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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2022-04-16魏来

科技创新导报 2022年25期
关键词:科技型沈阳市沈阳

魏来

(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辽宁沈阳 110136)

1 研究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积累的主力军[1],是科技创新中具有较强活跃性与潜力性的群体,是提高企业整体水平、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家系统创新的关键组成。近几年,国家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沈阳市场经济体系中活力增强和地位凸显,在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增长、减缓就业压力、实现技术的创新研发、拉动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沈阳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处于缓慢成长期,在技术的创新能力、创新要素的保障、扶持政策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存在着诸多瓶颈和障碍,其中,如何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及促进作用、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具有深刻意义。

2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辽宁省先后颁布实施了《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辽宁省专利条例》《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为全省“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依据。2020年,沈阳获批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城市建设(全国仅有37 个城市),使得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沈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提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加强创新保护的理念,不断改革完善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统筹推进“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2.1 发展现状

截至2021年9月,辽宁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突破1.3万家,较去年同期增长46%,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000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2163家。沈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超过4500家,已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主力军。沈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沈阳市浑南区(原沈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片区的核心区、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的重要承载区和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沈阳浑南区重点建立工业机器人、IC 装备、民用航空、工业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智能医疗、生物医药、眼健康、电子商务10 条产业链。2020年,浑南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总数达1152家,是2017年的4.8倍;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净增超过200 家,总数达到786 家;新增“瞪羚”及潜在、种子“独角兽”企业10家,获批“雏鹰”企业349家,均居全省前列。2021年,沈阳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后补助专项788 项,浑南区占259 项,创新主体数量居全省前列。

2.2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类型主要集中为战略新兴产业,行业涉及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IC装备、生物制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利润优势,但普遍存在研发投入不足、市场占有率较低、面临资金困境、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缺乏等特点。目前,沈阳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处于缓慢成长期,在创新技术能力、创新要素保障、扶持政策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3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困境

3.1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现状

一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省知识产权局重组实现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中统一管理。沈阳市场监管局增设知识产权局,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二是顶层设计不断加强。辽宁省及沈阳市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全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保护力度不断提高。东北首家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使用,实现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而且,沈阳地区的人民法院率先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2]。辽宁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加大力度破获和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四是成果转化不断扩大。2019年起,沈阳市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点,通过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盘活无形资产,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但仍面临企业自身因素和外在环境因素的双重困境。

3.2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发展的困境

3.2.1 企业处于成长期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发展

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处于成长期,知识产权意识有待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积累的智力、技术成果,包括企业的品牌名称、图形设计、注册商标,以及新产品、新技术,包括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或引入的专利技术等。

以浑南区为例,调研显示,部分企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未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大多数企业认为自主研发成本高、企业融资难、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是制约知识产权创新的主要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虽有技术创新成果,但未形成核心专利为基础的保护完善、防御高效、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知识产权体系,企业对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问题认识不充分、风险防控能力不高,从根本上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2.2 企业自主研发成本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障碍

调研显示,自主研发是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的技术创新途径,而自主研发需要高效的研发团队、充足的研发资金、精准的科研设备和材料等硬件设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局限性决定了其有限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规模。企业通常是在扩大盈利和拓展市场上大量投入资金和人力,导致其在技术研发和创新上资金有限,自主研发成本高于自身拥有资金。

3.2.3 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不足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的障碍

知识产权的运用就是通过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许可,把技术产品的价值进行转化,以实现企业商品或服务价值的行为。专利研发、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是发明专利转化通常需要经过的3 个阶段,专利研发的最终价值是在市场上获得价值实现,专利实现价值的最高目标便是专利产业化。企业的科技成果未能实际转化,除了程序障碍、时间因素等原因以外,缺乏资金和政府扶持是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的实施和转化效率较低的原因。

3.2.4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程序和制度障碍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耗时、费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等待技术成果获得专利授权的同时,还面临着不被授予专利权或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在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中,被告往往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为由申请中止审理。某些专利无效案件在程序上还经历了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甚至被告可能会恶意使用无效宣告程序,并多次请求宣告专利无效而中止案件审理的过程[3]。民事、行政二元分立体制下,专利侵权诉讼因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制造障碍。

4 加强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保障的对策建议

针对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困境,打造立法、司法、行政“三向合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

4.1 完善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

加快修订《辽宁省专利条例》,研究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为加强辽宁省及沈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全面系统,引导、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体系;修订完善《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对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4]。

健全科技保险法律制度,明确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双重法律属性,丰富适合于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的科技保险险种,着力加强信用保证保险和专利保险制度建设,注重理顺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关系,将科技保险作为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重要科技金融手段,降低或分散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研、技术交易、成果转化、技术产品生产与销售、融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环节中的风险。

4.2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

认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在明确司法保护相较行政保护的客观优势及其法理基础的同时,在沈阳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中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路径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赋予知识产权法庭对专利和注册商标效力的审查权,加快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的改革进程,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区域性集中性管辖。

重点解决侵权成本低廉、维权成本昂贵的问题,提高法定赔偿标准,确立具有惩罚性的赔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5]。利用公安的大数据平台所具有的智能化服务特点,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打击实效,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药品监管水平,形成其与农业农村、新闻出版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4.3 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服务

应加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沈阳保护中心等快保护机构建设布局。通过实行作品免费登记、强化主动服务、推进“一点多面”服务体系,实现网上作品登记、推广宣传普及,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作品登记服务水平。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打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形成以严格保护引领创造、促进运用、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的产业发展新格局[6]。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制度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行业及其执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一方面,辽宁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从服务项目、服务收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重点强化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从业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除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予以监管外,辽宁全省各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7],对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信用信息分别予以备案,强化服务监督和失信惩戒,引导面向沈阳市乃至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检索、价值评估、投融资、托管、决策咨询、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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