志性建筑多数为具有遗产价值的宗教场所——北桥路的苏丹清真寺、近打路的小缅甸佛教庙等;同样,由旅游局参与推广的15个新加坡节庆里,12个节庆与宗教活动相关,如华人的农历春节、回教徒的开斋节、印度教徒的屠妖节等,这些本是种族或宗教群体内部的庆典仪式逐渐变为招揽游客的旅游项目。在这一过程中,宗教和文化仪式被抽象为旅客和新加坡人的消费体验符号。

在国家认同的体系中,宗教是民族的内在文化纽带,宗教信仰关乎民族文明的根源和生机。宗教场所和宗教仪式的旅游文本化和项目化,从政治的角度出发,抽离了宗教与民族的强联系,借助于可感可见的旅游体验载体来建构新加坡多民族融合的表征符号——“想象的文化共同体”。在旅游产业链中,宗教场所和仪式转变为意义容器和文化形态:国家文化古迹的符号表征替代了宗教神圣性和排他性,宗教不再是“神圣创制”而是“文化创制”。随着宗教场所变成了文物,宗教仪式也演变成了一种文化——以文化和民族的归属感代替“上天之梯”成为连接人神的桥梁,维系族群共同体的宗教认同在潜移默化之中被转换成文化认同,这为民族认同的进一步整合开辟了通道。

2. 推动传统与现代、历史与当下的融合,建立跨越民族认同鸿沟的路径

借助于旅游规范设计和旅游项目实施,新加坡的历史遗产、宗教场所和商业街区等都被纳入到“花园城市”“非常新加坡”“东南亚中心城市”“全球艺术中心”等表征系统,为游客和国民对于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提供了一种概念工具。在这一整体性概念框架下,历史与当下、传统与现代的天然界限被打破了,“历史新加坡”“现在新加坡”“未来新加坡”被同时投射在同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同一幢历史建筑、同一所寺庙之上——在这个被表征符号渗透的文化空间里,本为历时性建构的传统与现代转变为历史与当下的共时态建构。

由于宗教纽带和历史传统纽带的松动,新加坡民族认同的鸿沟逐渐被填平。通过旅游文本和旅游项目建构的“新传统”,从民族认同中解放出来的个体被重新归于国家认同的议程之下——对历史文化景观、宗教场所和商业街区等的每一次参观,对国家主导的文化艺术活动的每一次参与,对博物馆和图书馆的每一次进入,都是个体将文化共同体的议程转变为个人自身体验(自我教育)的过程。在全岛旅游文本主题化的环境下,新加坡人本身也已经无意识地成为岛中“景观”,即被游客所凝视的舞台中央的“表演者”。他们在告诉游客如何理解新加坡民族和新加坡文化的同时,也被赋予了作为新加坡人必须具有的行为规范和文化特征,在被要求向旅客展示一种“共同体精神”的过程中完成了自身关于民族国家身份意识的规训。

针对民族文化认同和代际文化认同的“碎片化”难题,新加坡借助于旅游文本设计建立起一套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的话语系统。正如霍尔所指出的那样,街道、建筑、住房、商铺以及居民、历史故事等都被编辑进了一个文化认同的逻辑:“各种话语并不孤立地运作,它们出现在各种话语构成体中。话语构成体这个术语指对构成一种‘知识机体的几种话语或表述的系统操作,它们以特殊方式致力于建构一个特殊的分析对象/话题,并对构成对象/话题的其他方式予以限制。”(20)曾经属于不同族裔的新加坡人在给定的“权力/知识”框架中,建立起关于“新加坡人”的集体想象和共享符号系统,进而产生源自新加坡民族自身的认同。

新加坡文化政策无疑体现了精英集团的意志,近60年来国家文化政策的三次转向是精英集团对国家文化实际需求的判断和回应的结果。国家意识形态借助于文化仪式和日常生活的程序设定,弥散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符号表征机制不断地转译为国民的理念和行为规范,引导新加坡人按照精英阶层设定的“知识/权力”框架来理解他们的国家、族群和文化。

三、基本结论

曼纽尔·卡斯特把新加坡和南非称之为“无民族的国家”。作为一个缺少历史传统和民族认同的国家,建国后的新加坡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尽快构建地域认同和政治认同之間的文化认同,推动地域认同到国家认同的转进。文化认同控制着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影响着人们的信念、感情和对于国家和族群的归属感,文化共同体是通向民族“想象的共同体”——国家共同体的桥梁。新加坡移民的国家认同表面上是移民的族裔和国籍问题,本质则在文化认同。面对多个族群、多种宗教、多种语言和多元文化交织的初始条件,新加坡必须构建一套独特的价值观、观念秩序和文化符号系统,并由此完成现代国家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建设任务。建国后几十年的文化建设有效地缓解了族群与国家之间的认同张力,推动了“新加坡人”国家认同的建构,最终实现了国民身份取代原有的族群身份成为新加坡人首要的认同选项。而在经历近60年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建设后,国民需要一个独属于“新加坡人”的表征符号来实现自我身份检验并承载对于“居住地”的情感依恋,最终达成关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想象。在这一方面,新加坡提供了一个全球化语境下基于多元族群社会建设民族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典型案例。

