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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南宋书院诗歌创作观中的诗体问题

2021-12-20董晨

人文杂志 2021年11期
关键词:诗坛初学者诗作

董晨

〔中图分类号〕I207.22;G649.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1)11-0077-09

纵观整个南宋文学批评的发展历程,诗体问题始终是批评家们探讨的重要内容,因此,當我们将关注的视角转向南宋的书院教学,那些曾经执教或求学于南宋各书院的学者们对于诗体问题的相关论述亦应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令人遗憾的是,前辈学者多将这些书院学者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简单归纳为“论诗作内容”和“论诗歌体式”两类,并据此认为较之于对诗歌内容方面的关注或阐释而言,这些活跃于南宋各书院的讲学者和求学者们对于诗体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继而得出结论,将“不注重诗歌创作中的诗体问题”视为南宋书院创作观的缺憾之一。本文以朱熹的书院教学为切入点,以其对于诗体问题的相关论述为中心,结合相关材料进行论析,以求教于方家。

朱熹对诗体问题的关注首先体现在他对当时诗坛各种弊端的强烈批判上。在朱熹看来,对不同诗体基本特点及其创作规范的掌握是初学者学习诗歌创作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点恰恰是当时初涉诗坛的后学者们最为忽视的:

来喻所云漱六艺之芳润以求真澹,此诚极至之论,然恐亦须先识得古今体制、雅俗乡背,仍更洗涤得尽肠胃间夙生荤血脂膏,然后此语方有所措。如其未然,窃恐秽浊为主,芳润入不得也。近世诗人,正缘不曾透得此关,而规规于近局,故其所就皆不满人意,无足深论。

按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考证,巩丰字仲至,号栗斋,婺州武义人,吕祖谦弟子。庆元四年(1198)秋,朱熹致仕,居建阳,专心著书教学。同年年末,巩丰曾赴建阳问学于朱熹。是书作于庆元五年(1199)四月,同年二至五月间,林补、林季成、林贯之、陈刚、黄? 等后辈学者先后来访或来书问学,故亦可将其视为朱熹书院教学的一部分。由引文可见,朱熹此处正是从一个教学者的视角出发,针对后学者应该如何学习诗歌创作、掌握入门之途径提出自己的看法,即后学者若想真正实现“真澹”的审美理想,就必须在初涉诗坛之时即注重夯实基础,而“识得古今体制”则是这一过程中尤为关键的一步;反观“近世诗人”,其诗作之所以“皆不满人意”,亦是缘于其在入门之初并未做到这一点。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朱熹执教书院期间的其他相关论述可知,当时诗坛的初学者们对于“识得古今体制”的忽视确实是导致诗坛流弊丛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林择之论赵昌父诗,曰:“今人不去讲义理,只去学诗文,已落第二义。况又不去学好底,却只学去做那不好底。作诗不学六朝,又不学李杜,只学那峣崎底。今便学得十分好后,把作甚么用?莫道更不好。如近时人学山谷诗,然又不学山谷好底,只学得那山谷不好处。”

诚如诸多前辈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纵观一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历代批评家们对于“文体”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或诠释,却均将“某一类诗作或文章共通模式和基本形制规范的呈现”视为其重要内涵之一。结合以上引文可知,朱熹从教学者的视角出发,将诗坛的种种弊端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时人在学习和创作实践中常常习惯于忽视诗歌的社会功能,为学诗而学诗者多,“作诗阐理”“作诗明理”者少;二是时人在对诗歌创作的“共通模式和基本形制规范”的学习和掌握上多有不足,具体表现即为初学者多在“不识古今体制”的情况下“率尔作诗”,在学习或评价前辈诗人诗作时亦多有“不识”之弊——或以奇怪诡谲为诗之上品,“只学那峣崎底”,或随波逐流,“如矮人看戏”般“不学山谷好底,只学得那山谷不好处”。而进一步联系朱熹执教书院期间的相关论述及其他相关资料可知,上述种种弊端的出现主要应该归咎于当时官学教育“嗜利苟得”“文具胜而利禄之意多”等空疏浮泛之风的影响:

今人所以事事做得不好者,缘不识之故。只如个诗,举世之人尽命去奔做,只是无一个人做得成诗。他是不识,好底将做不好底,不好底将做好底。这个只是心里闹,不虚静之故。不虚不静故不明,不明故不识。若虚静而明,便识好物事。

