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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雄《方言》训释探析

2022-05-26王智群

现代语文 2022年5期
关键词:方言

摘  要:西汉扬雄编撰的《方言》是我国第一部方言词汇集,也是一部训诂之作。《方言》的条目包括“雅诂”和“方言”两部分,“雅诂”的训释形式以“群诂例字+诂训字”和“某,某也”为主,“方言”的形式则较多采用“某地谓之某”“某地某义谓之某”“某地谓某为某”等。《方言》的训释方式除了少数几条为声训之外,绝大部分是义训,具体有直训、同训、互训、义界、连类而及、申训、别异训、广异语等。《方言》的训释特点主要体现在:对词语的方言分布进行如实描写;与《尔雅》的训释形式和方法基本相同;训释形式多样化而不乏随意性。

关键词:《方言》;训释形式;训释方式;训释特点

西汉扬雄编撰的《方言》是我国第一部方言词汇集,也是一部训诂之作,它在中国语言学史、汉语方言学史、中国训诂学史上都具有崇高的地位。关于《方言》训释体例的研究,较早的是基于传统训诂学角度,对其条例予以归纳,如刘师培将其概括为两类:“一义数字”和“一物数名”[1](P2173),汪国镇则归纳为“一义而各处方言不同则字从而异”“一物因方言不同而有数名”等四种情形[2]。之后,濮之珍对《方言》的母题重见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3],李开对《方言》的总体结构予以新的解读[4],杨钢则对《方言》的体例进行了全面的描写[5]。这些研究大多关注的是《方言》中有方言说解的条目,而相对忽略了没有方言说解的条目。总的来看,《方言》的训释形式及术语、训释方式、训释特点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一、《方言》的训释形式及术语

《方言》的第一个条目为:“党、晓、哲,知也。楚谓之党,或曰晓,齐宋之间谓之哲。”其中,前半部分是“雅诂”[3],后半部分是“方言”。在《方言》全书671个条目中①,采用“雅诂+方言”形式的有233条,仅采用“方言”形式的有102条,仅采用“雅诂”形式的有336条。下面,我们就分别对这些训释形式展开分析。

(一)“雅诂”形式

这里把“雅诂+方言”形式和“雅诂”形式放在一起进行讨论,共计569条。在《方言》中,“雅诂”的训释形式以“群诂例字+诂训字”和“某,某也”为主。此外,还有“某谓之某”“某义谓之某”“某为某”等形式。

1.群诂例字+诂训字,这类情况共有309条。例如:

(1)芔、莽,草也。东越扬州之间曰芔,南楚曰莽。(十39①)

(2)巍、嶢、崝、嶮,高也。(六54)

有的则在这一形式的基础上,对相关词义予以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例如:

(3)㘿、垫,下也。凡柱而下曰㘿,屋而下曰垫。(六15)

(4)悀、偪,满也。凡以器盛而满谓之悀,腹满曰偪。(六35)

有的则连用两组“群诂例字+诂训字”。例如:

(5)逭、逳,转也。逭、逳,步也。(十二12)

(6)炀、翕,炙也。炀、烈,暴也。(十三133)

2.某,某(某义)也,这类情况共有190条。例如:

(7)镌,琢也。晋赵谓之镌。(二27)

(8)谆憎,所疾也。宋鲁凡相恶谓之谆憎,若秦晋言可恶矣。(七1)

(9)氓,民也。(三27)

(10)裔,夷狄之揔名。(十二106)

有时也采用“……者,……也”结构。例如:

(11)崽者,子也。湘沅之会凡言是子者谓之崽,若东齐言子矣。(十4)

3.兼具“群诂例字+诂训字”式和“某,某也”式,这类情况共有9条。这时,通常是“群诂例字+诂训字”式在前,“某,某也”式在后。例如:

(12)墾、牧,司也。垦,力也。(十二20)

(13)即、围,就也。即,半也。(十二59)

(14)蕴,崇也。蕴、啬,积也。(十二89)

4.某谓之某,这类情况共有55条。这时,通常是释义在前,被释词在后。例如:

(15)庸谓之倯,转语也。(三47)

(16)缶谓之瓿㼴,其小者谓之瓶。(五12)

(17)螳蜋谓之髦,或谓之虰,或谓之蝆蝆。(十一5)

5.某义谓之某,这类情况有2条。例如:

(18)矛骹细如鴈胫者谓之鹤。有小枝刃者谓之钩。矛或谓之。(九21)

(19)未陞天之龙谓之蟠龙。(十二105)

6.某为某,这类情况有3条。这时,通常是释义在前,被释词在后。例如:

(20)度高为揣。(十二102)

