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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建构:赋权理论本土化的认知逻辑演进*

2023-01-07彭宗峰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塑型赋权深层

□ 彭宗峰

内容提要 赋权理论源于西方社会工作学。在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对其所走过的认知逻辑历程做一种反思性评估是十分必要的。对国内学术场进行深层透视之后,可以发现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正在走向一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建构。这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建立于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觉醒的基础之上,在从“误读”式、“独特”式、“失灵”式到“转型”式理解路径的演进序列中初冶原型,并在西方中心主义与本土中心主义、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本质主义与历史主义的话语争论中获得正反两方面的认知逻辑参照。这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实质上是一种历史性、情境化、扩大化的知识共同再生产方式。构建这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需要跳出既有认知框架,实现从“中心论”向“互构论”、“单变论”向“共变论”、“符合论”向“创制论”、“纯粹论”向“共在论”、“还原论”向“生成论”的转变。

对于任何一个追求理论自觉的民族而言,实现舶来理论的本土化是一项无法回避的历史性任务。如果说译介外来理论是以一种隐性负载的方式开启了赋权理论(Empowerment Theory)本土化进程,那么随着赋权理论在国内学术场各学科中的广泛传播与应用,赋权理论本土化已然成为国内学界一个公开的理论口号。在这一公开的理论口号之下,汇聚着不尽相同的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其理论图景甚为可观。

当前,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正在向纵深发展。但如果对其进行深一层的逻辑追问,不难发现,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尚处于分散且浅层的逻辑话语之中,其更深层的本土化话语塑型方式并没有被揭示出来。所谓深层话语塑形方式,其实是一种立足于实践基础之上的理论逻辑生产方式,具有一种范式性制约作用,并影响着理论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形态。正是在这种理论情境下,本文尝试在国内学界已经开拓较深的赋权理论本土化讨论场域内,再做深一层的逻辑反思与解蔽。即在一种新的认知逻辑平台上,重新诠释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并探究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及其建构之可能,以期抛砖引玉,推进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一、开端: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的觉醒

任何理论都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 的特权,舶来的理论更是如此。对于舶来的理论而言,只有当其与本土的文化空间和实践场域进行深度整合之后,才能获得一种重构了的新的扎根合法性。在这种重新扎根的过程中,“本土化”发挥着关键的转换中介作用,并通过构建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来赋予舶来理论以新的社会历史意蕴。一定意义上,本土化意识的觉醒,正是自觉建构这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的开端。

(一)译介中隐匿的本土化意识

赋权理论作为社会工作领域中的一个舶来品,自其于上世纪90年代被译介到国内学术场伊始,就已经走上了一条本土化之路。不过,在翻译和阐释的语境中,这条本土化之路尚处于一种边缘且隐匿的逻辑形态之中,并没有在一种认知逻辑强光的投射下获得焦点式呈现。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在国内还没有能与赋权理论相匹配的文化与实践经验时,翻译和阐释活动更多地是以还原到原初语境的方式来寻求赋权理论的本真涵义。在那里,厘清国外关于赋权理论的理解是焦点,而本土化意识则处于一种非自觉状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翻译和阐释国外赋权理论只是一种纯粹地还原到国外语境的活动,在更深层意义上,翻译和阐释已经是一种国内外语境的整合与重构了。

其实,翻译和阐释活动已经蕴含了国内语境与国外语境之间历史性整合和创新性重构的冲动,而本土化意识就隐藏其中。一个典型的例证是关于“empowerment”的翻译和阐释问题。国内关于“empowerment”的翻译和阐释并没有达成一致,而是依据不同的理解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有的沿着“权”的视角,把“empowerment”翻译成赋权、充权、增权等;有的则沿着“能”的视角,把“empowerment”翻译成赋能、增能等。近年来,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动向,就是把“权”和“能”整合起来,把“empowerment”理解为赋权增能。这种翻译的差别及其重新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内学界已经开始对“empowerment”的涵义进行调整,以使其适应国内文化空间和实践场域的需求。虽然这种涵义调整还主要处于外来话语的牵引和制约下,但本土化意识的胚芽已经在其中孕育了。

