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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指导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2-10-02汤静静

上海商业 2022年9期
关键词:电子产品动画片婴幼儿

汤静静

一、引言

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为学前教育在新技术和新传播方式上提出新要求。电子产品的到来为儿童提供了多感官通道的学习内容,提升了儿童的言语能力和理解能力等。但电子产品是一把双刃剑,它的普及势必会给不少家长带来挑战,给予家长正确的指导方法迫在眉睫。

目前,关于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6岁幼儿,而0—3岁婴幼儿较少被关注。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维护婴幼儿的安全健康,进行科学规范的照护。因此本研究将研究对象扩展至0—6岁,特别注意的是,在本研究中所指的“使用”主要以“视觉观看”为主。

二、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0—6岁婴幼儿家长为调查对象,在金华市选取8所幼儿园(含托班),通过网络形式向随机抽取的400名婴幼儿家长发放问卷。根据答题时长剔除无效问卷4份,共计396份,所调查的婴幼儿基本信息如表1。

表1 0—6岁婴幼儿基本信息

2.研究工具

本研究根据需要自编《金华市0—6岁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情况调查问卷》。该问卷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了解婴幼儿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主要了解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态度、指导情况以及认知情况。

三、研究结果

1. 0—6岁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功能频率

对婴幼儿来说,除通讯功能外,电子产品还具有娱乐功能和学习功能。娱乐功能主要包括看动画片、玩游戏、看抖音等视频这些项目。学习功能主要包括学教育课程、学英文、早期阅读这些项目。0—6岁婴幼儿使用这些功能的频率如图1所示。

图1 0—6岁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功能频率

从娱乐功能方面看,将近58%的婴幼儿从不使用电子产品玩游戏,48%的婴幼儿从不使用电子产品看抖音等视频,94%的婴幼儿会使用电子产品观看动画片,其中三分之一的婴幼儿每天超过1次观看动画片。从学习功能方面看,将近40%的婴幼儿偶尔使用电子产品学教育课程、英文或者早期阅读,将近30%的婴幼儿每天1次或1次以上使用电子产品的学习功能。结果表明,婴幼儿在使用电子产品的娱乐功能更多以看动画片为主,较少玩游戏,使用学习功能较为频繁。

2.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认识情况

(1)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态度

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频率,极大程度取决于家长的态度。在调查中发现,24%的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持反对态度,71%的家长持中立态度,仅有5%的家长是完全赞同的。在调查家长主动给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情形中,能排到前三的是“孩子需要使用电子产品学习”“家长作为一种奖励或鼓励”“家长没有时间看管孩子”,分别占比90%、74%、60%。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家长全力支持婴幼儿借助电子产品进行学习,认为生动的呈现方式能让学习更容易。也有不少家长将电子产品视为一种“强化物”,用于激发婴幼儿做出某些行为。还有部分家长将电子设备视为“电子保姆”,在没时间看管时启用“电子保姆”对婴幼儿进行抚慰。

图2 家长主动给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情形(排前三)

(2)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指导情况

婴幼儿的认知水平和自控能力较低,家长在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时提供适时的指导十分必要。在调查家长陪伴指导频率时发现,4%的家长从不提供指导,50%的家长会偶尔指导,32%的家长经常指导,只有15%的家长总是陪伴指导。结果表明,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时,家长的陪伴指导较少,指导意识薄弱。

在问及家长“当看到婴幼儿少儿不宜内容或超时使用电子产品时会怎么做”,78%的家长能够做出有意识的指导,少数家长会选择强行关闭或不管不问。可见,家长在婴幼儿遇到类似“危险”情境时做出指导的意识更强,而在相对“安全”情境下较少给予指导。可见,大部分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具有敏感性,会有意识地阻断电子产品的负面影响,但把握不好指导时机,缺少指导方法。

(3)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认知情况

家长在指导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前需具有相关认知。在问及“几岁以下的婴幼儿尽量不看电子产品”,58%的家长认为3岁以下,9%的家长认为5岁以下。可见,仅有9%的家长能从严格意义上把握使用年龄限制。在问及“婴幼儿单次看电子产品时长最好不超过多少分钟”,53%的家长认为最好不超过15分钟,20%的家长认为最好不超过20分钟,23%的家长认为最好不超过30分钟,3%的家长认为最好不超过40分钟。可以看出,只有接近半数的家长能准确把握最佳使用时长。

