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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中的饮酒叙事与思想实验
——“五四”启蒙的成效评估及“新人”思想超越*

2022-02-03汤奇云

广东社会科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酒客五四阿Q

汤奇云

尽管鲁迅倡导过“摩罗诗力说”,也承认“苦酒”往往是“怯弱者”①鲁迅:《野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58页。的饮料,但他尤为看重饮酒给人的生命世界所带来的精神自主性与反叛性。因此,他不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酒及药之关系》一文中,指出了文学的自觉与人的酒神精神之关系;他还在自己的小说创作实践中,大量地运用酒精来刺激乃至激活笔下的那些“怯弱者”或“反叛者”的精神世界。通过这种文学情境的模拟与测试,他不仅证明了让那些无名酒客来充当沉默时代的话语主体的不可能,且期待“五四”新人们成为苦闷时代的反思者和抗争者的指望也落了空;然而,他自己依然要做着“过客”式的绝望抵抗。因此,在这种由理性和非理性所构成的张力结构中,鲁迅创造了一个个鲜活的富于时代性与民族性的人物形象,确立了现代“人物小说”的现实主义出场姿态。这种饮酒叙事不仅巧妙地展示了中国现代小说的讽刺艺术;同时,这种有着鲜明的文化反思与现实批判特征的小说叙事,也让鲁迅文学承载了鲁迅思想的表达。

一、酒客的命名:难见真正的“人”

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呐喊》与《彷徨》共计25篇,其中涉及饮酒叙述的就有8篇,占他的现实主义小说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8篇分别是:《孔乙己》《明天》《风波》《阿Q正传》《端午节》《在酒楼上》《长明灯》和《孤独者》。这份作品名单,是按创作的时序排列的。巧合的是,在前四篇中,鲁迅都在让无名氏饮酒;后四篇中的饮酒者则都是有名有姓的。他们分别是《端午节》中的方玄绰,《在酒楼上》里的吕纬甫,《长明灯》里的阔亭,《孤独者》中的主角魏连殳。

之所以将前四篇看成是鲁迅在让无名氏饮酒,是因为,无论是大名鼎鼎的孔乙己和阿Q,还是《明天》里的酒客红鼻子老拱与蓝皮阿五,以及《风波》里的“七斤”,都是酒客们所构成的“生活圈”或鲁迅自己,根据其“不幸”生活经历或贫瘠的精神世界而给他们取的绰号。

比如,孔乙己之所以叫“孔乙己”,文中就有明确的交代:“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9年,第22—23页。”

至于《明天》中的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则与历史小说《铸剑》中的“红鼻子老鼠”,在性格特征和叙述地位上,有着大致相同的意义。他们都有着令人讨厌的爱揩油、占人小便宜的特性,也似乎都在作品中属于“闲笔”,只居于文本叙述的次要地位。事实上,从单四嫂子的儿子宝儿病发、去治病,再回到家里埋葬的整个过程中,除了蓝皮阿五为了在单四嫂子的乳房上蹭一下,替她抱了宝儿一小段路程外,他与红鼻子老拱一道,一直在隔壁咸亨酒店里喝酒笑闹,还尖着喉咙,无不意淫地唱着他们的风流小调:“我的冤家呀!——可怜你,——孤另另的——”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42页。而在寡妇单四嫂子丧子埋儿的过程中,在最需要帮忙,最需要关怀的时候,他们俩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在《明天》这样一篇主叙寡妇丧子的小说里,作者为什么还要记叙这样两个既“无名”又“无聊”的酒客呢?在小说的开头,也就是单四嫂子儿子宝儿发病的那个晚上,作者有这样的两段描写:“夏天夜短,老拱们呜呜的唱完了不多时,东方已经发白”;“单四嫂子等候明天,却不象别人这样容易,觉得非常之慢,宝儿的一呼吸,几乎长过一年。”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37页。在小说的结尾,也就是单四嫂子埋儿之后,她终于走进睡乡,想到梦中去见其儿子之时,也有一段对老拱们的描写:红鼻子老拱们的小曲,也已唱完;他们踉踉跄跄、七歪八斜地挤出了酒店。“这时的鲁镇,便完全落在寂静里。只有那暗夜为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静里奔波”。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42页。小说的叙述时间,是从宝儿的得病到宝儿的埋葬,也就是从头一天的后半夜到第二天的后半夜。前后两个黑夜,正是老拱这些酒客们的出场时间。

