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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记

2022-02-23丁小龙

延安文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李海阿美妈妈

丁小龙

第一部分 等风记

也许,我是风的孩子。

我的故事从我出生的那一刻便开始了。

我出生在农历大年初一。那天刚好是雪天,而孟庄的欢庆气氛并没有因此而减弱。他们开着面包车把妈和我从县城拉回来。旁边坐着婆和姑。婆的脸色非常难看,而姑则在旁边不停地安慰着她,这次算错了,下一个肯定是男孩。婆一个字也不说,偶尔会闭上眼,偶尔会用嫌弃的眼色瞥我。她的眼神是一个黑洞。

车在路上缓慢前行,而窗外的雪让世界变得模糊而清净。这一切多像梦啊,姑姑突然说道。之后,她脱掉手套,用食指在玻璃上画出一个心形。透过心形,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这个世界与妈妈子宫中的世界完全不同。躺在妈妈的怀里,我知道,我的世界和我的梦都刚刚开始。

当爸把我抱到爷跟前时,他掀开了被褥,吼道,咋是个女子啊。说完后,他把我推开了,又开始抽手中的旱烟。姑走到他跟前,说,男娃女娃都一样,都是咱李家的后人。爷突然变了脸色,把旱烟袋摔在地上,对她喊道,你就不是李家人,你赶紧给我滚。说完后,他重新取了一个旱烟袋,离开了房间。他们都愣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姑抹着眼泪,捡起了旱烟袋。随后,她又抱起了我,给我唱起了民谣。

每个人都需要名字。满月之前,我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人。其他人都叫我女子,而妈会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叫我娥子。娥子是我外婆的名字。在我出生很多年前,外婆就因为一场没有来由的恶疾而死掉了。她没有给妈留下一句话。这里人的命就这样,匆匆地生下来,又匆匆地死掉,什么也不会留下来。

爷是家里最有学问的人,曾经上过高中,差一点就去了大学。因为家庭成分不好,最后又回到了孟庄。他的性格古怪,一有闲时间就会拿出书来读。家里人都害怕他,好像他拿的不是书,而是火枪。起名字这种事情最后只能由爷来决定。他好像忘记了这件事情,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心上。满月那天,亲戚邻里们都来看我,他们带来了鸡蛋、奶粉、油茶和麻花。他们都给我和妈妈送上了几乎相同的祝福。那天,我见了很多人,他们都长着相同的脸。也许只有等长大了,我才能分清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晚上的时候,爸把一张纸条递给了妈,上面是爷的笔迹。妈念出了我的名字——李欢乐。她连着念了三遍,好像我会因此而重新诞生。有了名字就有了魂。

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讨好大人,尤其是讨好爷。爷从来没给过我好脸色。他把自己关在那个黑房间里,要么抽烟,要么看书,要么就是自言自语。有时候,他会把广播声调大,跟着里面的秦腔扯上几嗓子。我知道他需要观众,于是我坐在他面前,出神地看他的演出。结束后,我会起立鼓掌。我可能是孟庄唯一会鼓掌的人。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学来的,也许是天生的本事。在我鼓掌时,爷的脸上会露出疲惫的笑。随后,他会把我赶出他的房间。我不会因此难过。因为我并非一无所用。

在讨好大人的时候,我就忘记了自己。这给我带来了欢乐。

我是有零花钱的。我把零花钱藏在一个瓶子里,把瓶子放在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我要攒够钱。等长大后,给家里盖上新房子。在很多次的梦里,我都梦到这个旧房子在夜里塌了,我们全家人都被被活埋了,却没有死。我把这个梦告诉了妈。她一边择韭菜,一边笑着说,咱这屋,住上一百年都没问题。

我不说话了,跟着妈学择菜。自此后,我再也不会把梦说给其他人听。

我是有零花钱的,但是,并不是随时可以去要零花钱。每次帮家里干完活后,要是爸妈心情好,他们会自动给我钱。有一次,在剥完青豆后,爸爸塞给我了我五毛钱。这真是一大笔钱。之后,我去村东头的小卖部,给自己买了一根冰棍,花掉了一毛钱。剩下的四毛钱,放到自己的裤兜中,不让别人看见。在村子里玩了一圈后,我想着要把零钱放在瓶子里。等我去翻裤兜时,里面啥也没了。我急得哭了出来。我按着原路返回,还是没找到零花钱。周围没人,我坐在桐树下,哭了出来。天就像塌了下来。

回家后,爸妈都出去了。我去了他们房间,把手伸向了爸的衣袋。他的口袋里有五十六块八毛钱。我没有犹豫,从中抽出了那五毛钱,然后偷偷地离开了房间。我把五毛钱塞进了瓶子。我距离梦想又近了一步。

晚上,爸突然从外面进来,问我是不是偷了他的钱。我摇了摇头,但我的眼睛欺骗了我。他一巴掌落在我的脸上,我哭了出来,而妈在跟前也不敢说话。那是他第一次打我,并不是最后一次。我死活都不承认自己偷了钱。随后,他把我关在小黑屋,骂我是贼,让阎王爷把我收走。

在小黑屋里,我有点害怕,害怕黑白无常把我带走。后来,我唱起了妈教给我的歌,害怕就慢慢消失了。这首歌是外婆留给妈的唯一挂念。也许是听到了歌声,妈把我从小黑屋中救了出来。但是,我一直不承认自己偷了钱。

那时候,我每个夜晚都会等风。我会把自己所有的伤心事都告诉风。风把这些秘密变成了种子,种子最后会变成大树。

每隔一段时间,爸和妈就要大吵大闹一顿。有时候,甚至会动手打架,他们扬言要杀死对方,要掀了这个房子。妈个子高,人也胖,但毕竟是女人,不占什么优势,虽然每次我都希望她能赢。邻里人都叫妈是母老虎,甚至编出了一首顺口溜来笑话她。我也记住了这首顺口溜,但从来没有念出声来。他们打架的时候,会把我关在门外。门口都是些爱看热闹的闲人。我的脸发烫,但我不会离开家。

有一次吵完架,妈带着我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孟庄。她带我住在外公家。我以为自己摆脱了痛苦,找到了真正的欢乐。然而,没过两天,两个舅妈就不再给我们好脸色,每天都摔盆子摔碗的,嘴上都是些难听的话。过了七天,妈又带我回到了孟庄。

第二部分 收风记

阿美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我经常找她去玩,很多人都说我们像是双胞胎。有她在身边,我不害怕。我们是彼此的影子。她家在四组,我家在一组,中间隔着三个山坡。我们经常在山坡上玩耍。她也不喜欢回她的家。后来,她家里养了一些羊,她便跟着她爷在山坡上放羊。有时候,我会和她坐在山坡上,看着那些羊,等着太阳落山。她爷有时候会给我们讲故事。虽然都是些妖魔鬼怪的故事,但是,我们都喜欢那些和孟庄无关的故事。

有时候,我会住在她家,和阿美挤在一张床上。有个夜晚,阿美突然喊出了声,从床上坐了起来。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梦见几个黑衣人要把她带走。我拉着她的手,告诉她不要害怕。她说她最后会被她爸卖掉。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她又补充说,我希望被卖掉,这样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之后,我们穿好衣服,盯着月光,踩着影子,去山坡上玩耍。我问她害不害怕鬼,她说人比鬼更害怕。我们拉着手,在月光下奔跑。

婆有气管炎。这个冬天,她咳嗽得比以往更厉害。我总担心她会把自己的肺咳出来。我爱我婆。我希望她能活到一百岁。看到她的痛苦样,我为自己的无能而感到羞愧。家里没钱,只能让村医来看病。每次都是打同样的针,开最便宜的药。这些药后来也不起什么作用了,但还是会让村医来看病。这也成了一种习惯。没有其他人在场时,婆对我说她每天都在等待死亡。我没有再追问,只是拉着她抹布般的手。其实,我不知道她为何对我说出那样的话。死亡是距离我太远的事情。

有一天,爸妈背着我,杀掉了多多。他们把多多的心挖了出来,然后油炸,清蒸。最后送到婆的床前,看着她吃掉了多多的心。这是另一个村医告诉他们的土法,说兔子的心专门治疗气管炎。他们把多多剁成碎块,与烩菜熬在一起。我在心里恨他们所有人,又不得不坐在饭桌前,嚼着肉块,表现出欢乐的样子。其实,最恨的是我自己。因为多多的肉比我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好吃。

多多是我养大的兔子,也是婆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冬天,他们把姑姑的尸体拉到了我家。之后,他们扔下了一笔安葬费便离开了。姑姑的脸色比白霜还要白还要冷。我扶着婆走到了她跟前。婆给了她一巴掌,抹着眼泪,又离开了。我抓住姑姑的手,不想让她离开。她冰冷的表情已经给了我答案。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给我压岁钱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哭出了声音。他们都说男像舅,女像姑。长大后,我会越来越和姑姑长得像。但是,我不想和她一样死掉。据说她是因为生不出孩子而喝药自杀的。听完后,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祈祷自己能生出小孩。

他们把姑埋在了后坡上,旁边种了松树和月季。姑的旁边埋的是爷的妈妈,也就是我的老婆。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老婆,但她的事迹却被反复歌颂——她一生有七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另外还收养了两个孩子。甚至有人夸张地说,孟庄有一半人都和老婆有血缘关系。

