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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民初黎元洪“忠”之人格的多维性

2023-01-05赵炎才

关键词:共和人格

赵炎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清季民初,中国传统思想经历着深刻而复杂的时代裂变,其中忠德的新陈代谢可谓首当其冲。迄今为止,学界多依新旧政治鼎革认为传统忠德由忠于君国逐渐转向忠于民主共和。此论虽不乏一定具体合理性,但如此线性化描述似难揭其全貌。其实,中国传统忠德的元典义甚多,主体价值诉求的复合性客观上决定其人格近代演化的多维性。作为此期新旧人物角色转变的突出代表,传统忠德近代衍化的多维性在黎元洪身上表现尤著。由于其曾担任过协统、都督、大元帅、三任副总统、两任大总统等要职,他的所言所行引发后人诸多反思,具体评说可谓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其实,倘若总体审视其人生轨迹,不难发现,黎氏人格特征的多面性与其对忠德的认知及其践行存有密切关联。本文拟在现存研究基础上深入探究其“忠”之人格的历史衍化,从一个侧面稍正学界中的偏颇性认识,进一步推动相关研究不断迈向深化。

一、清季既忠于君国又萌生一定离异倾向

黎元洪(1864—1928)生活的年代实乃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的重要转折期,其“忠”之人格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过程。所谓“忠”之人格系指一个人以忠德要义为核心而在日常生活的言行中所彰显出一定特色的人格范型。《忠经》所言“竭其忠则福禄至矣”在某种程度上道出其精髓。它往往因道德主体所涉对象不同而呈现为诸多层次,并随时代环境的变迁和道德主体追求或需要的改变而发生一定的变化。与同期诸多士人相似,清季黎氏总体承袭了封建正统的“忠君爱国”说,同时深受现实社会重大变局的影响,在局部方面有所突破,表现出一定异动性倾向。这在其诸多社会活动中均不乏相应的自然外现。

(一)自觉将忠于君国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

黎元洪出生并成长于晚清社会剧变期,此时的中外文化正处于由激烈碰撞逐渐走向融合的过程中。受中国传统儒家道德文化的浸润,置身于此一环境下,其个人言行流露出忠于君国的浓厚色彩。如其启蒙老师李雨霖称其浑厚朴实[1]334表明黎氏已初具为人弟子起码的道德素养。1883年,黎考入天津水师学堂轮管科学习军事技术。此学堂有别于传统书院,他能突破固有偏见敢于报考该校既有其家道中落之因,亦不乏一定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忠于君国之意。其时,黎元洪对敢于“担当天下大事”的“大丈夫”人格颇为推崇,努力自觉践行。如发奋苦读,做事勤勉,待人朴厚,有长者之风,遇同学有难,常能挺身而出[2]359,深得同学的敬重和吴仲翔、严复、萨镇冰等老师的赏识。在历经战争磨难后,黎后跟随两江总督张之洞致力于近代军事建设,而张氏则赞其“老实而又能干”。张后来奏请清廷,推荐其既“忠实可靠”又“能处理重大事务”。张在还任湖广总督后调黎为鄂军马队营官,黎遂递升任至第二十一混成协统领。在此期间,黎为人谨厚,颇得兵士欢心,自觉辞让荣誉与地位。[3]53如1907 年黎力辞第八镇统制。[1]355很显然,黎元洪忠于君国之情甚浓,且善于权变。

(二)积极践行武德凸显鲜明的忠于君国情怀

清季黎元洪自觉投身军旅报效国家可谓其忠于君国的具体外化,而积极践行武德则是其突出表征。面对此期社会深刻裂变,黎氏秉持封建忠德思想,将报君恩与报国家等而视之,自觉为朝廷效力,为国效命。他早年受其父黎朝阳之影响,渐对军事产生兴趣,对其重要性认识颇深,明言崇尚武德。他说:“武德之义大矣哉!军事、文化、政治、外交、经济之大道,胥在是矣!武德昌明,国家安宁,武德大行,天下太平。”[3]47后黎元洪入新式军事学校,以优异成绩毕业后被派到军舰上实习。在“广甲”号上,黎不但技术过人,而且忠于职守,好评如潮。1891 年5 月23 日,在清政府校阅国内海军舰队中,黎元洪位列于李鸿章等人奏请清廷给予嘉奖的表现卓异者之中。[4]27可以说,投身军旅正是其践行忠德的具体外化。

