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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少年好网民 共筑网络强国梦

2023-01-05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

中小学校长 2022年12期
关键词:青少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

中小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非常关心青少年成长成才,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殷殷嘱托深切厚重。青少年不仅是网络的使用者,更是受网络信息影响最深的群体。我国未成年网民近2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5%,未成年人成为绝对的网络“主力军”。青少年要培育良好网络素养、远离网络违法犯罪、共护清朗网络空间,当好共建网络强国排头兵,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一、认清网络世界,要从“我”做起,培育良好网络素养

未成年人是地地道道的“数字原住民”,互联网已经成为其认识世界、日常学习、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受网络影响。现实生活中,老师、家长经常教导同学们重礼仪、知荣辱、守诚信、尚文明;网络空间彼此不见,但彼此都在,需要具备良好的网络素养,培养“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清醒认识、理性区分网络空间的“真与假”“好与坏”。

(一)明辨网络信息,做网络空间的“有识者”

网络是信息的海洋,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需要去伪存真。在居家学习上网课期间,可能会突然跳出“霸屏弹窗”,这种网络“牛皮癣”不仅会分散同学们的学习注意力,点击之后还会弹出广告、链接,甚至涉及低俗、暴力,这些都属于网络不良信息,要会辨识、能抵制。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网络中危害最大的就是含有色情、欺骗、暴力、恐怖等内容的信息。同学们在健康成长环境下没有接触过,所以会感到新奇、刺激,但它们如同毒品,人一旦沾染,欲罢不能,有些人从此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网民不少都使用过社交软件,拥有个人社交账号。研究表明,在未成年网民的网络社交活动中,排名第一的是网上聊天,占比达55.1%。网络虚拟空间暗藏真实风险。比如,骆某使用化名,通过QQ 软件将13 岁的小羽加为好友,在网络聊天中得知小羽是初二学生后,骆某通过言语恐吓,向小羽索要裸照。骆某还虚构“李某”的身份,注册另一QQ 号添加小羽为好友,利用“李某”的身份在网络聊天中对小羽进行威胁恐吓,小羽被迫自拍裸照,通过网络传送给骆某。检察机关认为,在网络环境下,骆某虽未直接与被害人小羽进行身体接触,但诱骗、强迫小羽拍摄裸体、隐秘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后骆某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些“大灰狼”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间接性和隐蔽性,“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这是犯罪!检察机关总结办理此类网络侵害案件,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

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要提高辨别网络风险的能力,做自己的“守护天使”。要使用正规的网络社交软件,做好个人隐私设置,不透露自己和家人、朋友的个人信息、隐私图像;关闭“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不轻易添加、关注陌生人,不盲目相信网友提供的身份信息;绝不接受陌生网友线下见面的邀请!

(二)拒绝网络沉迷,做绿色上网的“践行者”

据统计,近20%的未成年网民认为自己非常依赖或比较依赖互联网,仅有25%的中学生可以在家长不在时自觉做到不上网,18.2%的学生平时上网时间不超过事先限定的时间。面对网络有自控力的中学生不超过1/4,表明防止网络依赖、拒绝网络沉迷、不做“网瘾少年”是非常现实、重要的课题!网络沉迷首先伤害的是自己。放暑假后,有多少人觉得不受限制的上网是假期最快乐的事?又有多少人过后感觉浑浑噩噩,并没有身心健康的愉悦感?在检察机关办理的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中,就有不少涉案未成年人长期打网络游戏,浏览暴力、血腥、色情等不良信息,被误导入现实生活中的不归路。比如,原本性格活泼开朗的中学生小唐,迷上玩手机后,厌倦读书学习,经常旷课,甚至休学在家上网度日,性格变得内向孤僻。小唐喜欢浏览恐怖、血腥、暴力等内容,导致人生观扭曲,产生严重暴力倾向。因为偷亲属手机被父母责罚,小唐对父母和妹妹心生怨恨,用在网络上看到的暴力手段残忍杀害了妹妹,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被彻底毁掉!

