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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意识影响下的《木兰诗》

2021-11-13齐元超

戏剧之家 2021年36期
关键词:木兰诗魏书从军

齐元超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北朝民歌《木兰诗》与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被称为“乐府双璧”。《木兰诗》又叫《木兰辞》《木兰歌》。对于《木兰诗》中木兰的姓氏,其成书年代,主题思想等历来众说纷纭。但基本可以确定的是,《木兰诗》是北朝后期的民歌,其通过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功成返乡这一故事塑造了木兰这一巾帼英雄形象。在当时民族大融合的背景之下,以一种民族视角去解读《木兰诗》,可以看到诗歌背后明显的民族融合与碰撞的痕迹并且能大致了解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和民族精神。

一、推动木兰从军的两种意识

(一)忠孝得两全——外来意识的推动

对于花木兰这个人物来说,她一直被贴的标签就是“忠孝”,虽然经过历朝历代的改编,这个主题却一直没有改变。

诗歌开头描写木兰“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追问其叹息的原因就是“昨夜见军帖,可汉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朝廷招兵,自己的父亲要应招入伍,但是“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父亲没有大儿子,木兰没有兄长,木兰作为家里的长女,家中的长姐,这个时候无疑要承担起替父从军的家庭责任,“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不忍心看到年迈的父亲踏上残酷的战场,木兰替父从军,这是她对父亲所尽的孝道,身为长女,长姐,这更是她对父母、姊妹所要尽到的责任。全文都是以木兰这个第一人称来展开的,显得更加亲切真实。其中对人物的一些称呼比如:爷娘、姊妹等称呼是非常亲近的叫法,这也表明了木兰对这份亲情是非常在意的。在告别家人踏上战场的途中,“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声啾啾。”女儿出门在外,听不到父母的声音,只能听到马鸣、流水声,通过这样一个对比,突出木兰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木兰立下赫赫战功,进朝面见天子的时候,“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这其中用儿来代指木兰自己,在凯旋归来之时,木兰心中想的还是自己的亲人,她可以不要任何赏赐,只为回家与家人团聚。木兰从军虽是无奈之举,但是在奔赴战场以后也奋勇杀敌。她和她的伙伴们抱着报国之心,“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经历“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的艰苦,终于取得了“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的胜利,班师回朝不求赏赐,并不奢求荣华利禄,只为尽早还故乡。

儒家重视伦理道德,尊礼守法,强调家国观念。木兰所在的民族从北方地区入主中原,作为游牧民族自然是比较松散的,缺少礼法、道德文化的束缚。因此,在民族交融的过程中,统治者首先要学习的肯定是思想文化,他们希望以此来稳定统治秩序。儒家思想自然是这些统治者的首选。所以,当南朝大兴玄学之时北朝却在倡导儒学。道武帝拓跋珪就曾诏令天下,收集经书,作为治国方略。孝文帝拓跋宏亦“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受,控其精奥,史传百家,无不该涉”。《隋书·经籍志》记载:“魏氏迁洛,未达华语,孝文帝命侯伏侯可悉陵,以夷言译《孝经》之旨,教于国人,谓之《国语孝经》。”统治者从儒学中汲取治国平天下的方略,而平民接受的则是维系社会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其中自然也包括孝悌之道。在汉族文化中一直流传着“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之语,而花木兰做到了忠孝两全,替父从军为孝,为国杀敌为忠,归来不求赏赐只为卸甲回乡与父母享天伦之乐。

(二)尚武勇猛的民风——自我意识的觉醒

木兰从军中展现出来的那种勇猛尚武肯定源自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在木兰得知征兵的消息以后,她决定替父从军,没有丝毫犹豫,自己置办了骏马和装备。从这里可以看出,木兰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抵触,这说明木兰所在的民族存在刚强好战的风气。北朝民风彪悍,长期生活在北方地区的人民自然全民皆兵,形成了一种尚武勇猛的风气。鲜卑妇女的勇猛刚健逐渐成了北朝妇女的共有特征,在北朝民歌中,花木兰并不是一个个例,与之同时代的诗歌《李波小妹歌》:“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妇女尚如此,男子安可逢?”诗中说李雍容骑马快,善于骑射。这说明在当时,妇女也非常精通骑射,武艺精湛。身为游牧民族,骑射是获取生存资料和争夺生存空间的基本手段,在他们进入中原以后,自己本民族的传统并没有丢失。《魏书·杨大眼传》中记载:大眼妻潘氏,善骑射,自诣军省大眼。至于攻阵游猎之际,大眼令妻潘戎装,或齐镳战场,或并驱林壑。及至还营,同坐幕下,对诸僚佐,言笑自得,时指之谓人曰:“此潘将军也”。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下,就不难理解为何《木兰诗》中,木兰有勇气替父从军,木兰能够凭借自己精湛的骑术“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依靠自己的勇猛殊死拼杀,最终“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从而塑造出了这样一个意志刚强,勇猛杀敌的女英雄形象。