显然,在这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间里,人间正在上演着生离死别的悲喜剧。一方面,单四嫂子在艰难现实的煎熬中,期待着明天快快到来,然而黑夜却迟迟不愿离去;另一方面,隔壁的老拱和阿五们却在酒精的刺激下,不断自我意淫着,呜呜地唱着笑着,不愿明天的到来。小说正是在这种白天与黑夜、醒与醉、生与死的比对中,让读者体味着那深广而悠远的人间苦痛。叙述者尤其要提醒人们的是,单四嫂子所经历的这种人间冷暖与苦痛,却是在我们的现实人生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上演着。像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一样,每天借酒买醉,就可能像老鼠一样只喜欢生活在黑夜,实际上他们也是不配拥有明天的。

“七斤”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53页。虽然是根据他那出生地的奇怪风俗——以小孩子出生时的斤数作小名,而取的名号;但是,从七斤在咸亨酒店喝酒时听到消息——“皇帝坐了龙庭了”“皇帝要辫子”,而自己没有辫子,从而被吓得茶饭不思、诚惶诚恐的情状来看,也就印证了他母亲——“老不死的”九斤老太的那句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七斤惶恐不安的原因在于,两年前,在茂源酒店,也是在辛亥革命的高潮中,他在醉酒后骂过酒店主人赵七爷“贱胎”。而此时的赵七爷在“复辟”的风声中,又一次得意洋洋地出现他面前;于是失魂落魄的他,就成了他老婆嘴中的“活死尸的囚徒”。这些失了魂魄的“活死尸”,在叙述者看来,不就真成了以斤两来衡估的一堆肉吗?

至于传主阿Q名字的来源,鲁迅在小说的“序”里,还做了整章的“考证”(全文共九章,“序”为第一章)。这种对小说中的虚构人物的姓名、族系等做如此煞有其事的考据,实属于一种反叙事,也溢出了传统传记文学的文体要求,故而曾被当时的评论界认定是小说中的“闲笔”。

本来,阿Q应该是姓赵的,无需考证,因为再健忘、再蠢笨的人也不至于不知道自己的姓名这一社会符号。此乃常识。但阿Q竟然姓甚名谁,依然不甚了然,立传人经历了一番考证,令人惊奇地发现,他的姓名竟然被人剥夺了。那是有一回,“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其时几个旁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72页。可是到了第二天,赵太爷把阿Q叫到家里,喝道:“你敢胡说!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本家?”并给了他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从此“阿Q并没有抗辩他确凿姓赵”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72页。,阿Q的姓氏就这样被剥夺了。

立传人(即叙述者)当然相信他的传主是姓赵的,何况他的自认“姓赵”是酒后的真言,他甚至能细细排出自己在赵氏族系中的辈分。因此,他才找到赵太爷的秀才儿子茂才先生去询问。但“谁料博雅如此公,竟也茫然”。他的理由也如此可笑,“是因为陈独秀办了《新青年》提倡洋字,所以国粹沦亡,无可查考了。”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73页。因此,立传人只能根据人们对他的称谓并按照声音相近的原则,“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那么现在很清楚,在鲁迅的小说中,以孔乙己和阿Q为代表的这些无名酒客的绰号,其实都是当时的社会给那些“沉默的大多数”的命名。这些绰号不仅表征了当时社会无视他们的态度,也表达了叙述者个人对他们的看法和态度。这也恰恰是现代小说的叙述伦理所赋予他的任务。当然,叙述者之所以对这些怯弱的叙述对象有所不满,并表现出一种既同情又嘲讽的复杂态度,是因为这些怯弱者不仅接受了这些绰号的命名,而且还表现出对“我到底是谁”的问题完全缺乏反思或反省,也不以为意,不论是酒醒前还是酒醒后。也就是说,他们不单单是奴隶,更是一群缺乏自我理性的“群氓”或“活死尸的囚徒”。既然是“群氓”或“活死尸的囚徒”;那么从以启蒙者自命的叙述人角度来看,他们也是不配拥有“人”之名号的。何况,甚至阿Q本人也曾自贱为“虫豸”。

