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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管理面临问题及应对措施

2023-03-21李静新疆师范大学

财会学习 2023年5期
关键词:款项账务政府会计制度

李静 新疆师范大学

引言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高校会计核算工作模式以及报表体系的影响较大,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和预算两类会计功能得到显著强化,能促进对成本管理的有效完善,并形成科学的绩效评价,还能实现高水平的资产管理。新《政府会计制度》还能形成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良好满足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具体需求。

一、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背景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规范的合同管理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的要求较高,规定高校在签订合同的实际生效时间、合同条款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等各类细节问题上,均需要紧密结合后期开展的资金结算,体现合同流与资金流的相互印证。在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部分高校缺乏规范的合同管理,其具体表现如下:1.对合同管理缺乏重视,未能清晰划分界定责任,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强有力的监督。2.高校将事权与财权分开,签订某项合同后,需支付相应款项时,向财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这容易造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难以与形成会计记账期间的时间保持一致。3.在开展财务工作的实践过程中,未能设置相应的归口部门对合同过程实施统一管理,财务部门难以及时获取准确的合同履约相关信息。4.未能针对合同管理构建完备高效的相关制度,对业务合同签订缺乏有效的管控机制,财务部门难以遵循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执行成本费用、收入等的核算工作[1]。

(二)应用新会计核算模式开展业务工作面临的问题

高校应用新会计核算模式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过程中,面临如下问题:

1.账务系统方面的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部门预算管理包含的现金收支相关业务,在实施会计核算时,也开展预算会计核算,即“平行记账”。部分现金收支需纳入高校预算管理,当其发生变化时,账务系统即对之进行判定,根据财务会计涉及的科目,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结合,自动实现对预算会计的生成。其他情况,则仅由财务会计加以处理。平行记账法能从不同角度对经济业务进行诠释,这是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双重计量的体现。但采用平行记账法,应事先通过账务系统对各类参数进行设置,并与会计、经济相关科目相关联,且关联项目与来源,由财务会计触发预算会计。当业务关联发生错误时,即会对年终结账数据产生不良影响,难以形成高质量的会计报告。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和准确把握各项经济业务,还要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对少数相同业务要实施不同的账务处理,并设置不同的账务系统。

2.基建并账方面的问题

高校以前对于基建项目,通常单独进行设账和展开核算。高校一般在月末,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关联财务大账。对基建项目进行并账处理后,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对各类固定资产展开计提折旧和报废处理,均可通过同一套账务系统完成。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账务处理的具体过程加以简化,但并账过程仍然具有较大的工作量。基建项目的全过程周期耗费的时间相对较长。基建账过去包含的项目较为繁杂,不同项目在实施进度和付款进度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加上任务繁重且时间紧迫,为简化账目,在并账过程中,会将各项目的余额并入新财务大账,对于“在建工程”,仅并入总数,新财务大账难以对基建项目的旧有明细进行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在新财务大账对尚未完成的各类基建项目进行支付时,需对并账底稿进行查看。仅凭台账实施账务处理,耗费的时间过多,难以提高工作效率。

3.往来款项方面的问题

对高校而言,其往来款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个人的款项,一类是关于单位的款项。关于个人的款项,主要是教职工相应的应收款,此类款项易于区分,关于单位的款项,则难以对之实施逐一核算。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报告应根据往来单位对应收、付款项进行分别列示,便于对报表所含往来款项形成的抵消进行合并。高校涉及庞大的业务量,具有较多往来单位,根据单位往来设置明细科目的难度较大。高校普遍的现象是存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未能及时对基建项目、设备质保金等加以清理,早期项目涉及的部分单位已经变换名称甚至注销,未能找全相关材料,影响正常的支付结算,即成为呆账。对于缺乏明确来源性质的新款项,需将其暂挂至往来科目,对之实施过渡处理,待相关部门对该款项确定之后,再实施代管或者收入认定。部分款项在较长时间得不到职能部门的及时认领,导致确认收入、清理结转往来款项均发生滞后。

4.核算教育成本方面的问题

高校对于固定资产购入相应的款项支付,通常实施双分录核算。以这种方式实施会计核算,其计量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在当月对固定资产全额实施费用化,容易形成过大支出。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应执行权责发生制,按照相关要求每月对固定资产展开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实施合理的折旧摊销,避免某月份因为对固定资产的集中购入而导致支出增多。新《政府会计制度》能对高校资产具备的价值进行准确反映,能形成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部分高校在核算教育成本的实践过程中,未能形成统一标准,未能构建专门的成本中心,难以实现准确的成本确认。

5.确认科研收入方面的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包括横向和纵向两类,对其开票通常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在到款前开票,二是到款后开票,三是到款即开票。通常要对横向科研项目签订相关合同,并将相应发票开具出来。根据权责发生制,遵循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财务会计要将完成合同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对科研收入加以确认。但在操作实际中,存在诸多难题,包括缺乏完善的合同签订、对方来款未将项目名称或者其负责人注明、仅凭判断确认科研收入、实际完工进度与科研支出发生脱节等。部分高校的合同系统未能完全对接账务系统,在确认收入时未能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的相关原则。

