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考释流转于地记与志怪间的稳定文本
——以王质烂柯故事为例

2022-03-24兰蓓蓓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文本

兰蓓蓓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王质烂柯”的最早记录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故事讲述了樵夫王质遇仙的经历,王质不过在山中短暂停留,山下人世间已经倏忽百年而过。故事情节简单,却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是对神秘山林的想象,山中有仙人;另一方面是对神仙的想象,构建出服食充饥、长生、仙凡两界时间流速不同的仙界。受当时道教盛行的影响,烂柯故事被反复书写,得以广泛流传。

对于烂柯故事的流变,学界已经有了相当丰厚的成果。如林继富《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一文以书面和口头资料为依据,勾勒了“烂柯山”型故事从古至今的发展流变,指出此类故事流传久远,涉及的地域广阔,流传于各地的故事与当地风土结合起来,更为丰富多姿,体现了民众的审美与对理想乐园的希冀。[1]何云波《烂柯故事的流变与烂柯艺术》就“烂柯”故事在各地的演变,以及以“烂柯”为主题的诗歌、绘画作品进行分析,分析了该故事之所以能广泛流传的原因。[2]韩斐《烂柯故事的演变及其文学意趣的提升》一文详细探讨“烂柯”故事在历代流传中发生的变化,仙人对弈替代琴歌,服食枣核情节脱落,最后定型为“观棋——烂柯”的故事模式;而随着文人改写,“烂柯故事”道教长生的主题逐渐转变为“世幻浮促”的人生慨叹。[3]可以看出,目前关于烂柯故事的研究多从叙事学、民俗学角度切入,集中在主题的探讨之上,对故事核心情节的定型、文化内涵进行分析,论述其得以广泛流传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对“王质烂柯”故事的文本文献作梳理,可以推知烂柯故事应当是先被记录在“地记”之中,经历了从“故老”的口头传说到书面文本的定型过程,然后又被文人收录在志怪之中。而在“地记”与“志怪”两种不同的著述之中,“王质烂柯”故事文本却呈现出稳定的状态,缺少改写与增饰,为探究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可以将“地记”与“志怪”置于“记”这一体式之下,从而展开研究。

一 地记中的王质烂柯故事

民俗学家黄石认为烂柯故事最早出自于虞喜《志林》,以虞喜为晋时人,推测此处信安为晋置信安(今浙江衢州),又以其“观弈”情节为正,指出“听琴”版本为旁出的转变。[4]231-234据《志林》记载:

信安山有石室。王质入其室,见二童子方对弈,看之;局未终,视其所执薪斧柯已烂朽。遽归,乡里已非矣。[5]2744

需要注意的是,《志林》一书,约宋时已经亡佚,今存版本为辑佚而成。《说郛》本辑得13条,马国翰在《说郛》本基础之上,又据《三国志》裴松之注、《文选》李善注等共辑60 条,为最全,内容涉及历史、地理、职官、礼制等。但《四库全书总目》对《说郛》本评价不高,认为:“珽乃不别而漫收之,白苇黄茅,殊为冗滥。至其失于考证,时代不明。”[6]1124鲁迅辑录《志林》,在序中言:“《说郛》亦引十三事,二事已见《御览》,余甚类小说,盖出陶珽妄作,并不录。”[7]361认为类小说的条目不属《志林》原书。在目录书中,《志林》著录于“儒家类”,就佚文内容来看,《志林》当是以考据见长的学术性笔记,诚如鲁迅所言,“王质”一条实不相类,当是陶珽妄作。故此条出自《志林》并不可靠。

李剑国在《唐前志怪小说辑释》中对“王质烂柯”故事的演变作出梳理,认为最早出于晋袁山松《郡国志》。[8]609《太平御览》卷四十七地部“石室山”载:

《郡国志》曰:石室山,一名石桥山,一名空石山。晋中朝时有王质者,尝入山伐木,至石室,有童子数四,弹琴而歌,质因放斧柯而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状如枣梅,含之不复饥,遂复小停,亦谓俄顷,童子语曰:“汝来已久,何不速去?”质应声而起,柯已烂尽。[9]16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五十九亦引《郡国志》:

烂柯山,在县东三十六里。一名斧柯山,在峡山南。《郡国志》:“昔有道士王质负斧入山,采桐为琴,遇赤松子、安期生碁而斧柯烂处。”[10]1058

二者所引《郡国志》均没有作者署名,鉴于六朝时期地记同名者甚多,不能做出判断。李剑国认为《太平御览》所引为袁山松《郡国志》,然史志未载。王谟辑《郡国志》在序中说:“隋唐志及《御览》书目俱不著录袁山松《郡国志》,而《水经注》引之,则从山松所撰《后汉书》采录也。”张金耀就此作出推断,认为《太平御览》所引为唐时《郡国志》,晚于《东阳记》《述异记》,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又此二者所引内容大异。《太平寰宇记》所载模糊了时间,赋予人物王质“道士”身份,遇到的人物变成了“赤松子”“安期生”,当更晚出,原因有三:一是《太平寰宇记》所记在“高要县”条下,王质烂柯故事最早当发生在浙江,后才流传其他地方;二是所记仙人下棋内容,与同时期“琴歌”内容不符;三是该条所记明确仙人名称,似乎受《东阳记》“徐公湖”一条影响:

北山有湖。故老相传云,其下有居民曰徐公者,常登岭至此处。见湖水湛然,有二人共博于湖间,自称赤松子安期先生,有一壶酒,因酌饮于徐公。徐公醉而寐其侧,比醒,不见二人,而宿草攒蔓其上。家人以为死也,丧服三年。服竟,徐公方反。今其处犹为徐公湖。[11]178

“王质烂柯”与“徐公湖”故事内容略有相近,其中提及赤松子、安期生“共博于湖”,或在流传之中相互有所影响,故此推断《太平寰宇记》所记当为后出。

《东阳记》中亦载王质烂柯故事,但因其散佚,现存为他书征引,亦有异文两则。其一为《水经注》:

《东阳记》云:信安县有悬室坂。晋中朝时,有民王质,伐木至石室中,见童子四人,弹琴而歌。质因留,倚柯听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质含之,便不复饥。俄顷,童子曰:其归。承声而去,斧柯漼然烂尽。既归,质去家已数十年,亲情凋落,无复向时比矣。[12]938

此条与《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五“果部”相同,《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九乐部“琴”所载大体相同,但结局有所不同:

郑缉之《东阳记》曰:……既归,计离家已数十年矣,旧宅迁移,室宇靡存,遂号恸而绝。[9]579

故事的结尾回归现实,王质“号恸而绝”,世事变迁,失去了亲友,也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动力,表现出浓厚的世俗性,显然是民间性的信仰。王质山中所遇,更多的是出于对神仙世界的想象。不同版本的结局,恰恰鲜明体现了撰述者的意图。

二 志怪中的王质烂柯故事

除了上文所述的地记之外,文人所作志怪也记载了王质烂柯故事。如任昉《述异记》,原文如下:

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烂尽。既归,无复时人。[10]606

内容所叙与地记所载大体相同,唯独将童子“弹琴而歌”改为“棋而歌”,这一改动尤为重要,不仅是异文,在后世“观弈”更是取代“琴歌”,成为愈加流传的版本。

地记与志怪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地记记载地名的来源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通过神异的叙述来夸耀山水风光,由“常”而“异”,使得稀松平常的无名山丘,因为附会其上的神异故事得以扬名,而志怪则重在“述奇志异”,任昉改动“琴歌”为观仙人对弈,更增神异色彩。李丰楙认为:“棋局虽小,变化莫测,以此隐喻‘世事如观棋’。因此,汉朝以下,棋戏为神仙悠闲、预测世事的象征,成为神仙图的重要形象。”[13]454日本学者大平幸代指出“烂柯”故事的原初面貌为《东阳记》所载的“琴歌”,到了任昉《述异记》才增添了具有仙话色彩的“弈棋”。[14]由画像砖可知,汉代时期下棋已经成为神仙生活的象征,显然弹琴唱歌,远不如对弈来得神妙。韩斐认为“观弈”能够最终定型为关键情节,与“围棋古时具有决定人的寿命的民俗象征意义”有关。[3]此外,从围棋文化上来看,围棋具有宇宙意义的象征,黑白二子可以象征昼夜交替,故此仙人对弈有置换、整序之意,时间因而飞逝。