在清廷甲午战败后,黎元洪投入张之洞门下,关注国家安危,建言派遣留学生以解人才匮乏之急。[5]651其时,“出洋留学之风未开,元洪率湖北将弁二十余人赴日本联队实地练习,业满回鄂,即劝文襄多派学生往日留学”[6]335。黎在湖北将弁学堂和陆军参谋学堂任职时曾多次阐释其忠德思想。如“每于讲评时,黎氏必训勉各学员以‘忠君爱国’四字为立身行事之根本”[3]53。在统领军队过程中,他为将廉谨宽厚。张之洞赞其为人“恭谨,可任大事”。居正言“元洪廉谨宽厚、得士卒心,又敬礼文士,众望归之。”[7]10另一论者称“元洪治军宽严适中,爱兵怜才”,“鄂中军界无不心佩”[6]355。在清季收回利权运动中,黎也曾积极参与其事。[3]89这表明黎元洪既积极践行武德又涉足一些其他忠君爱国的活动。

(三)因时而变流露出一定的离异倾向

在此期间,黎元洪因应时势变迁而流露出一定的离异倾向,如包容乃至宽待革命士兵,多次保护湖北新军中的革命党人。如黎氏曾安排孙中山所介绍的乔义生到湖北新军中担任医官。在乔之革命活动暴露后,黎又派人护送乔安全离开。[8]166其部属马化龙是同盟会会员,其革命形迹为人所侦知,被要求严惩,而黎则刻意淡化,努力庇护予以保全。[3]53至于对刘静庵联络黄兴、季雨霖密谋响应萍浏醴起义、振武学社事败等事件,黎多能宽大处理,未予深究。[9]45当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身居协统,部下兵变,如革命党失败,我必受处分”[10]15。其类似情形甚多。[11]89其实,黎元洪的这些离异倾向并非完全是脱胎换骨,转向革命,而更多的是忠于君国与忠于自己相调适的本能性反应。

尽管如此,黎元洪忠于君国的价值取向始终居于主导地位。正因为如此,他曾参与镇压农民暴动。[9]31武昌起义爆发后,黎欲坐镇四十一标以防该标第三营趁机响应。[12]271甚至还亲手枪杀了两位革命党人。后来,在推举黎元洪为湖北军政府都督时,不少人提出异议甚至明确反对。对此,吴兆麟认为:“彼一时,此一时,他做满清的协统,自然要忠于满清,现在要做革命军的都督,也自然忠于革命”[13]90。后来黎元洪的人生轨迹也大致如此。在被推为湖北军政府都督后,黎元洪曾纠结万分,唯恐有负清室,落得不忠之名,害怕革命招致灭族之祸,惊呼“毋害我”。为消除心中的恐惧,他曾自杀以成仁取义未果。因骑虎难下,他最后只好归顺革命,统率湖北革命力量,坐镇武昌,发号施令,编练军队,迎击敌人。[3]55在此职位上,他曾致书其老师萨镇冰述及其被“责以大义”的经历,努力宣传民族大义。[1]366其时,在其他场合,黎元洪的类似之言甚多。从这些表现中不难窥见其在忠于君国过程中的复杂心态及其忠德心理波动的细微性变化。

可以说,清季黎元洪既忠于清王朝又表现出一定的离异倾向,其中不乏一定关注自身利益的现实性考虑。这似乎是矛盾的,但置于清季历史语境下又具有其一定合理性,是中国传统忠德思想多面性在其言行中的自然反映。

二、民初移忠于共和后践行忠德的诸表现

民国初期,伴随共和肇建,黎元洪的“忠”之人格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近代色彩日趋浓厚。他在移忠于共和后践行近代忠德表现甚多。详言之,这主要体现为首义中积极宣传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忠德思想、在湖北努力参与共和国构建以及在北京和天津深化共和建设。

