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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示范法在高校道德教育中的运用
——基于皖南十所高校的实证分析

2021-12-03杨燕玲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2021年12期
关键词:道德行为事迹道德教育

杨燕玲

(宣城市委党校,宣城 242000)

2019 年3 月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中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发挥育人主渠道作用,坚持增强获得感,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2020 年抗疫防汛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在这个特殊的时期用榜样先进事迹作为教育样本,切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长期以来,榜样示范法作为传统的教育方法,一直都在立德树人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然而却为许多高校教育者所忽视,加上近年来解构主义思潮泛滥,使得大学生的价值观出现偏差和逆向,给高校道德教育带来极大的挑战。在现实生活中,从马加爵连杀四人、复旦投毒案,再到北大高材生吴谢宇杀母事件,一桩桩道德失范行为都在叩问道德教育的底线。因此,德育工作者应该将榜样示范法与高校道德教育有效衔接起来,建立两者互助的耦合机制。

一、榜样示范法在高校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榜样示范法是高校开展道德教育的一种常用方法,是教育者通过典型示范,以他人的优良品质和模范行为去影响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一种方法[1](141)。榜样示范法在高校道德教育的正确运用,会对学生从知到行的转化发挥肯定性的意义。

(一)获得感性认识,提高道德认知能力

大学生的道德认知教育主要来源于教师在课堂的讲授,传统的讲授法重理论轻实践,弱化了道德认知教育的效果。榜样示范法的正确运用会有效弥补这一弊端。一方面,人们会通过榜样行为获得感性道德认识。通过观察榜样人物的品行,明确道德标准、要求和规范等,这一道德认识的获取是道德概念形成的前提,也是道德教育发挥效果的基础。另一方面,人们会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随着道德认知和经验的积累,大学生会通过分析榜样外部的人物事迹探究榜样内部的精神特质,作出道德判断、分析和抉择,这一过程就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也是个体提高道德认知能力的过程。

(二)产生情感认同,增强道德情感体验

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使大学生形成好的道德品行。要使大学生形成好的道德品行必须关注其情感,道德情感教育要取得实效也离不开榜样示范法的作用。一方面,德育工作者通过鼓励大学生成为别人的榜样,多行善事善举,多做利他之事,使大学生产生道德上的愉悦感,从内心深处愿意接受道德教育的影响。另一方面,德育工作者通过介绍榜样事迹这一间接的方式让受教育者感受榜样身上的精神力量,这一精神力量会让个体产生敬佩、信服和认同感,丰富受教育者的道德体验,让大学生认同并重视道德教育。因此,高校道德情感教育需要德育工作者正确发挥榜样示范的引领作用,使得大学生能够在思想、情感上积极向道德榜样靠拢。

(三)模仿榜样行为,促使道德人格完善

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行为,道德行为的出现既离不开知情意的内在催化,也离不开榜样示范的外在推动,榜样示范在培育个体形成良好道德行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榜样示范能矫正个体的不良行为。“榜”本身就是一种矫正工具,榜样示范行为会形成标准和参照,让受教育者看到自己行为的不足,在模仿的过程中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完善自身的道德品格。另一方面,榜样示范能起到监督、巩固个体道德行为的作用。受教育者在榜样言行的影响下,会自觉做到内在监督,以榜样的标准时刻要求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可见,榜样示范法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让受教育者产生敬畏,让受教育者能在比较中找到差距,在差距中完善自己,最终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成为一个德行高尚之人。

二、榜样示范法在高校道德教育中的运用

为了更好探究榜样示范与高校道德教育的耦合路径,本课题在皖南医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十所皖南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一共发放2100 份,回收2023 份,回收有效率为96%,其中有效问卷1879 份,有效率为93%,并就问卷调查反映的问题尝试提出解决路径。在问卷调查中,“您认可榜样示范在高校道德教育上的影响力吗?”这一问题,64.35%的大学生都十分认可榜样示范在高校道德教育的影响力,不仅说明这个课题研究有现实依据,也间接说明榜样示范法是受大学生所信服的一种方法,因此,德育工作者应该正确发挥榜样示范法在高校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一)榜样选择要实事求是

1.榜样人物选择要有针对性

(1)用富有层次性的榜样内容教育学生,满足不同学生的榜样需求。在问卷调查中,59.71%大学生认为在榜样人物选择时要突出内容的层次性,满足不同学生的榜样需求。一方面,在不同的场合要突出内容的层次性,像大型报告会和大型座谈会等场合,可以集中讲授受众较多的榜样类型,比如,党的好干部型,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型等,像小型访谈会和面对面的交流,可以根据不同个体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榜样教育。另一方面,针对不同性别、年级、专业、兴趣的大学生要突出内容的层次性。比如,从专业方面来说,大学生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特殊的榜样群体,就拿医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目前的钟南山、李兰娟团队就是他们的旗帜和标杆,德育工作者可以选择本专业领域的榜样人物凸显榜样示范的效果。

(2)发掘偶像群体中的优秀榜样。大学生群体开放、多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极易产生偶像崇拜。因此,德育工作者应注意选取那些工作敬业、对社会他人负责、积极做公益的偶像群体,更好发挥偶像榜样在高校道德教育上的导向作用。

2.榜样事迹选择要有真实性

(1)要用真实的榜样事迹教育学生。在调查中,42.79%的大学生认为德育工作者在宣传榜样事迹时要尽可能呈现事物的真实性。因此,德育工作者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完美而刻意地将人物事迹进行夸张和捏造,而应该充分把握好榜样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寓情于理,情理交融,使大学生真正感受到榜样示范的真实力量,用真实感动自己,扭转内心当中的不合理信念,从而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