其实,无论是小说《端午节》《孤独者》,还是他唯一的剧本《过客》,都透露过鲁迅关于笔下人物命名的秘密。在《端午节》中,方玄绰就因为自己的太太没有受过新式教育,而以“喂”来称呼她。因为在他眼里,她不配拥有自己的名字。在《孤独者》里,魏连殳给叙述者“我”写信时,也写着这样不合常理的话:“申飞……我称你什么呢?我空着。你自己愿意称什么,你自己添上去罢。我都可以的。”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44页。在《过客》中也有过类似的关于人物称谓的讨论。当老翁招呼过客:“客官,你请坐,你是怎么称呼的。”过客回答道:“称呼?——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地,我也记不清楚了,况且相同的称呼也没有听到过第二回。”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8页。

显然,叙述者“我”、魏连殳和过客具有某种精神上的同一性。他们都是“五四”人文精神的产物——启蒙者,也都是现代理性主义者。或者说,他们都是鲁迅期待过的“新人”。然而,在回答“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人学三问时,他们都是茫然而彷徨的。在一个人的作品里,多次出现这种不无怪异的关于人物称谓的讨论,我们就不能说它是鲁迅文学中的“闲笔”。相反,与其说它表达了鲁迅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及其新人们的失望(如方玄绰),还不如说是表达了鲁迅对于自身灵魂中软弱成分的不满。鲁迅的“替身”吕纬甫和魏连殳,不是都在“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吗?这两篇小说中的叙述者“我”,不也是带着“怀旧的心绪”或“自危”的心态,来与他们一起饮酒以打发“失意”或“无聊”的人生的吗?

二、启蒙者的幻灭:无法完成的对话

孔乙己虽非阿Q和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之类的“群氓”,却确实是与“七斤”同类的“活死尸的囚徒”。

小说主要通过咸亨酒店里小伙计的视角,叙述了孔乙己两次来到咸亨酒店喝酒时所遭遇的情形。至于他的身世与品行,都是通过酒店里其他酒客对他的取笑来得到间接叙述和介绍。但这两种叙述并非构成人们常见的补充性叙事,而恰恰形成了一种对话或驳诘关系。

在酒客们的谈论里,孔乙己是一个“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靠替人抄书糊口,却又经常不讲信任,并成了常常卷走书籍纸张笔砚的“小偷”。但在“我”的记忆里,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1—23页。即使是他死前最后一次来喝酒,也是带着四文现钱,用手趴着来的。就是那欠着的十九文钱,他也很抱歉地向店主承诺:“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4页。

至于酒客们因为他常常无法完成替人抄书的任务,从而怀疑他是不是真正识字,孔乙己在酒后先是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其后,又因为他们追问“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此时的孔乙己尽管无法回答自己为什么没有捞到秀才的身份,但他本能地意识到,识不识字却是一个非回答不可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他自命为一个“读书人”的尊严问题。于是他借用考“我”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来反击酒客们的疑问。

但是,孔乙己与酒客们之间的这种对话与驳诘,并没为他带来他所预期的尊严。小说叙述道,起先“我”也认为,像他这样“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小伙计故而不愿配合他。而他却“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3页。显然,正是孔乙己这句酒后诚恳而让人颇感意外的温暖话语打动了“我”,“我”才懒懒地答他道:“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3页。

然而,这里实际上也埋藏着叙述者对孔乙己的又一重追问:既然你知道,读书识字至少应该能够让一个人解决现实中的生计问题;而你这样一个自命为读书的“圣徒”——再窘迫也要穿着长衫站着喝酒,以不失斯文;不计性命地去偷盗书籍与笔墨纸砚等圣物——却为何弄到了这般要讨饭的地步呢?显然,他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思考过,甚至到死也没有弄明白。他最终还是为了得到丁举人家的书籍纸张笔砚这些“圣物”,而被打断了腿,并送了命。难怪叙述人在孔乙己死前有了这样的一段评价:“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这么过”。他成了这世间可有可无的人。这样一个“身材很高大”而有着“青白脸色”的“读书人”,不是“活死尸的囚徒”又是什么呢?他的脑袋究竟被什么东西囚禁住了呢?当然是被只要学会“之乎者也”之类的话语就能成为“上大人”的那套说教“囚”住了。

如果说,孔乙己是与七斤一样,都是七斤老婆嘴里的“活死尸的囚徒”;那么,阿Q则是与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别无二致的“群氓”了。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阿Q形象就是酒徒老拱们形象的深化与展开。毕竟,揭示这群“怯弱者”的精神真相及其前世今生,是这本传记体小说的全部目的。