预防网络沉迷,要做好自己的“规划师”,知行合一,做到以下三件事。第一,养成好习惯。自觉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制订上网计划,学会管理时间,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手机,多参加户外活动、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第二,做到实名制。保持青少年模式不掉线,实名注册网络账号,遵从青少年模式行为指引,访问青少年专属内容池。第三,自觉守规矩。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未经学校允许不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带到学校的要交给老师统一管理。自觉远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高自律能力。

(三)弘扬网络正能量,做网络文明的“捍卫者”

蕴含网络正能量的视频、文字有许多,比如,以“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黄文秀为原型,讲述青年返乡奋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一心为民的电视剧《大山的女儿》,在央视播出后又在各网络平台热播。这部主旋律剧不仅赢得年轻观众青睐,还有不少“哔哩哔哩”的“UP 主”热情解读,引起很多年轻网友共鸣。有利于人健康发展的网络优质内容、蕴含正能量的艺术创作,自带流量。相反,部分网络主播动辄以“色、丑、怪、假、俗、赌”等庸俗内容赚取流量,成为“流量乞丐”,严重挑战公众审美底线和公序良俗。

相关主管部门整治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禁止直播间通过展示低俗图片、“福利”“资料”等暗示性信息和电话号码、微信号、二维码等私密联系方式诱导未成年人前往获取有害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直播账号,依法依规采取警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使用、永久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青少年学生作为小网民,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参与到网络文明的建设中,或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随波逐流甚至助长了网络低俗之风。情怀事大,见诸细微。互联网上开展的“阳光跟帖”行动,倡导广大网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尺,理性评论、文明跟帖。广大青少年学生要积极响应,学会遵德守法,强化网络文明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学会文明互动,发布、传播具有社会正能量的网络信息,不做网络“键盘侠”。要学会理性表达,远离“饭圈”乱象,不受诱导和煽动,拒绝充当“水军”“黑粉”。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求,要善于上网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记住并做到“五要五不”,就是一个合格的“小网民”!

二、保护网络权益,要依法上网,远离网络违法犯罪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合理使用网络的同时,也可能面临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危险。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涉网实施犯罪的案件数量,2021 年较2018 年上升了4.9 倍。青少年学生要依法上网、依法用网,保护好自身的合法网络权益,远离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

(一)网络欺凌是“看不见的拳头”

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社交、生活、学习、娱乐的常在空间,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自然也从现实生活渗透到网络世界。以校园欺凌为例,据统计,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达到19.5%。比如,小帅与小美是中学同学,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于是小帅在论坛上发帖造谣污蔑小美。帖子一经发出便被很多同学浏览转发,小美在学校被指指点点。小美承受不住线上线下的双重折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小帅犯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最终,欺凌者小帅不仅向小美赔偿损失,还被判处了刑罚。同时,积极转发帖子的一名同学也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躲在键盘后面的施暴者,跟帖转发的“吃瓜群众”,通过网络对他人侮辱、诽谤、威胁、恶意损害形象,以一时意气,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快,最终一同遭受损害的,往往也有自己。网络欺凌没有赢家,“看不见的拳头”伤害身在其中的每一个人,比现实危害更甚!由于网络数字的可复制性和可分享性,网上一条“不起眼”的谣言或者攻击,可能引发大量网民跟帖、评论,使网络欺凌的影响迅速扩大,产生比现实中面对面欺凌更大的侵害性,给被欺凌者造成更深的伤害!如果网络欺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检察机关还可能依法提起国家公诉。比如,某地两名男青年偷拍女邻居下楼倒垃圾的视频,捏造谣言在网络上发布,女邻居不堪其扰,向法院提起了自诉。检察机关认为,这类网络欺凌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建议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立案,自诉转公诉。惩治网络欺凌,维护网络秩序,不仅仅是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责任!

