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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商环境向优而行

2022-09-19法人李辽

法人 2022年9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营商环境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李辽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中国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研究报告(2022年上半年)》。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新增市场主体超过千万户,截至2022年6月底,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总数由2012年的近5500万户增长到1.6亿户,增长了1.9倍。企业质量也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20万家和18万家。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市场主体的持续增多和高质量发展折射出中国10年来营商环境的向优向好。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完善并推出各项法规制度、大力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中国的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国民经济发展愈发稳健。

评价体系不断完善

“营商环境”的概念来源于2003年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报告《Doing Business》(《营商环境报告》)。在当年的排名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序和欧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差距。2010年,中国GDP赶超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营商环境排名依然落后,并在随后几年一直徘徊在70名开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营商环境逐渐成为企业投资决策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这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CFP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数反映出国家在保障企业建立、运营、扩张和破产各个阶段的制度环境和法治环境,考察的是市场的便利性、效率、成本和公平问题。9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能降低市场主体的成本,增加市场主体活力,还能够增强市场主体投资的信心。另外,良好的营商环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市场主体明确行为的边界,形成稳定的预期。”

但他表示,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存在不足,如体系不周全、采集的数据不完整、评价范围有限等,已经无法适应当今中国不断发展变化的现状,“需要提炼适应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要素,形成有效支撑中国营商环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在2018年1月由国务院首次提出。当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定期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这是我国首次明确给出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的时间表。

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了包括18个大项和87个小项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发改委每年还会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各地也出台了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地方配套法规政策、结合地方实际增加评价指标,发布地方自评报告等,发现共性问题和典型经验。

吴汉洪认为,中国自有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外延比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更广,包含有后者所缺少的安全、市场规模、宏观经济稳定和政商关系等方面,且前者具有高度概括性,基本囊括了一个市场主体运营环境的所有方面。

如今,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机制日趋成熟、范围有序拓展,越来越多的城市纳入参评城市行列,该体系实现了对31个省份的覆盖。

中央顶层设计引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构建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引领改革探索。

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化规范,在法治层面填补了专门领域的立法空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了重点关注。条例第十五条明确了从国家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同时,新反垄断法于今年8月1日施行,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了严格规范,有效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使营商环境得到改善。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中央进行了持之以恒的探索。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宋林霖常年从事营商环境研究,9月1日,她告诉记者,面对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动力的调整变化,国家没有搞“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而是将政府自身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了“放管服”三管齐下、互为支撑的改革局面。例如,告知承诺、证照分离,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开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审批的便利性。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普及的大背景下,数字政府可以全方位提升政府履职效能。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形成了集约化、高效化、透明化的政府治理模式。

宋林霖表示,现代信息技术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新型手段和平台支撑,“不见面审批”“秒批”等使涉企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国家治理方式逐步从支配型治理向技术型治理转变。同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也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引领和保障。

为对标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制度规则,中国加快了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的衔接。2020年1月,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减少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增加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今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

同时,中央根据区域特点和改革重点,鼓励地方政府进行原创性、差异性的制度创新竞赛。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此举让改革前沿阵地的政策创新不断在各地得到复制推广,带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宋林霖说。

地方政府创新竞进

党的十八大以后,“放管服”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9月2日,第三方咨询机构零点有数公共事务系统总经理闫晶说,“2018年时,‘放管服’改革的高峰期已经过去,进入了深水区。这时,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再次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抓手。”她称,一个很明显的变化是,2018年以后,几乎每年地方政府的一些会议都将“放管服”改革与“营商环境”主题结合到一起。

“以前的‘放管服’改革,实际上是从政府视角,自上而下、由内向外推动。但营商环境构建,是站在企业视角,自下而上、自外向内推动。”闫晶说,“从营商环境构建的角度,需要打通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壁垒,让部门协同起来,直接对接企业的高频需求。”

宋林霖表示,完善组织制度设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例如,2014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将滨海新区政府18个部门的216项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全部划入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局模式得以推广;2017年,中国首个省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在贵州成立,推进全省信息系统统一平台、数据统一存储和统一管理,提升了贵州对大数据的管理能力。

“放管服”改革深入系统推进和营商环境建设都需要现代技术的应用创新。天津滨海新区依托区政务帮办平台和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打造“滨海通办”,居民办理相关事项通过帮办平台系统进行社区—街镇—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同时,河南鹤壁创新整合了30个部门70多类空间数据,开发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业务协同审批管理系统。

同时,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产业营商环境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引领产业聚集。例如,内蒙古呼和浩特成立“六大产业集群”专班,围绕17条主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采取线上线下互补、“走出去”“请进来”结合的招商方式;河南鹤壁建成河南首个5G产业园,成功引进京东、华为、阿里等行业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超过42%,其产业转型升级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样本在全国推广。

闫晶介绍,之前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主要侧重政务审批便利化,但从2021年开始,地方政府在营商环境领域的关注点已经从政务环境扩展到产业环境、信用环境等主题,“这说明营商环境的打造开始逐步递进和深化”。

2021年3月,深圳首次进行个人破产立法尝试,补齐“半部破产法”,以法治保障“宽容失败”,为创业者“托底”,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热情。

企业获得感持续向好

近10年来,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断理顺,构建了新型政商关系。吴汉洪表示,过去我国政府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问题,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格局已经扭转。“现在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张表格。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打烊,服务不断档,已经成为现代政府工作常态。”

宋林霖认为,过去的“全能型政府”对市场行为干预过多,目前通过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减少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定价项目,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今年,湖北大冶创新打造了亲商政企“午茶会”这一新型的政商对话交流平台,聚焦产业链配套、招工留才、融资授信、水电气热报装等具体问题,构建会前问题征集、会中交办领办、会后通报解决情况的工作闭环。

据她介绍,目前,全国已基本实现“企业开办”4个工作日内、“不动产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指标事项的办理环节、费用均大幅缩减,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降低。

中国惠企政策环境的构建,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例如广东深圳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符合要求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江苏泰州构建了与企业挂钩的年度用能、用水、排放、融资等资源要素激励约束机制;江西安远试点设立政策资金兑现池,由财政部门根据资金需求,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惠企扶持兑现备用金。

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方面,商务部全面取消商务领域外资企业审批备案。据商务部通报,2021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1.1万亿元,同比增长14.9%。英飞凌是一家进入中国20多年的德国半导体科技公司,其副总裁、大中华区法律总顾问王钢懿9月2日对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完善,企业主体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大大加强。“很多个案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对中、外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对待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这让越来越多外企考虑加大在中国的创新和研发。如今,市场经济从野蛮生长的初始阶段进入到注重合规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促进了企业在合规前提下的公平竞争。”

当前,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中国或将长期处在不稳定的世界格局中谋求发展,市场主体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而打造优良的、具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可以成功构建内外循环,对冲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事件带来的影响。因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是未来中国应对风险挑战的有效之举,关乎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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