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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中的技与道
——以古代书论为例

2022-11-22李雨桐

艺术家 2022年8期
关键词:用笔书法艺术技法

□李雨桐

任何一种艺术门类,可能都无法避开两个概念,一为技,二为道。所谓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技法、技术,而道,则通常要用哲学的眼光去思考,是关于作品之中的精神内涵,可以指作品中内部关系所运行的轨道或轨迹,也可以指其关系中变化运动的情况。书家在提升技的过程中,亦需同时实现精神提升。技与道可以区分开来理解,但不能完全割裂。过分强调技术势必削弱艺术本质,偏离原有目的;过于排斥技术,则会陷入虚无之中,无从下手。如果书法艺术丢掉了道技一体、以道驭艺的艺术特性,笔墨就失去了精神支撑,艺术也就退化为一般性的技术手段。

一、书法中的技法

技可引申为技能和技巧。技能是运用知识和经验执行一定活动的方式,技巧是通过反复练习达到迅速、精确、运用自如的技能。其概念表现在书法艺术中,狭义上就是指书写的各种技法,一般表现为用笔、结构和章法三方面技巧的运用。用笔有出锋、藏锋、侧锋、方笔、圆笔和轻重、疾徐等;结构也称布白,它要求每一个字的落墨处与空白处都要安排适当,达到虚实相生的效果;章法则是指一幅字的整体结构的法则,它要求安排好全篇的布局。

有关书法中的技,钟繇《用笔法》中有如下描述:“点如山摧陷,摘如雨骤;纤如丝毫,轻如云雾;去如鸣凤之游云汉,来若游女之入花林,灿灿分明,遥谣远映者矣”。意为书法点画如同大山被摧陷,勾画势如骤雨;笔画之间的牵连细腻纤细如丝发毫毛,轻巧就如天空淡淡飘动的云雾,运笔有如鸣凤在天空中遨游,回锋时又像是在花林中漫游的少女。

王羲之在《书论》中也有对用笔的描述:“夫书,不贵平正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欹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其认为书法中的每个字不可状如算子。在用笔上,须有俯仰、欹斜、大小、长短的变化,须“缓前急后”,字体形势勾连不断。

隋仁寿年间智果有《心成颂》一篇,分析书法中的结字方法如下:“回展右肩头项长者向右展,‘宁’‘宣’‘台’‘尚’字是。长舒左足有脚者向左舒,‘宝’‘典’‘其’‘类’字是。峻拔一角字方者抬右角,‘国’‘用’‘周’字是。”

作者从单个字的布白结构,到行与行之间的相互映带,再到整篇的均衡匀称,都做了精彩的阐述,为后世做书立下了结字方法。此外,作者还提出动态平衡的美学思想,也为注重整体章法的形式美开了先声。

唐代欧阳询在《用笔论》中,提到执笔、运笔的方法:“夫用笔之法,急捉短搦,迅牵疾掣,悬针垂露,蠖屈蛇伸,洒落萧条,点缀闲雅,行行眩目,字字惊心,若上苑之春花无处不发,抑亦可观,是予用笔之妙也。”

孙过庭在其书论——《书谱》中,对用笔的千变万化做了细致的阐释,如“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孙过庭认为写好书法需智慧与技巧完美的结合,心和手相配合,动笔之前应胸有成竹,一笔写下去必然有它的理由。一个笔画之间隐藏着笔锋起伏的微妙变化,一点之内体现出笔锋衄错的细微不同,这正是需要长期训练用笔才能达到的。

《书谱》中也谈到了具体技法的缘由:今撰执使转用之由,以怯未悟。执谓深浅长短之类是也;使谓纵横牵掣之类是也;转谓钩环盘吁之类是也;用谓点画向背之类是也。

叙说了用笔法则——执、使、转、用的方法与作用,执说的是深浅长短之类笔画的确立,使说的是纵横牵掣之类笔画的设置,转说的是钩环盘纡之类笔画的处理,用说的是点画向背之类笔画的运用。

二、书法中的道法

整个中国艺术都是思想史的一部分。中国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取得成就,除与书写技法有很大的关系以外,更关键的是“道法自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哲学思想。

“道法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核心。在《老子》中,“道”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的词,道家所讨论的一切问题,都是由基于“道”这个观念所阐释的,是一个关于宇宙本体及其法则的哲学概括。老子在《道德经》中有:“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说:“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也,德之贵也,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也。”这足以表明,“自然”在道家学说中具有极崇高尊显的地位。“道法自然”,在老子这里表达了“道自因”的思想,老子以此说明,“自然”是“道”的本性,实体是自身的原因。

老子的审美理想是“大美”,审美原则是“法自然”,审美标准是“朴”与“和”。庄子学派发展了老子的美学思想,提出了“得至美而游乎至乐”的审美理想,在审美标准方面强调“法天贵真”,在审美心理方面突出“悟”与“化”的作用,这就使道家的美学思想更接近艺术的需要。

汉代书家蔡邕在其书论《九势》中提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从书法根源于自然的观点来看,自然之理乃是书家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而书法又能竭尽自然,书家的艺术实践能体证自然之理。这与一个世纪后,南朝梁武帝萧衍在与宰相陶弘景讨论书法时提出应当在各种有关于技法的概念之外做到“任意所之”,以合“自然之理”的思想相统一。