二、在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规范加强合同管理

高校严格遵循新《政府会计制度》,规范加强合同管理。高校在开展合同管理的实践过程中,要推行目标责任制,对具体的合同管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再向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落实,针对合同管理构建稳定高效的制度。高校在对合同进行签订时,要遵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对合同各项条款加以注意,明确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明细项目、违约金以及质保金等条款。负责签订合同的部门应向财务部门告知准确的合同内容,便于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和收入进行准确确认。高校要对合同管理明确归口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二级学院以及各类职能部门。高校应对各项业务流程加以完善,搭建合同管理的专门平台,并与财务核算平台形成良好对接。另外,高校要聘任专业的法律人员,在签订和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实施严格监督和有效把控,搭建合同管理平台,开展高效便捷的线上审批,提醒对合同支付相关款项[2]。

(二)优化会计业务工作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要优化会计业务工作,具体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1.对财务管理加强智能化建设

高校要依托信息技术,对财务管理加强智能化建设,针对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业务工作构建高效便捷的智能化系统,对大数据进行深入挖掘,灵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搭建高效智能的管理平台,实现对财务管理流程的全面覆盖,实现高效率的财务管理,形成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为高校实现稳健长远发展提供良好的财务服务。高校要引导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专业的财务知识,并具备熟练操作信息化系统的能力,推动财务管理实现良好的智能化发展。为增强对平行记账法的适应性,高校要加强与软件开发商的沟通,共同协作升级优化账务系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各项参数,对项目来源、项目和支出的具体类型以及会计和经济科目加以明确,促进账务系统对记账凭证的直接生成。对于基建并账存在的未能完全将旧账目明细向财务大账并入的问题,高校要秉持经济可行的理念,对适用的软件程序进行购买引进或者自主研发,对未能反映于财务大账中的明细进行详细记录。对于尚未完成的基建项目,可通过小程序统计项目进度、发生额等各项数据,并展开分析,无须以人工方式对台账进行记录,便于对在建工程具备的价值进行准确反映,进而实现高水平的资产管理[3]。

2.促进合同系统良好对接财务系统

高校要促进合同系统良好对接财务系统,对往来款项形成合理分类,并遵循新《政府会计制度》对科研项目收入进行确认。从制度而言,高校要明确签订合同所含的具体业务类型,例如基建项目、采购业务以及科研项目等。高校负责对合同进行签订的部门,要严格控制,若合同有瑕疵,或者要素不全,则拒绝签订。依托系统完成合同签订后,即将合同各项基本信息,包括合同金额、支付条件、付款方式等向财务系统迁移。对于业务部门申请的支付款项的要求,要判断其是否与支付条件相符。财务系统还能实现对应收应付金额明细的一键生成。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可通过四种方法对科研收入进行确认,一是成本法,二是工作量法,三是时间法,四是实际测定法。其中,采用成本法对科研收入进行确认,要看进度完成情况是否匹配支出,这会导致处理账务的工作量增多。通过工作量法,结合实际测定法,确认科研收入,依赖专业测量,也会导致账务处理工作大量增加。高校契合自身实际,采用时间法对科研收入进行确认,较为可行。通过合同系统,每月定期对合同金额、期限以已完成时间等进行获取,据此对完成比例进行计算,对科研项目收入进行确认,并自动生成凭证。

3.对成本核算工作方案加以明确并形成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

高校对教育成本进行核算,才能奠定全面预算绩效评价的实施基础。高校要对核算口径进行统一规范设置。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费用与支出作出了明确的概念规定,在权责发生制下,“单位管理费用”“业务活动费用”是财务会计的常见概念;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支出”“行政支出”是预算会计常见的概念。高校可将作业成本法作为参考,合理确定成本核算的具体对象,根据经济科目,系统归集和合理分配各类成本。高校要科学制定成本评价的具体标准,准确计算成本费用,科学评价教育投入产出的绩效。要对评价标准实施量化处理,使其更易于操作,确保成本核算避免浪费,优化配置资源。另外,高校要对自身的内控建设进行强化,借助软件系统的技术优势,对财务核算数据展开科学分析,准确把握运营管理实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撰写科学准确的分析报告[4]。

4.重视编制会计报告为财务决策提供反哺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要重视编制会计报告为财务决策提供反哺,从源头上对会计核算进行强化,在年底完成准确高效的决算结账,撰写真实可靠的会计报告。在必要情况下,高校可从外部寻找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工作进行审计,形成报告,将问题准确找出并有效解决,实现高质量的信息披露[5]。

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背景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缺乏规范的合同管理,同时,在应用新会计核算模式开展业务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存在账务系统方面、基建并账方面、往来款项方面、核算教育成本方面以及确认科研收入方面的问题。对此,在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开展财务管理要规范加强合同管理,并通过对财务管理加强智能化建设、促进合同系统良好对接财务系统、对成本核算工作方案加以明确并形成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重视编制会计报告为财务决策提供反哺等措施优化会计业务工作,据此应对上述问题,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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