这里还可以通过另外一个例子来反向映照出这种隐匿的本土化意识。关于如何理解赋权的“权”字,国内学界也有不同的意见。有的把“权”理解为“权力”,有的则把“权”理解为“权利”。而在这种“权力”与“权利”的差异中,本土语境就显现出来了。有学者认为:“权力的隐喻又与政治和社会秩序等素有瓜葛,因此,许多社会工作者在采取充权模式时,始终保持一种警觉和敏感,甚至敬而远之。”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就主张从权利角度来理解充权(赋权),以减少权力化理解带来的紧张感。这固然是一种缓和的策略,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内在接受赋权概念时,本身也带有一种来自本土的理解,而且这种本土的理解制约着赋权理论的阐释、传播及其应用。诸如此类的本土性理解正是生成本土化意识的重要前提,也是本土化舶来理论的重要构件。

(二)实践中觉醒的本土化意识

如果说在翻译和阐释的语境中,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还处于一种隐匿的孕育状态;那么随着赋权理论走向实践运用,各种差异和矛盾就会促使国内学界的本土化意识逐渐走向自觉。这种现象已经在国内学术场中出现,并表现为不同的形态。

一方面,在一种文化差异的意义上,有学者在考察赋权理论在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中的运用时,就指出“产生、发展于西方社会土壤的赋权思想,移植到中国社会的现实处境之下,不能不考虑中国社会的历史脉络”,由此,“作为农村社会工作者,在运用‘赋权’这一理论时,要结合中国文化的处境,灵活地制订项目的计划及评估项目的进展”。②这就从历史传统和文化处境的角度,揭示出社会工作者在应用赋权理论时需要面对的本土性制约因素。而在更深一层意义上,这也反映出赋权理论的应用并不是一个线性直达过程,而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之间的互动过程。在这种互动过程中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逐渐走向自觉。

另一方面,在一种教育和实务不均衡的意义上,有学者指出我国社会工作存在着“专业性悬空”和“职业性排斥”两大积弊。“这两种积弊的具体表现主要在于,教育传授的理论知识和实践中需要应对的具体情境产生了距离甚至冲突”。③这种舶来理论与本土情境的距离乃至冲突,恰好反证了立足本土实践对舶来理论进行本土化诠释的重要性。而舶来理论的本土化诠释恰好也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工作研究和实践领域所发生的重大转向的内在要求,即“国际社会不再以某一社会工作制度发源地的知识体系作为普遍标准,而是更加关注社会工作在全球传播过程中各地的实际运用,以及对本土的经验总结和本土理论的形成。”④换言之,立足本土经验、总结本土知识、形成本土理论已然成为赋权理论传播与应用的重要导向。在这种趋势之下,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走向觉醒已成必然。

总而言之,从翻译、阐释到实践反思,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已经从一种隐匿的不自觉状态转变为一种显性的追求自觉状态,而形成本土化的赋权理论也成为国内学界的重要理论旨趣。正是在这种理论情境之下,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的觉醒成为构建深层话语塑型方式、进而推动赋权理论本土化创新的燎原之火。

二、进展: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及评价

觉醒的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必然会在实践和逻辑的双重辨证运动中获得自身结构,并形成关于赋权理论本土化的理解路径。当然,由于知识背景、关注焦点以及实践情境的差异,不同的学者会依据自身理解建构出不同的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而对这些不同理解路径进行一种逻辑评价,能为判断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展情况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能为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提供一定的方向指引。

(一)“误读”式理解路径

赋权理论本土化的“误读”式理解路径持有的是这样一种基本假设:本土话语会造成对外来理论本真涵义的“误读”,因此,要实现舶来理论的本土化,就需要消除这种“误读”,把舶来理论的本真涵义嵌入到本土话语之中。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外化中”的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