江西之诗,自山谷一变至杨廷秀,又再变,遂至于此。本朝杨大年虽巧,然巧之中犹有混成底意思,便巧来得不觉。……今人都不识这意思,只要嵌字,使难字,便云好。

祝尚书《论科举与文学关系层级结构》一文指出,宋代的科举考试自真宗景德年间之后便出现了“工具化进而程式化”的倾向,这样的测试“盖有利于测验人的智力,如举子在音韵、语言运用上的高度准确性,逻辑思维的严密性,记忆力的超强等等,从而最大限度地体现考官评卷的‘至公’原则,但所缺乏的是‘思想’,消失的则是文学特征”;而这样的选拔标准亦直接导致整个官学系统“奔竞之风”盛行,广大士子们为求高中,亦多以“取近时科举中选之文,讽诵模仿”为能事。值得注意的是,较之于书院之外的其他批评家,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各书院学者们对于这种空疏浮泛的“奔竞之风”及其不良影响的批判尤为强烈。具体到本文所论诗体问题而言,朱熹认为这种不良学风蔓延诗坛所直接导致的后果之一便是初学者们在学习和创作实践中往往舍本逐末:因其“心里闹,不虚静”,故在初涉诗坛时未能夯实基础,在“识得古今体制”多下功夫,或以因袭模仿为能事,或以“嵌字,使难字”为高妙;但因其既未能充分掌握不同诗体的基本创作规范,又未能充分学习、借鉴前辈优秀作家作品的成功经验,故所作之诗不仅“事事做得不好”,而且忽略了诗歌这一文体本身所应该承载的“言志”“教化”等社会功能。这一点也是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们最为重视、亦最为痛心之处:

古人六艺之教,所以游其心者正在于此。其与玩意于空言,以校工拙于篇牍之间者,其损益相万万矣。

古之圣贤所以教人,不过使之讲明天下之义理,以开发其心之知识,然后力行固守以终其身。而凡其见之言论、措之事业者,莫不由是以出,初非此外别有歧路可施功力,以致文字之华靡、事业之恢宏也。

郭英德《中国文体学论稿》认为,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生成方式虽然是在“一种庞杂的文章体系之内生成的”,但“文体分类的社会性特征深深地蕴藏于文体的文本方式之中,并由文体独特的行为方式及其社会功能得以彰显”,换言之,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生成方式虽几经变迁,但批评家们对于文体社会功能的关注和重视却是一以贯之的。就本文关注的诗体问题而言,同时代书院之外的批评家们在涉及诗之体用的问题时虽不乏“诗道迩来几熄”“盈简累牍皆华而无根”之说,却鲜有批评家能够在批判的基础上提出较有针对性的,特别是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应对之策。由此观之,更足彰显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们在讨论和应对这一问题时所起到的关键性作用——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多能够从有利于初学者学习、要求初学者“入门须正”的角度出发,以其书院日常的教学实践为基础,通过强调“识得古今体制”的重要性,同时提供“古之圣贤”以诗文“讲明天下之义理”的师法榜样,切实引导初学者摆脱“玩意于空言,以校工拙于篇牍之间”的不良创作风气,循序渐进地掌握不同诗歌体式的创作规范要求,并最终由诗歌创作而彰显其教化意义。而这种基于书院师生日常论学过程中所提出的理论主张既切中诗坛弊端之要害,又能够从匡正时弊的角度出发,通过教学实践引导初学者这一影响和左右未来诗坛创作与批评倾向的重要群体在入门之初即树立正确的创作观,以期达到正本清源之效,可谓具有鲜明的“书院特色”。

总之,在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看来,诗坛之所以流弊丛生,空疏浮躁之风盛行,其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后学者在初入诗坛时未能做到夯实基础,特别是未能充分认识到“识得古今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尚未完全掌握诗歌创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的情况下“率尔而作”,进而直接导致了“玩意于空言,以校工拙于篇牍之间”的恃才弄笔之作充斥于诗坛;若以“收拾人心”“重建伦常”的角度观之,则这种盛行于诗坛创作风尚亦是对诗体本身所应承载的“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讲明天下之义理”等社会功能的背离。因此,如何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对书院学子加以教育和引导,从夯实基础、树立榜样、正本清源入手,逐步廓清诗坛流弊,进而实现“文统”与“道统”的归复和统一,便成为摆在朱熹等南宋书院学者面前的首要问题。