与老拱们一样,阿Q也是酒店里的常客,常常是“愉快的跑到酒店里喝几碗酒,又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通,又得了胜,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77页。。不过,阿Q到酒店里去喝酒,也常常要待到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之后。《正传》的第三章还有这样明确的记载:阿Q因在自己的姓氏问题上挨过赵太爷的一个嘴巴之后,“他付过地保二百文酒钱,忿忿的躺下了,后来想,‘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于是忽而想到赵太爷的威风,而现在是他的儿子了,便自己也渐渐的得意起来,爬起身,唱着《小孤孀上坟》到酒店去”⑤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79页。。

阿Q在现实生活中永远是被欺负的主,不敢吭气的人,是鲁迅眼中货真价实的“怯弱者”。因此,要在现实生活中取得胜利几乎不可能,唯有通过酒精的刺激,才能在自我意淫中取得精神上的“优胜”。小说共九章,其中第二章和第三章,都是在叙写阿Q如何采用“精神胜利法”来度过人生中的无数次挫败。大约是阿Q的失败次数太多,精神上的优胜次数也就多,立传人只能粗略做一记录;故而这两章分别名曰《优胜记略》《续优胜记略》。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在苦闷或孤独的状态下,才上酒店去喝闷酒。此乃所谓“借酒浇愁”。阿Q正是一辈子都处在人生的挫败中,不仅经常挨打,生计也成问题,后又因恋爱不成而破产,乃至他的“革命”也遭人戏弄而成了冤死鬼、替罪羊。他应该是一辈子都在喝闷酒才对,如同孔乙己一样。然而,作者却不仅让阿Q一辈子都是要在心情“愉快”时才去酒店喝酒;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也都表现出非常自在而得意。这到底是阿Q固有的逆向思维,还是作者的有意为之?如果是作者有意为之,那么,叙述者这样做到底意欲何为?

原来,在鲁迅看来,阿Q所要获得的“精神上的优胜”,实质只是为了获得旁人对他的一份尊重乃至敬畏,以掩盖他在现实生活中的挫败。但是,这样一个连自己的生计都成问题,恋爱的手段又如此蹩脚的单身汉,乃至成了人人提防的小偷,又如何能够获得人们的尊重和敬畏呢?于是,他只有来到酒店这样的公共场所,借助酒精的刺激,在同样来酒店寻求刺激、打发无聊的酒客们面前,“炫耀”自以为是的“英武”或见识的“广阔”,甚至以说一番看不惯别人的“自大”话语来博取尊严。这大约也就是北方俗话里所谓的“酒壮怂人胆”。但是,失败似乎总是他的宿命,如此一来,他的“精神上的胜利”也就不再是令人同情的自我宽解与慰藉,而成了一种让人可恼又可笑的自我欺骗。

第三章《续优胜记略》中就有这样的记录:有一年春天,他醉醺醺地在街上走,碰到王胡坐在墙根抓虱子。“——倘是别的闲人们,阿Q本不敢大意坐下去。但这王胡旁边,他有什么怕呢?老实说:他肯坐下去,简直还是抬举他。”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79页。其后,又因自己抓的虱子小而又少,莫名地跟王胡打起架来。叙述者是这样解释的:“近来虽然比较的受人尊敬,自己也更高傲些,但和那些打惯了的闲人们见面还是胆怯,独有这回却非常武勇了。”在挨了王胡的打后,他居然还敢骂钱老太爷的儿子是假洋鬼子:“秃儿。驴……”这当然也是酒精刺激的结果。立传人又是这样解释的:“阿Q历来本只在肚子里骂,没有出过声,这回因为正气忿,因为要报仇,便不由的轻轻的说出来了。”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81页。显然,阿Q只有在酒后才有他自以为的“英武”;也只有在酒后,他才能摆脱“失语”的困境。

在挨了假洋鬼子两棍子后,阿Q竟认为“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于是又想到从更弱小的小尼姑身上找回被假秀才欺负后的胜利。对着小尼姑喊道:“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和尚动得,我动不得?”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82页。其后,他又在酒客们的大笑声中,再用力拧了一下小尼姑的脸颊,才放了手。这不正是《明天》中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的流氓行为的重现吗?蓝皮阿五还能以替单四嫂子抱孩子为借口,而阿Q的流氓行为却只为博取同样无聊的酒客们的一笑。