(一)积极宣传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忠德思想

在武昌首义过程中,身为湖北军政府都督的黎元洪曾力倡民族主义。如他称道此次起义是“排满复汉”[14]26的民族革命,旨在“为汉族复仇,光复我旧日河山”[15]598。同时,它也是“废除专制,建立共和”[3]136的民权革命。不仅如此,黎还代表军政府传檄东南,号召同志之士“助我驱除”,“尽忠报国”以“同定大猷”[14]28。其既劝说老师萨镇冰“深明大义”以为“汉族复仇”[15]598,又规劝上司张彪“秉大义,别种界”,并鼓动湖南诸将士明“大义”以“光复旧物”[14]26。黎曾谏言袁世凯“共扶大义”,“当仁不让,见义勇为”[3]99。很显然,忠于民族民主革命渐成黎元洪此期政治道德的主流意识。

在具体理论阐释过程中,黎元洪也充分肯定了共和的历史合理性。如他在就任副总统职通电各省时号召“诸君子坚矢初心,共襄盛业。”[3]107在选用人才问题上,他明确反对以“首功”为标准,明言“首功之说,洪窃以为不然。”在他看来,共和建设离不开富有政治经验之人,故具体选人宜超越“新旧”之别,综合“视其人之品行、才学、阅历何如,能否造民国健全之基础,达吾人圆满之目的”为准则。[14]223为化解因“宋案”引发的江西革命党人与袁世凯的矛盾,黎元洪吁请江西方面能“明大义”以免“操同室之戈”[16]189。此言虽偏向于袁世凯,但在当时历史语境下努力维系共和大局是政治上忠于共和的具体外现。

不仅如此,黎元洪也比较注重法律与道德之于共和国的重要意义。针对民国初定而基础未固,他强调“法律为国家之纲纪”,反对“图谋不轨,犯上作乱”,希望军民能“万众一心,顾全大局,各捐小忿,共矢公忠,政府不致动摇,国基乃能巩固。”[16]97后在维护其大总统地位时,黎也力主遵循法律,“使天下后世知大法之不可卒斩,正义之不可摧残”。黎氏临终前曾遗电国人谆谆告诫以精神、道德、礼教为重[3]291。联系其于1917 年7 月14日“否认在京复职通电”中所言“夫谋国必忠,爱民以德”[17]1324可知,其忠于道德之义甚明。

可以说,民初黎元洪积极宣传近代忠德思想的具体表述甚多,其主旨多围绕忠于民族主义,忠于共和,忠于法律与忠于道德等方面展开,其核心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利民福。

(二)在湖北地区努力参与共和国的具体构建

共和肇立前后,黎元洪在湖北地区努力参与共和的具体构建。这主要包括凝聚力量巩固成果、确保湖北地方治安、参与政党政治活动和维护国家政治统一等方面。

其实,黎元洪在转向革命后着手巩固既有胜利成果。他指出:“自此以后,我即为军政府之一人,不计成败利钝,与诸君共生死。”[18]280后来他进一步藉剪辫来明志,在阅马场誓师宣布光复讨敌之责。面对军事失败,黎能勇担责任,反对归咎于黄兴。他在军政府用人上努力以学识名望为准。在南北议和基础上,他发布命令准备北伐[19]848以期革命取得成功。前述规劝萨镇冰,争取张彪,游说袁世凯等均凸显其所开展的招降纳叛工作。在鄂军教导团退伍训词中,黎元洪希望团员们共矢公忠,爱惜时光,益务精造,心系国事,谨守法律,尊重人权,争做国民之翘秀。[20]347这些言行实乃其忠于共和的具体外化。

在此基础上,黎元洪还力保湖北地方治安。如发布禁令严禁无故杀人,强调依法处理。[3]55对于那种扰乱地方治安的言行,他力主严惩,“以保治安,而维风纪。”即使是首义有功之辈,黎也力求一视同仁,不施法外之恩,强调“共和人民宜服从法律。”为避免发布过激之论,影响军心民心,他直接查封了《大江报》。针对季雨霖、詹大悲等党人来鄂之举,黎认为此乃甘犯不韪,颠覆政府,要求“严密拿捕”其“元凶”。[16]165他曾致电柏文蔚要对“季雨霖、曾尚武等案对质,以征虚实。”[21]282其时,黎元洪致力于维持湖北地方治安乃其忠于共和的具体化,只不过其认知与一些革命党人存有一定的差异。