这种理解路径的一个例证是关于赋权的“权”的“误读”问题。有学者发现,在赋权理论本土化的进程中出现了理论和实务断层、表达和现实失谐的不亲和现象。他认为国内更倾向于将充权(赋权)的“权”解读为权力,因而“误读充权而导致的权力的敏感性和政治性正在消解着充权的本真涵义”,而“西方社会工作所倡导的充权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动力和社会权利的获得”,因此,把“empowerment”译成“充权”,即“使其有能量、使其有能力,使其觉醒等等”⑤,才最接近其原初涵义。很显然,这种“误读”式理解路径是在认识到国内外关于“权”的差异化理解的基础上,试图通过返回到国外原初涵义的方式,来消除国内关于赋权的政治敏感性,进而为赋权理论本土化提供一个舶来理论嵌入本土的通道。

当然,“误读”式理解路径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在赋权理论最初被译介到国内时,消除这种来自于本土的“误读”,可以为赋权理论在国内的传播和应用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但是,“误读”式理解路径的理论重心是偏斜的,其把“原初涵义”放在中心位置,而把“本土理解”置于边缘位置并贴上“误读”的标签。这样它就把“本土理解”中的合理因素也一同去掉了。由此带来的一个可能的理论后果是,“误读” 式理解路径变成了一个没有“本土理解”基础的本土化进路,其实质上是一种舶来理论嵌入并替代“本土理解”的本土化过程,是一种“复制”的“本土化”,而不是一种“自主的有根基的”本土化。

(二)“独特”式理解路径

赋权理论本土化的“独特”式理解路径秉持的是这样一种基本观点:虽然国内可以学习借鉴国外赋权理论的形式框架与分析方法,但当涉及到具体的实质内容时,本土情境仍然有其独特性。因此,要实现赋权理论的本土化就需要注重本土情境的独特性,并以其为根基来转化舶来的赋权理论。这是一种典型的“以中化外”的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

这种理解路径在国内学界中有不少例证。有学者在比较中美社会工作差异时就指出,我国社会工作有其独特性,主要表现为:那些极易产生“被剥夺感”的社会性弱势群体塑造了社会工作当事人的独特性;传统的社会关系结构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福利体制决定了我国社会工作环境的独特性;而知识与经验储备的不足则是我国社会工作者自身的独特性。这些独特性影响着赋权理论的本土化实践。⑥也有学者从社区赋权的角度探讨了赋权理论本土化的独特性。他认为,与西方社区赋权理论建立在国家与社会二分的基础上不同,本土化的社区赋权建立在国家与社会有限合作的基础上,其不强调通过社区赋权来抵御国家权力对社区的侵蚀,而是强调通过政府、专业社会组织等外部力量的介入来激发社区内个体或集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以改善社区治理品质。⑦

与“误读”式理解路径相比,“独特”式理解路径矫正了前者对于本土文化与实践不够重视的缺陷,避免了没有本土根基的本土化倾向。这为自主自觉地进行赋权理论本土化提供了重要前提。不过,“独特”式理解路径存在划入“特殊论”的风险,容易变成一味地强调自身的独特性,从而忽视了外来的有益东西。尤其是在一种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上,过度强调传统文化并在理论上向古典时代复归,则会削弱赋权理论所蕴含的现代化意义。

(三)“失灵”式理解路径

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失灵”式理解路径认为:赋权并不一定能带来权能的增长,赋权的行动与赋权的结果之间并不具有直接的正相关关系,赋权也有可能存在效果不好甚至反向作用。这就打破了关于赋权理论的价值确定性神话,把一种不确定性视角引入到赋权理论本土化之中。这是一种典型的批判性的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

这种理解路径在国内学界也有例证。有学者在探讨信息技术赋权时就指出,“赋权是一个受到社会结构、权力关系、文化规范、身份认同等因素影响的高度情境化的过程”,而“在一般情境下,接触媒介和使用信息技术的权力已经被收编到整个权力结构之中,成为原有的权力格局在新的领域的逻辑延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原有的权力格局”。⑧这就从信息技术的社会权力结构嵌入角度揭示出赋权对于原有权力结构的维护作用,进而导致赋权失灵。也有学者从社会工作实践反思角度指出,“囿于专业性压迫、认识和现实条件,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无法完全践行赋权背后的理论意蕴,导致赋权低效、失效甚至去权的情况时有发生”,“经常落入‘赋权陷阱’”。⑨这种理论意蕴的价值预设与现实条件的参差不齐之间矛盾,正是赋权失灵的重要原因。