四、讨论与教育建议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获得以下发现:家长对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认知不足,未能合理利用电子产品各项功能;家长缺乏指导意识和方法。针对以上问题展开分析并为家长提供教育建议。

1.提升认知水平,全面了解使用电子产品的利弊以及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在泥沙俱下的互联网时代,家长应承担起指导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的重要任务,而要能有的放矢地指导,就必须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除了适宜的使用初始年龄和时长界限外,家长还需正确看待电子产品带给婴幼儿的利弊影响。直观动态、丰富快捷的学习内容不仅扩展知识面,也降低了学习难度。简单的手指操作在很大程度训练了婴幼儿的手眼协调和灵活性。此外,海量的电子有声阅读和动画片使得婴幼儿的理解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得到了发展。

电子产品积极作用的发挥建立在“适度”的基础之上,一旦“过度”,便会带来诸多危害。最直接的冲击便是身体健康,婴幼儿的视觉器官未发育完全,长时间近距离使用电子产品,使睫状肌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易产生近视。过久沉溺于电子产品,大大缩减户外活动时间,导致肥胖率的增加。有研究者发现,电子产品的使用频率和时间极大影响婴幼儿的睡眠质量,出现“不愿独睡”“入睡困难”等不良睡眠行为。根据唤醒理论推断,电子产品中丰富的画面、暴力信息等会使婴幼儿产生亢奋、焦虑、压力等反应,因而引发这些不良睡眠情况。过多使用视觉这一感官,也会导致其他感官得不到发展,从而限制婴幼儿口语表达和社交能力的发展,亲子关系也因此变得紧张。此外,当婴幼儿适应了直观快节奏的网络世界后,面对现实,会缺乏思考,丧失耐心,易产生焦躁等不良情绪。更令人担心的是,婴幼儿天生具有模仿的能力,辨识能力差的他们稍不留神便会习得诸多不良行为。

2.端正对待电子产品的态度,引导婴幼儿适度使用电子产品的各项功能

不少家长将“使用电子产品”视作“奖励”或者“电子保姆”,用于安抚、激励婴幼儿,而这两种做法均存在一定问题。前者将“使用电子产品”作为婴幼儿出现某种行为的“奖励”,起到了强化的作用。婴幼儿为了得到这个“奖励”而不断出现某种家长期待的行为,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电子产品的神秘感,更激发了婴幼儿对电子产品的兴趣。后者直接将“电子产品”作为“电子保姆”,忽视了婴幼儿当下的需要,使其被动接受网络信息,一方面不利于规则意识的建立,另一方面也错失了许多亲子互动交流的机会。家长应先正确看待电子产品,才能引导婴幼儿运用好电子产品的各项功能。

3.提供科学指导,携手共建良好的家庭亲子关系

为了预防电子产品对婴幼儿产生负面影响,家长应当提供科学的指导。“指导”并没有家长想象的那么难,也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在婴幼儿初次接触电子产品时,家长便要对使用时间、频率、内容做好约定,树立规则,比如单次看动画片不超过15分钟、看完电子产品后要远眺、进餐和入睡前不看电子产品等。“指导”有指点、教导两层含义,在出现“使用超时、使用姿势不正确、观看内容不当”等情形时,就需要家长给予指点和提示。如果婴幼儿不遵守约定,哭闹发脾气,家长切不可着急愤怒或者心软破例,应该耐心和孩子重述规则、循循善诱。

婴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时尽量能够在家长视线范围内,以便及时干预和指导。“指导”的另一层含义是教导,当婴幼儿接触到色情、暴力等少儿不宜内容时,很多家长会下意识地直接关闭,这种做法并不合适,甚至会激发婴幼儿的好奇心。那么,面对这种尴尬的情境,家长到底应该怎么做呢?首先要做到及时干预,及时告知这段内容不适合观看并解释原因,有必要还可以一起讨论,帮助婴幼儿分清虚拟和现实。除了这类“危险”情境需要指导,一些相对“安全”的情境也需要,比如当婴幼儿看到动画片里的亲社会行为时给予强调,升华内容、听到有趣的故事时和孩子进行简单互动等。当然,家长如果想免去这些“烦恼”,不如多带婴幼儿进行户外活动,多和婴幼儿对话交流,会比冰冷的机器更能促进他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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