笔者通过梳理相关材料发现,面对弊端丛生的诗坛,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们在匡正诗坛时弊的问题上亦多以书院的日常教学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着力点;换言之,如何在师生切磋、教学相长的过程中培养学者在初涉文坛之时即走上正确的治学、创作之路,亦是朱熹本人执教书院期间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如何引导初学者在“识得古今体制”的基础上体会和揣摩前辈优秀作家作品,取其精华以为己用,便成为朱熹在具体的讲学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其在书院日常教學过程中对“《选》体”“《选》诗”的推崇,即可视为一个非常典型例证:

李太白终始学《选》诗,所以好。杜子美诗好者亦多是效《选》诗,渐放手,夔州诸诗则不然也。

关于“《选》体”的定义,前辈学者亦不乏相关论述。如胡才甫《诗体释例》中将《选》体归于“以风格分体”一类,认为“《昭明文选》所选之诗为选体,皆汉魏晋南北朝间五言诗也”;曾枣庄《中国文体学》中认为,《选》体即“梁萧统《文选》(或称《昭明文选》)所选诗文的风格体制,具体指辞藻华丽,声律谐婉,讲究对偶的诗文风格”;汪涌豪、骆玉明主编《中国诗学》(第四卷)认为,所谓“选体”即“以六朝格律较为严谨的五言古诗为主,后人遂将前代的五言古诗和后代诗人仿照《文选》诗所作的五言古诗称为选体”。傅璇琮、许逸民主编《中国诗学大辞典》则将“选体”定义为“南朝梁萧统《文选》所录诗歌的体式、风格……其内涵恐难用简单的几句话来概括,后人可以从体式、风格上来认识《文选》所录作品的特点”。若结合两宋时期的社会背景而论,宋代的《文选》之学虽不似唐代那样兴盛,亦无研究大家出现,但《文选》在读书人中的影响力依然不可小觑———如宋神宗元丰二年进士郭思《瑶溪集》中即有“今人不为诗则已,苟为诗则《文选》不可不熟也”之说,南宋曾季狸《艇斋诗话》中亦有“东湖尝与予言:‘近世人学诗,止于苏黄,又其上则有及老杜者,至六朝诗人,皆无人窥见。若学诗而不知有选诗,是大车无?,小车无皔。’东湖尝书此以遗予,且多劝读选诗。”之论,胡仔《苕溪鱼隐丛话》引《雪浪斋日记》云“晁以道诗云:‘清霜下斗牛,凛然北固秋’,全似选诗。又有‘谢公樽俎烟霞外,庾信文章涕泪前’极为佳句”;这些都足以表明两宋亦有相当一部分诗人和批评家非常推崇《选》诗。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认为,“一种文体的基本结构,……应包括从外至内递进的四个层次,即:(一)体制,指文体外在的形状、面貌、构架,犹如人的外表形体;(二)语体,指文体的语言系统、语言修辞和语言风格,犹如人的语言谈吐;(三)体式,指文体的表现方式,犹如人的体态动作;(四)体性,指文体的表现对象和审美精神,犹如人的心灵、性格。”具体到本文所论朱熹对《选》诗的推崇,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其体制特点而言,朱熹所推崇的《选》诗均为古体诗。诚如前文所论,朱熹对于诗坛“不识”古今体制的浮躁风气颇为不满,而若想从根源上彻底匡正这种空疏浮泛之风,就必须通过古今对比,使初学者能够更为直观地认识到“古人作诗”之“好处”与今人作诗之“不好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应该如何学习古人之佳作:

若但以诗言之,则渊明所以为高,正在其超然自得,不费安排处。东坡乃欲篇篇句句依韵而和之,虽其高才,合揍得著,似不费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矣,况今又出其后,正使能因难而见奇,亦岂所以言诗也哉!东坡亦自晓此,观其所作《黄子思诗序》论李、杜处,便自可见。但为才气所使,又颇要惊俗眼,所以不免为此俗下之计耳。

或问“诗言志,声依永,律和声”。曰:“古人作诗,只是说他心下所存事。说出来,人便将他诗来歌。其声之清浊长短,各依他诗之语言,却将律来调和其声。今人却先安排下腔调了,然后做语言去合腔子,岂不是倒了!”