在更深层面上,“失灵”式理解路径与“误读”式和“独特”式理解路径都不同,其内含着双重反思,既反思舶来的赋权理论,也反思本土的情境,并在二者的矛盾中进行双重批判。“误读”式理解路径的“拿来主义”做法和“独特”式理解路径的“自我主义”做法,同时都是“失灵”式理解路径批判的对象。“失灵”式理解路径已经内在地要求超越“误读”式和“独特”式理解路径,并形成一种新的赋权理论本土化进路。

(四)“转型”式理解路径

赋权理论本土化的“转型”式理解路径是从社会变革与转型的角度理解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基本情境,并认为赋权理论本土化需要扎根于由社会变革与转型所塑造的基本场境中。由此,作为舶来品的赋权理论所内含的基本假设,在本土变革与转型的社会空间再生产进程中已不能完全适用,而构建基于本土转型情境的赋权理论则成为一项重要的历史性任务。

这种理解路径在国内学界也有其来源。有学者就从社会工作实践的发展历程角度指出,“赋权与社会、经济结构变动高度相关”,而社会变革“催生了大量被动弱势群体的出现,比如失地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农村留守人员等”,“这些群体要么处于‘无权状态’,要么处于‘失权状态’或‘弱权状态’”。⑩这就从赋权对象的角度揭示出社会转型对赋权理论与实践的影响。也有学者从灾后社区重建的角度探讨了社会变革与转型对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影响,认为“在赋权居民从而提升公共参与能力这个意义上,参与式社区发展理论仍然是适用的”,但是“面对拥有政治权力的国家和经济权力的企业,社区中富有公民精神的居民和居民组织不可能独立发展,而是需要和外部的社会工作者、NGO、媒体、社会公众连接形成强有力的第三方力量。只有形成强大的第三方,才能真正对社区内部的行动者形成赋权。”⑪

与上述三种理解路径相比,“转型” 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其要求在更深的逻辑层面上对赋权理论的原初假设进行批判性反思,并从一种社会历史转型的视角出发,构建基于实践场境的新的赋权理论。

这里需要对上述四种理解路径的分类及其阐释做一个简略说明。上述四种理解路径并不是当前国内学界的自觉概括,而是笔者在一种反思的意义上做的提炼。这四种理解路径虽然在国内学术场中同时存在,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刚性的边界,而是相互交叉和渗透的。从逻辑的深刻程度看,这四种理解路径之间有着一个从“误读”到“独特”,再到“失灵”,最后到“转型”的演进方向。而且这四种理解路径的演进方向正好与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尤其是,“失灵”式和“转型” 式理解路径更是对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既避免“以外化中”的本土化倾向,也避免“以中化外”的本土化倾向,在二者的双重反思与重构中,立足于社会转型场境,走出一条新的赋权理论本土化之路。

三、裂隙:赋权理论本土化内含的话语之争

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并不是一个线性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话语博弈过程。在诸种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内部以及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话语之争。透过这些话语之争,可以大致看出赋权理论本土化演变的正反逻辑参照系,并能为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提供一种认知逻辑定位。

(一)西方中心主义与本土中心主义之争

赋权理论在发展过程中本有着反对传统西方中心主义的意图,但却又在一种理论的运演中形成了新的西方中心主义。这个悖论的生成有着复杂的逻辑,并把西方中心主义与本土中心主义之争推进到一个新的理论深度。

赋权理论是在反思和批判经典发展理论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对以西方为模板的经典现代化模式及其所带来不良后果的一种矫正。关注弱者、注重参与和自主的参与式发展是赋权理论的基本主张。这种秉持参与式发展理念的赋权理论,在国际援助和第三世界的社区发展中获得广泛传播,似乎能为后发展国家的社区寻找出一种新的发展之路。但随着实践的深入,这种赋权理论所内含的一些基本假设逐渐遭到质疑。比如,“社区发展被想象成一个局限于社区内部、孤立的社会过程”,“忽视了社区原有权力结构张力及其再生产的能力”,“假设社区治理结构相对封闭和独立于国家”,等等。⑫由此,赋权理论自身也变成了被批判的对象。