不仅如此,黎元洪也积极参与政党政治活动。如他担任共和党理事长[3]178和积极支持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合并为进步党。作为理事长,黎氏希望共和党人能坚持宗旨,群策群力以求全国之福[22]38。对于三党合并,他屡电呼应。此举旨在丛聚势力助力袁世凯以抵制国民党。[23]227三党合并为进步党后,黎被推为理事长。[24]196于是,民国的议院遂呈国民党、进步党对峙之势,水火难容。[23]223尽管如此,黎元洪积极参与政党政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其忠于共和的具体表现,契合了当时政党政治文化的实际需要。

此一时期,黎元洪也将维护共和国家的政治统一视为最高目标。在临时政府定都问题上,他从大局出发倾向于定都北京而非南京。[19]962此一识见超越了当时的党派、地域之见,颇有见地。在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总统后,黎对袁“矢志”共和的诺言深信不疑。针对中央政府与各省都督的权力之争,他认为其深层根源在“军人柄政”,主张“将军务、民政划为二途”。此议被袁世凯所采纳并立即付诸实施。[25]245为促进国家政治统一,黎倡言湖北裁兵。[3]56这些努力客观上有利于重建中央权威,避免出现地方尾大不掉的弊端。

“宋案”发生后,黎元洪倾向于拥护袁世凯,反对革命党人的反袁活动,因为此时的袁世凯是合法临时大总统,且其恶迹尚未大彰。黎氏倾向于坚守共和法律,欲藉法律解决一切争端。[26]328他表示“对于赣事,向主调和”,希望江西能服从政令,遵循秩序。而对湖北的反政府活动,黎则予以严厉镇压[16]456,甚至请求北军入境稳定秩序。[3]197对其所作所为,章太炎称道曰:黎公“此为保安地方,而非阿附政府。封疆之任,职守宜然。”[27]442不过,黎元洪的一些举措多流于形式而漠视实质使其近代忠德逊色不少。

可以说,黎元洪在湖北地区的所作所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其“忠”之人格的自然外现,在形式上推进着共和政治建设日臻完善,顺应了中国近代共和政治的总体发展趋势。

(三)在北京和天津进一步深化共和建设

黎元洪在北京、天津进一步践行其近代忠德凸现为深化共和建设。这主要涉及积极维护法律权威、坚决维护共和政制、维护国家统一、致力发展实业与注重民国精神建设等方面。

在北京,黎元洪着力维护法律的权威,这突现在处理府院之争和维护总统地位上。1916 年,黎以大总统身份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8]169后伴随黎段矛盾激化,府院之争随即爆发。这既有个人意气之争,亦不乏民主与专制的暗中较量。[28]500在张勋复辟后,黎遂派人通电号召各省出兵讨逆,并秘发三项命令[1]403。1922 年,黎元洪复任大总统前曾以“废督裁兵”为前提条件。[8]182在第二任大总统期间,黎与直系军阀肆意践踏法制的恶行作了坚决的斗争。[3]280在被直系军阀逼辞后,他通电国会否认其是自动辞职,并公布了直系军阀的诸多暴行。[29]125这些复杂的斗争体现其维护法律权威的真诚努力。

坚决维护共和反对帝制也是黎元洪“忠”之人格的具体表现。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登上帝位后,封黎为“武义亲王”。对此,黎则表示纵使“牺牲个人”也“决不接受”。此与其民元(1912)、二年(1913)间的思想颇为一致。其时,国人多谓袁野心极大,将来必帝制自为,劝黎加入反袁阵营。黎则谓目前国情以统一及安定民生为主。如全国统一,国会告成后,袁如有野心变更国体,违反约法,为国民公敌,“予当追随国人之后,誓死反对。”[3]235当蔡锷揭橥护国大旗后,黎则极力称道与积极呼应,忠于共和之意异常鲜明。