回到家后,下起了雪,玻璃上沾满了雪粒,看不清楚外面的景象。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用食指在玻璃上画出了心的形状。透过那颗心,我似乎看到了姑姑的笑容。

在我十岁那年,家里迎来了弟弟。爷给他起名叫李明亮,然后拍着手,笑道,这下终于有男娃了。说完后,他给我五毛钱,让我给他去买打火机。之后,又给了我一毛钱,算作是跑路费。这是我第一次见爷这么开心,也是他第一次给我零花钱。

他们给弟弟办了一个很大的满月宴。自此之后,我更觉得自己像是个多余人。我要使出更多的力气去讨好他们。不,我已经是这个家的女仆了,要分出很多精力来照顾弟弟。他的出生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不喜欢他,甚至希望他死掉。

有一天,家里没人,只有我和他。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杀人方法。我找来一个塑料袋,套在他的头上。我封住了塑料袋。他哭了,蹬着腿,抓着塑料袋。在他快要断气的时候,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某种微笑。我赶快松开了手,收拾好了塑料袋,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

为了止住他的哭泣,我给他唱了外婆曾经留下来的歌曲。

我喜欢学习,尤其是语文。老师总是夸我写字好,作文也写得好。婆说女娃家的认识几个字就成,以后长大不叫人骗就成。每过一段时间,爷就劝我快点退学,好给家里干农活。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妈劝我好好学习,这是我能走出去的唯一的路。之后,她又叹了口气道,我这辈子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文化。为了让妈妈高兴,我更要好好学习。每一年,我都会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家里有一面墙都贴满了我的奖状。每次看到这些奖状时,我都会叹气,要是姑姑在世该有多好啊,她肯定会给我很多零花钱,给我买好看的衣服。

六年级时,我在全镇的作文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副镇长和校长专门来我家,给我颁了奖状,还有一笔奖金。邻里人都围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发着亮光的怪物。我把眼睛转向了爷,他的脸色阴沉,仿佛皱巴巴的乌云。不知为何,从那刻起,我不再害怕他,而是觉得他很可笑。

那笔奖金是我见过的最大一笔钱。妈说把这笔钱存起来,以后可以做中学的学费。我把钱藏到了一个别人都不能发现的地方。睡觉时,我比以往都更香甜了。第三天放学回家,我发现钱不见了。那是我第一次失控,在家里大喊大叫,仿佛遇到了劫匪。后来,我才知道是爸拿走了那笔钱,在赌场上输了个精光。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我走到爸跟前,让他把钱还给我。他先是愣了一下,给了我一个恶狠狠的眼神,骂道,臭女子,老子白养活你了,把你这么些年欠我的还给我!

我突然愣在了原地,后面是深渊。我转过身,跑出这个房间,跑出这个家,跑出孟庄。就这样,没有任何目标地跑步,只为了能够逃离。之后,河流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坐在岸边,看着缓缓落下的太阳,内心也变得温柔宁静。

听说,河流最终都会流向大海。我站起来,慢慢靠近河流,想让她把我引向大海。回到家后,我把自己的想法写进日记。从那时开始,我才知道,只有自己是自己的听众。

我经常做一个古怪的梦。梦里,我被分身为两半,一半是男人,另一半是女人。男人和女人都在森林中迷了路,他们呼喊着彼此的名字。他们拥有着同样的名字。他们能够听到彼此的声音,却始终找不到对方的影子。每次梦醒之后,我都感觉自己的身体被分成了两半。

暑假的夜里,我和阿美睡在她家的院子里,周围是蟋蟀声和夜枭声。我又做了同样的梦。之后,我第一次把这个梦告诉了阿美。好古怪的梦啊,阿美说,明天让我三婆给算算这个梦。

第二天,我把这个梦告诉了她的三婆,一个瞎眼的女人。她拿起我的手,嘴里默念了几句咒语,用她那看不见世界的眼睛端详着我的眼睛。她放下我的手,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你要经历种种磨难,最后才会获得幸福。

什么磨难。我问她。

这个只有你自己知道。她说。

我把我口袋中的五毛钱塞给了她。出去之后,我带阿美去了小卖部,请她吃冰棍,让她不要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更不要把我的梦讲给其他人听。

上了初中后,我以为自己摆脱了孟庄,开始了新生活。然而,我只是从一片苦海跳到了另一片苦海,而欢乐依旧是遥远的星辰。我越来越讨厌自己的名字,又摘不掉,好像那是长在我身上黑痣。中学的课程突然难了很多,自己在学习上越来越吃力,除了语文之外,其它课程都向我露出了狰狞面孔。我从来不问别人问题,总是一个人与那些难题对峙。迎接我的都是自己的溃败。再后来,我放弃了学习,心里却获得了罕有的自由。尽管如此,我的成绩还是处在年级的中等水平。

与我相反,阿美好像更适应中学生活,学习成绩稳步向前,很快就超过了我。她原本就比我好看,如今,更是把我远远地甩在了身后。甚至有男生把纸条传给我,让我传给她。我曾经偷偷地打开纸条,上面都是些青涩的情话。虽然阿美一直把我看成最亲近的朋友。在她的旁边,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丑小鸭。我只是她站在太阳底下的阴影。

在好几个梦里,我把她推进了深渊。在梦里,我又快乐又羞愧。我不会把这个梦分享给任何人。

我们的宿舍位于食堂的右侧,中间隔了一条砖路与两排冬青。我们九个女生共用一个宿舍,晚上睡在一张通铺上。在熄灯之后,我们会聊天,说笑,背诵课文,甚至会突然唱起歌。与我们相伴的还有藏在夜里的老鼠,蟑螂,苍蝇,甚至有一次,发现床底有一条青蛇。我们都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对这些早都习以为常。有一段时间,我们常在夜里听到猫头鹰的哀鸣。婆曾经说过这预示着有人将会死掉。于是,我们每天晚上都猜想谁是将要死掉的那个人。有时候,我的心里会冒出可怕的念头。我预感死掉的人将是我,甚至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死掉,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于是,数着日子过最后的生活,反而让我获得了很大的欢乐。

冬天来了,猫头鹰不再歌唱,而我没有如愿死去。不知为何,我心中多了份沮丧,但我还是会和她们在夜晚小声歌唱。冬天来了,唱歌让我们感到温暖。

一到冬天,我就想回家,虽然我并不喜欢那个家。但是,那个家有热炕,有热面条,甚至连做的梦都是热烘烘的。晚自习结束是在八点整。之后,我会叫上阿美和李海一起回家。从学校到孟庄大概有十里路,白天骑自行车大概需要四十分钟就能到,晚上则要花上一个小时。有他俩的陪伴,这么远的路也算不上什么。我们对那条通往家的路太熟悉了,摸着黑就能找到家。路已经铺在了我们心里。

有一次,当我们骑到半路时,雪越下越大,李海不小心滑倒在地。幸好车子没有压住他。我们开始推着车子回家,过去熟悉的路变得特别陌生。雪没有停止的征兆,相反,却扯着嗓子,像是要把我们吃掉的恶魔。走了没有几分钟,阿美突然哭着喊道,谁来救救我们啊。有几秒钟,我以为我们会被大雪吃掉。

李海和我都没有说话,只是缓慢地移动脚步。回家的路显得越来越远。但是,我并不害怕,因为李海在我的身边。

我喜欢李海。大约只有我的日记本知道我的心事。我在日记中经常提到他的名字。正是因为他,我变得对大海更加痴迷。我从未见过真正的大海。也许,我只能把这样的秘密讲给大海去听。小学时,我和他就是同班同学。那时候,他是班里出了名的捣蛋鬼,而我和他也没有多少交集。

上了中学后,他像是换了一个人,嗓音变粗,个子变高,整个人也变得安静下来。也许是看着他踩着梯子去房上帮妹妹捡毽子的那瞬间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他。我不能将这种喜欢说出口。有一次,在梦里,我梦见他拉着我的手在森林中奔跑。我们两个都裸着身体,不知疲倦,也不知该跑向何处。梦醒的时候已经是清晨。洗完脸后,我便跑出了家门,想要把这个梦分享给李海。他的家在孟庄的西头。等我快要到他家时,看到他牵着自家的狼狗,迎面走了过来。不知为何,我突然改了主意,假装没有看到他,转身去了阿美家。

我知道他喜欢的人是阿美。这不是我猜的,而是他直接告诉我的。他不敢告诉阿美,因为他有点害怕阿美,害怕阿美拒绝他,也害怕阿美把这件事情告诉老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也许是他看出了我的心思,要么就是他想要我帮他传话给她。我当然不会去传话。阿美是我最好的朋友,或许也是我最重要的敌人。我不会把这些情绪挂在脸上,因为我早已经学会了伪装自己。

如何伪装自己,是妈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当然,她不是用语言去教,而是用自己的行动。我害怕成为妈妈那样的女人,却越来越和她相像,无论是面容,还是行动。每次照镜子时,我都会看到妈妈年轻时的样子。自从有了弟弟之后,妈妈更加操劳了,也越来越苍老,整个人像是被揉皱的布娃娃。听村里人说,爸爸在外面有了女人,那个女人是孟庄有名的寡妇。我不敢去问爸爸,但我知道这件事情是真的。有一次,我忍不住去质问妈妈,问她为什么不管管爸爸。妈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而是继续为弟弟织毛衣。过了半晌,她把我叫到跟前,说,你要好好学,这样才能离开孟庄,不要像我一样。