赋权理论的自我否定,同时也促使人们从更深层面去理解西方中心主义与本土中心主义之争。赋权理论本来是要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窠臼,从异质于西方的后发展国家的文化与实践中总结并形成新的发展理论。这表面上看起来是把非西方的“本土”放到了中心位置,但却在一种隐性的认识论—方法论转换中变成了西方所理解的非西方“本土”。而西方凭借其话语霸权把提炼自非西方“本土”的理论再一次兜售给非西方国家,形成了新的西方中心主义。由此,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中也就包含了更加深入的西方中心主义与本土中心主义话语之争。而要破解这种争论,则需要我们在认知逻辑上实现一种深层次的转变。

(二)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

赋权理论本土化内含着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话语之争。尤其是,在赋权理论本土化十分注重“本土知识”的情况下,这种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就变得更为明显。

在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中,“本土知识”当然是重要的资源。“本土知识”(local knowledge)这个范畴指的是,“对发生的事件的本地认识与对于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本地想象的复合体,以及隐含于对原则的形象化描述中的事件叙述”。⑬而“本土知识” 范畴的提出,本身就具有一种批判性意图,即本土知识是与以西方理性知识或科学知识为代表的普遍性知识相对的,其意在打破这种普遍性知识的话语垄断地位。⑭或者说,“本土知识”范畴“包含着解构西方的话语霸权、抵制文化一元论的排他性、提升边缘文化地位和凸显平等、多元的文化生态”的意蕴。⑮从这种“本土知识”视角出发,一种不同于西方普遍主义的新知识观就显现出来了。在这种新的知识观念下,可以重新定位“本土知识”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为其创造性转换提供新空间,而不是用源于西方的所谓的普遍知识来替代“本土知识”。

“本土知识”彰显了赋权理论本土化中的特殊主义意蕴,但并没有消除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的话语之争。虽然在“本土知识”的视域下,以西方科学知识为模板的“普遍主义”被消解为以西方本土文化为根基的“特殊主义”,但是西方的话语霸权并没有被剥夺。相反,在一种调和主义的论调中,“本土知识”反而成为以西方科学理性为基础的普遍知识的补充物,成为科学知识情境化应用的中介物。可以说,在赋权理论本土化过程中,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话语之争,以“本土知识”重新发现及其被内卷化的方式,重新运演了一遍共同规律与文化差异的博弈。如何破解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中的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仍需要我们深入加以思考。

(三)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之争

与“本土知识”的重新发现相关,赋权理论本土化同样内含着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的话语之争。虽然在一种立足于“本土知识”而对现代化进行反思性批判的语境中,现代化不再被看作是一个“简单的同质化、单一化过程”,而是被看作是“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地方性知识”的过程;⑯但是,这种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的话语之争并没有完全消失,反而在一种发展时空不均衡的情境下时有显现。

有学者在研究我国农村社会工作时发现,这种具有现代意义的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在嵌入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与秩序的过程中存在着应对不足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根由在于“熟人社会的互助与陌生人社会的求助、本土经验与专业方法、传统乡土价值与专业价值观”之间的差异。⑰换言之,具有现代意义的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农村中的应用,面临着来自传统乡土价值的挑战。这种现象并不止于农村,而是“在非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任何地方性知识会陷入这样一种困境:如何处理传统文化的保真性与现代科学的身份认同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前者涉及到传统文化挖掘、保护、继承、发扬、传播”,“后者涉及到国家的社会、经济与科技的现代化问题”。⑱可以说,在这种发展时空的错位中,赋权理论本土化将无可避免地遭遇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的话语之争。

