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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微腐败的“微”与“危”

2021-11-26

政工学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官兵监察腐败

韩 睿

“微腐败”看似微,实则危,它是“违纪”“破法”的开端,是腐败堕落的温床。它关乎官兵切身利益,关系部队建设全局。因此,明晰“微腐败”的危害,厘清“微腐败”的成因,掌握“微腐败”的根治办法,对旅团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微腐败”亮剑,将“微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有重要意义。

一、“微腐败”——“危”在何处

“微腐败”是指基层干部利用体制赋予的“小微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涉及财务数额比较少的私利进而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化堕落行为。

“微腐败”多存在于基层单位中。“微腐败”有特定发生范围,一般存在于基层组织中,隐藏在部队管理末梢,寄生在基层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有用两条烟换取多几天休假时间的,有多报几百块钱差旅费换取一两顿饭钱的,有索要单位下发给个人困难救济金的……微腐败虽“微小”但“危害”不小,基层官兵对此深恶痛绝,但常常是敢怒而不敢言。

“微腐败”多存在于敏感事务中。“微腐败”往往发生于官兵关注度高、敏感程度强、牵涉利益广的各项事务之中。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军士选改、评功评奖、入党考学、骨干配备、选取技术学兵等热点敏感问题上。比如,名额条件该公开不公开,推荐对象该上会研究的没上会,结果该公示的没公示等。在处理敏感事务时不能一视同仁,搞你亲我疏、论资排辈,对“小老乡”“老战友”“老同学”迁就照顾,严重损害着基层官兵的切身利益。

“微腐败”多存在于微小权力中。与“老虎”式腐败相比,“微腐败”更倾向于利用“微小”权力进行以权谋私。涉嫌违纪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谋取私利,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拜码头、投桃报李、抱团腐败。挥霍党和人民的信任,肆意违规用权,损害基层风气建设。

二、“微腐败”——“危”从何来

信念动摇,难察觉。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理想信念动摇了,就会失去方向和动力,就经不起各种诱惑,就必然走上歪门邪道。“微腐败”虽小,但其根本原因仍然是理想信念不牢所导致。一是学习松懈,精神迷茫。二是法纪意识淡薄,定力不强。一些基层干部纪法意识不强,自认为“我的地盘我作主”,将党的纪律规矩置于脑后,在面临诱惑、面对潜规则、面对不良风气时立场不坚定,认为“别人都可以干的事情,我为什么不能干”,最终失去政治定力和抵腐定力。三是沉迷享乐,格调不高。当前一些基层官兵对高档消费、奢侈的生活方式以及不良的恋爱观产生认同、羡慕等心理,盲目攀比,吃穿用行都追求“高端、大气、上档次”,实在无法支撑时就以借债方式满足各种开销,有的甚至铤而走险滑向腐败的深渊。

思维惯性,是推手。“微腐败”属于基层顽疾,少数官兵交往中带有一定的功利色彩,把正常的工作关系物质化,把健康的内部关系庸俗化。人情交往庸俗化、利益化等不良现象,直接冲击影响基层官兵的价值取向。不少人错误认为平时交流“礼尚往来”、休假学习“表示表示”、请假外出“意思意思”既是传统惯例也是生存必备,办事找人、送礼回报被视为“天经地义”。由于对“潜规则”的认同,进而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最终成为“微腐败”发生的背后推手。

监督不力,常放任。十八大以来通过高压严治,部队的作风风气建设比起之前有了很大好转。但一段时间以来,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压势,在某些单位还没有有效传导到基层,“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其原因就在于监督不到位。一是上级监督难深入。基层单位点多、线长、面广,上级监督检查只能在特定时间、特定事项中展开,难以全面掌握情况,难以及时发现问题。二是同级监督有困难。有些机关领导片面地认为单位的“荣誉”重要,不愿意把问题点破,不愿把事情摆在桌面上说。有的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三是群众监督有顾虑。广大官兵参与监督积极性普遍不高,责任感不强。受人情因素的影响,有些人碍于情面不愿监督,有些人因担心个人发展受影响不敢监督,导致监督制度不少、监督效果不力的情况在基层单位中并不少见。

三、“微腐败”——“危”如何治

实践中,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态度严查实纠“微腐败”,切实维护好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不断向着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挺近,还基层风清气顺的良好生态环境。