诚如笔者前文所论,在朱熹看来,今人之诗之所以难以追攀古人,其主要原因之一恰在于后学者在初涉诗坛之时未能在夯实基础、特别是“识得古今体制”上多下功夫。结合引文可知,就“识得古今体制”这一问题而言,今人多将其简单等同于创作实践中对诗歌形式技巧的掌握和追求,即所谓“先安排下腔调了,然后做语言去合腔子”,这样的诗作不仅存在着“似不费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的问题,亦常常疏于在抒写和表达创作者本人“心下所存之事”上下功夫。有鉴于此,朱熹将“《选》诗”作为初学者可资效法的榜样,亦是基于其体制上“近于古”的特点而言的。恰如张健《宋代文学考论》中已经指出的那样,“单从形式技巧的层面看,近体诗要讲求声律对偶等,较古体诗的技巧成分为多”,换言之,以“《选》诗”为师法对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初学者在学习过程中本末倒置,将过多的精力集中在“做语言去合腔子”等诗作形式和创作技法的钻研上;此外,由于《文选》以“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为选编标准,故其所选之诗亦不乏“音节华畅”且“不留罅隙”之作;而后学者亦可在着重抒写情志,关注“志之所之”的同时求其新变,于循序渐进中逐步掌握诗歌创作的基本规范:

然余尝以为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法,学之者须循序而渐进。如学诗则且当以此等为法,庶几不失古人本分体制。向后若能成就变化,固未易量,然变亦大是难事。果然变而不失其正,则纵横妙用,何所不可?

按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考证,引文作于庆元五年(1199)五月二十二日,朱熹当时已退居建阳,专心著书教学;而朱熹所跋“病翁先生”诗即其师刘子之作。由引文可见,先师的创作和此后的日常教学实践亦使朱熹认识到,后学者在学习诗歌创作的过程中应该特别注重“循序而渐进”,将掌握诗歌创作的“一定之法”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这样才能“庶几不失古人本分体制”。值得注意的是,朱熹此处以李、杜、韩、柳等四位前辈诗人对《选》诗的学习及其创作实践为例,认为“杜、韩变多而柳、李变少,变不可学而不变可学”,进而提示初入诗坛的后学者们应该“自其不变者而学之”,这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初学者们对于《选》诗的学习和效法恰是贯彻“循序而渐进”的学习原则,从而真正做到“识得古今体制”。

其次,就其语体特点而论,朱熹对于《选》诗中那些语言俊爽健劲,浑然天成的作品多有褒扬,而这一褒扬亦多与其对时人诗作语言好用经语、纤弱浮薄、细碎卑冗等的批评紧密相连:

鲍明远才健,其诗乃《选》之变体,李太白专学之。如“腰镰刈葵藿,倚杖牧鸡豚”,分明说出个倔强不肯甘心之意。如“疾风冲塞起,砂砾自飘扬;马尾缩如蹳,角弓不可张”,分明说出边塞之状,语又俊健。

文字好用经语,亦一病。老杜诗:“致思远恐泥。”东坡写此诗到此句云:“此诗不足为法”。

律诗則如王维、韦应物辈,亦自有萧散之趣,未至如今之细碎卑冗,无馀味也。……要使方寸之中,无一世俗言语意思,则其为诗不期于高远而自高远矣。

古人诗中有句,今人诗更无句,只是一直说将去。这般诗,一日作百首也得。如陈简斋诗:“乱云交翠壁,细雨湿青松”;“暖日薰杨柳,浓阴醉海棠”,他是甚么句法!