当然,赋权理论本土化中所内含的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之争,已不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那么简单,而是进入到二者彼此转化的论争层面。“本土知识”的现代化,现代科学知识的“本土化”,成为新的争论焦点。这种相互转化性的争论,促使学界关于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之争的思考进入到一个新的反思阶段,同样也对赋权理论本土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本质主义与历史主义之争

赋权理论本土化也包含着本质主义与历史主义的话语之争。这种争论的突出表现就是关于赋权实质问题的争论。本质主义认为赋权有其确定的本真性本质,而历史主义则认为赋权是一个历史性的建构物。

在一种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认知方式中,学界关于赋权本质的理解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在西方语境中,关于赋权的本体到底是什么,就存在着一种实体主义的本质之争。有的认为赋权的本体是一种主观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即参与和控制的内在感知,是一种精神实体;有的则认为赋权的本体是一种可以测量的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即客观物(比如资源),是一种物质实体。虽然这种精神与物质二元对立的理论旨趣不同,但二者都没有跳出还原论的本质主义求真性思维。这种还原论的本质主义求真性思维,在翻译和译介国外赋权理论时也有表现,即是上文所讨论的“误读”式理解路径。这种“误读”式理解路径是在中外二元对立的意义上把握赋权的本质,并把赋权的本质还原到国外语境的理解方式之中,以此来寻求赋权理解的本真性及其本土化根基。

与这种寻求赋权本真性的本质主义话语不同,在一种历史主义的话语中,赋权理论本土化被理解为一种历史性过程。从一种知识观角度看,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历史主义,内含着本土知识与科学知识在历史实践中,尤其是在社会与制度环境中发生和发展的意蕴。⑲而从一种实践过程看,上文所阐释的“转型”式理解路径,正是赋权理论本土化历史主义的重要体现。换言之,与本质主义的本真性寻求不同,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历史主义更加注重基于历史场境转换之上的话语整合与重构。

总而言之,赋权理论本土化内含的多元话语之争,证明了赋权理论本土化并不是一个单层单维单向度的简易过程,而是一个多层多维多向度的复杂过程。这些话语之争对赋权理论本土化的认知逻辑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或正或反、或明或暗、或深或浅地为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提供了逻辑坐标系。

四、转向:解蔽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型方式

在对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意识觉醒、理解路径、话语之争做了逻辑澄清与评估之后,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浮现出来了,即解蔽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形方式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深层次的核心问题,制约着赋权理论本土化意识觉醒、理解路径、话语之争的深刻程度及其表现形态。随着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向纵深推进,解蔽并构建这种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成为整合多元理解路径及话语之争,并塑造新的主导性赋权理论范式的重要任务。

(一)作为共同生产的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

如何理解赋权理论的“本土化”? 在这个看似容易解答的问题里,却隐藏着复杂的关系。在一般的理解中,“本土化” 是指外来事物适应本地情境的过程。在这种理解方式中,好像“本土化”只是一个单向度的活动,即有外来事物适应本地情境的向度,而没有本地情境适应外来事物的向度。这种理解显然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本土化”是一个复杂的互构过程,既包含外来事物适应本土情境的向度,也包括本土情境适应外来事物的向度。在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中,这两个向度都存在。上文所讨论的“独特”式理解路径,就内含着外来事物适应本土情境的赋权理论本土化向度;而“误读”式理解路径则内含着本土情境适应外来事物的赋权理论本土化向度。

当然,简单地以“误读”式或“独特”式理解路径来各自强调赋权理论本土化的不同向度的做法仍然是过于线性了。“失灵”式理解路径的出现,让我们认识到这种线性的向度观念是不准确的。因为,“本土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适应关系,而是复杂的重构关系。“失灵”式理解路径的意义就在于既对外来事物进行反思性批判,也对本土情境进行反思性批判,并在二者的重新评估中形成一种新的本土化意蕴。沿着“失灵”式理解路径所开辟的道路,在“转型”式理解路径中更可以看到赋权理论本土化的社会—历史复杂性。而在“转型”式理解路径中,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向度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线性方向,而是带着社会—历史转型意蕴的矢量。在这种层层递进的逻辑中,可以看出赋权理论本土化内含着复杂的带有矢量的多元向度,而正是这些带有矢量的向度之间的交织与重构刻画了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基本图景。