(21)半步为跬。(十二103)

(22)半盲为睺。(十二104)

7.某(某义),某类谓之某,某类谓之某,这类情况仅有1条。

(23)凡箭镞胡合嬴者,四镰,或曰拘肠,三镰者谓之羊头,其广长而薄镰者谓之錍,或谓之钯。其小而长中穿二孔者谓之钾鑪,其三镰长尺六者谓之飞䖟,禸者谓之平题。所以藏箭弩谓之箙。弓谓之鞬,或谓之丸。(九20)

(二)“方言”形式

这里把“雅诂+方言”形式和“方言”形式放在一起进行讨论,共计335条。在《方言》中,“方言”较多采用“某地谓之(曰)某”“某地某义谓之(曰)某”“某地谓(言)某曰(为)某”等训释形式及术语。由于“方言”的很多条目中兼用2种及以上的训释形式,因此,各个形式的分布数量会有交叉、重复,这里暂且不作统计。只有“某地通语(总语/代语)”这种形式比较特殊,它相对单一,共有11条。

1.某地谓之某,这种训释形式在“方言”中占绝大多数。例如:

(24)马蚿,北燕谓之蛆蟝。其大者谓之马蚰。   (十一18)

(25)帬,陈魏之间谓之帔,自关而东或谓之襬。 (四4)

(26)凡饮药傅药而毒,南楚之外谓之瘌,北燕朝鲜之间谓之痨,东齐海岱之间谓之眠,或谓之眩。自关而西谓之毒。瘌,痛也。(三12)

2.某地某义谓之(曰)某。例如:

(27)襎裷谓之幭。繄袼谓之䙔。楚谓无缘之衣曰褴,紩衣谓之褛,秦谓之致。自关而西秦晋之间无缘之衣谓之䘪䘿。(四36)

(28)罃甈谓之盎。自关而西或谓之盆,或谓之盎;其小者谓之升瓯。(五13)

(29)蛄诸谓之杜蛒。蝼螲谓之蝼蛄,或谓之蟓蛉。南楚谓之杜狗,或谓之蛞蝼。(十一3)

3.某地谓(言)某曰(为)某。例如:

(30)宛野谓鼠为。(八16)

(31)秦晋宋卫之间谓杀曰刘,晋之北鄙亦曰刘。(一16)

(32)曾、訾,何也。湘潭之原荆之南鄙谓何为曾,或谓之訾,若中夏言何为也。(十2)

4.某地(通/总/代)语也。例如:

(33)謇、极,吃也。楚语也。或谓之轧,或谓之歰。(十27)

(34)昲、晒,干物也。扬楚通语也。(十18)

(35)眠娗、脉蜴、赐施、茭媞、譠谩、㦒忚,皆欺谩之语也。楚郢以南东扬之郊通语也。(十33)

(36)覆结谓之帻巾,或谓之承露,或谓之覆䰂。皆赵魏之间通语也。(四41)

二、《方言》的训释方式

《方言》重在收集“别国方言”,正如扬雄《答刘歆书》所言:“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赍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摘次之于椠。”[6](P1037)同时,也保存了部分“绝代语”:“初别国不相往来之言也,今或同。”[6](P36)扬雄在辑录各地方言求同辨异的过程中,自然会对此作出诂训。根据古语方言的不同状况,作者所采用的训释方式也各有不同。

(一)义训

《方言》的训释绝大部分是义训,即直接解释语词的表达之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以下方式:

1.直训

这里是指狭义的直训,专指形式上具有明显特征的“某,某(义)也”,或少数变化式“某(义)谓之某”“某(义)为某”。直训是最常见的训诂方法,《方言》中也较为常见。在全书671条条目中,采用直训方式的有266条①。

2.同训

同训在《尔雅》中最为常见,也被称作“条贯通训”,就是“把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多则三四十,少则二三,贯穿排列成一条,然后用一个常用词作一总的训释”[7](P2)。同训在《方言》中运用最多,共计318条②,其中,又以“某、某(两个被释词),某也”的情形居多。

3.互训,即两个词互为训释。例如:

(37)罗谓之离,离谓之罗。(七23)

4.义界

义界是指用下定义的方法来划定意义的界限,以区别于其他的词语,也称为“界说”[8](P138)。按照逻辑学的要求,下定义是属概念再加上种差,《方言》中的义界也很注意属中求别。该书采用义界方式的条目共有97条,其中,注意区分属别的就有59条。其区分属别的具体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

1)大小别

(38)赵魏之郊谓之大芥,其小者谓之辛芥,或谓之幽芥。(三9)

(39)甂,陈魏宋楚之间谓之㼵;自关而西谓之甂,其大者谓之瓯。(五14)