(二)网络诈骗是“难以明辨的谎言”

由于网络的非接触性,让一些线下不敢或难以实施的诈骗行为成为可能,电信、网络诈骗成为公害。2021 年,检察机关共批捕网络诈骗犯罪分子2 万余人,起诉近4 万人,其中未成年人3000多人,同比上升21.25%。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法治意识不强,易被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比如,16 岁的小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三剑客”的网友,知道其在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仍在其提出想以500 元买自己的银行卡做业务资金流转后,将自己的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出售给“三剑客”,还介绍同学卖卡给“三剑客”。这个“三剑客”用小尹等的银行卡进行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370 万余元。最终,小尹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为了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及帮助行为,维护信息网络秩序,我国刑法修改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网络犯罪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都可能构成犯罪!2019 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4 人,到2021 年达到911人!一些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隐藏自己,使用他人银行卡、账户作为“替罪羊”,很多未成年人就像案例中的小尹一样,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犯罪,“转让”出自己的银行卡还能获利,“何乐而不为”。拥有银行卡的任何用户,包括未成年人,谁不知道银行卡是个人的“钱包”?绑定自己的手机后,就是社会和金融机构认同的“信用”,转让、出售属违法行为。小尹为了500 元,明知(应当知道)而为,放任可能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构成了刑法的“犯罪故意”,因此成了犯罪分子。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家“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犯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为同学们开展法治教育,筑牢防范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大家不要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出售、出租给他人,不要成为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同时,还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人。检察机关的业务数据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受骗案件持续增多,犯罪分子瞄准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针对未成年人“饭圈”追星、网络游戏产品交易等上网习惯和兴趣爱好定向攻击。比如,张某等人购买了明星真实名字作为昵称、明星照片作为头像的QQ 号,虚构自己是明星本人,在多个“明星粉丝QQ 群”里添加多名初中生为好友,发送“投票二维码”“投票编码”,要求他们扫描“投票二维码”、输入“投票编码”为明星投票,实际是通过扫码和输入数字,从关联微信账号或支付宝账号完成资金转账。这些初中生想为明星投票打榜,最终成为张某等人诈骗犯罪的被害人。青少年学生在上网“冲浪”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具备防范网络诈骗常识,在网络聊天时不受诱骗,绝不随意转账、汇款;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在网络游戏中不轻易购买装备和虚拟货币,网上购物要与家长及时沟通,通过认证的方式交易;收到不利于自己或难以辨别真假的信息或电话时,不要盲目行事,一定要与父母商量或者一起到有关部门查询清楚。

(三)网络涉毒是“无尽的深渊”

青少年学生对鸦片、大麻、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有所了解,但对伪装性很强的新型毒品都能辨别吗?比如,未成年人小齐在写作文时上网查资料,点击了网页弹出的“只要小小一片,就能给你带来无限灵感”的广告。卖家告诉他有一种叫作“邮票”的神奇物品,只要薄薄一片放在舌尖上就会提神醒脑、文思泉涌。小齐好奇地一键下单,没想到吸食“邮票”后逐渐成瘾,原来所谓的“邮票”是含有致幻剂的新型毒品。已摆脱不了毒品的小齐走上了贩毒的道路,最终被以贩卖毒品定罪判刑。这些新型毒品有的看上去像是一瓶饮料,有的可能是可爱的“彩虹糖果”,还有的可能是一支电子烟,往往通过“互联网+物流”的模式“网络在线销售,物流线下运输”,这逐渐成为网络毒品犯罪的模式。毒品化身虚幻,只为附身入脑害人。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像小齐一样被网络噱头所迷惑,身受毒害,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除了常见的网络犯罪外,还要强调网络中的国家安全问题。每年的4 月15 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青少年学生也会接受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主题教育。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比如,15岁的小秦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上网聊天时认识了一个志趣相同的网友,这个网友听说小秦生活在有军港的海滨城市,提出让小秦拍摄一些海边码头、军舰船只等的照片,小秦没有多想便欣然答应。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小秦累计向这个网友发送了400 多张照片,包括很多军港码头和军舰的照片,很快,国家安全部门找到了小秦。原来,所谓“志趣相同”的网友竟是躲在网络之后的境外间谍。小秦拍摄的很多照片都涉及国家重要军事秘密,“不经意间”其行为已危及、影响到我国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是国家主权的新疆域,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维护国家安全要从自己、当下做起。青少年学生要始终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网络空间中同样要紧绷国家安全“高压线”,做到涉密信息不在网上随意传播,涉密照片、视频不在网上随意发送。如果发现网上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信息,应当及时告诉父母、老师,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或者拨打举报电话12339。