我没有说话,坐在她的身旁,看着她织毛衣。她在蓝色毛衣上织了一只白天鹅。

我依旧没法适应中学的学习节奏。尽管在暗地里下了很多苦工夫,但学习成绩在年级始终处于中等水平。每学期都有两次在全校师生面前颁奖状的仪式,全年级总成绩前十名,以及各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五名都可以登上那个舞台。我梦想着能够站在舞台中央,让更多人认识我,满足我渺小的虚荣心。然而,一次又一次,我只配做可悲的观众。有三次,阿美都登上了那个舞台。我与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

有一次回家,我看到家里的墙被重新粉刷了一遍。那些贴满整整半面墙的奖状也消失了。我有点沮丧,之后就是解脱。我不得不重新面对自己的真实人生。于是,我拿出了几道不会做的数学题,去找阿美。这也是我第一次请教别人问题。刚开始,她的态度还比较谦虚,耐心地给我解释每一个步骤。也许是因为我跟不上她的节奏,她的脸上浮现出了傲慢与烦躁。我让她帮我重新讲一遍最后一道题。她半开玩笑道,乐乐,你啥时候变得这么笨了啊。

我没有说话,而是站了起来,把卷子砸向了她。之后,转身离开了她的家。我知道,我失去了我唯一的朋友。我也因此获得了某种自由。

爷得了肺癌。查出来的时候已是晚期,医院说可以化疗,可以靠昂贵的药物维持一段时间。他们是当着爷的面来讨论这件事情的,爷皱巴巴地躺在床上,仿佛是无助的困兽。我和妈像是外人,对他的生死不发表任何意见。婆和爸达成了一致,不花冤枉钱,把他拉回家。从头到尾,爷都不说一句话,因为他们的话已经带走了他的命。他所剩下的只是一具空皮囊。

他们把爷放在了他的黑屋子。以前,很少有人进那个屋子,好像那里居住着一个面容可怖的怪兽。爷的脾气太臭,没人喜欢他,又不得不迁就他。如今,他躺在炕上,没有言语,等待着死亡的降临。亲戚邻里人都来看他,在这间屋子进进出出,有的送来哭泣与慰藉,更多的则是来欣赏死神的面容。不知为何,即将离世的爷让这个家多了份神秘庄重的宗教氛围。虽然我并不知道真正的宗教为何物。

我刚好是暑假,有更多的时间陪着爷。以前,他是我最厌恶的人。当我看到他被死亡折磨的眼神时,那种厌恶也烟消云散了。我同情他,甚至带着某种疼惜。他像是出生不久的婴儿,用好奇的眼神观看着新世界。他因为疼痛发出的呻吟,是对死神的一次又一次的回答。

我也想听到死神的声音。我和爷开始说话,但他从来也不回应。没有其他人在场时,我开始给爷说自己的秘密,说自己的恐惧与无助。有一次,我对他说,我曾经恨过你,诅咒你快点死,现在却祈祷你能活下来。说完后,我看到了他脸上珍珠般的眼泪。我问他为什么给我起名叫欢乐。他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我又问他这辈子过得快乐吗?他轻轻地摇了摇头。

九月十六日清晨,他死掉了,全家人也因此吐了一口气。没有人知道,我在夜里曾经祈祷,祈祷他能活下来,祈祷他能重新活一次。

初三冬天,我们为即将而来的中考做准备。一周只放半天假,让我们回家取伙食费,很多同学会从家里背来馒头和咸菜。冬天非常难熬,教室和宿舍都没暖气,学校也不允许我们带电热毯和热水瓶。上课的时候,我甚至能听见自己牙齿打架的声音。英语老师在台上讲课,我们在台下跺脚,仿佛是节奏整齐的踢踏舞——这种舞蹈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没人的时候偷偷学过一些。老师停下来,打量我们,责备的眼神中带有某种怜爱。我们也停止了跺脚,用虔诚的眼神回应着老师,好像她的头上有着神圣的光圈。她又开始为我们讲课,而这也成为我们秘而不宣的约定。

虽然有手套,但我的双手还是冻成了红萝卜,连写字都变得困难,学习成为一种慢性的苦役。一方面,我希望冬天快点结束,这样身体上就不会受太多的罪。另一方面,我又希望时间过得慢点,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备考。对于中考,我心里还是没底,尤其是数学与物理,几乎成了我的噩梦。不到最后时刻,我也是不会放弃的。这股热情帮助我抵挡身外的寒天冻地。

我的座位是靠窗户的。学习累了,我会看着窗外的风景,舒缓自己的脆弱神经,入神后甚至会短暂地忘记自己。有一天,我们正在上晚自习,突然间停了电,教室里黑漆漆一片。没有喧哗,我们便熟练地从桌子里掏出蜡烛,点燃后,继续复习。我们早已经习惯了停电,而摇摇晃晃的烛光很快便装满了整座教室。烛火让教室变得温暖动人。我正在做英语卷子,同桌却突然喊了出来,用书拍打我的头。整个教室像是被捅了马蜂窝,炸开了锅。我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原来是因为自己太入神,距离烛火太近,头发被引燃却没发现。要不是被同桌及早发现,我想自己很有可能会被火毁容。老师的出现很快便平息了教室中的骚乱。我听到了同学们在暗处的嘲笑声。恢复平静后,我从书包中取出了那面小圆镜,盯着镜中的自己,忍不住笑出了声——原本就不好看的我,更显得滑稽可笑。

对于自己,我从来就没有同情与怜悯。

窗外雾蒙蒙的一片,趁着烛光,我在玻璃上哈了一口气,随后画出了一个心形。通过那颗心,外面的黑暗都通通地涌了进来。也许,整个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了在黑暗中一划而过的彗星。我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我预料到了最后的结果。我是一个过早被诅咒的人。我落榜了,比普通中学的录取线少了十二分。与我相反,李海刚好比普通线高了三分,这是他多次考试中排名最靠前的一次。为了不让我难过,他在我面前掩饰住了自己的喜悦。他原本已经做好了去外地打工的准备,如今却可以继续去上学,继续玩荡几年。他站在我的旁边,建议我再补习一年,明年可以冲刺重点高中。我知道他是在安慰我,但我并不需要安慰。我早已经学会了命运所给予我的一切。我为他感到高兴。因为我还是喜欢他,虽然他的心里没有我。

让我不快的是,阿美以全镇第二名的成绩被鹿鸣中学录取。鹿鸣中学是县里唯一的省级重点高中,是我们农村孩子心目中的圣殿。阿美也一时间成为孟庄的名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有赞美。甚至连父亲都用阿美的名字来嘲讽我,唉,看看人家娃,再看看你。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于是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见任何人。有一天,我听到了外面的鞭炮声和锣鼓声,原来是我们中学的校长和老师们为阿美送来了奖学金,给她家里送了一台彩色电视机。也就是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脸变得格外滚烫。那个瞬间,我有一种羞耻感,想要找一个可以容得下自己的地窖。

暑假快要结束了,而我还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爸让我回家种地,妈坚持让我去初中补习,而我自己也没有主意。我早已经厌倦了学习,也不想就这么待在农村。我哪里也去不了,无形的绳索将我紧紧地捆住。只有在夜晚的梦里,我才是自由的孩子。有一次,我梦见自己变成了风,无拘无束,无影无踪。

第三部分 放风记

我没有去补习。谁也没有强迫我留在农村。这是我自己的选择。除了帮爸妈干些农活之外,我去卖菜,也就是骑着自行车,两边放着竹笼,里面是从菜市场贩来的各种时令蔬菜。我骑着自行车,一大早便去邻村卖菜。刚开始,我还放不下心中的那点尊严,觉得自己很丢人,像是怪物一样,闯入别人的生活,遭到别人的围观。没过几次,我便克服心中的恐惧,正大光明地去卖菜。调整好心态后,买菜的人也多了起来。我把自己挣来的钱存到了银行,密码是李海的生日。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这个秘密。这一次,我再也不会让爸偷走这笔钱。

等把几个邻村转完之后,我会骑着车子回家。如果还有剩菜,会在孟庄降价处理。我不喜欢在村子里卖菜。那些熟人的嘲弄眼光像刀子那般扎着我的心。虽然我也会和他们有说有笑,表演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毕竟几年前,我也是出色的学生,得过作文比赛的一等奖,也有着光明的未来。他们早已经忘记了,但是,我一直忘不掉副镇长给我送证书,邻里们都来围观的场景。我多么希望自己的人生就定格在那个瞬间。

然而,我还是必须面对真实的生活,而不是逃避在过往的短暂荣光。除了劳动之外,我还要负责照顾弟弟,陪他玩,给他教算术。剩下的时间,我会跟着妈学习织毛衣。妈的身体越来越差,整个人的状态像是被生活压榨得变了形。妈还是会时不时地劝我去补习,要不以后会像她一样。我对此无动于衷。照镜子时,自己越来越像妈妈。那是我最无助的时刻,我不知道自己的路在何处。