从这主要叙述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两章来看,挨打几乎成了阿Q的家常便饭。此后的六章,再也没有写过他的挨打。那么阿Q为什么老是挨打呢?显然是他祸从口出,而且都是由他的酒话所引起的;乃至他的冤死也都是由他的酒话引起的。他在酒后竟然也觉得自己就是“革命党”,公开宣称要“造反”,实际上他曾在城里围观过革命党人被砍头的场面,知道做革命党人是要冒杀头风险的。由此可见,不仅这两章的叙述重点是阿Q的酒话;乃至整篇小说的叙述重心也都是他的酒话。目的是要揭示他贫瘠的精神世界,而非其悲惨的命运。

那么,作者为什么要重点叙述一个生活状态让人无限同情,而行为品德又让人讨厌的流氓无赖的酒话呢?从小说所“记”阿Q的情状来看,阿Q在未庄的这个世界里,平常是不可能有什么话语权与谈资的。没有话语权与谈资,他自然就只能处于“沉默的大多数人”的状态,而无法表达他对这世界或自身的见解,以实现一个人应有的存在感。当然,他本身也没有什么见解。一个因失业而饿肚子的人,在决计出门“求食”的路上,连“他求的是什么东西,他自己不知道”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90页。的人,能有什么见解呢?

但是,作者还是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为阿Q提供了既有谈资又有话语权的机会。在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里,阿Q从城里偷得东西回来在未庄贩卖,弄得腰间“满把是银的铜的”。按理,这回的阿Q应该既有丰厚的谈资又有话语权了,而结果却是,阿Q在酒店里喝酒显摆吹牛,吹嘘他在城里所得的未庄人从未见闻的一切。城里人一切都好,连女人走路都比未庄女人强。至于对杀革命党的头的行刑场面,他则是连呼“唉,好看好看,……”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94页。。他从来没有想过,革命党究竟是些什么人。只知道那杀人的场面让人“凛然”得很。

但在第七章《革命》中,阿Q却又因为用度窘,心里略略有些不平,忽然又想做革命党了。他在喝了两碗空肚酒之后,“醉的快,一面想一面走,便又飘飘然起来。不知怎么一来,忽而似乎革命党就是自己,未庄人却都是他的俘虏。他得意之余,禁不住大声的嚷道:‘造反了!造反了!’”并在未庄人惊惧的眼光中,他更加高兴地且走而且喊道:“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99页。

在第八章《不准革命》里,当他的革命诉求遭到假洋鬼子拒绝后,阿Q又觉得革命既无聊,也无意味。直到“他游到夜间,赊了两碗酒,喝下肚去,渐渐地高兴起来,思想里才又出现白盔白甲的碎片”。待到赵家的财物遭到假洋鬼子们以“革命”之名的抢劫,而没有阿Q的份,阿Q在酒后便越想越气,禁不住满心痛恨起来:“好,你造反!造反是杀头的罪名呵,我总要告一状,看你抓进县里去杀头,——满门抄斩,——嚓!嚓!”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07页。

让阿Q到城里见识“革命”及“革命党”,这显然是作者有意为阿Q提供的话语权与谈资。让他由一个沉默者变成了未庄的第一个革命的“呐喊”者,阿Q也总算在酒后吐出了他自己的心声——要尊严!要造反!然而,由于阿Q对“革命”的懵懂无知,本是改变历史进程的革命话语却成了其前后矛盾的酒话。

鲁迅曾经说过,他很少写人物的对话,原因是他确实不知道别人心里想要说什么,特别是阿Q这类“群氓”的心里话。因此,在小说中,鲁迅让人物说出自己的酒话,与其说是让人物道出了自己的心声,还不如说是鲁迅借他们的酒话,发出了一个现代启蒙者的人道呼声——“群氓”们也是人,他们也应当拥有人的尊严。然而,在现实中,其实他们都是一些沉迷于醉酒的“怯弱者”,一群到死都执迷不悟的人。这也不由得让鲁迅这位曾经的新文化运动的闯将生出些许幻灭来。