(40)野凫,其小而好没水中者,南楚之外谓之鷿鷉,大者谓之鹘蹏。(八14)

(41)自关而东谓之丘,小者谓之塿,大者谓之丘。(十三156)

2)对象别

(42)娃、嫷、窕、艳,美也。吴楚衡淮之间曰娃,南楚之外曰嫷,宋卫晋郑之间曰艳,陈楚周南之间曰窕。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美色或谓之好,或谓之窕。故吴有馆娃之宫,秦有㯃娥之台。秦晋之间美貌谓之娥,美状为窕,美色为艳,美心为窈。(二3)

(43)坻、坥,场也。梁宋之间蚍蜉䵓鼠之场谓之坻,螾场谓之坥。(六29)

(44)躔、历,行也。日运为躔,月运为逡。(十

二11)

(45)筡、箄,析也。析竹谓之筡。(十三17)

3)性质(特征)别

(46)襌衣,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褋,关之东西谓之襌衣。有袌者,赵魏之间谓之袏衣;无袌者谓之裎衣,古谓之深衣。(四1)

(47)耸、䏁,聋也。半聋,梁益之间谓之䏁;秦晋之间听而不聪、闻而不达谓之䏁。生而聋,陈楚江淮之间谓之耸。荆扬之间及山之东西双聋者谓之耸。聋之甚者,秦晋之间谓之。吴楚之外郊凡无耳者亦谓之。其言聧者,若秦晋中土谓堕耳者䎳也。(六2)

(48)凡箭镞胡合嬴者,四镰,或曰拘肠,三镰者谓之羊头,其广长而薄鐮者谓之錍,或谓之钯。其小而长中穿二孔者谓之钾鑪,其三镰长尺六者谓之飞䖟,禸者谓之平题。所以藏箭弩谓之箙。弓谓之鞬,或谓之丸。(九20)

(49)誺,不知也。沅澧之间凡相问而不知答曰誺;使之而不肯答曰吂。粃,不知也。(十5)

从上述例证可以看出,运用属中求别来划定义界,往往是在比较中进行的。换言之,《方言》在属中求别的同时,也进行了同义词的辨析。

其他38条没有运用属中求别的条目,大多是在区域描写的同时划定义界。例如:

(50)秦晋之间凡好而轻者谓之娥。(一3)

(51)梁益之间凡人言盛及其所爱伟其肥晠谓之䑋。(二7)

(52)陈楚之间凡人嘼乳而双产谓之厘孳。(三1)

(53)痴,騃也。扬越之间凡人相侮以为无知谓之眲。眲,耳目不相信也。或谓之斫。(十30)

(54)食阎、怂慂,劝也。南楚凡己不欲喜而旁人说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谓之食阎,或谓之怂慂。(十42)

5.连类而及

“连类而及”原是古人行文的一种现象。它是指“同时使用两个意义相同、相近或相关的词组成联合词组,其中只有一个词的意义起作用,另一个是陪衬,没有实际的意义。”[8](P242)这里主要是取其字面意思,即连带记录或解释与被释词意义相关联或相类属的词。例如:

(55)坟,地大也。青幽之间凡土而高且大者谓之坟。张小使大谓之廓,陈楚之间谓之摸。(一24)

(56)床,齐鲁之间谓之,陈楚之间或谓之笫。其杠,北燕朝鲜之间谓之树,自关而西秦晋之间谓之杠,南楚之间谓之赵,东齐海岱之间谓之。其上板,卫之北郊赵魏之间谓之牒,或曰牑。(五33)

(57)鸡,陈楚宋魏之间谓之鸊䲬;桂林之中谓之割鸡,或曰。北燕朝鲜洌水之间谓伏鸡曰抱。爵子及鸡雏皆谓之鷇。其卵伏而未孚始化谓之涅。(八4)

例(55)中,由“地大”之“坟”连带引出“张小使大”的“廓”;例(56)中,由“床”连带释及“其杠”“其上板”;例(57)中,则由“鸡”连带释及“伏鸡”“卵伏而未孚”。此外,还有“槌”(这里仅列出每条的母题)(五30)、“簙”(五39)、“长老”(六53)、“猪”(八5)、“三刃枝”(九2)、“矛”(九3)、“车枸篓”(九11)、“凡箭镞胡合嬴者”(九20)、“舟”(九25)、“蚍蜉”(十一13)、“冢”(十三156),共计14条。