诚如前辈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中国古代的每一种文体“都有一套自成系统的语词”,不同文体亦有其各自特定的语体。结合上述引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见,能否在具体的诗歌创作实践中做到“得其体”是朱熹在评骘世人诗作之高下的重要标准之一。具体到诗作之语体而论,便是要求诗作在用字命意等方面契合其所对应的语言系统和语言风格。在朱熹看来,后学者所作诗歌的语言风格应该像其所赞赏的鲍照诗那样,既有“倔强不肯甘心之意”的自然流露,又有一种豪迈俊健之气充盈其中,从整体上则呈现出“里面自有法”、回味无穷的特点。反观时人诗作,其语体之弊亦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诗作语言与诗体不契合,引文所论“好用经语”之弊即针对时人诗作好用“经语”以炫示学问,而“经语”本身却并不契合诗体特有的语言系统而发;二是诗作语言纤弱卑下、俗套乏味,或以“使难字、使巧字”

为能事,或以“一直说将去”为“自然”。引文所谓“细碎卑冗,无馀味也”即就此而言。由此观之,所谓“句法浑成”,既非炫示学问所得,亦非不讲句法,如流水账般“一直说将去”,而是将创作过程中的句法锻炼与诗人的情感表达结合起来,“自然从雕琢而出”。需要指出的是,引文中朱熹颇为赞赏的鲍照诗亦为《文选》选录,如“腰镰刈葵藿,倚杖牧鸡豚”语出鲍照《东武吟》;“疾风冲塞起,砂砾自飘扬;马尾缩如蹳,角弓不可张”则是鲍照《出自蓟北门行》中的句子。对于鲍照诗作“语又俊健”的特点,朱熹之前的宋代批评家多有关注:如梅尧臣“谁爱鲍参军,登临多秀句”(《和潘叔治早春游何山》)、苏轼“乞取千篇看俊逸,不将轻比鲍参军”(《重寄一首》)、陈师道“鲍照之诗华而不弱”(《后山诗话》)等均对鲍照诗作之“俊逸”予以充分赞赏;但亦有如姚宽《西溪丛语》中将“俊逸鲍参军”视为杜甫对李白“亦有讥焉”之说。对于这一点,已有前辈学者指出,姚氏“亦有讥焉”之说的出现与宋代文选学衰落,时人为参加科举而“多读经义,《文选》读者明显减少”有着密切关联。从书院教学的角度来看,朱熹并未像书院之外的其他批评家那样,对于鲍照诗之优劣予以概括性的评价,而是从后学者善择师法的角度出发,着意选择“《选》之变体”鲍照诗作为例证,并特别提示后学者学习其诗作“俊健”的语言风格,其用意不仅在于从诗作之语体的角度为后学者提供一个可资师法的典范,同时亦在于正本清源,以教育后学为着力点,从根源上切实矫正弥漫于诗坛的纤弱浮靡之风。

再次,就其体性特征而言,在日常的书院教学中,对于《选》诗中那些气韵高古、气象阔大之作,朱熹一直予以高度赞扬:

《选》中刘琨诗高。东晋诗已不逮前人,齐梁益浮薄。

苏子由爱《选》诗“亭皋木叶下,陇首秋云飞”,此正是子由慢底句法。某却爱“寒城一以眺,平楚正苍然”,十字却有力!

刘琨诗素以风格雄峻著称,《文选》所录刘琨诗共三首(《答卢谌诗并书》《重赠卢谌》《扶风歌》),其中尤以《重赠卢谌》中“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二句最为后世批评家所赞赏,如钟嵘《诗品》谓刘琨诗“仗清刚之气,赞成厥美”“既体良才,又罹厄运,故善叙丧乱,多感恨之词”,李白《留别贾舍人至二首》有“谁念刘越石,化为绕指柔”之语,《送宣城刘副使入秦》亦有“君即刘越石,雄豪冠当时。凄清横吹曲,慷慨扶风词”之论。若以此为参照,将引文中朱熹“《选》中刘琨诗高”之评与其对齐梁诗作“浮薄”“使人四肢散漫不收拾”的评价可见,朱熹对“《选》中刘琨诗”的看法亦多基于其慷慨悲壮、清峻刚健的诗歌风格和审美精神而言。此外,引文中朱熹所赞赏的“寒城一以眺,平楚正苍然”两句出自谢緿《宣城郡内登望》诗,该诗亦为《文选》收录。唐宋批评家在评论这首诗时,多有下笔有力、浑茫开阔之论。如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唐子西语录》云:“寒城一以眺,平楚正苍然”,平楚犹平野也;吕延济乃用‘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谓楚,木丛。便觉意象殊窘,凡五臣之陋类若此。”清沈德潜《古诗源》则称“‘寒城’一联格高,朱子亦赏之”,可见朱熹对这首诗的喜爱亦源于其意境之开阔,审美精神之雄健有力。而这种对于“气韵高古”、意境雄浑之作的推崇在朱熹日常的书院教学中亦多有体现:

唐明皇资禀英迈,只看他做诗出来,是甚么气魄!今《唐百家诗》首载明皇一篇《早渡蒲津关》,多少飘逸气概!