三、反思“五四”:对新人思想的怀疑与超越

鲁迅在小说《端午节》中讲到过,方玄绰由于自己的太太没有受过新式教育,故而没有学名或雅号,于是他发明了一个“喂”字来称呼她。由此可见,在鲁迅的小说里,大凡有学名或雅号的人物,都是受过新式教育的人。这大约也是民国时期的事实。受过新式教育的人,当然就是他所期望的用新文化武装了头脑的“新人”①1934年,鲁迅在《拿来主义》(《且介亭杂文》)一文中才正式使用“新人”概念。另据日本学者竹内实在《论〈死〉与〈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一文中的考证,鲁迅在1936年8月3日至6日所写的《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原文)中有过这样一段话:“乘大潮洗一个澡,算是新人,却不改本体”。此处的“新人”,是指那些投机于革命阵营中的“战友”。该文为刘娟译,首发于长春理工大学中日比较文化文学研究所年刊《中日文化文学比较研究2015》(孟庆枢主编,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了。

方玄绰倒是一位受过新式教育的“新人”。他不仅在衙门里做着遭人痛骂的官僚,还在学校里兼职做着薪水经常停发的教员。当学生骂官员太官僚时,他便利用教员的身份替官员辩护,说官员也是由平民和学生变就的。当教员因为领不到薪水而骂官僚时,他不仅不参与索薪,也绝不开口支持,“还暗地里以为欠斟酌,太嚷嚷”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14页。。由此,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新人”,还自创一套空头的“差不多说”,来为自己不参加教员的讨薪运动来辩护。后来,政府也拖欠了官员的薪俸,他依然还在幻想着“万一政府或是阔人停了津贴,他们多半也要开大会的”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16页。。直到端午节,他家里连锅都揭不开,自己又借钱无门,他才表现出“少见的义愤”,并感受到了“无限量的卑屈”。他也认识到,自己并非“忧国的志士”。

待到他老婆替他赊了瓶莲花白,喝了两杯酒之后,“青白色的脸上泛了红,吃完饭,又颇有些高兴了”。当他老婆追问怎么应付第二天店家的索账时,他居然说:“店家?……教他们初八的下半天来。”他的口气连他太太都觉得“强横到出乎情理之外”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19—120页。。而且,他居然对从来就睥睨的买彩票行为也动了一下心。但随后,他又像往常一样,点上烟,“吚吚呜呜地”念起《尝试集》来,因为他跟老婆说过:尽管做官也有欠薪之虞,但节后依旧要做他的官。

这篇小说倒未必是在影射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胡适之先生;但至少,方玄绰应该看成是胡适先生的学生,不仅因为《尝试集》是胡适的诗集,而且“差不多说”也是来自于他的小说《差不多先生传》。小说的叙述以方玄绰的“差不多说”始,也以他“吚吚呜呜地”念着《尝试集》结尾,我们就不能不说这篇小说与新文化运动有着莫大的关联。因此,叙述者对新文化运动所催生的成果——“新人”的失望与嘲讽也是显而易见的。

新文化运动倡导的是一种理性主义文化。理性主义者不仅要敢于坚持真理而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更要敢于对照自己的人生体验而成为敢于自我认知的人。但是,方玄绰先生却是一个只能在嘴头妄谈“中国将来之命运”的“嘴炮”;是一个念念不忘自己是政府官员的所谓有“自知之明”的人,一个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而实质是一个不肯抛头露面参与社会进步的旧式文人,也就是一个静观待变的市侩式看客。

显然,这种新人不可能成为端午节所纪念的屈原式的民族“脊梁”。唯独只有在酒后那一刹那的“强横”,不仅让方太太产生了一丝指望,也让叙述者看到了他理性闪光的一面——他终于承认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他说:“什么法呢?我‘文不象誊录生,武不象救火兵’,别的做什么?’”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20页。要知道,如果没有酒精的刺激,他在从来就看不上眼的也没受过教育的太太面前,是不可能说出这番毫无颜面的话来的。

让“五四”新人们喝酒,让他们在酒后完成对自我的认知和灵魂的自我剖析,并让读者与叙述者“我”一道,倾听他们的孤独之言与苦闷话语,确实是鲁迅小说叙事的主要动机。从这一意义上看,小说集《彷徨》也确实是鲁迅在完成对新文化运动的反思与总结。

《彷徨》的题记,引用的是屈原《离骚》中那著名的一段:“朝发轫于苍梧,夕余至乎县圃;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51页。如果这不是鲁迅自己以屈原自喻,至少也可以看成是鲁迅希望“五四”新人能够立下屈原之志。