增强“抵抗力”,确保官兵思想行为不触法规红线。一要抓好零散时间,夯实官兵思想阵地。以官兵日常工作生活为着力点,抓住微小、零散时间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骨干党性锤炼。要努力发掘官兵身边的“微榜样”,讲好“微故事”,通过树立好榜样传播正能量。重点抓住训练间隙、课余活动等随机时间,结合网络热点问题,设计相对应的主题“微党课”,使得学党史、军史更加灵动有温度,调动基层官兵参与积极性,正向引导基层各抒己见充分交流。“微党课”不在于时间长短,而重在经常灌输,将优良传统教育融入碎片化的工作生活中,在交流中形成良性互动,增强官兵的体验感,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为官兵思想补足“养分”。二要善用身边资源,增强官兵遵规守纪意识。利用微信、微博、QQ、短视频平台等载体,紧密围绕基层的生活,嵌入法规纪律要求和道德行为准则,录制几分钟左右的微视频,撰写几段落的小文章,讲述一段小案列,发挥隐性教育的优势,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重视新媒体评论和分享功能,不断促进官兵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感召,树立官兵知法、懂法、敬畏法律的良好意识。三要常做警示提醒,打消官兵想腐苗头。要抓好官兵工作生活的细微之处,制作通俗易懂的微标语和小卡片,营造营区处处有警示、官兵身边时时有提醒的氛围,用好手机微信和短信功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敏感时期,向基层官兵发送警示教育微信、短信。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基层官兵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偏好,将提醒警示融入官兵日常,让“微腐败”无处遁形,让基层官兵身边警钟长鸣,增强官兵“免疫力”。

定期“做体检”,确保“三个重点”不出监察视线。必须将监督监察向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延伸。一是重点岗位经常察。要紧盯军事训练、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岗位抓监察,采取一级抓一级的方式,检查权力运用是否遵章守纪,建立定期轮换制度,防止重点岗位一人长期把控,对风险评估等级较高的要坚决撤换,切实把重点岗位纳入绝对监察范围,确保重点岗位人员不出问题。二是重点环节反复察。突出抓住财务核销、干部调整选配、士兵考学名额分配、伙食日常管理、营房建设整修、办公设备采购维修、大项工程招标等重点环节,会同相关专业部门严格按照监察程序开展专项监察。要不怕麻烦,监察的再监察,反复查、仔细查,对每个环节是否按程序办事要监察,对相关情况真实性要监察,坚决破除欺上瞒下、虚报冒领,以及纪律规定不遵守、法律程序不落实、制度手续不履行等不当行为。通过长期反复施压,从严把控各项工作申请关、审批关、核销关,确保重点环节严管严控。三是重点时间一定察。要结合敏感时间开展,监督是否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是否经过民主评议,是否经过各级组织提名,是否经过党委(支部)推荐、党委集体研究,是否充分尊重基层意见,是否按政策法规办事,是否存在个人独断,是否落实公开制度等等,确保在敏感时间的重点工作让官兵放心、满意。

时刻“打疫苗”,确保权力运行透明不悖群众路线。切实纠治“微腐败”行为必须依靠群众“打疫苗”。一要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官兵权利,尤其是官兵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积极改善单位民主环境,诚恳接受各种举报和批评意见,激励大家敢谏言、讲真话、不回避。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鼓励基层官兵积极举报问题线索,对基层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和发生在官兵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要积极反馈。二要将基层风气监督员作为“排头兵”。强化基层风气监督员争做基层“探头”、勇于“抓拍”违纪行为的责任感,把“护短遮丑”列入基层风气监督员年度考评的内容,与评功评奖、个人利益相挂钩,对测评优秀、基层官兵评价高的给予奖励,反之则要予以惩罚。三要下大力拓展监督方式。要畅通网上监督渠道,在网上开设专门信箱、问题公开等专栏,全时公布纪委监委电话、监督举报专线,拓展网上监督平台,开通网上直通车,使监督更加简单高效、方便快捷。建立监督单位分类台账,定期反馈基层官兵关注问题。要引导基层官兵认清形势积极参与基层监督,公开内容采取每月“清单式”在单位公开栏、单位强军网上公布,还基层官兵一本“明白账”,将基层党务、政务、财务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剔除“病原体”,确保小问题小毛病不转化成大问题。一是问责从严有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凡举报必核查、凡核查必见底,做到不漏一事、不少一人。瞄准制度不落实、用权随意化,做到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单位不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促使各级履职尽责。二是执纪准确有速度。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必须及时受理、优先处置,做到即刻了解情况、迅速开展调查、快速精准处理、立马通报学习,确保执纪问责、警示教育有速度、高效率,防止不正之风问题生根发芽、扩散蔓延。三是容错从善有温度。基层“微腐败”大多数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突出“两个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止苗头于未萌,扼隐患于未发。该严的时候一定要严起来,但同时也要注重宽严相济,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把教育挽救的工作做好,使基层官兵少犯或者不犯错误,真正管住管好大多数,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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