因举石曼卿诗极有好处,如“仁者虽无敌,王师固有征;无私乃时雨,不杀是天声”长篇。某旧于某人处见曼卿亲书此诗大字,气象方严遒劲,极可宝爱,真所谓“颜筋柳骨”!……曼卿胸次极高,非诸公所及。其为人豪放,而诗词乃方严缜密,此便是他好处,可惜不曾得用!

由此可见,面对以争新竞巧为尚的诗坛,朱熹在教学实践中对前人诗作中那些气魄英迈,“方严缜密”之诗的赞赏无疑蕴含着救济时弊、匡正诗坛卑弱浮靡之风的良苦用心;以书院教学的角度观之,树立“《选》诗”这样一个可供师法的榜样,无疑为那些书院学子们在初涉诗坛之时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此外,痛感于诗坛多“狂怪雕锼,神头鬼面”“肥腻腥臊,酸咸苦涩”之作,朱熹在书院日常教学中则多通过倡导诗作之“闲淡”“无声色臭味”以矫其弊,而联系朱熹早年的学习经历可知,初学者若想创作出具有“萧散冲淡之趣”的诗作,则其对于《选》诗的学习与借鉴亦是必不可少的:

闻之诸先生皆云,作诗须从陶、柳门庭中来乃佳,不如是无以发萧散冲淡之趣,不免于局促尘埃,无由到古人佳处也。如《选》诗及韦苏州诗,亦不可不熟观,然更须读《语》《孟》,以深其本。

按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考证,这封信是朱熹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与其表弟程洵谈论诗文所作,亦是少年朱熹对自身学习经验的总结。在他看来,初学者在学习及创作实践中以“陶、柳门庭”为切入点,不断揣摩并最终创作出具有“萧散闲淡”之美的诗作虽为上策,但仅仅止步于此是远远不够的。若想真正做到破除藩篱、达到“古人佳处”,就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寻根溯源,通过“熟观”《选》诗,勤读《语》《孟》,“以深其本”,而这种要求后学者在初涉诗坛之时注重夯实基础的主张在其日后的书院教学中亦可谓一以贯之。结合引文可知,朱熹将《选》诗视为创作“平易不费力”之诗的一个典型例证,足见其对于《选》诗审美精神、审美特点的认识亦包含着对于“萧散冲淡之趣”的追求。换言之,在朱熹看来,这种对于匡正文坛弊端颇有助益的“萧散冲淡之趣”亦是“《选》体”的体性特点之一。

最后,就其体用关系而言,朱熹将诗歌视为“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的产物,因“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故后人在创作实践中亦应以“圣人之作”为楷模,以“有意乎温柔敦厚之教”“不为文字之空言,而必要于实用”为诗歌创作的根本目的。朱熹之所以将《选》诗视为初学者可资借鉴和师法的对象,亦是基于其相应社会功能,特别是“教化”作用的彰显而论,即诗人应在“不为文字之空言”的基础上充分彰显诗体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做到“有意乎温柔敦厚之教”:

故尝妄欲抄取经史诸书所载韵语,下及《文选》、汉魏古词,以尽乎郭景纯、陶渊明之所作,自为一编,而附于三百篇、《楚辞》之后,以为诗之根本准则。

朱熹此处将《文选》与“汉魏古词”“郭景纯、陶渊明之所作”列于“三百篇、《楚辞》之后”,并将其视为能够体现“诗之根本准则”、可供后世学者效法的典范之作,足见“《选》诗”亦是其心目中能够实现“诗之体”与“诗之用”相互契合的典型代表,而朱熹此处所谓“诗之根本准则”即包含着其对诗歌“明道”“言志”“教化”等社会功能的期待和重视。通过梳理相关资料可知,在漫长的书院执教生涯中,如何突显并实现诗歌的社会功能始终是朱熹特别关注的问题之一:

器之问:“《诗传》分别六义,有未备处。”曰:“不必又只管滞切许多,且看诗意义如何。……古人胸中发出意思自好,看着三百篇《诗》,则后世之诗多不足观矣。”

