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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均衡复苏背景下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变化及对策研究

2022-05-16张歆莹周婷孙军

对外经贸实务 2022年4期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

张歆莹 周婷 孙军

摘要: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不均衡复苏逐渐成为国际格局的新特征。东盟地区的经济复苏也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差距,对中国与东盟区域的农产品供应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加坡、文莱等东盟国家的经济复苏速度较快。为进一步提振经济,这些国家采取了改进生产方式、发展直达消费者的快递业务、吸引外资、推行数字化教育等措施增强了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然而,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经济复苏较为迟缓,仍处在持续封锁状态,致使我国与这部分东盟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不容乐观,区域粮食安全受到威胁。针对此问题,本文提出采取针对性政策来稳定农产品供应链、充分利用RCEP削减农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健全农业贸易风险预警和贸易保障机制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不均衡复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产品供应链

自2019年12月以来,中国与东盟地区新冠肺炎疫情的流行对两地各产业都造成了全面深刻的影响,农产品贸易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2020年6月后,疫情开始平息,世界各国陆续步入后疫情时代。但在这段时期,世界经济不均衡复苏成为国际格局的新特征,东盟地区的经济复苏也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差距:在经济相对发达或疫苗接种率较高的地区,例如新加坡和文莱,经济复苏也较为迅速。这些国家为进一步提振经济,已逐渐解除隔离并积极开始推动与我国农产品的贸易往来,使得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得到增强。而像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区,则持续实施封锁,使得我国与这部分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不容乐观,区域粮食安全也受到威胁。在不均衡复苏背景下,深入分析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及对策,对后疫情时代促进我国和东盟地区农产品贸易,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经济共同复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供应链概述

农产品供应链源于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的模式。龙头企业牵头将分散经营的农户通过契约关系组织在一起,将生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随着农产品供应链的不断发展,又融合了生产、包装、仓储、运输、配送、零售等诸多环节,且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条上正逐渐形成联盟等以密切协调为特征的联系形式。现阶段,农产品供应链的关键环节为:一生产环节。各产地应因地制宜,掌握大米、小麦、玉米三大主粮及其他农作物的自给率,以保障粮食安全。二运输环节。运输活动贯穿农产品物流的生产、配送和消费过程。三配送环节。农产品的配送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突发事件的应对需求意味着对终端仓储配送设施的数量要求较高。四消费环节。市场的不稳定性容易造成农产品滞销等情况,这就需要销售终端能进行规范化的操作管理。线下销售端是消费者消费的主要场所,但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线下销售端已展现出脆弱性,而电商平台以其方便和高效的优势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农产品供应链向数字化转型已逐渐成为发展趋势。供求关系、市场力量、技术更迭等被认为是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影响因素。近年来,影响农产品供应链变化的新因素还包括数字经济、物联网、气候变化等。

遗憾的是,有关不均衡复苏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研究几乎是缺失的。但鉴于经济不均衡复苏是后疫情时代国际格局的新特征,有关疫情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影响研究可以为本文提供借鉴。部分观点认为,疫情通过减少产地预冷储藏设施、逼迫上游农产品基地改变传统流通路径、减少终端冷链仓储配送设施和减少线下农产品需求四个方面对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供求两端造成不良影响。另一部分认为,东盟国家在疫情开始之前就面临粮食安全的长期挑战,疫情在减少东盟农业生产和阻碍东盟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两方面进一步对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造成了冲击。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不稳定会导致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短期中断,增加两国粮食风险。

综上所述,学者們对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不均衡复苏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研究较为缺乏。新冠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影响最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不均衡复苏背景下,深入分析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并提出合适对策,对后疫情时代防范经贸风险和实现两地经济的共同复苏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不均衡复苏背景下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

自2020年6月以来,东盟各国陆续步入经济复苏阶段。但由于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疫苗接种率差异等多种原因,经济复苏存在着不均衡现象。经济复苏相对迅速的部分东盟国家为了进一步提振经济,颁布了多项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支持政策,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经济复苏相对迟缓的东盟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则不容乐观,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一)中国与经济复苏迅速的东盟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稳定性增强