三、净化网络环境,要各方尽责,共护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具体的案例中可以感受到,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各方面实行社会共治。有这样一个案例,展现了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保护未成年人共享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的担当。14 岁的中学生小程因为沉迷游戏和直播,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并注册成为某网络游戏App 的用户,后又升级至能够打赏、消费的“大神”级别用户。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小程在该App 上频繁购买虚拟币、打赏主播,累计消费20 余万元。小程的父母发现后,通过多种渠道要求网络游戏公司返还消费款,都没有成功。检察机关依法受理案件后,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支持起诉职能,支持小程及其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网络游戏公司全额返还小程的消费款。

小程沉迷网络、高额消费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小程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玩网络游戏、打赏主播,而小程的父母一直没有察觉,直到消费了20 余万元才发现,说明小程的父母监护失职。现实生活中,对孩子关注不够甚至“手机育儿”的家长不在少数,有的家长还随意把身份证提供给孩子上网注册,孩子缺少家庭温暖,只能到网络上找“归属感”,刷“存在感”。2022 年正式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父母承担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案例中,小程的父母因为管教失责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提高了正确教育子女的意识,建立起良好亲子关系,帮助小程成功戒除网瘾。在这里,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第一“责任人”家长朋友们提三点建议。一要以身作则。主动学习网络知识,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为孩子做好榜样。二要教育引导。督促孩子正确使用网络,规范网络使用时间,主动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创造良好的网络使用家庭环境。三要懂法用法。了解网络保护的法律法规,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指导和帮助未成年人依法上网,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寻求相关部门支持、帮助,依法及时处置、减少损害。

学校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主战场”。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了学校在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职与责,组织专门力量对线上培训机构和有关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巡查。各科老师都有责任注重孩子们的网络素养教育;学校要开设专门的网络素养课程,研究设计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案。青少年学生要在老师的教导下认真学习,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防护能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也有责任配合学校,共同对孩子们进行网络教育和引导。

未成年人小程可以在网络游戏App 中毫无障碍地高额消费,这确实是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中的“漏洞”。本案中,网络游戏App 的用户协议形同虚设,对用户身份审核不严,未成年人注册、消费不受任何约束。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结合办案推动网络游戏公司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平台责任,完善未成年用户识别认证和保护措施。当地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和30 余家知名网络游戏企业还共同发起网络游戏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倡议,推动行业自治和企业自律。希望互联网企业能时刻把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放在优先位置,不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要求,为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保护救助等功能,更要恪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成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坚固“堤坝”。

政府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压舱石”。近年来,国家网信部门统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和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强化履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开展“清朗”“净网”“护苗”等专项治理行动,对网络不良现象、违法问题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各类网络乱象,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日益健康、安全的网络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我们以办理某知名网络短视频App 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案等典型网络案件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多方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携手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青少年学生如果在网上遭受或者发现不法侵害,要采取有效方法保护好自己,同时绝不要隐瞒受侵害的事实,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向老师、学校报告,向公安机关报案。父母、老师、医生等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网络性侵害的,作为法定责任,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这是强制性义务,不履行会被追责!检察机关将持续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以检察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携手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治理。

党和国家的希望寄托在青少年身上!青少年的命运,从来都同时代紧密相连。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不仅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也让世界对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大国刮目相看。建设网络强国,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青少年一代勇毅担当。检察机关将“守心”履职,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融相通、整体落实,保障党的事业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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