如果对这些带有矢量的向度再做深一层的知识论透视,不难发现,赋权理论的本土化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知识生产过程或者叫话语塑型过程,而其中知识生产方式或者话语塑型方式起着关键的制约作用。进一步来说,有学者从知识整合的角度指出,“知识生产必须由共同体完成”,即“知识整合遵循共同体的一般规则,也就是共同体的规则对专业性知识和地方性知识的碰撞与融合具有诱导性和制约性”⑳。因此,知识生产方式其实是一种包含了多元知识及其向度的共同体式的知识生产方式。而这种共同体式的知识生产方式其实就是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型方式。

(二)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的基本特质

整合多元知识进行共同生产的本土化话语塑型方式,是赋权理论本土化理解路径以及话语之争的深层逻辑,也是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研究逐步认识到的深层问题。反过来,通过对赋权理论本土化诸理解路径及其话语之争的评估,也可以映照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的基本逻辑。

一是扩大再生产。共同生产并不是简单的知识重复生产,而是一种扩大化的知识再生产。具体地说,共同生产并不等于本土知识的生产,也不等于外来知识的生产,而是基于二者之上的知识扩大再生产。从一种知识观角度看,“知识在本质上不是一系列既成的、被证明为真的命题的集合,而是活动或实践过程的结合”㉑。因而,赋权理论本土化过程中的外来知识与本土知识都不是既成物,而是需要在实践中结合的重构物。而从“误读”式到“独特”式,再到“失灵”式以及“转型”式理解路径的演进,更是证明简单地依循外来知识不可行,简单地强调本土知识同样也是不可行的,只有对二者进行双向反思并构建出一种新的知识,才能为赋权理论本土化提供一个新的扎根合法性。

二是情境化生产。共同生产并不是一种宏观的抽象化的知识生产,而是一种情境化的知识生产。这种情境化的知识生产,既不同于所谓的外来知识在本土情境的运用,也不同于基于本土文化与社会情境对外来知识的反思性重构。这种情境化生产其实是一种复合性的知识生产,是在外来知识与本土实践相遭遇并不断展开的复合性空间中的知识生产。在这种复合性知识生产空间中,不论是外来知识所隐性负载的情境,还是本土文化与实践情境,都只是作为有待重构的先在性情境出场,而两种先在性情境的碰撞、转化、整合与重塑才是情境化生产的关键。因此,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情境化生产就是舶来的赋权理论所背负的情境与本土固有的文化与实践情境的碰撞、转化、整合与重塑的过程。

三是历史性生产。共同生产不只是一种共时性生产,更是一种历时性生产,有着显著的历史性。赋权理论本土化的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之争、本质主义与历史主义之争,正是这种历史性生产的特定表现。再深一层次看,历史性生产归根结底是由社会转型的不均衡造成的。原本先发展国家与后发展国家之间就有着一定的历史性间距,而产生于先发展国家的赋权理论又把对其经典发展理论的反思推广到后发展国家,这就形成了双重的历史性间距。由此造成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形,即传统的因素、经典现代化的因素、反思经典现代化的因素同时存在于赋权理论本土化之中。这种不同时间向度因素的共在性,决定了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复杂历史性。当然,这种历史性生产,并不是一种向后看的知识生产,而是一种向前看的知识生产。在“转型”式理解路径所揭示的理论趋势中,赋权理论本土化的历史性生产之目的就是构建一种新的赋权理论。

总而言之,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形方式实质上是在社会转型不均衡的场域内进行的一种历史性的、情境化的、扩大化的知识共同再生产。而多元理解路径及其话语之争,不过是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在不同层面、维度与环节上的特定表现。对于实现赋权理论本土化创新而言,自觉构建这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才是关键。

(三)构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之可能

随着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向纵深推进,自觉构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已成为摆脱国外赋权理论范式制约、实现话语创新与自主的迫切要求。但是,与这种要求相比,国内学界对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然,真正地构建起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并实现赋权理论本土化创新,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消极等待,而是应当积极地从认知逻辑转变角度来探究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之可能。