然而,从《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和《孤独者》中的魏连殳的酒后之言来看,如果说新人们的孤独状态与屈原是同一的,那么,新人们所遭遇的人生苦闷与孤独的内涵就是中国现代人文精神的萌芽。因为屈原的孤独表达最终多少走向了文人的自恋与清高;而吕纬甫们的苦闷诉说则走向了现代知识者的自我剖析与批判。

正如大多数论者所敏感到的,《在酒楼上》和《孤独者》是最富于“鲁迅气息”的小说。两部作品中的叙述者“我”与叙述对象吕纬甫和魏连殳之间,不仅职业相同、命运相似,而且同气相求,都有鲁迅自身的影子存在。因此,这两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完全可以看成是鲁迅之“自我”的两个侧面或内心矛盾的两个侧面的外化。况且,一个更明显的证据是,在鲁迅的全部小说中,只有在这两篇小说中才出现由“我”来请客喝酒的情形。这实际上是自己请自己喝酒,也就是一个人在喝闷酒,在品尝人生这杯“苦酒”,从而使得“我”与吕纬甫和魏连殳之间的酒话,就成了鲁迅就“新人”这一话题而开展的自我灵魂对话。

“我”是在一个“风景凄清”的“深冬雪后”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70页。,在一个狭小阴湿的叫一石居的酒楼,邂逅到十年未见的旧同窗吕纬甫的。“我”自己是因为逃避客中的无聊而走进酒楼的,并不为买醉;而吕纬甫则不仅对“我”讲述了,他此次回乡所做的两件更“无聊”的事;还给“我”回顾了无聊而颓唐的十年。

吕纬甫在酒中谈到,为了让母亲安心,专程回乡替三岁时夭亡的兄弟迁坟、替早已出嫁的邻居少女阿顺带剪绒花等“无聊”之事。其实,这两件事已经毫无意义。兄弟早已尸骨无存,而阿顺也已经死掉了。只不过为骗骗母亲,让她心安罢了。他则在山东山西等地做私塾,随随便便地教一点“子曰诗云”度日。总之,是在奉行先前所反对的一切。

那么,“先前所见”的吕纬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在“我”的记忆里,做同学时,吕纬甫不仅敏捷精悍,爱面子,乱蓬蓬的须发下,眼睛里能放出“射人的光”来。而现在,这种光只有在酒后才会“对废园忽地闪出”。吕纬甫也在酒后自省乃至惭愧地补充道:“我也还记得我们同到城隍庙里去拔掉神像的胡子的时候,连日议论些改革中国的方法以至于打起来的时候。但我现在就是这样了,敷敷衍衍,模模糊糊。我有时自己也想到,倘若先前的朋友看见我,怕会不认我做朋友了。”他还机警地注意到:“看你的神情,你似乎还有些期待我,——我现在自然麻木得多了,但是有些事情也还看得出。这使我很感激,然而也使我很不安:怕我终于辜负了至今还对我怀着好意的老朋友。”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72—175页。

其实,吕纬甫做这些“无聊”之事,也不仅仅是为了求得母亲的心安,甚至更主要是为了求得自己心安。比如他说,为阿顺姑娘买剪绒花之事,就是因为他记起一年前回家接母亲时,贫困的阿顺姑娘一家盛情地招待他吃荞麦粉之事。尽管荞麦粉不可口,但阿顺的纯真与热情让他无法放下碗筷。因此,他在太原城和济南城搜寻了一遍,费尽周折才买到了这朵剪绒花,一切都是为了“祝赞她一生幸福,愿世界为她变好”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77页。。当然,他也理性地认识到,这世界并未变好,阿顺姑娘也并不会因为她的善良而幸福。

原本认为,通过新文化的启蒙,改造国民性,让人性变好,从而达到让世界变好的目的。但是,这世界并不因为人的善良而变好,那么,新人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对此,他们都是困惑而彷徨的。因此,当“我”问吕纬甫“预备以后怎么办”时,他的回答是:“以后?——我不知道。你看我们那时预想的事可有一件如意?我现在什么也不知道,连明天怎样也不知道,连后一分——。”而“我”自己走出酒楼后也有如此感觉:“屋宇和街道都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里。”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180页。