所谓“无邪”者,读诗之大体,善者可以劝,而恶者可以戒。若以为皆贤人所作,贤人决不肯为此。……所谓“诗可以兴”者,使人兴起有所感发,有所惩创。

亚夫问:“‘诵诗三百’,何以见其必达于政?”曰:“其中所载可见。……若读《诗》而不達于政,则是不曾读也。

综上所引,认为诗歌创作应该以能够体现作者的“胸中意思”和“志之所向者高下”为最终归旨在朱熹执教生涯中亦可谓一以贯之。有鉴于此,初学者在学习和创作实践中,必须对“诗之体用”予以充分的关注和重视,在“识得古今体制”的基础上选择那些“诗之体”与“诗之用”相互契合且充分彰显诗体之“教化”作用的诗作进行学习。反观当时诗坛,之所以会出现“浮泛新巧之声”盛行的乱局,除了初学者在学习过程中多存在着不重基础、不识“古今体制”的竞躁虚浮之弊外,未能做到“善择其体”亦是导致其诗作“细碎卑冗,无余味也”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诗学屈、宋、曹、刘,而下及于韦应物,视柳子厚犹以为杂用今体不好也。

器之问《诗》。曰:“古人情意温厚宽和,道得言语自恁地好。当时叶韵,只是要便于讽咏而已。到得后来,一向于字韵上严切,却无意思。汉不如周,魏晋不如汉,唐不如魏晋,本朝又不如唐。”

按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考证,黄子厚即朱熹同窗黄铢,尤精诗词,与朱熹多有唱和。庆历五年(1199)七月,三山许闳携黄铢诗集来访,朱熹为之作序。朱熹曾在同年与巩丰论诗时盛赞黄铢诗作“自楚汉诸作中来,绝不类世人语”,结合引文可见,朱熹对黄子厚诗作批评主要集中在那些“杂用今体”的作品上。因此,亦有学者据此认为,朱熹在诗体选择的问题上“厚古薄今”,并将其归结为“一种比较保守的文体观念”。笔者通过梳理相关材料发现,虽然朱熹在日常的书院教学中对《选》诗多有推崇,但这种提倡和推崇并不意味着对近体诗的一味排斥,对于那些能够实现“诗之体”与“诗之用”相互契合,特别是能够充分展现诗人“志之高下”且“颇有余味”的近体诗作,朱熹亦是予以肯定和褒扬的:

子直诗甚佳,南容之篇尤有余味,已辄为题其后,因书幸以报之也。

刘叔通江文卿二人皆能诗:叔通放体不拘束底诗好,文卿有格律入规矩底诗好。

裘父诗胜他文,近体又胜古风,今乃见之,幸甚。

朱熹曾在《答巩仲至》中指出,世人之所以多有“是今非古之意”,其主要原因便在于“古体”不如“近体”“可以悦人之观听”;有鉴于此,世人在面对诗体选择的问题上亦多以崇古抑今为尚,以求达到“惊俗眼”“投世俗之耳目”的效果;而这种创作倾向漫延于文坛的最终结果,便是“正音不竞”“诗道几熄”,空疏浮泛之风日盛。总之,朱熹对“《选》诗”的推崇和褒扬,既是基于其书院日常教学,从有利于后学者夯实基础、“识得古今体制”的角度提出的一个典型例证,同时又是贯彻其重视文体的社会功能,促使“文统”与“道统”归复于一的文体思想的充分体现。

综上所述,若放眼整个南宋时期的文学理论批评,特别从比较“书院之内”与“书院之外”两个理论场域诗歌体式问题的关注和讨论的角度来看,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们在关注和讨论诗体问题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把诗体问题的讨论与批判结合起来,从“正本清源”的角度出发,提示和引导后学者由“识”出发,循序渐进地解决诗之“失体”及诗之体用等问题。综合上文所论可知,面对积弊丛生的诗坛,无论书院内外,世人均多有批判之辞,而对于诗体问题的选择与讨论,南宋批评家们不论其是否身在书院之内,亦多有关注。但相较于书院之外的批评家仅仅止于对诗道沦丧、诗之“失体”的批判或是泛论雅颂、畅言“正体”以为解决之道而言,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们在批判时弊的同时更加注重以其书院教学实践为依托,从有利后学的角度出发,在深入探讨诗坛积弊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同时,提供切实可行、更具针对性合操作性的救弊之策。在朱熹看来,这种竞躁之风盛行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初学者在学习过程中不重夯实基础、不识“古今体制”,因其“不识”,故难作好诗,难出佳作。因此,解决这