让我改变主意的是一个眼神。那天,我在孟庄,推着自行车吆喝着卖剩下的菜。不可避免地,我还是碰到了阿美。她喊着我的名字,而我也是假装没有听到,继续推着车子往前走。我听到了她在身后刺耳的叫喊,哎,卖菜的,我要买菜。

这句话像是命令,将我紧紧地拽住。我停了下来,转过头,看着她。她早已经不是我的朋友了,甚至连敌人也算不上,只是一个陌生人。她挑选了两个西红柿,和一把芹菜。付钱时,我看到了她眼神中的不屑。我忍着心中的痛楚,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

回到家后,我趴在床上,放声哭了出来,想要把心中的黑暗哭出来。妈妈进了屋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不要害怕。等我平复完心情后,看到她空洞的眼神中布满了血丝。我告诉她我要去补习,她说她已经等这句话等了很久。

第二天,妈妈领我去镇中,专门去找了校长和班主任。因为我与普通高中只差了几分,他们还是很高兴地接收了我。他们还免掉了我的补课费和半学期的学费。妈妈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高兴地离开了学校。而我呢,内心升起了希望,未来的路又出现在我的眼前。

补习生活并没有我想象得简单。那些知识点又要从头到尾复习一遍,老师还是之前的老师,但周围坐的同学都都换成了一张张新面孔。我没有时间和别人沟通感情,而是把心思全部放在了学业上面。与过去不同,我完全改变了学习的心态,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我就会主动找老师请教,完全克服了身上的羞涩。很快又到了寒冬,心中的热情让我早已经忘记了寒冷。整个头脑里只有学习这个事情。

有一天,我居然收到了阿美的一封信。主要内容就是鼓励我也上重点,她相信我有这样的实力。在信的最后,她说她和我之间有很多误会,希望能和我重归于好。

我没有回复她的信。我把她的信收藏起来,当自己有厌学倾向时,我会拿出来默读一遍。之后,我会得了某种力量。她不再是具体的人,而成为了某种精神象征。

我依旧坐在教室的靠窗的位置。窗外的风景会让我偶尔忘记自己的存在。有一次月考,我的成绩一塌糊涂,又被打回了原形。晚自习时,我无心复习,整个人恍恍惚惚,有种窒息感。憋了很久后,我冲出了教室,跑到了操场,大口地呼吸着外面的温柔夜色。站在了操场中心后,我扬起了头,看到了缀满了群星的天空。那是我生平见过的最美的天空,我凝视着耀眼的星辰,想要喊出来,却发现泪水模糊了自己的眼睛,也淹没了自己的声音。

我没有考上重点高中。我还是以不错的成绩考上了普通高中的重点班。对于这个结果,我已经坦然接受,因为自己已经尽了浑身的力气。最高兴的应该是妈,好像她因此而得到了某种救赎。收到通知书那天,妈拖着病恹恹的身体,去县城给我买新书包和新衣服。她领着我去了县城最大的联手商城,给我买了一台复读机。为了表明自己是用这台机器学习的,我在音像店挑了一盘英文歌磁带,上面都是些经典的英文歌曲。其中有一首,我在电视上听过好几次,是卡朋特的《昨日重现》。

从音像店出来后,我们又去了附近的书店。我买了泰戈尔和纪伯伦的诗集,是中英对照的版本。妈平时是一个特别节俭的人。然而今天,她像是换了一个人,出手非常大方。

那个暑假,我基本上也没有出门,窝在家里看电视,反复听那盘磁带,偶尔会帮家里做点农活。有时候,我会在午后去找李海,和他一起河岸散步。我一直想要把心底话讲给他听,又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有一次,我们坐在岸边,看着水中的倒影。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我给他唱了《Right here waiting》这首英文歌。他凝视着我,好像我不再是以前的我。等我唱完之后,他停留了三秒钟,然后鼓起了掌。也许早都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真好听,我要把这首歌学会,唱给阿美听。

我假装微笑,不再说话,而是陪他看完了当天的落日。

快要开学时,阿美来找我,而我也假装之前的所有事情没有发生过。我们简单地说了无关痛痒的话。离开前,她拥抱了我,希望能和我重归于好。我点了点头,却不明白自己为何要点头。

这所普通高中位于县城的西郊,对面是废弃的纺织工厂,旁边是普通的生活区,连一个像样的商场也没有。不过,向东步行二十分钟,你就会看到新开不久的大商场与电影院,再往东走十分钟就是鹿鸣中学,位于城市最繁华地带的重点中学。刚开学不久,阿美就领着我和李海在鹿鸣中学转了一圈,带着炫耀的神色,向我们介绍她的学校。午饭时,她又请我俩在学校附近吃了羊肉泡馍。随后,我和李海返回我们那所黯淡无光的中学。

路上,我告诉李海我们都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好的大学。李海笑了笑,说,我就算了吧,但是我看好你。我并不明白他那句话背后的深意,但也没有再说什么。后来,我才知道,这所普通中学,每年最多只有五个人能过一本线,不到五十个人能过二本线,剩下的人要么去上民办或者专科,要么就此结束。认清了这个事实后,我仍旧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了四个字——复旦大学。当然不会有人看到这四个字的。假如他们看到了,一定会把这当作是笑料,当作是天方夜谭。我并不在意别人如何去想,我也相信自己会创造奇迹。

第一次期中考试,我便认清了自己的现状——学校把全年级的名次张贴在教学楼大厅。找了很久,我才发现自己的名次,全年级的八十九名,而数学和物理两科成绩都不及格。随后,我冲出了人群,跑到了操场。我为自己的无能而深感沮丧。不得不承认,高中课程的难度和强度都突然变大了,很多知识,尤其是理科知识,远远超出了我的理解力。我又变成很久之前的样子,将自己囚禁起来,不愿意请教任何人。

幸好有音乐的陪伴。我用省下来的钱买了一些磁带,全部都是英文歌。插上耳机,我很快便进入了另外一种语言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我短暂又舒适的精神避难所。也许是因为这种痴迷,我的英语成绩始终是全班的第一名。就单是这一点,其他人都要高看我一眼。元旦表演时,我在舞台上唱了一首CELIONDION 的最热门的歌曲《My heart will goon》。也许是因为平时过于沉默的原因,表演结束后,他们的眼神中是不可思议的惊奇感,随后便是潮水似的掌声。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一时间成为全年级的名人,他们纷纷打听这位用英语唱歌的女生来自何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幻想着将来自己可能会成为歌手。

很快,他们便忘记了我的存在,开始了各自千篇一律的生活。我又退回到自己的茧中,等待着新的奇迹。

原本以为除了李海之外,我不会再喜欢上其他的男生。事实证明,这种执念很快就被击垮了。高二上半学期,我开始谈恋爱了,对象则是我的同桌安柯。起初,我对他并没有多少印象,也基本不说话。我只知道,他家就在县城,而他也可能是全班第一个有MP3 的人。他经常戴着耳机听歌,有时候会趴在桌子上,脸朝着我这边,一副忘我的神情。我很好奇他在听什么音乐,又不好意思去问。在我眼里,他是神秘的存在。

转机出现在一个秋日午后。我在校园里闲逛,突然在篮球场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平时看起来沉默忧郁的大男生,在篮球场上仿佛换成另外一个人,高大,自信,身手矫捷。我被他的另外一面吸引住了,停留在篮球场外,把目光放在他一个人身上。在他投进一个球,转过身时,与我的目光短暂地相遇。我并没有逃避他的眼神。在太阳的碎光下,他明媚而羞涩的笑容让我怦然心动。大概半个小时后,他们结束了比赛,而我也打算悄悄离开。他叫住了我的名字,我愣在那里,不知所措。之后,他和我一起在校园里散步。我们并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走,等待着对方先开口说话。那天的晚霞格外美丽,我记住了他说的每一句话。

第二天上午的课间,我终于向他提出了心中的好奇,又不想直接去问,而是给他传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想知道你MP3 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歌。看到我的纸条后,他也给我回复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可以把MP3 借给你,你自己去听。之后,他便拿出了MP3,给我介绍这个小型机器的用法。那天,我带着巨大的好奇心听他的歌单。很难对那些歌进行归类,有流行乐,有爵士乐和说唱音乐,还有钢琴曲和古典乐。当然,很多曲风都是他后来告诉我的,而这些风格迥异的歌曲帮我的听觉打开了新世界。他最喜欢的音乐居然是贝多芬的《欢乐颂》。当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音乐时,整个人像是被注入了强大有力的精神意志。或许是因为自己名字的缘故,我觉得这部音乐作品与我的命运息息相关。

毫无准备地,我与他恋爱了。我突然间觉得自己也是值得被爱的。他给我们准备了一个笔记本。上课的时候,我们在上面写着各自想说的话,彼此永远都在探索对方的心思,关注对方的每个表情。下课的时候,我们一起听歌,一起看武侠小说,把其他人都挡在我们的视野之外。慢慢地,我把学习也不放在了心上,每天都幻想着和他结婚,和他去世界各地旅游。

有一次,我们放半天的假,他带我去影院看新上映的电影。在黑暗中,他拉住了我的手,亲吻我的脸。我们的舌头也交缠在一起,交换着彼此的甜蜜与苦涩。电影结束后,他提议去附近的宾馆开房,而我并没有做好准备,于是拒绝了他。