难道新人们真的无路可走了吗?如果有出路,路在何方?1925年,也就是写作《在酒楼上》后一年,鲁迅相继写作了《过客》和《孤独者》。实际上,他是在全力替新人们也为他自己寻找未来之路。在《过客》里,当老翁告诉倔强而执着的过客前面是坟地时,他依然拖着疲乏的身躯,踉踉跄跄地向着野地里闯去,将夜色抛在身后,因为“那前面的声音”在反复地召唤他。明知前面是死地,可他还是要闯进去,一切只为“那前面的声音”。那么,这“声音”到底是谁的?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孤独者》为我们提供了答案,那便是“前驱者的血”。

《孤独者》中的魏连殳几乎就是吕纬甫的翻版,也是一个与“我”一样喜欢在报纸上发表一些毫无顾忌的议论的穷教书匠。在“我”从街上买了一瓶烧酒,两包花生米,两个熏鱼头,去访问他之前,他是一个常被忧郁慷慨的青年、怀才不遇的奇士所包围的意见领袖。他也是一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他对房主的孩子们“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他甚至认为:“大人的坏脾气,在孩子们是没有的。后来的坏,如你平日所攻击的坏,那是环境教坏的。原来却并不坏,天真——。我以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34页。”

他因为议论而被革除教职,落魄到卖了他最心爱的善本《史记索引》以维持生计,几乎到了求乞的地步。此时,不仅势利的客人没来了,连天真的孩子也不吃他的东西了。他的家已经像冬天的公园一样无人光顾了。跟他的祖母一样,他已沦落为一个亲手制造自己孤寂的人。

然而,在“我”与他唯一的一次酒后对谈中,“他却不愿意多谈这些;他以为这是意料中的事,也是自己时常遇到的事,无足怪,而且无可谈的。他照例只是一意喝烧酒,并且依然发些关于社会和历史的议论”①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38页。。他还重点解开了“我”心中长存的一个疑惑:作为一个新派人物,却在那没有血缘亲情,后来也再没有多少联系的祖母丧礼上,却出人意料地长嚎哭泣的原因。原来那是他在替自己和与同类的人们亲手制造的孤寂与绝望而痛哭。难怪那哭声在“我”听来,“象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②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51页。。

后来,魏连殳写信告诉“我”:他做了杜师长的顾问。“我也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③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45页。于是,他一方面认为自己不配活下去,因而他总是糟践自己的身体与钱财;另一方面他又说:“我自己又觉得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④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44页。,从而做出最后的挣扎与绝望的抗争。这就是他说“我胜利了”的原因。

魏连殳果然在绝望的抗争中走向了死地,衣襟上还沾着他的血迹。当“我”从他的丧礼上看到,魏连殳的“口角间仿佛含着冰冷的微笑,冷笑这可笑的死尸”,“我”隐约感到“耳朵中有什么挣扎着,久之,久之,终于挣扎出来了”。“我”意识到,原来这声音依然是他在他祖母的丧礼上所发出的,夹杂着愤怒与悲哀的“狼嗥”声。于是,“我的心地就轻松起来,坦然地在潮湿的石路上走,月光底下”⑤鲁迅:《鲁迅小说全集》,第251页。。显然,那不断召唤着困顿的“过客”走向死地的“声音”,就是魏连殳酒后所解释的“狼嗥”声。在“我”看来,魏连殳至死都在做一种“绝望的抗争”,他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因此“我”才心地轻松起来,并坦然地走出了魏连殳的灵堂。

从“我”与吕纬甫酒后的彷徨,到邂逅魏连殳的丧礼后所获得的“坦然”心情来看,鲁迅为新人们找到了一条超越“死地”之路——不能只是在酒精中去咀嚼个体人生的悲苦与哀伤,而是要与一切不愿意让我们活下去的“无主名的无意识的杀人团”作“绝望的抗争”。

因此,如果说在《呐喊》中,鲁迅将酒精馈赠给阿Q和孔乙己等无名酒客们,是为了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发出自己的“心声”;那么在《彷徨》中,鲁迅让吕纬甫和魏连殳这些新人们饮酒,则是为他自己提供了一个理性思考的机会。一方面,他通过新人们在酒后咀嚼自己人生的悲哀与孤独,理性地反思自己的历史,完成对自我的认知;另一方面,鲁迅自己也在做着对高潮已落幕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总结:在“无主名的无意识杀人团”面前,新人们既可能是现实人生当中当然的失败者;同时,他们又是现实中少有的清醒者,甚至也是唯一可以寄托希望的抗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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