后疫情时代背景下,中国与新加坡、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和泰国的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得到进一步增强。由于新加坡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并且新加坡政府为应对疫情及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该国2020年第三季度实际GDP增速大幅上升,达到6.5%,很快步入经济复苏阶段。进一步地,新加坡政府为提振经济,出台了多项农业支持政策。例如,虽然新加坡的总粮食自给率不足10%,但新加坡政府积极鼓励生产地采用本地种植和海外进口相结合的灵活的生产经营方式,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端的稳定。在后疫情时代,新加坡将继续加强与中国政府的沟通,保障了粮食安全。从运输环节看,在后疫情时代传统运输仍然受阻的背景下,新加坡将继续大力发展直达消费者的快递业务,减短农产品的运输滞留期。新加坡在后疫情时代各国出入境管制仍然严格的条件下,将继续保持低关税,保障农产品运输环节的顺畅进行。从仓储配送环节看,新加坡在2020年9月后及时制定了与病毒共存的系列计划。如在新城市计划中,新加坡强调仓储室需选用新式通风与过滤设备,配送时采用非接触式配件等,保障了农产品供应链配送环节的顺利进行。从消费端看,新加坡在2020年9月后开始大力建造人工智能与自动化设施,线上销售渠道大幅增加。同时,新加坡通过开展全民卫生运动,推行全民数字化教育,不仅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消费环节顺畅进行,还有助于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与升级。

相似地,由于文莱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新冠疫苗接种率高,2020年第三季度该国的实际GDP增速也由负转正,达到了0.4%,该国从而也步入经济复苏阶段。针对初期疫情对文莱的农产品贸易产生阻碍作用的情况,文莱也已及时地通过加强机制性安排来保证农产品贸易顺畅进行。例如,在运输环节,文莱于2020年9月中旬放宽了新冠疫情边境管控措施,以扩大对中国的水产品等农产品贸易出口,该措施有利于保障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

缅甸、老挝、柬埔寨和泰国的境况较为特殊。缅甸、老挝和柬埔寨方面,三国是典型的农业国,发达的农产品贸易在疫情初期强力推动了三国的经济复苏。后疫情时代,复苏后的缅甸、老挝和柬埔寨政府也继续采取了较多的农业支持政策以振兴经济。缅甸政府主要在生产端、运输端和配送端巩固了农产品供应链。在生产环节,缅甸颁布了《2020-2021财年国家计划法》,并宣布启动2亿美元的NFASP项目,以增加农产品种植种类和提高农业产量。在运输环节,缅甸对稻谷等42项农产品提出免税政策,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输环节的顺畅进行。在配送环节,缅甸不断吸引外资以提升终端冷链仓储配送设施的完善程度,该举措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配送端的发展。后疫情时代,老挝主要通过采取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政策巩固了中国与老挝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端。柬埔寨主要通过向华学习农业技能和向SME拨款来巩固中国与柬埔寨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端,通过吸引外资以畅通交通和建设终端冷链仓储配送设施来分别巩固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输端和配送端。

泰国方面,据泰国疫情监控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中旬,泰国75府中仅14府的疫苗接种率超过50%。虽然泰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疫苗接种率也不高,但是,世界前列的医疗水平和东南亚最大规模的5G商用网络极大程度上推动了泰国的经济复苏,2020年第三季度泰国的实际GDP增速达到了6.5%。针对2020年泰国的农产品贸易受挫问题,复苏后的泰国政府主要在生产端和运输端巩固了农产品供应链。在生产环节,泰国计划自2021年起五年内投入2.2万亿泰铢来提高5G技术、大数据等在生产中的应用,该举措必将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环节的顺利进行。在运输环节,泰国通过逐步放松边境管制来鼓励农产品贸易增长。据泰国商务部202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泰国对华农产品出口逆势增长,其中对华水果出口表现尤为出色,达到745.3亿泰铢,比上年增长71.11%,并占泰国水果出口的83%以上。这表明后疫情时代中泰两国的农产品供应链得到了较好的巩固和发展。