高二下半学期的某一天午后,我正在教室里上历史课,突然看到了班主任在户外走动的身影。像往常一样,我以为这只是日常的巡查。她站在了教室门口,给历史老师点了点头,之后便在众人面前点了我的名字。听到李欢乐三个字时,我的心咯噔跳了一下,预感到有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安柯在桌子下拉了拉我的手,告诉我不要害怕。在众人的注视下,我离开了教室。

你家里刚来电话,说你妈走了,让你赶紧回家。班主任的语气中不带有任何情感的成分。

走了?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因为自己并不确定这个词语的真实含义。

去世了。班主任的语气中有些不耐烦。

我的双腿突然软了下去,并没有倒下去。愣了半晌后,我向校外跑去,越跑越快,心脏在体内剧烈跳动,好像这样可以找回妈妈。出了校门之后,我直接打了一辆出租。这也是我上学以来第一次坐出租回家。妈妈从来没有坐过出租车,她嫌这样太浪费钱。要是她看到我这样浪费钱,不知道该做何种感想。一路上,我都看着车外的倒退风景,心里却满是与妈妈相关的生活片段。在我的记忆中,她几乎没有过欢乐时光,总是无言地接受命运的种种不堪。快到家时,我默念着妈妈的名字,希望这一切都只是错觉,希望妈妈并没有死。

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妈妈真的死了。她平静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也因此而变得肃穆又平静。她好像是在做梦,而那个梦却循环往复,始终没有终点。我上前去,握住她的手,悲痛像是抽掉了我哭泣的权利。我并没有留下一滴眼泪。婆走上前来,拉住我的胳膊,告诉我不要害怕。其实,我什么也不害怕。妈妈的死给了我无穷的的力量。妈妈是因为脑溢血而死的,就那样突然间倒在了院子里。那时候,她的怀里还抱着一笼刚蒸出来的馒头。

一个俭朴的葬礼后,他们把妈妈埋在了后坡上,没有立碑,没有悼词,好像她的一生不值得一提。我骑着自行车,带着弟弟,去镇子上买花——妈妈生前非常喜欢花,给家里开辟块空地,只种花,但爸爸否认了她的愿望,给那块空地种上了豆角、黄瓜、韭菜和茄子。我们在集市上买了妈妈最喜欢的玫瑰。之后,我带着弟弟,拿着锄头和铁锨,把玫瑰种在了妈妈的坟旁。之后,弟弟坐在地上,哭出了声音。我没有哭,而是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别哭了,你以后就是大人了。弟弟慢慢地止住了哭泣,而我们安静地坐在妈妈旁边,不知道未来的路在何处。

晚上,全家人一起吃饭,而妈妈那个空位置旁也放了一碗饭。没人说话,好像葬礼耗尽了我们所有的热情。过了一会儿,爸爸开口说话了。他说今年种的西瓜彻底赔本了,大概要赔了三万元,家里几乎没有钱了。最后,他把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回来帮忙,反正也考不上大学,纯粹浪费钱。我说。

爸爸没有说话,婆也没有说话,弟弟看着我,也不说话。又是长时间的沉默。吃完饭后,我对爸爸说,高二只剩下一星期了,我想把高二上完。

爸爸也老了。他点头的样子是如此的困顿乏力。

那个夜晚,我失眠了,想着妈妈过去的样子。我突然发现,我对这个最亲密的女人并没有太多的了解,我几乎不知道她的喜怒哀乐。我的样貌和她却越来越像,但我并不想成为她那样的女人。之后,我又唱起了她教给我的那首童谣,是外婆曾经留给她的唯一念想。唱完后,我发现滚烫的泪水从眼睛流到了耳朵。妈妈,我什么也不害怕了,但我对什么也都感到害怕。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摧毁我,甚至连风都可能吞灭了我。

全班同学都知道我没有了妈,他们的神情中有嘲弄,也有同情,更多的只是冷漠的观望。我像往常一样,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和他们一起迎接即将而来的期末考试。我知道自己肯定考不好,但我还是不想放弃最后这段学习时光。

我并没有把自己的决定提前告诉安柯,依旧和他谈着恋爱,听着歌曲,在操场上散步,背诵课文。他并没有多问我家里的事情,而我也是把自己最轻松快乐的一面展现给他。我不想把自己的忧伤展现给任何人。或者说,我已经没有了忧伤。我早已经成为一具空洞的皮囊。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用自己所剩不多的零钱请安柯看了一场电影。随后,在他把我送回学校的路上,我突然提出晚上想要和他一起睡觉。他先是怔了一下,然后用自己的小灵通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谎称晚上在同学家过夜。他带我去附近刚开张不久的冰激凌店,买了香草味的冰激凌,面对面坐着,说了些闲话。等夜色更深了,他领着我去了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标准间。

洗完澡后,我们赤裸着身体,面对着面,竟有一丝不安和羞涩。虽然我和他谈了很久的恋爱,但还是第一次看到彼此的裸体。不知为何,我不禁笑出了声,然后像电影中那样,走上前,抱住他。他生硬地用胳膊环住我的身体,亲吻我。没过多久,我们便摸清楚了这套游戏的法则。强烈的痛感让我不禁喊了出来,之后我们便控制好了节奏,像是经历过暴风雨之后平稳行驶在海洋上的船。融为一体的瞬间,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成为他的附身。

也许是过了很久,我们躺在黑暗中,久久不说话。之后,他突然拉着我的手,承诺以后要对我负责。我苦笑了一声,说,咱们没有以后了。虽然一片黑暗,但我还是看到了他脸上的疑惑又释然的表情。我又补充道,我也退学了,咱们以后可能见不上面了。

他拉开了床头灯,惊愕地看着我,问道,你为啥要退学?

我没有说话。

是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他又问道。

我摇了摇头。

第二天清晨,我们像是迷失很久的孩子,在彼此的身上探寻新的大陆。随后,我们洗完澡,收拾干净,离开了宾馆。

再见的时候,他把自己的MP3 送给了我。没有说什么,便转身离开了我。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希望他能挽留我,他能说他可以供我上学。然而这只是我的幻想,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回家的路上,我打开了MP3,戴上耳机,贝多芬的《欢乐颂》在我体内上演。也许是听过太多遍的缘故,我居然跟着那熟悉的旋律哼唱出了歌词。

那个冗长夏日因为我的无所事事而变得更加炎热无趣。我把那些中学课本全部卖给村里收破烂的人。我把那个写满心事的笔记本在河岸烧成了灰。除了帮家里做些农活之外,我整天的状态就是听听歌,看看小说,写写日记,偶尔沿着河岸去镇子上闲逛。

有时候,李海会陪着我一起去镇子。高考成绩出来后,他悬着的心也落地了。他距离大学二本线要差七十多分,也不会去上那些专科学校。他已经放弃了学业。忽然间,我又觉得我们是同一种人。我知道他从来不把我当女生看,而是看作无话不谈的哥们。我也不再强求什么,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就相当快乐。有时候,他会带我去网吧,给我教网络游戏。我不喜欢游戏,他也很快放弃了我。于是,他在打游戏的时候,我便在另外一台电脑上看电影。有一次,我给自己申请了一个博客,在上面记下了自己的心情。这种想要隐藏又想要被人阅读的感受相当的复杂刺激。

让我高兴的另外一件事情就是,阿美因高考发挥失常,只比一本线高了五分,最后被省城的一所二本院校的中文系录取。我和李海去找她,想要给她安慰,但她闭门不见,她妈妈说阿美打算去复读,明年准备考名牌大学。当她说出了复旦大学四个字,不知为何,我的内心有种被针刺的疼痛。

后来,阿美来找我们,她说自己不会去复读了,她已经厌倦了高三的生活。又说自己将来要考取研究生,争取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们都为她加油鼓气,但没有人知道我心中的酸涩苦楚。

夏天很快结束了,而我又一次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我把心中的苦涩全部写在了博客上面,我知道,没有人会注意我的文字,这些不过是写在风中的文字。或许,我永远都注定是一个没有身份的隐形人。

阿美去了省城读大学,李海去了南方靠海的城市去打工,而我则留在了孟庄,像是弃儿那样等待着奇迹的眷顾。我知道这样并不是办法,于是便跟着堂姐去县城的饭馆去当服务员。然而,没过几天,我便在门口看到了好几个熟人。我假装不认识他们,但从他们疑惑的表情中,我觉得他们肯定认出了我,并且以此为笑料。就这样战战兢兢地过了些日子后,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一次,我站在门迎处,笑脸迎接每一个客人。突然间,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的旁边是一个年龄相仿的女生。那个人就是安柯,他正在往这个饭店的方向走过来。有那么一瞬间,他抬起头来,好像看见了我。我快步离开了门迎处,躲进了厨房。我听到了老板娘喊我的声音,但我忍着心中的惧怕,没有回答。过了很久,我才从厨房走了出来,那颗心已经死掉了一大半。

