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

2022-02-17冯宇波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8期
关键词:消防站消防工作救援

冯宇波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为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推动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2021年3月—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落实《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内蒙古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查找了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当前消防工作的对策建议。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1.1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消防安全责任在落实上层层递减,“中温、下冷”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部分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仍停留在部署要求和建章立制上,检查、考核、追责等措施跟不上。消防改革处于磨合期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中衔接配合不到位,消防监管没有形成合力。特别是2019年4月消防法修正后,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部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被检查到的单位中,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占用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个别企业将消防安全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负责后,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弱化了主体责任落实。如呼伦贝尔市一家企业,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发生火灾,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但思想上还是重视不够,存在管理混乱、消防车损坏等问题。

1.2 基层消防治理工作乏力

当前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的消防工作主要依托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组织具体落实,通过检查发现,不少地区基层网格建设弱化,一些乡镇、街道存在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不到位,甚至还有一些网格管理工作尚未真正运转起来。重点街道社区和嘎查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数量不足,内蒙古779个苏木乡镇仅有335个建成专职消防队。部分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差、待遇低、风险大,影响队伍稳定。3年来在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村牧区以及“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发生火灾18 193起,造成89人死亡,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占火灾总数的65.3%和70.1%,起火主要原因为生活用火不慎、电气、遗留火种、吸烟等,占比分别为29.6%、20.4%、8.8%、6.5%。

1.3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保障设施的规划建设未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分地区未将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总体城市发展规划,已纳入规划的存在后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内蒙古应建消防救援站302个,目前仅建成了148个。

1.4 消防救援装备不能满足实战需求

内蒙古现有高层建筑11 224栋,其中百米以上超高层11栋。如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只能依靠消防员内攻使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实施灭火。检查中发现,现有消防救援车辆装备配置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偏低,特别是缺乏处置重大灾情的高精尖车辆器材装备,抢险救援类车辆器材不足,41%的举高消防车不具备救援功能,救援飞行器、无人机、灭火侦检机器人等新型装备配备较少,无法满足“高低大化”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全灾种、大应急”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实战需求。2020年年底,根据中央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要求,由内蒙古森工集团移交地方政府的林区城镇消防站,存在营房老旧、装备落后、消防员数量不足等问题。

1.5 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通过现场提问、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获取的信息来看,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仍比较淡薄,对逃生自救技能技巧运用比较生疏。部分商场工作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引导疏散逃生。居民小区违章停车堵塞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飞线”充电等现象时有发生。农村牧区在房屋附近堆放柴草、占用通道搭建违章建筑、倾倒煤灰、乱扔烟头等传统陋习仍没有得到有效改观,带来不少火灾隐患。

2 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原则,结合内蒙古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6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2.1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建立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层层压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企业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健全消防组织领导、制度落实、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安全演练,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严格落实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四级消防工作职责。

2.2 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宽培训范围、拓展培训内容,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干部培训、职业培训、普法教育、义务教育范围,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大电视公益广告等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创新消防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多方式、多层次、多时段,广泛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要认真总结剖析、深刻吸取消防事故经验教训,针对一些典型事故案例,采取动漫、小视频、海报等形式,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实施全员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分批分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人民群众灭火和逃生技能。要加大对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志愿服务队的培训指导力度,有效提高消防防灾和应对能力。要积极推进嘎查村、社区消防工作,发挥消防网格员和志愿者作用,构建群防群治的大消防格局。

2.3 坚持目标导向,逐步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解决好消防队站、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问题。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统筹城乡消防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消防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城镇改造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尽快补齐农村牧区消防站、消防水源不足的短板,争取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苏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覆盖,实现嘎查村社区“一村(区)一站”。要逐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增配常规器材和特种防护装备,分批分期配备高精尖消防车辆装备。要合理规划建设城市消防站,在城镇中心城区、繁华商业街区布局建设小型消防站,解决消防站建设数量不足的问题。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加快统筹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布局建设,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措施,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消防安全法规,解决电动自行车入楼和私拉乱扯电线充电行为。

2.4 坚持预防为主,持续强化全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聚焦“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公众聚集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积极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建立火灾风险定期研判调度机制,全面梳理消防安全不托底、不放心的场所和区域,对于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时限和要求,加大跟踪检查督导力度,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治理,确保整改到位、根除隐患。要加大农村牧(林)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建立消防安全联防机制,重点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好消防安全源头防控。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5 积极探索研究,不断提高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水平

要立足当地实际,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试点推行基层综治、派出所、安监站等消防监督机制,在乡镇苏木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明确职能、强化人员配备,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基层综合治理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出台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待遇保障措施,通过社会招聘、购买服务等渠道招录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员,逐步解决人难招、队伍活力不足、离职率高的问题。要探索物联网在智能建筑和城市消防上的安全应用,打通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和社会单位的数据通道,做到火警发现早、定位准、处置好。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外包公司的消防资质、消防培训等事项监管审核,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死角、无漏洞。

2.6 加快条例修改步伐,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2010年修订至今已11年有余,相关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内蒙古消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职能做了调整和完善,消防法一些重要内容也进行了修改。为了使消防条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建议尽快启动消防条例修改工作。

3 结束语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做好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所担负的职责和使命,人民群众作为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受益者也应积极参与。以期对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维护公共安全发挥提供参考借鉴。

猜你喜欢

消防站消防工作救援
参观消防站
现代化城市发展背景下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研究
紧急救援
微站大能量
十堰2082个微型消防站助力火灾防控
3D打印大救援
重视消防
微型消防站可持续发展及建设研究
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来我省检查消防工作
浅析如何筑牢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