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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反电信诈骗“防火墙”

2023-03-20吴珊珊

检察风云 2023年4期
关键词:反诈量刑防火墙

文/吴珊珊

网络空间和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与此同时,犯罪活动也向网络空间滋生蔓延。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坚持数据赋能,持续有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

2022年,区院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99件231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受理数量占比高,且涉案人员年轻化趋势明显。从案件基本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诈骗手法频频翻新。伴随社会热点变化,犯罪分子往往以新概念新模式包装诈骗项目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如利用新冠疫情,假借区块链、“炒币”等投资理财名义实施诈骗。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也出现商家为提升交易量“刷单”、用户“薅羊毛”套取商家发放的补贴等引发的新类型案件。二是犯罪目标更为精准。相较原来广撒网式的电信诈骗模式,现今的电信诈骗犯罪通过互联网数据交互、筛选犯罪目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更加精准,既遂率更高。如利用在校学生追星、沉迷网络游戏或代发论文心切等实施诈骗;以股票咨询名义诱导炒股人士至虚假股票平台投资。三是犯罪产业链分工细化。随着犯罪手法不断衍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化、集团化、链条化的特征日渐凸显。上游引流组负责网上引诱被害人入套,中游话务组负责用骗术实施诈骗,下游洗钱组负责获取账户转移赃款,前中后端分工明确,组成电信网络诈骗灰黑利益产业链。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的特征,区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着力提高办案质效,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升治理效能。

整治黑灰产业,切断犯罪链条

围绕“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的目标,区院将严惩中游主体网络犯罪和加强打击上下游犯罪相结合,多环节入手,有效遏制网络犯罪高发态势。

如在办理谢某甲等5人网络诈骗案中,被告人谢某甲纠集被告人谢某乙、连某某等人多次实施网络诈骗活动,通过被告人陈某某、赖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冒充淘宝商家客服拨打被害人电话,虚构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申请退款,诱骗被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取得诈骗钱款。该案中,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五名被告人在作案时分工明确,且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区院依托专业化办案团队,合力攻克办案难点,坚持引导侦查与自行侦查并重,夯实案件证据基础,深挖漏罪,追加认定犯罪事实,最终依法将五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该案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电信诈骗白皮书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协作配合,增强整治合力

区院充分发挥一体化专业化办案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固证,有效提高协作效率,凝聚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合力。

在电信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往往是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在办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中,被告人马某系通过QQ群组建电话“引流团队”,并向群内成员转发其上家提供的客户手机号、股票交流微信群二维码及相关话术,后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拨打电话,引诱被害人进群后实施诈骗。区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案发时作案手机聊天群组中的聊天记录及相关转账记录等,固定犯罪事实,夯实办案的证据基础。区院还积极向外省市司法机关移送马某上家向某某的犯罪线索,为两地司法机关畅通信息渠道、形成打击合力注入检察力量。在办案的同时,区院也致力于推动建立与公安、法院的交流机制,凝聚司法共识。如制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类型化审查指引》,提升办案质效;与公安会签《电信网络诈骗追赃挽损合作机制》,以认罪认罚促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延伸检察职能,开展诉源治理

区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对涉案企业通过普法宣传、检察建议、企业合规等形式,探索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严打防控新格局。

检察官在高校开展反诈巡查

随着犯罪手法的迭代更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衍生出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企业对公账户,并将该账户出售用于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法。在区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被告人王某某为非法牟利,在明知可能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个人身份号及手机号等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企业对公账户,并出售给他人使用。区院强化案件研判,认为第三方平台及对公账户更具有隐匿性,检察官深挖犯罪线索,从严从速办理案件,严厉惩治网络犯罪,同步开展综合治理,向涉案企业及其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出安全风险提示并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提示企业账户开立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监管疏漏堵漏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阻断网络黑灰产业链的资金渠道,提升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其审慎履责、严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

数字检察赋能,监督办案提质增效

区院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信息化新发展趋势,探索“检察+技术”办案模式,将数字建模引入检察监督场景,拓展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检察大数据思维的核心,是从办理个案中发现规律性问题,通过归纳特点、要素,开发应用性监督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筛选出批量类案监督线索。区院以近三年来办理的帮信类案件统一办案软件、起诉书、法院判决书等数据为载体,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所受理的帮信类案件案情特征,提取出支付结算金额、银行卡张数以及坦白、自首、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关键词,运用控制变量法,发现同一犯罪数额对应的刑期档次中,具有“自首”情节将会从轻处理,具有“累犯”情节将会从重处理。据此,区院通过对比碰撞检察院与法院帮信案件中犯罪事实、量刑情节、量刑建议与判决结果,形成规律性规范化的帮信类案件量刑区间,以涉案金额为主要变量、以自首等量刑情节为调整变量,确定统一的量刑幅度,建立起一套帮信罪量刑规范监督模型。在该模型的指导下,帮信类案件判决逐步形成稳定的规范化量刑结果。

以宣传促预防,筑牢反诈防线

区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实现精准化预防。

一是突出重点。从案件特点来看,老年人和在校学生较容易成为诈骗犯罪对象,因此加强对“一老一小”群体的宣传教育显得格外重要。区院作为上海市内唯一办理高校内案件的基层检察机关,创新使用双语推动反诈进高校,定期至各高校开展反诈巡查;检察官自制海派情景剧在养老院进行展播,使老年人在笑声中提高反诈意识以及识骗能力。

二是紧扣热点。抓住特殊节日或重要时间节点,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适时推出具有针对性、更接地气的反诈宣传作品,延伸普法触角,提升宣传实效。

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揭示犯罪的行为本质和危害,强化警示作用,挖掘案例本身的教育警示和风险防范意义,弘扬法治精神。

下一步,区院将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惩治力度,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提升社会公众网络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积极融入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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