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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政务服务发展新趋势及问题剖析

2022-03-04陈超

航海 2022年1期
关键词:一体化建设政务服务海事

摘  要:本文阐述了近年来“放管服”背景下的海事政务服务在政策环境、硬件环境和定位功能方面发生的变化和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当前海事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立足当下形势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未来海事政务服务的发展建议,对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给予展望。

关键词: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

0 引 言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改革道路上,从中央到地方,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优化服务、创新监管为落脚点,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海事政务窗口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眼政务环境优化和业务流程再造,努力提高航运企业办事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擦亮海事窗口名片,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 新形势下政务服务环境变化趋势

政务环境就是影响行政事务的内部和外部各种因素的总和,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了软件和硬件两方面。软件方面包括工作制度、审批流程、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内容。硬件方面就是提供服务的线上线下平台和设施,等等。我们以“放管服”改革为大背景,分析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

1.1 政策环境的变化

2015年5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随着当前“放管服”改革进程不断深入,对政务窗口的功能定位和行政审批格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相继生效实施,精简整合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本着“应放尽放”的原则,近6年来,海事部门相继取消了港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装卸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备案等行政备案事项、船舶防污染作业、船员服务簿签发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强化对相关事项取消后的事中和事后监管。除了这些领域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取消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通过一系列的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项目等措施大大降低了航运市场的相关业务“门槛”,随着航运市场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宽松,传统的监管手段也逐渐趋于弱化,这无疑给基层海事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硬件环境的变化

政府部门间于安全监管和市场运行的中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显然是重中之重。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 多年来,海事监管应用的系统平台较多,始终也在着力破解影响数据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调难等“卡脖子”问题。当前“互联网+”应用趋势对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就是“互联网+ 政务服务”,即基于现代化技术和平台,对管理架构进行结构重组和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

早在2016年,上海海事局即启动网上政务中心建设以适应海事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推行的大趋势,通过构建“数据+业务”双轮驱动的管理新机制,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全面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的整合构建、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实现海事政务服务的统一申请、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使行政相对人线上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此基础上,上海海事局同年还率先实现海事行政罚款“国库直缴”、网上自助处罚。2021年,第一批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在各直属海事局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进一步打通了海事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1.3 定位功能的变化

海事行政管理是发展国家海洋经济、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前沿阵地。在深化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趋势下,海事部门始终朝着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方向,努力建成现代化、专业化的海事管理模式。随着港口经济的发展,港口规模和靠泊等级不断提高,海事监管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随着“海事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信用评价分类等服务监管措施的推行,从职权设置、主体责任和运作流程上都进行了梳理重置,更强化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管,强调对信息共享平台的利用和上下联动、动静结合的综合监管效能的提升。

2 当前海事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政务服务职责不清晰

从海事政务服务指南与权责清单中不难发现,政务服务覆盖的行政服务事项主要是为港航单位、个人提供许可、备案、确认、处罚等。海事行政管理的覆盖面很广,除了法定事权之外,政务窗口会接到大量涉及多方面领域的申请和咨询,而一些监管上的新规新要求出台前期并未要求政务窗口部门的参与,且出台部门也未按照海事工作实际在海事政务服务内容中给予拓展和明确,往往导致职责不清晰、口径不一致,在对外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的衔接上造成断档。

2.2 部門协同机制不明确

政务窗口首问负责制越来越成为政务服务的便民趋势,对于首位负责事项的认定通常适用各窗口已公开的政务服务指南内的事务,主要为解决行政相对人是否能一次性了结办事的全部流程及所需要的办事材料的问题。当前为了提升便民服务的获得感,将政务窗口首问负责制进行了职责的拓展,无论所咨询业务是否对口,都应该负责到底,但未建立相关的对接机制,往往遇到问题无法找到准确的对口联系方式,或相关业务无指定人员对接,或窗口人员在向相对人反馈过程中可能出现答复随意性或答复不准确的情况。

2.3 信息平台建设不彻底

由于电子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传统的窗口办理逐渐转到线上,也使政务窗口的职责增加了电子政务后台值守,网上政务咨询回复,线上材料抽验等工作,避免了办事相对人在政务窗口的长时间等候。但在实际应用中,部分行政事项便民措施的不彻底仍然会增加行政相对人和政务受理人员的负担,如油污基金征收可以在线建立舱单但无法在线缴纳,行政处罚可以网上办理但无法在线提交办理材料等。行政相对人未能充分享受到电子政务服务带来的便利。

3 未来发展的建议

3.1 推进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

海事政务服务要通过集中性、现代化的场所或线上平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站式”“无差别”“标准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海事行政许可、备案、确认、处罚等内外部办事流程应满足“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的统一要求,在审批设定、实施、流程、审查要点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压缩自由裁量权降低人为主观因素。各项新规出台后,应及时把政务服务事项关于原则性、指导性要求具体为可操作性、定量化规范,从而实现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过程透明化、权利相制衡、社会全监督。

3.2 加强区域数据共享

一体化政务服务是建立在数据资源共享和数据治理有效性的基础之上,若不能打通各地区、各部门、各层级的数据,“一网通办”也难以有效实现。直属海事政务服务目前已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实现了部分事项办理的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同时应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不同信息化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对于可通过技术手段优化、代替的行政行为进行研判,一体化设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对于新业务上线或技术服务升级的情况,应充分掌握基层单位的需求和了解其在信息化方面作出的相关尝试,综合研判并进行流程的顶层设计,避免增加基層单位“二次录入”基础数据的人力资源浪费。

3.3 对接综合政务平台

当前,上海正处于从“基本建成”迈向“全面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历史新时期,海事应积极服务与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在加强海事监管区域协同发展中强化政务服务的互融互通,改变只能在海事窗口或独立的线上端口接收行政相对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立足国家平台、地方平台,对现有海事监管服务流程进行再造,打造符合一流海事水平的监管和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海事政务系统与国家平台和地方平台的无缝衔接。

4 未来发展的建议

“建设互联网+政府服务,要筑牢实体大厅这个基础”,国务院副秘书长彭树杰在全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会上强调。为落实“放管服”,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多的海事政务服务事项陆续向网上平台办理方式转移,网上办理已成为当前政务服务的主要趋势。但在实际应用中,实体政务大厅在问询指导方面的响应会更及时,人工服务办理也会更流畅,对于文化水平低的船员群体或老年群体也更友好。因此,我们仍应变挑战为机遇,不遗余力地加快推进海事政务服务中心的改革,统筹电子政务和实体大厅建设与发展,在加强海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发挥线上线下融合和服务支撑功能,更多地将海事服务惠及民众。

作者简介:

陈超,杨浦海事局政务中心副主任,(E-mail)40187870@qq.com,139184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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