一是从“中心论”向“互构论”转变。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形方式,不能再坚持原来的“中心论”思维,或者以外来知识为中心,或者以本土知识为中心,或者再建构出其他的中心;而应当形成一种互相建构的思维,即从外来知识与本土知识互动与重构的视角出发,积极解蔽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内含的新知识。

二是从“单变论”向“共变论”转变。构建赋权理论土化深层话语塑形方式,不能再采取一种“单变论”思维,认为本土化要么是改变本土知识,要么是改变外来知识;实质上本土化既要改变本土知识,也要改变外来知识。换言之,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是一种共变情境下的知识共同扩大再生产过程。

三是从“符合论”向“创制论”转变。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并不是向某一种既定真理的复归过程,因为并没有一个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等待着去澄清并与之相符合。相反,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恰恰需要一种历史性的真理观,形成一种“创制论”思维,进而推动赋权理论逻辑的创新。

四是从“纯粹论”向“共在论”转变。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并不是一个追求纯粹理想模型的过程。各种时间向量的共在性,决定了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必然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性过程。只有坚持共在共变的思维,才能准确把握这个过程。

五是从“还原论”向“生成论”转变。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并不是一个本质主义的还原过程,而是一种基于社会转型场境之上的历史性生成过程,即一种共在共变的创制过程。由此,一种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型方式才能显现出来。

五、结语

当前,国内赋权理论本土化进程正向纵深发展,并提出了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形方式的迫切要求。在对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意识觉醒、理解路径、话语之争做了逻辑澄清与评估之后,解蔽并建构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也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历史性任务。与那种分散且表层的探究不同,本文所理解的赋权理论本土化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实质上是一种历史性、情境化、扩大化的知识共同再生产方式。要构建这种深层话语塑型方式,则需要推动认知逻辑实现从“中心论”向“互构论”、“单变论”向“共变论”、“符合论”向“创制论”、“纯粹论”向“共在论”、“还原论”向“生成论”的转变。当然,构建赋权理论本土化的深层话语塑形方式需要国内学界持续共同的努力,而本文只是在一种认知逻辑转变的意义上对这一问题做了一个有限的探索。

注释:

①⑤卫小将:《社会工作“充权”的本土诠释》,《学习与实践》2011年第3 期。

②芮洋:《“赋权”理论在农村社会工作中的运用》,《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5 期。

③④⑳葛道顺:《地方性知识生产与农村社会工作话语体系建构》,《学习与实践》2019年第12 期。

⑥⑩孙奎立:《“赋权” 理论及其本土化社会工作实践制约因素分析》,《东岳论丛》2015年第8 期。

⑦陈伟东:《赋权社区:居民自治的一种可行性路径》,《社会科学家》2015年第6 期。

⑧陈静静、曹云雯、张云霄:《赋权,还是去权?——一个藏族村庄中的传播、权力与社会身份》,《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8 期。

⑨吴帆、吴佩伦:《社会工作中的“赋权陷阱”:识别与行动策略》,《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 期。

⑪⑫朱健刚、胡明:《多元共治:对灾后社区重建中参与式发展理论的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0 期。

⑬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增订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 版,第126 页。

⑭吴彤:《两种 “地方性知识”——兼评吉尔兹和劳斯的观点》,《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年第11 期。

⑮莫愁:《从格尔茨“地方性知识”理论出发阐释民俗学关键词“地方性”》,《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 期。

⑯力古日:《地方性知识研究的历史维度及其内涵》,《云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6 期。

⑰张红、马茗荟:《地方性知识与农村社会工作的互构研究》,《社会工作与管理》2019年第1 期。

⑱蔡仲:《地方性知识之困境——“范式” 的规训与惩罚》,《哲学动态》2013年第1 期。

⑲吴彤:《地方性知识: 概念、意蕴和少数民族哲学研究》,《科学发展观与民族地区建设实践研究》2009年,第56~70 页。

㉑盛晓明:《地方性知识的构造》,《哲学研究》2000年第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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