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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内蒙古城镇消防工作的几点探索与思考

2021-12-30冯宇波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1年16期
关键词:消防站城镇化救援

冯宇波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国家部署城市安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和速度迅速提升,对于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等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也不同程度显现出来,消防工作面临着消防站点布局不合理、力量不足、小火常常因为扑救不及时而酿成大灾的严峻挑战。针对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消防管理问题,只有因地制宜、积极寻求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确保公共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1 城镇化进程中消防管理遇到的问题

1.1 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固有的火灾安全隐患

由于城乡经济建设初期缺少整体规划,基本都是自由发展而来,加上前期“先上车后买票”的发展方式,留下诸多安全问题。①违章建筑多,随意搭建扩建厂房仓库,改变防火分区和防火间距,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现象较为普遍。②随意改变使用性质,一些单位按照经济发展什么赚钱就生产什么,经常变更生产产品,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设计要求。③一些单位为方便审批或减少投资,建筑设计按低火灾风险审批,使用后储存大量易燃燃料,火灾风险等级增加。④前期城镇建设没有制定统一的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没有同步实施,导致缺乏稳定可靠的消防水源。有些地方虽然有消火栓或者消防水鹤,但前期建设的自来水管网管径过小,供水能力较差,无法满足供水的要求。在扑救火灾时,只能采用消防车接力供水的方式,从远处取水,导致火灾扑救难度增大。

1.2 乡镇消防监督力度严重不足,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现有消防救援机构的最基层为大队级,根据2020年初改制转隶、定岗落编情况看,全区117个大队中有将近1/4编制仅3人,需要承担一个旗县或相应辖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法人员远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警力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但派出所本身就人少事多,消防安全管理仅仅停留在完成法定监督管理任务层面,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态势;加之2019年《消防法》修订,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执法工作定位进行了调整,弱化了上位法的支撑,使得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有心无力。乡镇基层执法力量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在2020年10月份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要求各基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逐步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但还处于初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全部配齐、配全,形成管理能力。此外,由于消防安全管理涉及的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泛,无论是派出所的警务人员还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消防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实际上相当有限,检查水平不高,甚至没有检查消防安全的基本技能。

1.3 城镇人口高度集中,消防安全意识令人担忧

城镇化建设使大量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在城市,容易形成管理上的盲区,特别是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这些地区大多交通拥堵,环境混乱,“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聚集,一些低收入群体迫于经济压力,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较为普遍,这直接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成为消防管理的难点,亡人火灾时有发生,如2021年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居民楼火灾亡3人、山东禹城“2·16”蛋糕店火灾亡7人、2020年贵州天柱县“3·8”家电销售门店火灾亡9人。此外,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大多选择租金低的群租房,越便宜越好,而房东为迎合这种市场需求,将自己的房子分隔成诸多小间,分隔材料不防火,电气线路拉接不规范,而租用者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意识薄弱,造成出租房火灾多发。

2 城镇化进程中消防建设面临的难题

2.1 消防救援范围的扩大,增加了救援压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高、商业建筑体量越来越大,商业、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空前发展,随之带来火灾风险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在城镇化开放的发展环境中,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出明显的变异性和差异性,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加,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内容、范围不断扩大,管理难度也不断增加。加之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后,在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理念,除做好火灾扑救以外还承担了洪涝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交通事故等一系列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同一时间多处出现警情的情况时有发生、常有发生,消防救援工作应接不暇,很容易造成重大损失,消防救援工作压力持续加大。

2.2 基础消防设施落后,增加了救援难度

部分盟市、旗县在编制城乡发展规划时,由于对消防需求重视不够,导致不少城镇消防布局、消防站数量、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消防需求。随着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火灾荷载越来越大,火灾风险越来越高,基础消防设施欠账这一问题显现得更加突出,直接影响到消防救援行动的效率。

2.3 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偏低,增加了火灾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总体偏低,在2016年曾委托第三方开展过全区消防安全知晓率调查,调查结果不容乐观,知晓率不足65%,在全国属靠后水平;经过多方努力,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有一定进展,但普及率仍不高,城乡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差,火灾情况下不会逃生、不会自救。从农村牧区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过程中,不少人的生活方式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也是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火灾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据统计每年有60%甚至更多的火灾发生在农村牧区。

3 加强城镇化进程中消防工作的对策

3.1 合理划分消防区域,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等各消防力量为辅助的城乡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统一指挥调派机制,实现就近出警、就地出警,扑救火灾。针对责任区面积过大的问题,应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区域消防管理机制,打破消防站建设对面积及车辆数量型号的要求,在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集中区等火灾高风险区域,选取适当位置建设一个车库和两个宿舍,设置小型消防站,派遣对应数量的消防指战员定点驻守,遇有火灾事故,小型消防站本着就近原则,迅速出动。针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区域,要建立完善联管联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依托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2 强化消防规划执行,推进消防设施建设

消防规划颁布后,要切实建立推动规划执行的保障措施,定期跟进规划执行情况,真正成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统一行动纲领。针对消防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问题,在城镇建成区内要与有关政府部门协调,纳入城市维修改造相关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补齐欠账;对于新建工业园区、开发区的,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不欠新账。

3.3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关键是要推动企业形成消防安全隐患自查、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机制。把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水平的结果综合运用到企业经济活动中,形成长效制约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广泛地向社会公示,同时与发改委、市场、银行、保险等单位建立检查结果共认互信机制,将消防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到企业信贷、保险等领域,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的诚信记录作为信贷、保险的依据,依托联合惩戒推动企业工作落实。

3.4 加强消防常识宣传,提升公民安全意识

针对当前公民消防意识薄弱的问题,各级政府、有关行业部门要以消防志愿者项目、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为抓手,依托草原119、乌兰牧骑文艺宣传队等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加强消防常识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适时组织开展扑救初期火灾、逃生疏散等活动,特别是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升火灾情况下的应急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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