第一,新加坡的案例说明,在一个多元民族国家,即使缺乏历史文化传统,只要国家政策适当,文化认同建设也可以为国家认同建设开辟通途。既作为一个概念又作为一种政策框架,文化认同相比于宗教认同和种族认同,蕴含着一个民族国家可以容纳多种文化并生成新的文化形态的独特内涵。独立建国的国家一方面要尊重原生民族认同的存在,另一方面又不能任由这种民族情绪泛滥,不能允许民族认同固有的韧性与力量超越国家的边界。国家必须进行政策设计,推动文化认同融入国家认同,才能在全球化背景下把民族认同的独立性和政府治理的工具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文化认同作为一种社会机制,内嵌着一种“定型化”的功能,它会自发地从民族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组合中萃取提炼出一种“统一性”,并表征为文化符号系统,作为国民和旅客方便辨识和记忆的国家形象,以利于总体性把握和推广。同时,这种“统一性”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会在自发或自为的状态下与旅游、文化创意和设计等领域实现整合,并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系统所吸收,实现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主题化。文化认同具有一种预定人的社会角色的功能,它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内在的精神秩序,同时又严格地限制其思想和行为的范围。文化认同具有“符号化”族群、“世俗化”宗教的功能,具有构建超越民族认同的文化共同体的特殊能力。

第二,对于移民国家而言,建设民族文化共同体要成为现代国家强烈和明晰的愿景目标。对于新加坡这种国家政治结构先于民族文化结构的国家来说,政治程序和经济规则的建立也同样先于社会观念秩序(概念、原则和道德规范等)的确立。但国家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其社会成员必须通过共享一系列的概念、形象和观念,建立起大致相似的思维方法去思考和认识世界,才能解释世界、改造世界,这成为国家建立文化共同体的内在理据。同一文化共同体的成员所共享的意义和方法构成了文化基因,而体现这些文化基因的形象、符号、规则、秩序等外在形式(事物),就是文化共同体的表征系统。

第三,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并不只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而且是国际化竞争的策略性安排。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架构的当下世界,全球化引发了世界范围内“集体认同强烈表达的漫天烽火”(21)。作为一种防卫机制,对民族文化认同的需求不仅不会因为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而削弱,相反,会被不断加深的全球化所强化。全球化从经济组织和地域以及家庭等领域瓦解了人们赖以生存的身份定位和身份认同,全球网络和工作空间、时间的结构性不稳定,个体在社会网络中的原子化存在状态,不仅削弱了人们在社会中的安全感,而且损害了人们的意义感。因此,社会行动者要努力把不断拓展的世界压缩到适于掌握、规模适度的世界,这就要强化能够满足其安全需求的家庭、经济组织、政治共同体等;与此同时,又要从文化、宗教、族群、地域等方面强化被全球化模糊了的迁移者和涉入者的边界,强化人们在不同团体内的身份意识,强化现代国家建设中个体的意义感,并在团体关系网络中重建个体的时间和空间,强化个体的历史记忆,从而建立起个体的超越性价值。由此,文化共同体便自发形成了社会的意义和认同之源。

注释:

(1) 陈祖洲:《从多元文化到综合文化——兼论儒家文化与新加坡经济现代化的关系》,《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2) 常士訚:《在包容多元中促进公民身份认同建构——比较视野中的新加坡多元文化政治实践》,《世界民族》2010年第6期。

(3) [加]威尔·金里卡:《多民族国家中的认同政治》,刘曙辉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2期。

(4) 张丽芳:《种族·文化·制度:新加坡双语政策中的国家认同构建》,《社会科学前沿》2021年第4期。

(5) J. A. Fishman,Language in Sociocultural Change,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p.204.

(6) Economic Review Committee Subcommittee on Service Industries (ERC), Creative Industries Development Strategy: Propelling Singapore's Creative Economy, Singapore: ERC, 2002.

(7)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the Arts (MICA),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Arts Annual Report, Singapore: MICA, 2009.

(8)(9)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the Arts (MICA), Renaissance City Report: Culture and the Arts in Renaissance Singapore, Singapore: MICA, 2000.

(10)(11)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the Arts (MICA), The Report of the Arts and Culture Strategic Review, Singapore: MICA, 2010.

(12)(18)(21) [美]曼紐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第二版)》,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0、69、2页。

(13) 傅才武:《文化认同型国家属性与国家文化战略构架》,《人民论坛》2021年第4期。

(14) R. Williams, Keywords: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London: Fontana, 1989, p.90.

(15) 胡林生:《新加坡人身份认同的塑造》,狮城新闻网2019年11月30日。

(16) 冯仲汉:《新加坡总理公署前高级部长拉惹勒南回忆录》,新加坡新明日报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119页。

(17) 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MTI) , Economic Survey of Singapore, Singapore: MTI, 2005, 2009, 2010, 2015, 2019.

(19) 李向平:《宗教文化:民族主义还是超民族主义》,《社会科学》2000年第10期。

(20) [英]斯图尔特·霍尔编:《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徐亮、陆兴华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1页。

作者简介:傅才武,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北武汉,430072;邓时,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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