到了道教徒所写的仙传小说中,赋予王质烂柯故事更为浓厚的道教色彩。詹石窗认为神仙传记亦属于志怪小说,二者的区别在于:“志怪虽也多涉神仙事,但思想更为庞杂。同时,在形式上,神仙传记多采用史传笔法,而其他一些志怪则多具杂录性质。”[15]125

北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二十七“洞天福地”部载:“烂柯山,在衢州信安县,王质先生隐处。”单一个“隐”字,就给王质一个不一般的结局,这取决于《云笈七签》为道教类书的性质。故事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王质于此处得道,这里自然成为道教“洞天福地”。《王氏神仙传》写王质“还家,亲戚无有存者,后入山升天”;《真仙通鉴》载王质“复入山,得道。百余年,人往往见之。后亦升天而去”。[16]901最大的不同在于更改了结局。如果说之前的结局都只是停留在对仙凡时间差异的惊叹、对人事沧桑的慨叹,到了仙传志怪中,王质有了“观弈烂柯”的遇仙经历,遂修道成仙。

王质烂柯故事主要展现的是仙凡之间时间差异巨大,仙人不过下了一盘棋,而凡人的斧柯已经腐烂,山下已然匆匆数载,这种差异让人震撼,“是与神仙思想或佛教观念的流行有关的,他们以时间幻化来改造、伸缩和反讽人间生存的时间状态”,[17]110通过夸张时间跨度与流速的手法,寓意人生短暂,富含哲理。

着眼文本,可以看到,“烂柯”故事的记载最早当为地记,其次才是志怪小说与道教文献。地记的撰述材料来源于当地口传,在流传的过程中多有增添或是删改,到了文人将其收录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故事文本也最终得以稳定。到了道教典籍之中的叙述,故事中人物身份的设定已经转为“道士王质”,普通的平民已经失去了“遇仙”的可能性,只有潜心修炼才能得遇“真仙”,从而获得“成仙”的可能性,目的是为了宣扬道教。

民俗学家艾伯华总结王质烂柯一类故事的“仙乡淹留、光阴飞逝”核心情节为:一个人在山洞里遇见了神仙;他和他们聊天或者看他们下棋;当他从洞里出来时,世中已过多年。[18]159在此基础之上,衍生出许多不同的版本,影响了后世小说的创作。但是在地记与志怪中,王质烂柯故事的文本却表现出稳定的状态,这主要取决于地记与志怪虽然是两类不同的著述,但究其根本,是属于历史记载,是在史学精神指导下的“记”体式的著述,以“原有所本”为最上,不是“创作”,而是“实录”,用简单质朴的文字叙述事情本末,广泛流传的文本表现出稳定性。

三 广泛流传的稳定文本

回归王质烂柯故事本身,可以看到故事起初是附会于某座山的传说,被采集记录在地记之中,又流入志怪之中,后受宗教影响,被收录于仙传志怪之中,用以自神其教。同时因为定型文本的广泛流传,又再次回归到各地传说之中。

关于“烂柯山”所在之地,有“陕西洛川”“浙江衢州”“广东高要”“四川达州”“山西武乡”“甘肃平凉”等多种说法。以陕西洛川说为例,《洛川县志》载:“烂柯山,县东南八十里鄜城故县主山,相传二仙对弈,樵子烂柯,故名。”[19]卷四又,“烂柯山有石,相传为古二仙对弈遗迹,石裂已久,有古松婆娑出石罅中,邑每发科第,则松吐花为兆瑞”。将当地的名山与遇仙故事相联系并加以衍化,增饰古松、瑞兆等情节,县志编撰者称:“旧志以为亦相传为王质遇仙处,樵子遇仙烂柯事,固不妨偶同王质之名,彼此相袭,未免以山名偶同之辗转而滋附会耳。”[19]卷二十指出故事附会的可能,将遇仙的神异故事附会当地名山,并结合实际地理风貌作以改写,彰显地域特色,为家乡显名。