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后,积极致力于恢复国内秩序和保障国内和平,实现南北统一和整顿财政。[3]19在此期间,他于1916年颁布大总统令正式任命蔡元培为北京大学校长。[30]251917年,张勋复辟帝制,为维护共和,他通电全国“誓不承认”,强调依《约法》和《大总统选举法》进行处理[31]1093。即使卸任了大总统一职,黎元洪也积极致力于此,并努力发展实业。如1918年南北双方政府军队在湖北即将爆发内战,黎则力予调和。1922年6月,面对“法统重光”的希望,黎表示“只有牺牲个人之安危,再跳入火坑”才能挽救民国,并提出了南北统一、恢复国会、废督裁兵与财政公开等四项复职条件。黎在行前对家人说此番入京要入地狱超鬼,跳火坑救人。[3]2881923 年6 月黎离职赴天津,从此投入实业不再过问政治,由专买土地到逐渐转向投资实业。[32]620这实际蕴含一定实业救国的深层考量。所有这一切可谓其近代忠德精神的自然外现。

事实上,黎元洪比较重视民国精神的建设。1923年他通电云:“元洪赞助制宪,心在救国,纵责过失,犹胜阻挠”。其遗电当政者有10条“忠告”,如强调尊重法律,注重正德,因为数千年立国的根本精神为道德。他希望“立时罢兵,化除畛域,共谋统一和平之实现,则外交困难自解,国民痛苦自除。”[3]309此言充分彰显其忠于共和之真情!

可以说,黎元洪在民初积极宣传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忠德思想、在湖北地区努力参与共和国的具体构建以及在北京和天津进一步深化共和建设。如此顺潮流、守道义、护共和、顾大局、固国家无一不是其近代“忠”之人格的具体外化。

三、忠于共和为其“忠”之人格的主流趋向

清季民初,黎元洪的“忠”德人格在形式上主要经历了由忠于君国逐步转向忠于共和的历史过程,其蕴含的近代色彩渐趋明显。如果据此判定其忠德已完全转向近代化似有一定合理性。倘若进一步深究,透过表象窥其本质,不难发现,其“忠”之人格并非那么完美。他虽游移于传统与近代和个人与国家之间,努力探寻其合理的平衡点,但其内核仍为忠于民主共和。如此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的过渡性特征在其思想上的自然反映,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全面准确把握黎元洪“忠”之人格的特征助益于科学界定其历史地位。

(一)忠于自己的真情实感时有流露

清季民初,黎元洪的“忠”之人格总体呈现出由传统向近代的发展趋势,他力图在个人与国家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如果透过诸多表象进行深究,可以看出,黎元洪将忠德的重心在一定程度上落实在其自己身上,此即效忠自己。这主要表现为其独断专行,重私恋权与示弱自保,积极进步性中蕴含的消极落后性在其民初具体社会活动中时有显现。

所谓独断专权系指黎元洪在其领军抵御北洋军队进攻中所展现出的一定官僚特性。其时,为躲避炮火袭击,黎氏事先并未与革命同志深入磋商就擅自决断欲弃城出走葛店,导致人心动摇,造成严重混乱。在具体施政过程中,其性格易于冲动,选用人才唯凭己之好恶。如鄂人孙发绪仅因应对称旨,倏从县知事被擢任为省长。此非用人行政之正道,[3]44亦与其所曾倡言的用人之道相悖。在“二次革命”中,因湖南独立事,黎元洪曾上书袁世凯竭力为谭延闿斡旋,对谭之态度反复多有庇护。此与黎和谭私交甚笃,政治上曾互有援手密切相关。[33]113对于其所任的要职,黎也是万般难舍,“迟迟不肯放弃大元帅的名号”,直到袁世凯接替大总统才宣告正式解职。[8]167对于革命志士,黎元洪曾假袁氏之手杀害了张振武、方维等革命功臣。[34]110谭人凤对此无比愤怒,诘责其并非“辅国”,实乃“祸国”[16]473。这里的谭氏之言并非完全因情而发,实乃洞察其缘由后所得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黎之人性阴暗的一面。可以说,黎元洪的此一表现与其移忠于共和的政治道德显然存有一定差异,虽然效忠自己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忠德中应有之义,但黎并未很好地兼顾公私。