6.申训

在训诂学中,“申训”一般是指在解释多义词时,为避免产生歧义而再加一个训释,有些学者也称之为“歧训”[9](P137)。典型的例子是《尔雅·释言》:“祺,祥也;祺,吉也。”因为“祥”在征兆中兼有吉、凶二义,所以这里进一步阐明“祺”训“吉”。本文所使用的“申训”的涵义要更为宽泛一些,有两次训释是一样的,但不一定只用于解释多义词,更多的是为了把词义进一步阐释清楚。

在《方言》中,仅有少数条目同“祺”例一样,以两次直训的形式出现。如下:

(58)禔,福也。禔,喜也。(十三95)

(59)译,传也。译,见也。(十三120)

(60)珇,好也。珇,美也。(十三125)

更多的则具有《方言》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为:雅诂中已作了训释,方言中又作补充说明。例如:

(61)餥、飵,食也。陈楚之内相谒而食麦饘谓之餥,楚曰飵。(一30)

(62)爰、喛,恚也。楚曰爰,秦晋曰喛,皆不欲应而强答之意也。(六52)

(63)亄、啬,贪也。荆汝江湘之郊凡贪而不施谓之亄。(十10)

还有的引用古语、古制来疏证词义。例如:

(64)自关而西秦晋梁益之间凡物长谓之寻。周官之法,度广为寻,幅广为充。(一19)

(65)娃、嫷、窕、艳,美也。吴楚衡淮之间曰娃,故吴有馆娃之宫,秦有㯃娥之台。秦晋之间美貌谓之娥……。(二3)

(66)南楚凡人贫衣被丑弊谓之须捷,或谓之褛裂,或谓之褴褛,故《左传》曰:“荜路褴褛,以启山林。”殆谓此也。(三48)

7.别异训

《方言》十二卷23条:“雚,始也。雚,化也。”郭璞注:“别异训也。义有不同,故异训之。”因此,本文以“别异训”来命名“义有不同,故异训之”的训释方式。别异训在形式上与申训相似,都作两次训释,但申训是为了避免歧义,别异训则是为了引出被释词的另一个释义。例如:

(67)垦、牧,司也。垦,力也。(十二20)

(68)汉、赫,怒也。赫,发也。(十二53)

(69)即、围,就也。即,半也。(十二59)

(70)莳、殖,立也。莳,更也。(十二75)

(71)蕴,崇也。蕴、啬,积也。(十二89)

(72)摇、祖,上也。祖,摇也。祖,转也。

(十二63)

(73)逭、逳,转也。逭、逳,步也。(十二12)

(74)炀、翕,炙也。炀、烈,暴也。(十三133)

(75)儓、,农夫之丑称也。南楚凡骂庸贱谓之

田儓,或谓之,或谓之辟。辟,商人丑称也。(三46)

8.广异语

“广异语”的名称也取自郭璞的注,即“转相释者”。可以说,申训是对同一个词补充其不同的释义,广异语正好相反,是对同一个释义补充不同的词。同时,广异语也有别于同训,它是超出雅诂的广异语,甚至是在别异训基础上的广异语。例如:

(76)孑、荩,余也。周郑之间曰荩,或曰孑。青徐楚之间曰孑。自关而西秦晋之间炊薪不尽曰荩。孑,俊也。遵,俊也。[广异语耳。]①(二30)

(77)盂,宋楚魏之间或谓之盌。盌谓之盂,或谓之铫锐。盌谓之櫂,盂谓之柯。[转相释者,广异语也。](五4)

(78)、略,求也。秦晋之间曰,就室曰

,于道曰略。略,强取也。攈、摭,取也。此通语也。(二32)

例(76)中,首先是别异训:“孑、荩,余也。”“孑,俊也。”然后,广“俊”之异语:“遵,俊也。”例(78)中,“攈、摭,取也”是“略,强取也”的广异语。

(二)声训

在《方言》的训释中,仅有少数几条是声训。其声训用例的特点是使用术语“犹”,例如:

(79)弩犹怒也。(一21)

(80)南犹鵀也。(八9)

(81)(㷄,)犹齐言。(十6)

(82)占犹瞻也。(十45)

三、《方言》的訓释特点

首先,《方言》训释的显著特点是描写词语的方言分布,这也是由扬雄首先开创的。可以说,《方言》记录了大量汉代方言词语和少量古方言词,成为后世了解汉代方言状况、研究汉代方言区划乃至探讨古今方言演变的重要著作。《方言》采用了将同义词类聚成条的编排体制,在具体条目中对词语的方言分布进行了全面真实的描写,这就为判断方言同义词提供了客观依据。此外,《方言》还在描写方言分布时训释词义,这也为考证方言词和辨析方言同义词提供了重要参照。

