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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虑的探究

2021-11-25张思珠

法制博览 2021年17期
关键词:借方纠纷案件审理

张思珠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 深圳 518000)

只要经济活跃的地方,就可能有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也一直沿用到现代社会。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很多的中小型企业也在不断成长中,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融资难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增长。但是,民间借贷的种类是十分多样的,并且相对来说比较隐蔽,这就导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难度系数不断升高。所以,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结合民间借贷的各种特点,不断地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规范民间借贷的具体流程,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公民在民间借贷中的合法权益。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存在的审理难点分析

(一)借款金额难以认定

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出借人只有借条,但是没有款项的相关交付凭证的现象[1]。对于小部分涉及数额比较小的案件来说,就比较容易判断和审理。但是,对于部分数额比较大的案件,由于缺乏相关的凭证以及借款合同,就导致这一类案件在实际的判断过程中存在很高的难度。此外,在处理以往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借贷方以及出借方给法院呈现的数据都不太全面,有很多的纠纷案缺乏相关的书面证据,很多都是双方进行口头协议,在庭审时缺乏相关的具体判断事实。

(二)实际的借贷主体认定难度较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借贷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有一部分借贷公司尽管从事着借贷方面的业务,但是在具体的借贷业务中,却没有和借款方签订相关的合同。比如,在一些工程借款的纠纷中,由于存在很多其他的因素,这就导致在庭审现场是比较难判断借款主体是谁,这也是民间借贷的难点。比如,在具体的审理过程中,甲方也就是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乙方,但是乙方却借用公司的名义介入大量的资金。其实,借来的工程款却没有按照规定投入到实际的工程建设中,这就导致了相关案件不断地出现,形成群发性的事件,这些案件都是极其复杂,难以审理的[2]。

(三)借贷双方不出庭的现象较为严重

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中,市场会出现出借人和借款方不出庭的现象。一般出借人会委托代理律师或者代理人来处理相关的事宜,但是代理人手中所掌握的证据往往不够充足,在庭审现场也就不能准确陈述出具体的借贷细节。此外,作为借贷方,为了在生活中躲避出借方的债务追讨,往往会将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家庭住址进行伪造,这就增加了法院审理案件的难度。此外,还有一些出借人为法院提供借款方伪造的证据,或者利用其他的手段恐吓借款人,使得借款人不敢出庭,这些情况是严重地阻碍了审理的进度。

(四)虚假诉讼现象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和执行,侵害第三人、集体或者国家利益的行为。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还存在着比较多的虚假诉讼现象。有相当一部分债权人在已经获取了利息以及本金的情况下,以超额的利息向法院继续提出诉讼,企图通过人民法院来确定自身是不存在债权的[3]。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虑分析

(一)合理规范贷款行为,畅通融资渠道

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只是采取“堵”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理,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在相关的案件纠纷中,一些相关部门需要崇尚法律的权威性,发挥法律的重要作用,不断地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为中小企业畅通融资渠道。相关部门需就中小企业的借贷行为做好引导,规范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为市场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二)在相关案件查清的基础上进行依法调解

在一些民间借贷行为中,借款方势必和出借方有很多的联系。所以,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时,需要仔细审理,理清楚双方之间的联系,要注重对借款方和出借方的调解,妥善将这些矛盾一一化解,合理地保护当事人的各种合法权益,要避免激化双方矛盾,让案件顺利审理下去[4]。除此之外,在做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时,人民法院还需要从各个角度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审查,要保证调解协议的合理性。比如,诉讼请求是不是合理的,法院需要理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双方进行诉讼的原因,只有在做好了这些工作之后,才能促进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案件的公平性以及科学性[5]。

(三)合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这些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审判职能,要在审理时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要发挥出民间借贷的权威价值,不断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科学管理,引导民间借贷的科学运行,这样能促进民间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需要对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依法处理,要规范审理的流程,优化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引导出借方不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出借方的金融风险意识,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6]。

(四)依法制裁非法借贷行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金融市场存在着很多的非法借贷行为,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和法院加强联系,法院要配合好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现阶段现存的一些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法院以及相关部门需要做严厉的打击,管理好金融市场,规范金融秩序,这样才能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除此之外,金融监管部门还需要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针对当前社会所存在的各种各样违法借贷行为做科学的监管,要严格甄别社会上形式多样的非法活动,一旦发现了违法的融资行为,需要立即向有关的机构进行汇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击非法的民间借贷行为[7]。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民间借贷也在不断发展中,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展现了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出现。所以,法院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需要不断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合理管理,利用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创造和谐的金融市场,规范民间的借贷行为,这样才能减少纠纷,促进和保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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