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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管控路径分析

2022-12-29济宁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戚春燕蒋东晟

区域治理 2022年7期
关键词:滨水管控污染

济宁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戚春燕,蒋东晟

地球上分布的水系不仅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洪水的通道以及城市建设中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空间规划与建设的主动脉。其中,城市水网作为在城市地域范围流动的水体系统,它包含在城市用地地表内存在的江、河、湖、渠、湾等各种自然水体和地下水、人工明渠。城市水系的形态,可以将其划分为多河道型、水网型、环水域布局型、单一河道型等不同类型的城市水系。我国的水网密集型城市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以南的地区,并且由于该区域内较为适宜的自然条件,使其成为我国人口和财富的重要富集地,该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与生产开展也是以水运作为主要的交通体系。另外,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经历高速的工业增长阶段后,逐步进入到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同时因工业生产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生态破坏问题也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进行改善和治理。在这种情况下,围绕人类与水资源关系的矛盾,开展对城市建设中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问题进行探究,积极探索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管控路径,为我国水网治理与城市建设进程的快速提升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持,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在对水网和城市建设进程之间的矛盾冲突分析基础上,围绕我国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思路及其城市建设的管控路径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一、水网和城市建设进程之间的矛盾冲突分析

(一)水域景观问题较突出

城市建设中,较为突出的水域景观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滨水景观空间及其服务属性,和城市地区的风貌特色不匹配,从而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进程形成制约。水资源作为人类生存所需的重要资源之一,人对水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从而使城市建设中的滨水空间也存在较高的附加价值,不管是城市用地范围内的河流、湖泊或者是人工渠等,在城市土地的出让以及规划设计中都是重点对象,尤其是与人类活动存在紧密关系的居住、商业以及商务等功能用地,其在城市用地资源中的价值作用更高。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滨水地块本身虽然拥有水景,但是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由于不合理设置会导致其被私人化,从而对城市滨水景观空间的公共服务属性弱化,导致城市建设中的资源利用效率明显降低,由于滨水空间的公共敞开特征,在维护和管理中一旦对主体的确认不明,也会导致滨水空间的环境质量较差,从而降低其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价值地作用。

(二)城市建设中的滨水价值持续降低

城市建设中,滨水价值属性的降低主要表现为受城市发展的产业结构与空间组织不合理等情况的影响,导致城市规划中的滨水空间价值明显跌落。因此,水网在城市开发与建设中的关注度降低,对水网与城市建设的相互促进也十分不利。其中,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如果其产业结构的设置与调整不够合理,也会导致城市的滨水土地价值不能充分发挥,再加上城市各类用地中重工业、制造业等行业所属的工业发展用地价值最低,而且工业用地的价格增长曲线与其他用地相比相对平缓,致使工业发展随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对其形成包围,甚至对城市的中心地带占领,使城市滨水用地的价值明显受到挤压,对水网与城市建设进程的矛盾缓解也十分不利。

(三)城市建设中的水网安全问题十分严重

当前,我国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中陷入了较为明显的水环境污染以及城市内涝灾害突出等问题的困境中,对城市建设与水网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制约。其中,我国城市建设中存在的水体污染情况,主要包含点源、面源以及内源污染三种不同的类型,点源污染是以城市的二类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污染为主,在工程污水量计算中是以点为单位进行简化计算,具有较为突出的集中排放与季节性、污染成分密集等特征,进行治理和管控的难度相对较低;面源污染则表现为不能通过管道进行初始收集与处理的地面径流、土壤排水等污染情况,它是以雨水为主要的污染形式,其中包含有土壤中的农药化肥以及大气中的污染颗粒、地面泥沙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污染杂质,具有较为突出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特征,进行污染防控与治理的难度较高,且污染类型较为复杂;内源污染也被称为是二次污染,主要表现为污染物在水体中出现反应所形成的污染情况,也是导致环境污染区污染加重以及治理难度增大的重要原因。城市建设中,其工业发展与布局的不合理,会导致城市出现水体污染的情况,同时在水循环系统的不同环节,也会通过降水等使空气中存在的粉尘以及各种毒素成分进入水体,对城市水体形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危害。除上述水网安全问题外,近年来在我国多个城市频繁发生的城市内涝灾害,也会对城市建设以及水网安全形成较大的威胁,从而引发城市交通堵塞导致城市正常经济运行受阻、各种疫病流行等,严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进程。

(四)治水机制较为缺乏

水网与城市建设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和关系,但是,在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由于相关机制的缺失,导致对水网密集地区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缺乏相应的事前指导、事后监督与事中管控等,从而使水网和城市建设之间的作用关系发挥不充分,导致水网和城市建设进程之间的矛盾存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中,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发展思路,是以“效率优先”为主,缺少对水域治理的重视,从而导致城市建设和规划中缺乏以水为主的规划实践,多是在城市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突出后再进行治理,其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管控力度也相对较小,且城市建设的随机性也比较显著。此外,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治水方案的制定与运用,本身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作,对治水方案的合理制定以及治水机构的设立、治水方案中的技术落实等,都会对治水的质量和效率产生直接影响,并且其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部门以及专业领域均比较多,需要在较高的组织与协调支持下,加强对治水成果的监督与维护,才能够缓解水网与城市建设进程的矛盾,进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及思路探究

根据上述对水网和城市建设进程之间的矛盾分析,为促进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与发展提升,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思路进行正确把握。