当天下午,我辞掉了这个工作,回到了孟庄。

整个冬季,我都守在家里,给家里人做饭,陪婆说话,给弟弟补课,还有就是帮爸干些农活。自从妈去世后,爸整个人也变得消瘦,也不爱说话了。有时候,会出门去赌博或者喝酒。更多的时候,则是守着电视看,从一个频道换成另外一个频道。与过往不同,他几乎不再对我说那些难听的粗话。除此之外,我开始织毛衣,给弟弟和爸爸各织了一身毛衣,给李海也织一件海蓝色的毛衣。晚上睡觉前,我会听音乐,或者读小说。看着镜中的自己,我越来越像妈妈了。

下雪的那天,我织好了那件海蓝色的毛衣。我把这件毛衣穿在自己的身上,对照着镜子,想象着李海穿着这件毛衣的样子。

腊月二十八日,李海回到了家。他给我带来了南方的特产,而我则把毛衣送给了他。随后,他从包里取出了一张合影照,背景就是海洋,而他的旁边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女生。他说那个女孩和他一个工厂,是他的女朋友,并且问我觉得怎么样。我说后面的大海真美啊,我也想看见大海。然后再也没有说什么。

晚上睡觉前,我在玻璃上画出一个心的形状。我告诉自己,等过完冬天,一定离开孟庄,去靠近海的地方生活。

第四部分 乘风记

我来到了这座靠海的城市。虽然名叫花城,但大多数时间都看不到花,看到最多的是轰隆作响的机器。夜深人静时,我躺在工厂的宿舍里,可以听到海洋深沉的叹息声。我是这座制鞋厂的女工,负责把鞋底用工业胶粘在一起,然后送到下一个程序。每天的工作都是如此循环往复,自己就是大机器的一个零件。虽然枯燥,但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至少要比孟庄要有趣,能认识更多的人,也能自己赚钱。工厂包吃包住,赚来的钱都落在了自己的口袋。我一直没忘记爸爸的训导,要攒够钱,然后给家里盖一座楼房。

每周会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我出门逛街,有时候会去海边散步。在这里,我认识了几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姑娘,她们也是从北方的某个村子辗转到这里打工挣钱。其中,阿花来自邻县,和我同岁,性格也比较活泼,又和我是同一个宿舍。很快,她便成为我在这里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从来不用方言说话,仿佛那是刻在我们胸口的红字。她比我早来了两年,普通话非常标准,上班的时候也化着妆,像是戴了一副精心准备的面具。后来,在她的建议下,我也开始学习化妆,把口红、粉底与彩妆等形形色色的东西都往脸上抹,对着镜子,像是自己雕刻自己。

慢慢地,我迷恋上了化妆。我将自己的恐惧都放在了面具之下,最令我开心的是,这幅面具不会让我想起我的妈妈。

再后来,在阿花的建议下,我开始使用廉价的香水,出门逛街时,甚至会穿上黑丝袜和吊带裙。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有了自己的手机。我拨出去的第一个电话是给李海的。那是在夜里,我站在宿舍外面的院子里,在繁星之下,想和他谈谈自己的心事,而收到的却是他敷衍的回答。没说两分钟,我便挂断了电话。之后,我给家里打了电话,叮嘱爸爸要照顾好婆和弟弟,最后强调一下自己会每个月按时给家里寄钱的。听到这句话,爸爸才放心地挂断电话。

没有人能给我带来安慰。于是我在禁锢中学会了独处。也许是因为太失望的缘故,我对他人也越来越没有寄托,反而因此得到了某种自由。令我自由的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工厂的附近的繁星网吧,收费也不贵,环境也还凑合。烦恼的时候,我会去网吧,打开自己的博客,在上面写出自己的心事,非常坦诚地面对自己的恐惧和焦灼。每次从网吧出来后,就像是洗了一次热水澡,暂时地洗掉了体内的污垢。会有一种清洁的错觉。

厂子里有好几个男人追求我,但我都无法动心,并不是因为看不上他们,而是因为我丧失了爱的能力。换句话说,我最终还是会离开花城的,我不想和别人有太多情感上的瓜葛。当我戴着MP3 听歌时,我还是会想起中学生活,想起安柯,想起曾经的梦想与欢乐。其实,我有他的手机号码,但从来也没有联系过他。我明白,一个流水线的女工和一个有着光明前程的大学生是不会有任何前途的。我知道他的博客地址,那里偶尔会记录他的日常生活。当然,我不会在那里留下半点痕迹。其实,我挺期待他会在文字中间偶尔提到我,但从来也没有,我只是在他生命中没有留下任何的穿堂风罢了。后来的某一天,我不再去看他的博客了。再后来,我甚至忘记了他的样貌。

有时候,我会和李海见上一面。他在花城的另外一个工厂,当时也是他带我来到这座城市。我们两个厂大概有二十公里路,坐公交车大概需要四十分钟的时间。每次见面,我们都是吃一顿饭,在附近的街道闲逛,偶尔会一起去看大海。当然,每一次,他的那个女朋友都在场。我当然知道她并不喜欢我,她脸上的喜悦都是僵硬的表演罢了。但是,我并不在乎这些,也不知从哪个时间点开始,我不再取悦任何人。

李海变了,把头发染成了棕色,抽烟,纹身,偶尔口中还带着脏话。在我面前,偶尔会夸夸其谈。然而,我并不在乎这些外在的变化。在我心里,他仍旧是那个纯净又勇敢的少年王子。

在工厂的第三年,阿花离开了工厂,去花城的另外一个地方去上班。离开那晚,我们一起去工厂外的德春饭店喝酒吃饭。她一直说我是她认识最好的姐妹,要多多保持联系,然而,她并没有告诉我她要去哪里上班。在我的询问下,她说,是一个又神秘又挣钱的好地方。我原本想要让她带我一起离开这座工厂,但黑夜缝住了我的嘴。那个夜晚,我们喝了很多的酒,到最后哭了出来,好像彼此都没有亮出心中的底牌,同时又被其深深刺痛。我们的浓妆都被泪水冲花了,她握着我的手,我们又笑出了声音。

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告诉她,这一天也是我的生日。

夜晚,我听到了她的鼾声。我没有丝毫的睡意。生日这天,我没有收到任何人的祝福。这世界没有人需要我。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艰难地存活在这个世界。我突然特别想念我的妈妈和姑姑。我知道,在另外一个世界,她们已经送出了生日的祝福。记得小时候,每次生日,妈都会给我打两个荷包蛋。如今,我都记得荷包蛋的味道。

这座城市的冬天不下雪,而我的世界却大雪纷飞。临睡前,我又听到了海洋沉重的叹息。

也许正是因为那个电话,我的人生才有了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那天下班,我在宿舍里洗衣服,忽然接到了李海打来的电话。还没等我开口说话,便听到了他那边故作镇定却又惊慌的声音。他问我能否借钱给他。这是他第一次向我求助,我也不可能拒绝他。我并没有问他借钱干什么,而是直接问他需要多少钱。

六万。他犹豫了一会儿,说道。

好的,什么时候给你?我问道。

明天,你能给我送过来吗?

我答应了他的请求。挂断电话后,我还是后悔没有问他要这笔钱干什么。其实,我每个月的工资很有限,虽然自己比较节俭,但除过每个月的开销以及给家里寄钱之后,剩下的钱都存到了银行卡。原本已经答应家里,计划干完这一年,就带着这笔钱,回老家盖楼房。我已经厌倦了海边的生活,也厌倦了大海。我已经开始倒数着回家的日子。如果把这笔钱给他,那么就意味着回家盖房的计划完全破产,自己又要重新开始。直到睡前,我都没有决定好是否把这笔钱给他。

第二天,我请了假,如约去见他。他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不敢直视我的眼睛。我从包里取出了六万块钱,交到了他手上。他没有说什么,主动上前,拥抱了我。之后,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和我一起去市医院。一路上,他都没有说一句话,眼神中满是惊恐,而我一直握着他的手,告诉他不要慌张。

到医院后,他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过了一会儿,一个穿黑衣,拿着公文包的男人走了过来。他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办公室。李海把钱交给了他,而他则给李海一张按着手印的收据。随后,他站了起来,与李海握了握手,说,好了,这件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向你们厂长问个好。

回来后,他才告诉我整件事情的始末。原来过程也非常戏剧化,就是有一天,他在发现自己的女朋友拉着别的男人的手。他二话没说,就冲了上去,把那个男人压在身下,用啤酒瓶砸了下去,男人便被打得头血迸飞,几颗牙齿带着血丝,落在了街旁。之后,他又站了起来,狠狠地踢了男人的腰。男人蜷缩着身体,在地上痉挛发抖。他被人群团团围住,但没有人敢上前拉他。他的女友半蹲着身体,一边哭泣,一边喊着那个男人的名字。李海没有逃走,而是等警察带走了他。到警察局后,李海被带到了一个空房子。过了很久,他又被他的厂长找关系花钱领了出去。后来才知道,是他的女朋友通过种种关系,给他的厂长打了电话。这件事的结局就是,厂长亲自出面,与那个男人的家人达成一致——通过私了来解决这件事情。经过协商,李海要给那家人赔偿现金八万元,要在三天之内一把还清。这几年来,他把钱都花在了女朋友的身上,没有多少存款,又不能向家里人伸手去要。于是,他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他说他知道我肯定会帮助他。

