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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院校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开展现状及对策

2021-11-26陈思琪

法制博览 2021年2期
关键词:体育院校法治法律

陈思琪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为了了解体育院校学生网络法治教育开展现状,笔者以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为例,针对此问题发放问卷,进行实地考察。此次调查共发放1090份问卷,最终回收1090份,回收率100%。经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析和归纳,当前体育院校开展网络法治教育的现状如下:

一、体育院校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开展现状

(一)访问新媒体方面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你访问新媒体的频率”这个问题,有76.7%的同学选择“一天N次”;11.01%的同学表示“一天一次”;4.04%的同学选择“两三天一次”;也有8.26%的同学选择“很少访问”。

对于“你常用的新媒体传播工具”这个问题,有98.17%的同学选择“微信”;62.84%的同学选择“QQ”;32.29%的同学选择“微博”,虽然还有贴吧、人人网等选项,但总的来说,微信、QQ、微博是使用率是比较高的,而这三种传播工具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沟通交流。

(二)开展网络法治教育途径方面

针对“你所在的学校目前通过哪些途径开展网络法治教育”这个问题,有77.06%的同学选择“通过选修课及法治教育有关的课程”;有65.14%的同学选择“通过校园各类公众号推送信息”;47.16%的同学“通过专门的法治教育网站”;还有11.83%的同学对这个问题“不太清楚”。

该题目设置为多选题。由此可见,体育院校主要是通过开设选修课及与法治教育有关的课程、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网站、推送各种法治信息公众号等方式来开展法治教育的。

对于“你平时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这个问题,79.63%的同学选择通过“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教育基础课程”;72.02%的同学通过“新闻、网页、网络推送”;54.22%的同学通过“跟法律有关的德育、团学活动”,还有学校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书籍报刊、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等其他形式。

(三)开展网络法治教育内容方面

问卷对“你需要哪些类型的法律知识”这个问题做了调查,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针对专业性质,对刑法、侵权责任法、民法、体育法具有更高的学习需求和学习欲望,这些法律知识更贴近体育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经常碰到的案例、事件。问卷调查过程中,结合体育专业特点,在网络法治教育的内容方面向同学们征求意见,同学们一致认为,网络法治教育内容要体现专业性、及时更新、与社会热点联系密切,针对体育生文化基础薄弱等特点,内容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四)开展网络法治教育态度方面

问卷调查过程中,将传统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模式与网络法治教育进行对比,针对“你认为传统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模式的缺陷”这个问题,71.01%的学生认为传统的法治教育模式“缺乏趣味性,比较枯燥”;48.9%的学生认为“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无法保证学习时长;还有一些学生认为传统的法治教育模式不具有针对性、不够实用。

从图表显示的数据可以看出来,不少学生对传统法治教育模式不够满意,认为还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对于将新媒体工具用于法治教育的支持度”这个问题,78.07%的同学表示“非常支持”;19.91%的同学表示“无所谓”;只有2.02%的同学持反对意见。由此可见,绝大部分同学非常愿意利用网络开展法治教育,他们对于新媒体工具的接受程度是我们开展网络法治教育的基础。

二、优化体育院校开展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对策方法

基于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体育院校特点,参考国内外学者关于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研究成果,立足当下体育院校网络法治教育的开展现状,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来优化体育院校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

(一)课程设置中增加网络法治教育内容

从目前体育院校的课程设置来看,承担体院学生法治教育责任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共需开设5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在这5门公共必修课中,思修课的内容最接近法律,它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思想道德修养,第二部分才是法律基础。其中第一部分占据这门课的绝大部分,第二部分只是在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道路等,法律知识普及极其有限[1]。当下,大学生成为网络社会的主体,但他们对于网络法治了解甚少,网络法治意识薄弱。为解决这种问题,立足体育院校特点,应该在教材中增加网络法治教育、刑法、侵权责任法、体育法等体育生迫切想要了解和学习的内容,或者通过增加课时引导学生系统学习。

(二)促进教育主体网络法治教育观念的转变

每一个教育环节的实现都要依靠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相互配合。大数据时代给教育主体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应该顺应网络时代发展的潮流,积极转变观念,把网络作为法治教育的有力工具,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使法治教育效果最大化。从教育者的角度来讲,应尽量提升自己操控网络的能力,比如学会使用各种实时跟踪、监控学生学习动态的APP,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法律课堂[2],将课本上、课堂上教学内容与网络法治教育知识相结合,增加趣味性。从受教育者的角度来讲,应学会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筛选、鉴别合理、有价值的法律知识,自觉了解网络法律法规,而不是被动接受,在这个过程中主动培养自身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三)充分发挥专项老师在法治教育中的辅助作用

以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为例,我院一共7个系部,分别是体育系、社体系、新管系、旅外系、艺术系、民传系、运动训练系。其中,旅外系、新管系属于非体育类普招生,虽然他们的课程中有体育要素,但毕竟不以体育为主。体育系、社体系属于体育类普招生,这些学生无论是文化水平、综合素质都要强于单招生。而艺术系、民传系、运动训练系学生文化基础较弱、法律素养更为薄弱,但是他们占据了体院学生人数的一半以上,而且这些学生都有专项课程,他们与专项老师的情感可以说是非常深厚的。如果专项老师可以发挥法治教育中的辅助作用,在平时专项课中为学生普及一些最基本的、跟本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同学们耳濡目染,相信暴力事件、冲动事件一定会大幅度减少。

(四)完善体育院校网络法治教育师资队伍

上文提到的充分发挥专项老师在法治教育中的辅助作用,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体育院校完善的网络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我们这里所说的师资队伍,不仅包括开展网络法治教育的老师,还需要高校辅导员和专项老师的加入。虽然,“法律”需要很专业的人才,但是想在体育院校营造“人人学法”的氛围[3],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非专业人士的参与。网络法治教育老师因所教授的课程性质,当然越专业越好,最好是法律科班生。网络法治教育也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高校辅导员作为对高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责任人,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为了让这个师资群体更好地发挥作用,体育院校可以定期举行一些线上或者线下的法治教育培训活动。

(五)肃清网络环境,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网络中还充斥着许多不良信息,网络环境不够清明,这种现实情况阻碍了高校开展网络法治教育,要肃清网络环境,营造更和谐、有序的网络秩序,必须从多角度、多主体加大监管力度[4]。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的网络立法,结合高校具体情况,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使网络社会“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高校也可以在网络立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专业特点、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网络校规校纪。对于网络失范行为,后果严重的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在制度层面上规范和约束学生的网络行为,引导学生为肃清网络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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