二、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永恒母题

木兰在家温柔乖巧,遵守汉族礼节,尽忠尽孝。但同时又展现出了其矛盾的一面。木兰女扮男装替父出征本身就是不符合当时汉族规范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于汉族人民来说,女性禁止抛头露面,只能独处闺阁,在家做家务。像木兰这样未出嫁的女子的行为更是受到严格管制,时人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治家》对此有所表述:“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汉族女子被限制在自己狭小的闺阁之内,没有见识外面世界的机会,更不用说像木兰一样奔赴战场。

与此同时,北方游牧民族政权下的女性,由于生产方式和文化观念不同,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女性与男性从事相同的生产活动,擅长骑射。《颜氏家训·治家》又曰:“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这就显示出女性的独立性,其实这正是游牧民族女权政治的表现之一。在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结构里,只知有母舅,不知有父,女性的地位是崇高的。中国古代由游牧民族建立的民族政权,有许多母后干政的事例,乃至直接操纵朝政,影响着几代的政治,这就是民族的文化特色之一。《三国志·魏书·鲜卑传》:“鲜卑,亦东胡之余也……其言语习俗与乌丸同。”其中提到的乌丸,在《三国志·魏书》中记载:“贵少贱老,其性悍骜,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无复报者故也。”敢杀其父却不敢杀其母,说明女性的地位之高。“其嫁娶,皆先私通……故其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女方做主。颜之推也曾指出:“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仅充而已,倡和之礼,或尔汝之。”在鲜卑人的生活中,夫妻之间是平等的,与汉人的男尊女卑不同。

鲜卑自漠北入主中原,此过程正是他们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的过程。鲜卑人经过长途跋涉,来到匈奴故地阴山一代,在艰难的迁徙过程中,男子特有的劳动能力和战斗能力得到充分体现,男子的地位随之上升,女性的地位也随之下降。同时,在经历过汉族儒家文化的洗礼之后,其在南进的过程中不断与中原汉族文化碰撞融合,虽然受到了一些影响,发生了一些转变,妇女的行为开始有了一定的规范与制约,但是民族最根本的文化传统依旧存在,不会迅速改变,在关键时刻,妇女依旧可以站出来。在这种融合过程中,两种民族意识相互碰撞,就产生了木兰这样的女子,在她身上看似有两对对立的意识存在,实则是他们入主中原所必须要做出的改变。他们要学习汉人文化,同时保留本民族的特色。这样反而进化得更为全面了,不仅保留了自己民族勇健的特征,而且习得了汉人的手艺,既善骑射,又会女工。《颜氏家训》中也有记载:“河北妇人,织纴组紃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也。”

总体来说,无论是木兰替父从军还是她身上所具有的矛盾性格,其实都是两种意识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本民族意识的传承与汉族意识形态的推动造就了木兰。遵守儒家伦理道德,尽忠尽孝,是汉族所具有的普遍特征,但是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这种行为在汉族人眼中是对男尊女卑的严重颠覆,不合规范。这就是两种民族意识的融合与冲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这种对传统男尊女卑的颠覆是有进步意义的,且影响到后世,又出现了杨门女将穆桂英一类的女中豪杰。

注释:

①⑤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160 页。

②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161 页。

③《魏书》卷七下,北京:中华书局,1997 年,第187 页。

④《隋书·经籍志》三十二卷,商务印书馆,1955 年,第935 页。

⑥《魏书》卷七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97 年,第1634 页。

⑦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 年,第58 页。

⑧陈寿:《三国志·魏书·鲜卑传》,中华书局,1975 年,第8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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