不仅如此,民初黎元洪还藉示弱来实现自保,忠于个人的意图甚为突出。如癸丑二次革命役作,北洋精锐南来,黎元洪被迫离鄂入京[3]149,顺从了袁世凯。1913 年8 月5 日,黎氏领衔通电全国,力主先选总统再定宪法。[35]148他后来受袁世凯箝制,成为光绪皇帝第二,幽居瀛台。[3]167这表明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如何保持适度平衡是黎元洪践行近代忠德的当然之义。类似情形后来也曾多次出现。如在担任总统期内,黎元洪因不忍充当段祺瑞责任内阁制下的“橡皮图章”引发府院之争,结果导致张勋复辟。[36]53在此后的人生舞台上,黎元洪并未表露出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是其示弱求自保,忠于自己,保住自身利益的一大法门。这说明其近代忠德思想中蕴含着一定消极乃至落后反动之处,过渡性多维时代特征较为突出,颇难一言以蔽之曰完全转向近代化。

(二)其“忠”之人格多维性的诸多导因

总体来看,清季民初,黎元洪“忠”之人格的多维性颇为复杂,传统与近代、个人与国家的心理纠结贯穿于其日常生活的各环节之中,只不过在不同时期的具体表现或显或隐,或明或暗而已。综观其“忠”之人格的多维性,其导因甚多,而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的推动、中国传统忠德文化的影响和其他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则是其中最主要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过程中,清季民初可谓其重要的转折期。国内外的矛盾与危机密切交织在一起且日趋激化进一步激发乃至强化了人们的历史责任意识。[37]22伴随中国人的近代国家意识的不断觉醒,置身于其中的黎元洪自不例外,其“忠”之人格逐步由传统转向近代乃势所必然。不过,如何处理好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仍是其无法回避的现实性难题,因为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的过渡性特征客观上决定着人们思想的变化。黎元洪“忠”之人格的积极进步性中蕴涵一定的消极落后性则是此一过渡性在其思想中的自然反映。

从理论上而言,黎元洪的“忠”之人格并非空穴来风,实与中国传统忠德文化影响密切相关。在中国传统忠德文化中,儒家忠德思想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素被士人奉为立身处世之道,既是一种崇高政治道德,更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精神支柱。如孔子曰:“为人谋而不忠乎?”[38]83“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38]112《说文解字》释“忠”之义为“敬”“尽心”。而《忠经》则将“忠”作“中”解,意为至公无私,即“一其心之谓也。”很显然,“忠”乃规范人际关系的要则,是基本待人接物之道,其现实性价值直接关涉着人之福禄,前述《忠经》所言“忠”与“福禄”的关系即道出其真谛。在政治领域中,它既是约束君王以民为本,恭行仁义,取信于民,为民造福的道德圭臬,也是臣民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就臣民之忠而言,它可大致分为大忠、次忠、下忠和国贼[39]187,还有智忠、愚忠、伪忠之别。黎元洪早年曾接受较系统的传统文化教育[3]9,师从当地著名教习李雨霖。[1]334后来,他长期生活在此一浓郁文化氛围中,在潜移默化中已自觉不自觉地将忠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前述黎元洪“忠于社稷”,忧国忧民、积极作为等可谓传统优秀忠德品性的自然外现。

而其他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也是黎元洪“忠”之人格多维性的重要导因。清季黎元洪任职于在鄂新军,因其“郁郁居张彪下,其革命思想皆历任督宪,私袒张彪,有以逼成之也。”[6]335其忠德思想的新陈代谢可谓中国近代忠德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其时,清季维新派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人努力融合中外忠德思想,明确界分“忠君”与“忠国”之别,强调国民应对国家尽忠。而此期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党人亦赋予传统忠德以新义。[40]182受此影响,黎元洪的忠德思想遂逐步转化,只不过其具体践履忠德甚于其理论阐释。而黎元洪平时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客观上有助于其“忠”之人格的近代化。如他严于律己,不嗜烟酒,不好赌博[3]44,颇有俭德,无浮侈之风,故深受章炳麟称颂。[1]3981928 年,黎元洪在临终前告诫家人“丧葬要从简”[3]290。章太炎盛赞道:“自民国兴十余年,正僭迭起,大氐出介胄或幕府士,世谓与共和政体应者莫如公。”[41]225此言并非过誉之辞,实乃比较切合史实的认知。联系前述诸多因素,可以看出,黎元洪“忠”之人格的多维性是清季民初中国社会发展历史合力作用的结果,不宜用简单的政治情感遽下论断,以免疏离于历史的原貌。