但是综观王质烂柯故事,即使在各文本间流转传抄,除了可能增添“得道成仙”的结尾,其余部分的文字几乎很少改动,呈现出非常稳定的状态,这种情况并非是著者缺少创新意识,而是与地记、志怪本身的创作观念及性质有关,这种情况除王质烂柯故事外,还有很多,如《异苑》载“火井”一条与《益州记》所载文字全同;又《异苑》载“九嶷山舜庙”一条记述“每太守修理祀祭洁敬,则闻弦歌之声”的神奇传说,《神境记》在其基础之上叙写亲身经历:“余亲负劲策……乃闻庙里若有弦歌者”,二者得以相互印证。此类文字全同、稍异的例子不甚枚举,主要是由于地记与志怪,尤其是“博物体”志怪所记多关于物产、风俗、地理传说等,题材相同,写法相近,故此多相互征引。

(一)地记的创作及观念

六朝时期,地记创作兴盛,数量众多,其内容多记山川、地理、物产、风俗等内容,与志怪中“博物体”小说关系最为密切。六朝地记属于史部地理一类,有时与记载乡贤的耆旧传、先贤传相交杂,相较于人物传记的真实性,单纯记述地理物产的地记中多杂录传说异闻,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一是“某地名+异物志”,如《荆扬已南异物志》《南州异物志》等,主要记载各地稀有的动植物;二是“某地名+记”,多为区域性州郡地记,如《永嘉记》《交州记》等,主要记录各地秀美异常的山水以及流传当地的风俗异闻。

地记兴盛的原因一是撰者希望有补于史,相较于全国性的地理书写,更为细致地记述地方性风土;二是地域意识的驱动,为了矜夸家乡;三是受到当时“知识至上”的博物风气影响。故此在写作中,除了客观平实的记录之外,亦收集异闻传说,附会于地名、古迹之上,带有浓厚的志异色彩。刘知几《史通·杂述》就批评地记,认为:

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20]276

指出地记在记述中为了突出表现当地的人杰地灵,存在“好奇志异”的毛病,喜欢采录传说异闻。李吉甫在《元和郡县图志》序文中说:

古今言地理者凡数十家,尚古远者或搜古而略今,采谣俗者多传疑而失实,饰邦州而叙人物,因丘墓而征鬼神,流于异端,莫切根要。[21]1

同样指出地记存在多“传疑而失实”的问题,正如辛德勇所言:“(地记)是以异物志、山水记、风土记和风俗传等为主,有很强的志异、志奇色彩。”[22]272但地记作为史类文献的一种,采录盛行于民间的传说,正恰恰反映了当时民众最真实的信仰观念和认知观念,具有“实录”的意义和价值。地记的创作正是在史学“实录”的精神指导下进行的,著者非为创作,而是采录收集。以郑缉之《东阳记》为例,郑缉之,南朝宋员外郎,生平事迹史传失载,又有《永嘉记》《孝子传》,可推《东阳记》或为家乡山水而记或是郑缉之曾宦游此地。《东阳记》一书散佚严重,唯赖《太平御览》有所征引,其中有几条明确记载所记材料出处:

金豚山之康县南三里,故老传云:有人得金豚于此,故名山。[9]197

昆山去芜城山十里,山峰岭高峻,常秀云表,故老传云:岭上有圆池,鱼鳖具有。池边有竹极大,风至,垂屈扫地,恒净洁如人扫也。[9]198

皆明言“故老传云”,显然《东阳记》的成书方式是将听到的地方传说记录下来,内容多是解释地名的来源,大多具神异色彩,体现出民间世俗的神仙信仰观念。

故此可以推断,地记中收录的与地名相关的故事,经历了从口头传说到书面记录的文本,因为更多可能的传抄流徙,流向各地,同时结合各地不同地理、风俗民情,产生了增饰与分化。

(二)志怪的创作及观念

六朝时期志怪小说兴盛,内容驳杂,情节简单,限于当时的认知水平,受宗教影响,佛道思想广泛流传,故多记神怪之事,多荒诞虚妄之说。

但论志怪本质属性,应当回归当时的文化语境。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论及“偏记小说”: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矣。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鹜,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薄。[20]273

其中“杂记”即是指“志怪”一类,与“地理书”的“地记”同属一类,是“能与正史参行”的,志怪属于“史部”著作,在创作之时,著者自然秉承史学“实录”精神。

从材料来源看,桓谭指出小说多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是流传于市井民间的“小言”;干宝《搜神记》自序“考先志于典籍,收遗逸于当时……缀片言于残阙,访行事于故老。”[23]17可知《搜神记》材料来源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采摘典籍,二是辑录民间传说。又《拾遗记》,萧绮在序中说:“言非浮诡,事弗空诬,推详往迹,则影彻经史,考验真怪,则叶附图籍。”[24]1认为《拾遗记》所记是真实可考、有补于史的,在写作时末尾也常常缀有“某某所言”,以证其为实录,非为虚造。现在看来,志怪所记故事都是荒诞不经的,但在当时人看来,这些故事是真实发生的,正如鲁迅所言:“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25]29这主要是限于当时认知的局限性。