不知为何,听到这里,我内心居然涌出了一种莫名的温暖。至少,在最艰难的时刻,他首先想到的那个人是我。他问我晚上能不能陪陪他,和他一起去喝酒。没有任何犹豫,我便答应了他。

那个夜晚,他喝了很多的酒,而我只是象征性地喝了几杯。他一直在说话,一直在抱怨他的女友,一直在讲自己生活的种种不易。她背叛了他,而且在他出事之后,她突然间消失了,斩断了与他的联系。讲到难受之时,他竟然哭了出来。认识这么多年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不知为何,我竟然有种心碎的感动,觉得自己也能够得到他人的爱。

那个夜晚,我领着烂醉如泥的他去了宾馆。我们睡在一张床上,而我脱光了他的衣服,紧紧地抱住他。我太渴望得到爱了。过了很久,他开始亲吻我,从额头到腹部,最后到了极乐之境。当他穿过幽暗森林,进入我的世界时,呼喊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那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经过痛苦的挣扎,我还是拨通了阿花的电话,告诉她我面临的种种困境。听完我的抱怨后,阿花用带着乡音的普通话对我说,说来说去,问题还是出在了钱上。还没等我来得及说话,她又说道,你来找我吧,给你介绍个赚大钱的事情。我并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谢了谢她。随后,我收到了她的短信,上面是她详细的地址。

等到再次见到她,我才知道自己之前的直觉是如此准确。她画着浓妆,身上是刺鼻的香水味,耳朵上挂着硕大的星状耳坠,最醒目的也许是那血红色的指甲油。后来,她给我涂抹上同样的颜色,并告诉我这种红又称为大姨妈红,是男人们最爱的颜色。不知为何,她说话时的矫揉造作让我很不适应。她把我领到她的住处,让我暂时有个落脚之地。

她带我去洗了个澡,做了头发,买了新的衣服和化妆品。吃完晚饭之后,她给我精心地装扮了一番,然后对着镜子,问我是否真的做好了准备。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那个瞬间,我在镜中又看到了母亲的样子。打完一个电话后,她说要带我去见一个人。我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像影子那样紧随其后。

她带我去见一个穿得花枝招展,却满口黄牙的胖女人。她瞅着我,满脸不屑地问我的名字和年龄,之后又让我转过身,脱掉衣服,说要看看我的身材如何。等结束后,她对我说,干这行,就不要用真名字,你们都是没有名字的人。她点燃了一根烟,略有所思地对我说,不要对男人生感情,这个钱也好挣,只要张开腿就行,眼睛一闭一睁,钱就哗哗地来了。说完后,她留下了我的手机号码,又简单地交代了一些事情。临走前,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就叫我二妈。不知为何,这句客套话却让我顿生暖意。

夜晚,我彻底地失眠了,不知道自己为何一步步地走到悬崖边上。多么希望有人能够拉住自己,不让自己堕落。然而,转过头去,满眼的荒芜,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自己。也许,我不得不独自走完这片黑暗森林。也许,黑暗的尽头就有光亮。无法入睡,于是借着昏暗的光,打开了MP3,准备去听《欢乐颂》。遗憾的是,这个陪我多年的机器却在此刻坏掉了。于是,我盯着户外的月亮,祈祷着黎明不要降临。

第二天下午,我收到了二妈的电话,她说你的第一单生意来了,晚上就可以开张了。她把具体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都发给了我,又嘱咐我不要害怕,把自己收拾漂亮点。晚上,我来到一个名为天鹅湾的酒店,在指定的时间敲响了指定的房门。迎接我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肥硕男人,穿着极不合身的西服,脸上的赘肉像是挂在门房的腊肉肠。看到他的瞬间,我有种想要冲出去的念头,然而,二妈关于勇气的说辞却在脑海回荡,制止了我的冲动。

随后,我像是猎物一样被他扔到了床上,被扒光了衣服,等待着被这个怪物享用。我闭着眼睛,想象着自己的肉身被慢慢地吞噬,慢慢地消失。在最大的疼痛到来的瞬间,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死掉。大概过了很久,我睁开了眼睛,自己的身体像是被蹂躏后的圣殿,等待着重新被修缮。我躺在床上,突然想到了那件给弟弟织的毛衣。那件毛衣上镶嵌着黑天鹅。我想象着自己就是黑天鹅,等待着从湖泊跃起的瞬间。

男人洗完澡后,坐在我的身旁,问我刚才感觉如何。我心里发出了几声冷笑,但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我的工作职能就是哄男人开心,他们是我的摇钱树。于是,我故意装作认真纯洁的样子,聆听他大段大段的抱怨。临走前,他说自己熬了这么多年终于坐到处长的位置了,还给我五百块现金作为奖赏。他问我的名字是什么,下次还准备叫我,我表示了感谢,告诉他我的名字叫做莎莎。

他离开后,我给二妈打了电话,告诉她我完成了工作。她说了几句赞美的话,然后话锋一转,说她已经为我的明天预约了两个客人,让我保持最佳的状态。挂断电话后,我瘫软在床上,嘴里哼唱着妈妈曾经教给我的歌谣。不知不觉中,我尝到了咸涩又冰冷的泪水味。

三天后,我突然接到了李海打来的电话,他说自己太累了,准备回孟庄,问我要不要一起回。我沉默了半分钟,告诉他,等我攒够了钱,再回去。之后,他又为那个夜晚发生的事情道歉。我笑了笑,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直到挂掉电话,他都没有问我现在是否过得快乐。

这是我做这行业的第四个年头。或许,也是最后一年。等到年底时,我会带着攒的这笔钱回家。这些钱足够家里盖一座二层楼房,也够弟弟好几年的学费了。这些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孟庄,只是在春节的时候,象征性地打一个电话。每个月,我会在固定的时间给家里寄钱。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花销,比如弟弟的生活费,家里换彩电的钱,婆的医药费。爸爸再婚的时候,我没有回家,而是给爸爸的卡上打了一万块钱。随后,他只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告诉我钱收到了,然后什么话也没有了。

我也知道,自己只是那个家的赚钱工具,他们根本不在意我快不快乐,受没受委屈。被人需要或许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我没有委屈,没有恐惧,也没有欢乐。我眼中有的只是钱,有的只是一个接一个的男人以及他们乏味的身体。我有一个日记本,上面没有文字,只有时间,次数以及钱数。自从入了这行后,我再也没有去过网吧,没有更新过博客,因为我害怕文字,害怕面对真正的自己。或许是因为我已经写不下任何文字了——我的肉身排斥任何形式的思想。

和那些男人斡旋时,我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名字。在某个瞬间,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名字。也许,这样会更加轻松,因为每个名字都是沉重的脚镣。从一个男人到另外一个男人,就像从一座岛屿驶向另外一座岛屿,看到的全是欲望的孤独。每个岛屿都如此不同,境况却又如此相似,被同一片大海隔离与围困。海是如此蓝,而人又是如此悲哀。不知为何,慢慢地,我越来越同情那些可怜的男人。我从来不同情自己。有一次事后,有一个男人在我面前开始啜泣。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于是把他抱在怀中,抚摸着他的头。我甚至有种错觉,认为自己是可以拯救男人的,自己是最圣洁的女人。

阿花在一年前都离开了花城,而我也在等待着回家的日子。这么多年来,我甚至丧失了所有情绪,没有什么能够真正触动我。有一次洗完澡后,我对着雾蒙蒙的镜子,画出一个心形,然后凝视着镜中的自己。我发现自己空洞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光。这些年来,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一本圣经,是路过教堂时,牧师送给我的礼物。

回孟庄那天恰好是妈的祭日,爸开着面包车,和弟弟一起接我回家。好几年没见,爸爸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皱纹比以往更深更重,但浓云密布的忧愁也随之消散,笑容也变得爽朗。与此同时,弟弟突然从男孩变成了半个男人,比我都高出了半个头,声音也变得粗哑低沉。最让我吃惊的是,叫了我一声姐姐后,他主动上前来,拥抱了我,说,姐,你终于回家了。不知为何,我还是没有忍住,流下了眼泪。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丧失了哭泣的能力。

他们看不到我千疮百孔的心,因为我早已经学会掩饰自己的悲哀,将最纯真的面孔展示给他人。即使此刻,我没有化妆,但面具已经生长在我的脸上,成为我的面孔。我将化妆品,性感的内衣,渔网袜以及各类裙子都留在了花城,穿着最朴素的衣物,素面朝天地回到了孟庄。我想和过往的自己一切了断,对过去绝口不提,开始新的生活。然而,我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奢望而已,记忆已经成为遍布我全身的细胞。

我见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取代了我妈妈位置的那个女人。之前,我只见过她的照片。原来,她本人的神采要比照片生动立体。我走上前去,主动和她握手,叫她张姨。也许是因为我的热情感染了她,她连连点头,领着我去吃午饭。后来,我才知道张姨的丈夫在两年前因癌症去世,她的儿子因为交通事故而去世,女儿也嫁为人妇,后来在中间人的撮合下,与我爸爸相识,三个月后便领了结婚证,还在村子里摆了八桌酒席。这些都是爸爸后来告诉我的,也许,他是想让我对她多点怜悯。庆幸的是,她有一张饱受摧残后的善良的脸,也从来不过问我的过去。我也没有追问过她的过去。不知为何,我和她仿佛达成了一种无言的契约,形成了一种天然的联盟。她对我的态度还算温和,至少看起来确实如此。