(二)中国与经济复苏迟缓的东盟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稳定性减弱

然而,后疫情时代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地区的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则不容乐观。虽然这些主要粮食生产国粮食自给率较高,但由于这些国家经济复苏相对迟缓,仍处在持续封锁状态,致使消费环节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难以解决。据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预测,越南南部地区2021年7月至12月的桂圆总产量将达到约2.5万吨。但越南2021年7月至8月的农产品销售数据显示,即使当地桂圆售价同比下跌70%,仍难以销售。这些国家消费环节的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将导致中国农产品进口在一定程度上的萎缩。同时,这些国家生产环节产地预冷储藏设施严重不足,导致运输环节农产品运输到消费者手中大多发生腐坏并拒收现象,造成了农产品的浪费。并且,现阶段这些国家的贸易管制措施较为复杂。据越南商业部的数据,2021年6月越南就泰国产糖加征了高达51%的关税。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必然不利于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输环节的顺畅进行。从配送环节看,后疫情时代这些国家的线上需求增长迅速,但电商配送物流设施落后,物流配送速度不匹配,阻碍了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配送环节的进行。从消费环节来看,虽然新冠疫情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越南和印尼仍有70%~80%的居民没有银行账户,当地网购在线支付比例仍较低,对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与升级产生不利影响。这些国家仍然存在着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短缺问题,这可能会导致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的短期中断,从而影响到农产品的生产、运输、配送到消费的一整套流程。

三、不均衡复苏背景下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完善对策建议

(一)采取针对性政策来稳定农产品供应链

后疫情时代,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疫苗接种速度差异等多种原因,东盟各国的经济复苏存在着不均衡现象。新加坡、文莱、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等东盟国家的经济复苏较为迅速,我国与这部分国家的农产品供应链维持得较为稳定。现阶段我国应深化与这些国家的农业贸易往来,改进农业贸易中的薄弱环节。例如,我国政府可以对文莱进行生产技术出口,协助强化文莱产地预冷库的建设和体系化,保障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环节的顺畅进行;对缅甸、老挝、柬埔寨和泰国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援助,帮助这些国家建设运输设施、终端冷链仓储配送设施和人工智能与自动化设施等,推动这些国家数字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保障中国与这部分东盟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输环节、配送环节和消费环节的顺利进行。而针对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经济复苏较为缓慢的国家,我国应深化与这些国家的疫情防控合作,例如增加新冠疫苗和医疗设备供给、输送医护人员和提供线上医疗教育等。在必要时对这部分国家提供政府援助贷款,帮助它们实现经济复苏,以稳定农产品供应链。

(二)充分利用RCEP,削减农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

尽管东盟各国已在RCEP的签署文件中公布了各自的降税安排,例如东盟十国中除两个最不发达国家老挝和缅甸外,其他东盟国家均承诺实现农产品零关税比例高达90%以上,但实际上现阶段针对农产品贸易的降税幅度并不明显。越南甚至在2021年就糖类对外加征了51%的关税。较高的关税税率将严重影响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输端的稳定性。后疫情时代,中国与东盟地区亟须在加强边境疫情监测的同时,积极对接RCEP农产品市场开放规则内货物贸易条款和原产地规则条款、农业深度保障规则内电子商务条款等款项中有关关税规定的部分,贯彻落实低关税和零关税的目标,做好RCEP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灵活性”和“高标准”之间的权衡,解除不必要的单方面贸易限制。同时应根据东盟各国国情延续RCEP对于农产品贸易高标准规则下的谨慎创新,加快东盟-中国FTA的农产品物流区内无障碍流通,形成区内农产品自由流通的统一市场,从而降低农产品贸易不确定性,稳固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保障粮食安全。

(三)健全农业贸易风险预警和贸易保障机制

不均衡复苏背景下,中国与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下降,进口则面临船期延误、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农业投资项目将被搁置。因此,我国应加强对这部分东盟国家农产品投资和贸易的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农业投资与农产品贸易风险信息,建立健全农业贸易风险预警机制,以尽可能降低我国农业企业因信息不对称遭受的农产品贸易损失。此外,我国与东盟国家应建立贸易保障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防控,对已经爆出的但尚未引发重大危害和损失的风险因素加强重视和管理,健全和完善东盟+3大米应急储备(APTERR)合作机制并适时释放粮食储备。应及时公布农产品供给与需求雙侧的信息,增加双方农产品投资和贸易信息的透明度、公开性和共享性,以保障粮食安全,共同防止因疫情恐慌导致的农产品过度哄抢与国际资本对中国-东盟粮食市场过度投机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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