以任昉《述异记》为例,综观《述异记》所记,涉及神话传说、山川地理、奇珍异物、祥瑞灾异等,均是奇闻异事。其材料来源显然是杂取各书,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昉家藏书三万卷,天监中采辑前代之事,纂《新述异》,皆时所未闻,将以资后来属文之用,亦博物之意。”[26]546据《隋书·经籍志》载,南朝陆澄编《地理书》160 家149 卷;任昉又增84 家,编《地记》252卷。在此基础上,任昉撰《述异记》是极有可能的,在收录王质烂柯故事之时直接“照搬”《东阳记》中的记载,也未尝没有可能。

综上,志怪与地记同属于史部著作,在创作观念上,以神道为真;在题材倾向上,述奇志异;在取材上,收录街谈巷语,又博采众书;在形式上,篇幅短小,粗陈梗概,故此多取资于地记,同一故事的文本在二者间流转成为可能。

(三)仙传的创作及观念

王质烂柯故事可以视为其游历仙境的经历,与道教关系密切,因此收录于道教仙传《洞仙传》《王氏神仙传》《列仙全传》中。如前文已述,仙传亦属志怪一类,与一般文士所作志怪不同,一般为方士、道教徒所作,其目的则是为了自神其教,与佛教徒所作佛教类志怪小说一样,为“释氏辅教”之书,属于宗教性质的文献。

仙传渊源已久,与神仙信仰密不可分,随着道教的兴盛,于六朝时期达到繁荣高峰。无论是作者还是作品数量,都得到广阔的发展。《列仙传》首开先河,在此之前的神仙故事仅散见于史书或子书之中,到了《列仙传》首次将此类故事汇编为专书,确立了写作方式为采用传记之体,保存了大量与神仙相关的传说。从内容及形式上来看,属于志怪,李建国曾评价此类小说,归纳其特点为:“有意识地宣传宗教迷信,作者都是宗教徒。内容的单一、雷同,形式的粗糙,使之成为最缺乏艺术美感的东西。”[27]31但从本质来看,其编撰目的从根底上是与志怪不同的。仙传的编纂既不是为了补史,也不是为了“广见闻、资考证”,更不具有文学创作性,就是为了宣扬宗教而作,始终保持着“真实”记录的原则,也正因此,除了为故事附加宗教性的结尾之外,对于内容文字并不作改动。

四 结语

综上所述,在普遍相信神道不诬、鬼神实有的六朝时期,某一故事得以在地记与志怪之间流转,且文本呈现稳定状态,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编述都是以史家实录精神为指导,以史笔叙写故事,在行文上采取客观叙述,交代故事发生的地点、人物的姓名及身份。为保证真实性,在传抄时也不好妄自改动,过分夸张。在形式上,均粗陈梗概,较少描写,故此文本得以稳定流传,甚少发生异变。到了道教徒所写的仙传中,宗教目的大于文学创作目的,除了增添结尾自神其教,并不改动内容部分文字,故此文本稳定流传。

考察地记与志怪间文本流动的稳定性,可知二者虽分属两种著述,文体功能与创作目的不同,但本质上同属于史部著述,无论是著述观念、著述体式都是相同的,或可推知六朝时人将同类著作多命名为“记”的原因,若将志怪褪去小说属性看作杂“记”,与地记同置于“记”之体式之下,从“记”的写作形式入手进行考察,不失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猜你喜欢

文本
文本联读学概括 细致观察促写作
重点:论述类文本阅读
重点:实用类文本阅读
初中群文阅读的文本选择及组织
作为“文本链”的元电影
在808DA上文本显示的改善
“文化传承与理解”离不开对具体文本的解读与把握
基于doc2vec和TF-IDF的相似文本识别
文本之中·文本之外·文本之上——童话故事《坐井观天》的教学隐喻
从背景出发还是从文本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