(2)在选择榜样事迹的过程中,要从身边留心,从身边着手。德育工作者不能选择那些被“束之高阁”遥不可及的榜样,而要选择身边优秀的榜样事迹,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以院系、班级为单位选树的各类优秀学生占34.11%,这说明大学生还是愿意接受身边榜样人物的影响。身边榜样人物之所以能发挥更好的育人效果就在于他们是大学生所熟悉和了解的群体并且他们的榜样事迹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更加具有真实性和可信度。

(二)榜样教育要力求时新

1.榜样事迹宣传要有发展性

(1)要注意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在调研中发现,在进行榜样事迹宣传时,有60.56%的大学生支持德育工作者用校园网、公告栏、宣传栏进行宣传,53.75%的大学生选择微信群、QQ 群、朋友圈,这些数据说明榜样宣传要与时俱进,要突出网络的作用,利用线上线下的资源建立网络优势,让大学生感受到在“互联网+”时代下的榜样教育。同时我们发现有39.65%的大学生希望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来进行宣传,这也启发德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党支部、党小组主题党日活动对大学生党员、团员群体进行榜样事迹宣传。当然,还可以利用访谈交流、实践活动、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来宣传。

(2)要注意结合社会热点进行宣传。德育工作者要在不同时期推出不同的榜样主题,做到特殊典型与日常典型相结合。比如,今年疫情肆虐,80多岁的钟南山院士顶住压力带领白衣天使抗击疫情,防汛抗洪过程中涌现出很多平凡的英雄,这就属于结合社会热点的特殊典型事例,将这些英雄榜样体现出来的无私奉献、集体主义精神与日常典型相结合反而增强了榜样示范的效果。

2.榜样教育方法要有发展性

(1)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一般而言,德育工作者在课堂上习惯用讲授法来介绍榜样事迹,讲授法固然有它存在的优点,比如,直接、效率高,有利于更系统地传授榜样教育内容,但是它也有弊端,体现在不利于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突出差异性的因材施教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德育工作者应该扬长避短,发挥讲授法在榜样教育中的优势,同时,也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去感受榜样力量。比如,参加榜样同行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者义务支教、瞻仰革命圣地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在亲身经历中感受榜样精神的可贵,以自己实际行动来提升思想道德水平,践行道德行为,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

(2)要将榜样教育与日常生活相结合。榜样示范要发挥作用需与日常生活相结合,正如陶行知所说的,“真知识是思想与行为结合而产生的知识;真知识是安根在经验里的。从经验里发芽长叶开花结实的是真知灼见”[2](219)。因此可以说,在生活实践中接受的教育才是有意义、能开花结果的教育。在问卷调查中,41.09%的大学生认为榜样教育要与日常生活相结合,这一数据说明榜样示范不能限定于某一个时期,要体现出经常性;也不能脱离生活,要体现出实践性,两者相结合才能让大学生感受到榜样无处不在的力量。

(三)榜样结果要动态调整

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包括四个方面,即知情意行。道德认知是起点和前提,道德行为是目的和归宿,道德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道德习惯。纵然德育工作者通过榜样示范法使大学生形成了好的道德品行,如果在之后不进行调整和干预,受到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人的道德行为也会发生改变,因此对于榜样教育的效果,德育工作者也要随时观察并进行适时干预,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强化高校道德教育的效果。

1.对大学生道德行为进行观察

现在大学生已是90、00 后居多,大多集中在18~25 岁,这个年龄是一个人情感得以迅速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也处于飞速的发展之中,相对于生理来说,大学生的心理还不是很成熟,社会环境的影响使得大学生极易产生道德失范问题,因此德育工作者要加强对大学生道德行为的观察,值得注意的是,对大学生道德行为观察的方式应该是多样的,群体越小观察结果越细致,可以以班级或者寝室为单位进行观察,德育工作者对不同道德行为的大学生要做好观察和记录,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

2.通过强化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在问卷调查中,49.76%的大学生认为德育工作者在进行榜样宣传时只是应付形式,为了宣传而宣传,等特定时间过去,便不再强化榜样教育的效果。比如,三月是雷锋精神宣传月,在三月结束之后,榜样示范活动也随之结束。正如人们打趣,“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3](146)。这一现象如果长期存在下去,不仅容易使身边榜样人物不再发挥模范带头的作用,也容易产生大学生道德行为的波动和反复,甚至出现相反的结果,这就需要德育工作者通过强化机制对其行为进行干预和调整,对那些正义的、符合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发展要求的榜样行为要给予精神表彰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非正义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发展要求的榜样行为要给予劝阻、诫勉或者惩罚,使得好的榜样行为能够继续,不好的行为能够得到遏制。同时要注意,不管是正强化还是负强化,强化的力度不是越高就越好,斯金纳曾经指出过,一个很轻微的强化如果使用得好,可以在控制行为方面产生巨大的效果[4](254)。这就启示德育工作者在强化的强度方面要把握适宜,而不是追求绝对的强度。总之,强化机制是德育工作者巩固榜样示范效能的一种重要机制,德育工作者要通过强化机制使榜样行善无后顾之忧、施恶之人接受惩罚,从而不断引导大学生向榜样人物看齐,学习榜样身上可贵的道德品质。

综上所述,榜样示范法是以艺术性的方式对高校道德教育起作用的,德育工作者要在平时的生活中正确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要在榜样选择、榜样教育、榜样结果上下功夫,促成各个方面,实现最佳的优化组合,提高高校道德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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