(一)实现城市环境整治与产业转型的同步推进

现代城市建设中,水资源浪费以及水环境污染问题均比较严重。首先,一些城市地区由于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导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循环的深度明显增加,再加上岩层中的物质浸入水体,从而使水体环境及质量受到影响。其次,当前的城市水管理中,由于对水管理的科技研究投入较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水利管理的整体水平明显偏低,并且存在较为突出的科技创新体到不健全等问题。因此,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城市主导产业的转型与升级,和城市环境治理处于同样重要的地位,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从国家政策与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均给予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较大的支持。另一方面,在我国的社会建设与整体发展过程中,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定位于国家战略规划与发展层面,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发展中应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从而通过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带动城市资源利用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因此,在进行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应通过环境整治与产业转型的同步推进,来推动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稳步提升。

(二)确保城市工程建设和监督管控的并行开展

对城市工程建设的监督管控,需要从单个工程项目的各管理层级逐步明确以及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落实。首先,水网修复与水污染源头治理等,都是城市建设中的具体项目,通过有关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能够实现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从而促进城市生态的基本功能恢复。其次,在城市工程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并且环境质量在短期内实现大幅提升后,还需要通过完善的监督管理进行有效维护。对城市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不仅在工程建设与治理后期有较为明显的体现,还应在城市水网治理的前期规划与实施阶段、后期评估与维护时期,均进行严格的贯彻和落实,从而对城市水网治理以及河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效果提升进行支持。

(三)促进城市水网修复和源头治污的同时进行

城市建设中,水网修复对城市水网的排污、生态净化以及纳蓄等能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城市水网修复与源头治污应同时开展,针对城市水体污染的不同类型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同时通过水网修复,加强城市水体的污染净化能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从而促进城市水网治理的有效推进与城市水网健康水平的综合提升。

三、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管控路径分析

(一)加强城市建设的保障机制建设和管控

加强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管控,需要从城市建设的保障机制构建和管控能力上不断强化、提升。首先,城市建设的保障机制构建与强化,是指对城市建设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进行不断完善,通过完善的保障机制与工作体系的建立,为城市建设以及城市水网规划和利用提供良好的支持。其次,在组织保障方面,我国的公益性工程建设是以政府为领导,在环保、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调下,进行相应的联合工作小组设立,并对各成员、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地划分和落实,从而实现对城市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进度管理、宣传教育进行有效管控,从而实现城市水网治理与规划建设的组织提供保障。城市水网治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的资金保障,则是以政府财政支持以及河道管理费用收取为主,并在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下,为工程建设中各方利益的相互博弈和制衡提供充分的依据与支持。

(二)加强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管控

城市建设中,滨水空间具有较为突出的公共性与稀缺性特征,需要在城市规划中通过政府的合理调控进行有效利用,使城市各个部分和滨水空间的功能能够相互融合,从而充分发挥出滨水空间在城市建设中的价值作用,为推进城市建设的进程提供良好的支持。对城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合理管控,实际上就是通过城市建设的合理规划,对城市滨水地区的空间、产业结构与权属关系进行确定,进行城市滨水空间的建设进程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内容进行落实,以提高滨水空间的附属价值,充分发挥其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通常情况下,在城市规划中对滨水地区的空间以及权属等关系进行确定,需要从城市总体规划中不同水网的断面、水量与空间位置及其对水网主导功能的影响分析,并对滨水地块的使用性质进行确定,在合理的功能布局与规划设计下,促进周边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效率可以得到有效激发,从而提高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活力。在建设进程的控制上,需要从建设初期就建立良好的生态基础,并以健康、完整的水网系统建设为主要目标,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亮点工程建设,在建设中期实现原有水网基础上的公园体系与景观框架构建,促进城市形象升级,促进城市的能级提升。

(三)加强城市滨水风貌的有效管控

城市建设中,城市的景观风貌是城市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人造景观等各类景观相互结合所呈现的一种整体感观体验,是城市与自然的有机结合。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过程中,根据城市内河渠纵横交错、滩涂湿地依水而生等特征,可通过水系的连通,使局部的死水变活,并促进分散的生态湿地连接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系统,同时在城市建设中注重城市道路和建筑对水系肌理的顺应,加强道路的红线宽度与区域路网密集度控制,建立较高的城市水网与路网建设标准,从而促进水网密集地区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升。通过在城市水网与路网中实现对布局的合理渗透,促进其形成较为连续的景观带,并实现网状绿地景观系统和空间小环境的相互渗透,在动与静的相互结合下,营造出更具活力的城市滨水空间。以城市水网规划与建设中的灌区为例,对灌区的渠道体系进行合理布局,将直接影响整个城市水网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益。其中,灌区规划中,如果对灌溉范围确定较为合理,但是对渠系的布局不科学,也会导致水网运行与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只有确保灌区范围合适,并且渠系布局合理的情况下,才能够为整个城市的水网规划与建设的合理性提供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水网密集地区的水网规划与建设在城市发展中发挥出自身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对城市水体源头污染的管控

加强对城市源头污染的管控,是促进水网密集地区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城市建设优化行动的出发点。其中,对城市源头污染的管控,需要从源头污染防治、污染净化、城市洪涝预控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首先,城市源头污染的有效防治,应结合城市点源、面源以及内源污染等不同类型的具体特点,通过污染治理,有效减少其污染物总量以及污染物直接排放的危害影响。

城市污染的净化处理,是通过水系连通实现水生植物的修复、生态湿地修复等手段,在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效率的同时,促进污染管控的净化处效果提升。其次,城市洪涝预控是针对城市洪水以及内涝问题进行有效预防和管控,在具体实践中不仅需要对行洪断面和堤坝进行修复,还需要不断增强城市的水体调蓄能力,从而在预防和管控的有效结合下,实现城市洪水危害的有效治理和改善。

四、结束语

总之,水资源作为维持人类生存以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对我国水网密集地区的城市建设管控路径进行探索,能够为国内城市水网的治理以及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对传统工业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破坏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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