午饭后,我和弟弟一起去后坡,一起去看妈妈。让我欣喜的是,妈妈的坟墓并没有杂草丛生,而是被整理得妥妥帖帖。我们前几年种的玫瑰也开花了,散出幽暗的花香,与周围荒芜的景象格格不入。也许,这也是一种信号,说明妈妈在另外一个世界不用谨小慎微地活着,而是更自我更勇敢地活着,而我也一直坚信她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否则,我不会经常在梦中看见她。我们在妈妈的坟旁坐了半个小时,离开之前,我对她说,妈,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

晚上,我和婆睡在一个房间。婆的耳朵变背了,只有对她大声说话,她才能听清楚。但是,她好像对别人的事情并不在意,而是活在自己的回忆中,要么完全的沉默,用呆滞的眼神观看周围的世界,要么就是喃喃自语,也不在意有没有人聆听。这个夜晚,她给我讲自己的那些陈年往事,特别是自己少女时代的故事。她说她那个时候特别像个男孩子,留着短发,会爬树,会用弹弓,喜欢转铁环玩。后来,她在黑暗中又叹息道,要真是男孩该有多好啊。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什么也不说。等婆在身旁睡去,黑夜便在周围缓缓落幕。回想那些过往,一切都像是关于梦的梦。

回家后的第三天,爸爸便请人拆掉了旧房子,开始盖梦想中的楼房。在旧房子倒塌的时候,邻里们都围了过来,和我们一起见证这个特殊时刻。他们还纷纷地向爸爸表示祝贺,祝贺他有这样有出息的女儿,还能给家里盖楼房。生平第二次,我在他脸上看到了因我而生的荣光。上一次还是在小学时,我因为在全镇的作文比赛得了一等奖而得到了邻里们的关注。这么多年以来,我还是没有学会如何讨好他的欢心。然而,如今的我,早已经放弃了讨好任何人的欢心。

爸爸负责找工程队干活,联系瓦工、砖工和木工,和那些人协商价格;张姨负责做饭和后勤工作;婆和弟弟偶尔负责监督。而我呢,则负责财务,从我这里出去的每分钱,我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段日子,我们全家人坐在同一叶方舟上了,表面上像是一家人了。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在设想着如何装扮未来的房子。有一天晚饭,爸爸突然感叹道,还是你爷会起名字,你确实给这个家带来了太多的欢乐了。

我在头脑中回想着爷的样子,却没有了任何印象——除了我的名字之外,他好像从来没有在我的世界留下任何印记。后来,我发现自己忘记了很多人的名字和形象,偶尔会在脑海中闪烁一段记忆,却和具体的人无法产生具体的关联。然而,一些特别想要抹去的回忆,却在头脑中深深扎根。有时候,我会梦到自己变成一棵树,开出了鲜艳的罪恶之花。

期间,我去找了李海,看他能否把借的钱还给我。经过短暂的交流后,他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手头上最多能拿出一万块。不知为何,他的语气真诚恳切,但他的眼神中却流露出无赖般的狡诈。眼前的这个人,早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李海。他结婚两年了,娶了邻村的一个女人,有一个十个月大的男孩。我原本给他的孩子包了一个红包作为见面,但看到他的态度后,我并没有把红包掏出来。之后,我们又说了几句闲话,便分开了。出门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吐出,仰着头看了看天上的流云。我知道,我们的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

回到家没多久,我便收到了他的短信,上面写道,我不仅睡过你,也睡过阿美,放心吧,我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的。

看到这样的短信,我明白了他的意思,苦笑了两声,然后删掉了他的联系方式。虽然以后还会在孟庄碰面,但他在我心中已经死掉了。那六万元算是我提前送给他的葬礼花圈。

之后的某一天,阿美也回到了孟庄,如今的她在省城的一所重点师范大学读研究生。我鼓起了勇气,去找她谈心,却发现我们早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她所感兴趣的事情,我几乎不懂,而我所找出的话题,她却流露出了不屑的神情。没有必要去挽留什么,我很快便离开了她的家,然后向不远处的河流跑去。坐在河岸边,眼前的河流没有改变,天边的云朵没有改变,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改变了模样。

这是我在家的第三年。除了帮家里干些农活,大多数的时间,我很少与外面的世界交流,而是把自己关在二楼的卧室——这里是我的乌托邦,是我的人间乐园,是净土。我给家里装了网络,给自己的卧室放了台电脑,旁边放着蓝牙音响。大多数时间,我把时间放在了网络上,与陌生人聊天,看电影,刷论坛,玩游戏。还有,我又开始写起了博客,写自己的故事,从自己诞生的那个雪天开始写。不知为何,我开始学会面对自己的真实人生了,或者说,可以用旁观者的态度打量自己的往事。特别是在写花城的那段经历时,我不再畏惧,也不再隐藏。也许,那段经历不是噩梦,不是人间炼狱,而是我成为我的人间历程。不会有人看到我写的故事,因为我把博客设置了仅自己可见。我是自己唯一的读者。

也许,这是一份忏悔录,但我不后悔自己所做的决定。或许,这是一本病相报告,但生病的又不是我一个人。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我的自我慰藉。有时候,我甚至分不清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构的,哪些是我亲眼所见,哪些只是道听途说。甚至,我会迷失在故事的森林中,抬起头来,满眼的荒芜,不知自己身处何地。对别人而言,这些故事只是漂流在世界中的烟尘。于我而言,这些烟尘就是我的全部世界——我就是烟尘。

弟弟考上了本省的一所二本院校,我送了他一台笔记本电脑,偶尔会和他在网上聊天。小时候,我对他充满了敌意,认为他占据了本属于我的欢乐王国。到如今,经过世间的种种历练,回过头来,我发现他才是我最亲近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另外一个自己。他会讲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故事,而我会有种身临其境的错觉。

自从给家里盖了这座二层楼房之后,爸爸似乎也默认了我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他再也没有说过我半句重话,连难看的脸色也没有了,甚至语气中还带有讨好的成分。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偶尔在饭桌时,会说上几句简单的话。后来,我们甚至把这几句简单的话也省略了。吃晚饭后,他去看电视剧,打麻将或者喝酒,而我又回到自己的欢乐王国,与真实的世界切断关联。有时候,我也害怕自己会突然丧失说话的能力。

与爸爸不同,张姨却时不时找我说说话,非常热心地托人给我介绍介绍对象。其实,她并没有任何恶意,我甚至在她身上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很多时候,她会领着我去见那些形形色色的男人,而我也会假装自己是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姑娘。在别人面前,她总是说我是她的闺女,而我也不说话,只是用微笑来佯装默认。

原本以为自己对男人失去了兴趣,对婚姻也没有任何想法,然而,当我见到云生的时候,这种预设的观念便土崩瓦解了。在他身上,我居然有种怀春般的心动,和当年喜欢李海是一种感觉。后来,经过几次交流,才发现我们也有很多共同点——我们是同一个星座,我们在同一个中学上过学,他高中也没有毕业,只不过他是去了部队。转业后,他被分配到县城的一个事业单位,有着稳定的生活。还有,他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他的妻子在三年前便离开了这个世界。然而,他并没有说离开的原因。不知为何,我和他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而他也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不同的是,我说了很多谎言,特别是在花城的那段经历。我并不为此羞愧,因为,我知道他也有说谎的地方。很大程度上,我们每个人都依靠着谎言而活。在云生身上,我第一次看到了婚姻的可能,虽然我并不喜欢他。

爸爸并不满意这个男人,觉得他是二婚,又有儿子,而且比我大整整十岁。但是,他还是执拗不过我,最后便同意下来。或者说,他其实也希望我离开这个家,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而不是做一个躲在房间的怪女人。

订完婚的那个夜晚,我躺在自己的房间,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不知道迎接自己的是光明,还是黑暗。回想这么多年来的坎坷,我越发不敢相信自己能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于是我披上衣服,下了床,看着户外的雪。记得妈妈说过,我出生的那个夜晚也下着雪,而刚出生的我异常虚弱,血象不足,没有人认为我能活过那个夜晚。然而,妈妈却坚持认为我能活下去,而且能活得很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经常在梦中看见自己诞生的那个雪夜。

也许,这个夜晚是我重新诞生的夜晚。我已经听到了妈妈的祈祷声。随后,我在空中画出了心的形状。妈妈曾说过这是最好的祈祷方式。

随后,我打开灯,音响中传来了贝多芬的《欢乐颂》。跟着那深入骨髓的旋律,我不禁地哼唱了出来,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哭泣的能力。那个夜晚,我又梦见自己变成了风,自己可以抵达任何想要去的地方。梦醒后,我发现自己的眼泪弄湿了枕巾。是的,我是风的孩子,我的故乡是世界上所有的地方。突然间,我发现自己沉重的肉身越来越轻盈,开始慢慢地脱离地面,升上夜空,距离那颗最耀眼的星辰也越来越近。我似乎看见了永恒,也看见了永恒背后的虚空。

经上说,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也许,我的故事就应该到此结束了。我的捕风生活才刚刚开始。我没有见过风,但我是风的孩子。我们都是风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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