王僧虔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传王羲之有《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笔势论》《用笔赋》《记白云先生书诀》等诸多书论,其中也多次涉及书法创作中的核心问题,深入至“道”“气”等中国哲学范畴,如《记白云先生书诀》云:“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这和蔡邕《九势》中的观点相似,且对阳气、阴气之特征做出了阐释。王羲之的书论富于哲理思辨,如对内外、盈虚、大小、疏密、长短、缓急、强弱等对立统一的关系,都有精要的阐述。

虞世南有《笔髓论》一卷,一讲用笔法及行草各体书写规则,二讲书法中的“神韵”,其“契妙”一节中的“书道心悟”尤为精髓。

孙过庭《书谱》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其认为精湛的书法如同大自然中的神奇壮观,不是只有依靠人力所能成就的。

宋徽宗在《宣和画谱》卷一有启首语:“则不知艺之为道,道之为艺,此梓庆之削鐻,轮扁之斫轮,昔人亦有所取焉。”其引用梓庆削鐻的典故,说明了技道之间不可割裂的关系。而“道”在书法艺术中最直观、最浅显易懂的体现,就是“文气”和“匠气”,如果只有技没有道,表现出来的作品缺少内涵,便免不了庸俗、匠气,高品位的艺术作品应是道技一体的,这需要大量的技法训练及对艺术的体悟能力。

在文学领域,道家艺术精神与儒家艺术精神共起作用,通常是儒表道里。文人士大夫为诗为文,多“助教化,成人伦”之类的儒家传统思想,但在古代书法艺术中,道家艺术精神的影响可能要远远超过儒家。

三、由技入道

关于道,有时是就艺术活动中而升华的,《庄子》一书中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正因如此,庄子对艺术有最深刻的了解,这种了解与其所谓的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如下面的一段文字: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在……动刀甚微,傑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庖丁说其好的是“道”,而道较技是更进了一层。由此可知,道与技密切关联。庖丁也并不是技外见道,而是在技中见道,由技入道。

书法创作也一样,技与道是相互渗透、融而为一的,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优秀的书法作品正是以这样一个有机的整体呈现在欣赏者面前。在领会道之前,精湛的技能技巧是必不可少的,道是在技能层面的基础上,自然生发的产物。技与道二者缺一不可,如康有为在《广艺舟双辑》中所说:“书道有天然,有工夫,二者兼美,斯为冠冕。”同时,道也应当如庖丁解牛一样,是建立在对技的熟练掌握之上的。

对于技法从“精熟”到“翰逸神飞”,《书谱》中有如下论述:“夫运用之方,虽由己出,规模所设,信属目前,差之一豪,失之千里,苟知其术,适可兼通。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这强调了运笔技法需达到精熟的高度,将用笔规矩了然于胸,才可达到“心手双畅”书写的效果。如苏轼在《石苍舒醉墨堂》中“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的言论,并非真的“无法”,应是在长期训练以至技法精熟后,达到的无意、自然的效果。

周星莲于书论《临池管见》中,也认为书法的学习应当在于精炼技法后,归于自然之道:

《中庸》云:“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道也,通乎艺矣。学书者,由勉强以渐近自然,艺也进于道矣。

刘熙载《艺概》中,引蔡邕“夫书肇于自然”陈述自己对技与道的观点:“书当造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无为者,性也,天也。有爲者,学也,人也。学以复性,人以复天,是有为乃渐至于无为也。”

明代李日华对欧阳修的书学观点进行批评时,提出了:“欧阳文忠公题《官法帖》,以为魏晋人施于家人、朋友,逸气余兴初非用意,自然可喜,后人乃弃百事而以学书未事,终老穷年,疲弊精神,而不以为苦,是其可叹。然钟繇呕心、裂被,张芝临池,曷常不专精笃志?唯其专笃,故偶然挥运,自成神妙耳。文忠此言,似无真会。”他认为在习书的道路上,“呕心”,专笃于“临池”,才可达到“神妙”的境地。

清代钱振鍠也提到书法训练中从锤炼技法再到“自然”的言论,并提出人为的努力,甚至“拼命”也是至关重要的:

或问作书何如?曰:“拼命”。或曰:“艺之至者曰自然,拼命不与自然左乎?”曰:“从拼命到自然。”

与这种观点相似的书论不在少数,具体如下:

天悬空造不得也,人者,天之便也,勤而引至,天不深也。写字一道,即具是倪,积月累岁自知之。

功夫精熟,久乃自然。言虽近易,实为要旨。

运杓自然,不过熟耳。

由此可见,“神妙”之作往往需要在达到高超的技能技法后,才能自然表现于笔端,精湛的艺术技巧和表现才能并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所能达到的,必须长期练习探索,功夫精熟,才能“无心于变,自然触手尽变者也”。

在中国文化背景之下的书法艺术,审美和追求离不开中国哲学的巨大影响,由技进乎道是其一大特点。优秀的作品不单是对技法的高度表达和对道的深入体悟,更需要在技法达到一定标准后,将两者结合表现于笔端。中国哲学是就生命本身体悟道的节奏,道具象于生活、礼乐制度,尤表象于艺术之中,书法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而道给予书法艺术以深度与灵魂,心托寄于手,手借乎笔,以墨氤氲而成的书法艺术,最终以一种心灵图式呈现出来。心与物的对立解消了,手与心的距离解消了,技术对心的制约性解消了,于是人在书写过程中得到了由技术的解放而来的自由感与充实感。这种技而进乎道,是道在人生中实现的情境,也是艺术精神在人生中成现实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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