(三)忠于共和为其“忠”之人格的主流趋向

清季民初,黎元洪乃一颇具争议的著名人物,究竟如何评价其是非得失,学界可谓宏论迭出,莫衷一是。其实,民初政治领域颇为复杂,那些从封建营垒中转化过来的大部分人士多抱政治投机心理,真正忠于共和者甚少。即使在革命阵营中,一部分革命党人陷入个人私利、政治恩怨的漩涡中难以自拔。比较而言,转向革命后的黎元洪却能自觉担负其政治责任,迎难而上,竭力维护共和,坚守近代忠德超过了同时代的许多政治人物。对其历史行谊的评价,黎氏在遗电中说:“元洪遭逢时会,得与创建民国之役。德薄位尊,时深惕励。中间两度当国,均不得行其志以去。退思补过,无时或忘。追维首义之初,主张罢战言和,军民分治。驯至裁军解督,身为之倡。一切措施,虽不能尽满人意,无非力求和平统一,利国福民。”[3]308如此论说尚属公允平实,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民主共和的爱恋之意和对履职不到位的严厉自责与愧疚之情!其作出了坚持共和体制,维系临时约法精神的历史贡献。[42]12

事实上,黎元洪去世前后,社会上对其评价可谓纷繁复杂,称颂之语与贬抑之词可谓比比皆是。就前者而言,孙中山、胡汉民等人称赞有加。[7]105。章太炎评论道:黎氏“自有纯德,不由勉中。爱国恳至,不诛于强大,度越并时数公远甚。”[43]31而天津、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地的报刊杂志对其一生行谊正面评说甚多。如1928年6月4日天津《大公报》的一篇社评赞其“爱好和平,反对专制”,“萦心国事”[3]309。吴稚晖称道其在举世皆失人格之际独能为民国“留一线人格”[44]512。有论者誉其“为民国完人”[45]1001。至于后者,严复、谭人凤的消极评价也颇为突出。1916 年,严氏评述黎元洪“道德虽高,然救国图存,断非如此道德所能有效。何则?以柔暗故。”因为立国群强之间,政治家不能过于迂仁,否则,“吾辈亦相率为虏。”[46]377谭人凤斥其为“一无用之庸劣懦夫也。”[47]376可以说,当时这些正负评论均不乏其一定具体合理性。倘若不带任何偏见,综而论之,黎元洪“忠”之人格多维性的发展趋向于忠于共和,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的总体趋势,有利于近代共和政治日臻完善,不能因其夹杂着一些落后乃至反动的杂质而简单否定。

综上,黎元洪从军事而政治再到经济,或秉持大忠大义,或迷恋于小忠小义,或二者兼而有之。其对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既有重要的历史贡献,也留下一些遗憾。就其“忠”之人格而论,从理论上,其“忠”之人格的多维性可谓清季民初中国传统道德思想近代化的一个缩影,是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化过渡性特征在其思想中的自然反映。从实践上,他在民初的诸多表现虽难尽人意,但在总体上却能始终揭橥共和大旗,知难而进,同各类军阀独裁专制作了一定的必要斗争,甚至知不可为而为之。其“忠”之人格所彰显的近代忠德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近代民主共和精神在民初异常复杂政治环境下得以延续,其历史贡献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其“忠”之人格的多维性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传统社会近代变迁与思想密切互动的复杂性、曲折性与艰难性,那种对此期思想革命抱有过于乐观的估计或简单化认知的观点显然有违求真求是的学术精神,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具体外化。真正科学地评价一个重要政治人物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离不开基于当时历史语境的学术思考和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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