一问题的关键即在于通过日常师生论学、在教学相长、切磋琢磨的过程中通过列举实例,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示并要求初学者在涉足诗坛之处即注重夯实基础,特别是在“识得古今体制”上多下功夫。对于初学者而言,这样的要求和提示既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同时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无疑有助于其在初涉诗坛之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掌握正确的学习路径。就整个南宋诗坛未来发展的走向而言,这些初入诗坛的初学者们无疑是未来诗坛创作与诗歌批评的重要力量,因此,从初学者的学习引导入手,以“识得古今体制”为切入点,以强调诗体社会功能,特别是其彰显其教化作用为落脚点,既充分说明南宋书院学者对于诗体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亦体现出其在“匡正”诗体问题上循序渐进的解决思路,即以“识”为出发点,由浅入深,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掌握不同诗体的创作规范,进而真正实现正本清源,彻底矫正当时诗坛盛行的竞躁浮泛之风。此外,在涉及诗歌的体用关系问题时,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们往往特别重视和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特别是其“教化”作用的彰显,这一点亦与南宋书院学者力图通过创办书院来重建道德秩序,达到“收拾人心”、重振道统的办学理想相一致。

二是多从书院教学实际出发,通过树立《选》诗这一可资师法的学习榜样,方便初学者在“识得古今体制”的基础上对诗体问题进行更为全面的学习和掌握。综合上文所论可见,较之于书院之外的其他批评家,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书院学者在论述诗体问题时往往更加注重从书院的日常教学实践出发,通过树立榜样和细致分析使初学者明确诗体问题的各个方面,达到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的学习效果。如在论述“识得古今体制”这一问题时,朱熹既从批判诗坛积弊的角度论述其必要性,又将《选》诗作为一个可供初学者师法的典型例证,从《选》诗自身的体制特点、体貌风格等不同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为后学者提供可资学习和借鉴的榜样。对于初学者而言,这种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既有利于其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诗体问题的重要性,又能使其在学习和创作实践中明确师法对象,从体制、语体、体性、体用等多方面对《选》诗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和借鉴,切实匡正当时诗坛将诗体学习简单等同于创作技巧的掌握,将“玩意于空言”视为作诗之高妙的不良创作倾向。

就其后世影响而论,朱熹之后的书院学者们在论述诗体问题时亦多从匡正时弊、引导后学者掌握正确的创作路径出发,在提示初学者重视夯实基础的同时将《选》诗作为初学者可资学习和借鉴的典范之一。如赵蕃《寄谢新安丰守胡达孝见遗近诗一轴便呈甘叔异章梦与》即以“诗作文选体,字有眉山踪”盛赞胡氏诗作之高妙;谢枋得在《与刘秀岩论诗》中提到自己的学詩之路时则有“凡人学诗,先将《毛诗》选精洁者五十篇为祖,次选杜工部诗五言近体、七言古风、五言长篇、五言八句四句、七言八句四句,八门类编成一集,只须百首;次于《文选》中选李陵、苏武以下至建安、晋、宋五言古诗、乐府编类成一集;次选陶渊明、韦苏州、陈子昂、柳子厚四家诗,各类编成一集;次选黄山谷、陈后山两家诗,各编类成一集,此二家乃本朝诗祖;次选韩文公、苏东坡二家诗,共编成一集。如此拣选编类到二千诗,诗人大家数尽在其中。又于洪迈编晚唐五百家、王荆公家次通选唐诗内拣七言四句、唐律编类成一集,则盛唐、晚唐七言四句之妙者皆无遗矣。人能如此用工,时一吟咏,不出三年,诗道可以横行天下”的经验之谈,文天祥《萧焘夫采若集序》中亦谓萧焘夫之诗“五年前善作李长吉体,后又学陶,自从予游,又学《选》。今则(又+彐+冖+又)(又+彐+冖+又)颜、谢间,风致惟十九首,悠远慷慨,一唱三叹,而有遗音”,足见其影响之深远。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责任编辑:魏策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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