其次,《方言》“雅诂”的训释形式和方法与《尔雅》基本相同。《方言》中使用较多的“群诂例字+诂训字”和“某,某也”,也是《尔雅》的主要训释形式。《尔雅》所常用的训释方式,如直训、同训、互训、申训、义界等,也为《方言》所继承。这些训释方法和训释形式也决定了《尔雅》会记录大量的同义词,《方言》中也存在这种现象。除此之外,《方言》和《尔雅》一样,在部分条目中还对同义词进行了辨析。如在上文义界中曾提及的:“丘”与“塿”(十三156)、“鹘蹏”与“鷿鷉”(八14)、“辛芥(幽芥)”与“大芥”(三9)、“瓯”与“甂”(五14),是大小之别;“娥”“窕”“艳”与“窈”(二3),“坻”与“坥”(六29),“躔”与“逡”(十二11),是所指对象不同;有袌的“袏衣”和无袌的“裎衣”(四1),听而不聪、闻而不达的“䏁”、生而聋或双聋的“耸”与聋之甚的“”(六2),四镰的“拘肠”、三镰的“羊头”和广长而薄镰的“錍(钯)”(九20),相问而不知答的“誺”和使之而不肯答的“吂”(十5),则是性质或特征不同。

再次,从总体上看,《方言》的训释形式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同时也不乏随意性。如“雅诂”中的“某为某”,仅有3条且相连出现,实际上,它与《方言》中出现更多的“某谓之某”的用法是一样的,所以这3条“某为某”更像是偶然为之。“连类而及”“广异语”均属于《方言》训释中的少数情况,这些“连及”的词、所“广”的语,也似乎是编写过程中临时添加的。我们知道,《方言》是扬雄凭一己之力、通过27年的调查而编撰的,时间跨度较长,同时,它还是一部未竟之作,扬雄在生前尚未来得及对全书的体例进行统一整合就溘然长逝。这也是《方言》训释形式存在随意性现象的客观原因。

参考文献:

[1]刘师培.中国文学教科书[A].刘师培.刘申叔遗书[C].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2]汪国镇.文字学概论[M].长沙:商务印书馆,1939.

[3]濮之珍.《方言》母题重见研究[J].中国语文,1966,(1).

[4]李开.《方言》总体结构及其对《尔雅》古今语的记述[J].古汉语研究,1990,(4).

[5]杨钢.《方言》体例发凡[J].昭通师专学报(社会科学), 1993,(2).

[6]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汇证[M].北京:中华书局, 2006.

[7]孙雍长,李煜.论《尔雅》的训释[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

[8]赵振铎.训诂学纲要[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9]张永言.训诂学简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 1985.

作者简介:王智群,女,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在站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副教授。

On the Transinform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Yang xiong’s Fangyan(《方言》)

Wang Zhiqun

(School of Humanitie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3;

Wenbo Colleg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01620, China)

Abstract:The entries of Fangyan(《方言》) include two parts: “Yagu(雅詁)” and “Fangyan(方言)”. The form of “Yagu(雅诂)” is mainly “Qungulizi(群诂例字)+Xunguzi(训诂字)” and “Mou,Mouye(某,某也)”. The form of “Fangyan(方言)” is mainly “at someplace it is named something” and “at someplace somemeaning is named something” etc. A few of the form of transinformation methods are sound transinformation, most of them are meaning transinformation, including “Zhixun(直训)”, “Tongxun(同训)”, “Huxun(互训)”, “Yijie(义界)”, “Lianleierji(连类而及)”, “Shenxun(申训)”, “Bieyixun(别异训)”, “Guangyiyu(广异语)” etc.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nsinform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Fangyan(《方言》) are reflected in the unique dialect distribution of the description words, and the same form and way of that of Erya(《尔雅》), diversification and no lack of randomness.

Key words:Fangyan(《方言》);the form of transinformation and interpretation;transinformation and interpretarpretation way;transin-form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characteristics

①据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汇证》(以下简称《汇证》)[6]统计,共有671条。由于《汇证》使用“底本式”,即不改动宋本原文,校改意见则以按语形式出现,因此,本文以采纳了《汇证》校改成果的《方言》正文和郭璞注为主要依据。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文的统计中,“党、晓、哲,知也。楚谓之党,或曰晓,齐宋之间谓之哲。”(一1)或“寓,寄也。”(三29),均为一个条目。

①此处的“十39”表示《方言》第十卷第39条。下同。需要说明的是,如上条注释所述的原因,本文所标条目数有时会和《汇证》有少许出入。

①数据库统计为275条,这里减去兼有同训的9条。

②数据库统计为319条,其中有1条校勘有疑。

①此处例句中加方括号的为郭璞注语。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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