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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征管环境、问题与建议

2021-10-30李勇李鹏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13期
关键词:税收征管数字经济信息化

李勇 李鹏

【摘要】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占GDP的比重越来越高,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让税务征管更高效、便捷的同时,也给当前税收征管带来新的挑战。征管工作面临全新环境,呈现新的特点,各国税收政策相互影响日益加深。数字经济时代我国传统的“以票控税”、查账征收、属地原则在面对数字经济业务税收征管时遇到新问题,在一些国家相继开征数字服务税收的国际环境下,应借鉴先进经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完善税收立法,界定数据产权,强化税收数据库建设,畅通涉税信息共享渠道,合理利用税收大数据为税务管理服务,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征管工作需要。

【关键词】数字经济;以数治税;税收征管;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2.42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2021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化税制改革,持续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已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全新的挑战。传统的税收征管制度、模式、手段在数字经济时代出现种种不适应:面对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无法有效界定税源;“以票控税”在数字经济时代有时会失灵;互联网加速资本与税源的流出损害国家利益等。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国内少子化与老年化叠加的人口危机,全球疫情对经济发展带来的重大影响,在当前数字经济时代大背景下,如何应对当前税收征管环境,妥善解决数字经济给税收征管带来的新问题,在经济双循环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服务水平,顺利实现财政职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

一、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征管环境

G20认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1]。当今世界经济呈现新格局,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商业模式、消费模式层出不穷,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各国已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数字经济时代已然来临。根据中国信通院历年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历年呈现上涨趋势,占GDP的比重也逐年增加,2014—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数据如表1所示。

面对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征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与前所未有的挑战。“金税四期”时代即将来临,其利用互联网技术及海量税收数据,不仅给税务机关的征税方式带来变革,也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纳税服务,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将不断优化,与经济、技术融合逐步实现利用大数据高效征管。但新的经济模式不断涌现,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带来的新经济也给税收征管带来各种挑战,如何实现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需要不断审视新环境,优化应对策略。

(一)逐步实现网上征管

数字经济环境下税务机关利用数据信息不断推进税收创新征管,纳税人一方面享受高效便捷的数字税收服务,另一方面也面临着更全面的税务监管。

1.更高效便捷的税务服务。现代税收征管利用互联网实现征纳双方跨越时空的涉税事务处理。网上税务大厅可以处理日常各類常规税务事务,如各种发票查验、法规咨询、专票认证、纳税申报,以及智能机器人提供的各种服务等。从前办理税务业务需要的各种表证单票,常常因为资料不齐全或填写不规范,而导致纳税人多次往返跑冤枉路而饱受非议,现在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利用二维码扫一扫就可一次性获取相关信息,纳税人只需按要求办理即可;从前难以辨别真伪的各类发票,现在不仅可多途径查询真伪,随着电子发票的推出,更是无须识别真假,需要时直接下载打印即可,既高效又环保,区块链技术更可有效防止数据篡改。信息技术给传统税收征管带来了便捷,利用大数据,也能为纳税人提供数据分析、精准预测与决策支持,如通过纳税人需求调查数据,挖掘征管工作中需要提供或改善的服务;通过智能机器人,将纳税人问得较多的问题,进行回复与数据分析,并对数据加工利用。税务工作人员由从前的“人管户”的征管模式中解放出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为纳税人服务上,不断进行税务管理创新,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不仅有效降低征税成本,也较好地减轻了企业的涉税负担,实现高效便捷的税收征管,显著节约社会资源。

2.更全面系统的税务监管。网络技术不仅提高了征税效率,还实现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更为全面的覆盖。国税、地税两税合并后,畅通了内部数据信息连接,从前由两个系统分别征收的各类税费在横向上实现了统一管理,纵向涵盖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稽查评估、违法处理等多环节的信息化监管工作。两税合并为归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数据,进行分析整合,从而为个性化税务管理带来了便利,更方便税务机关及时掌握纳税人各口径申报数据的衔接性,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更全面的税务监管,及时发现申报异常,更精准地进行税务管理与稽查,提高征管效率与服务水平,降低征税风险。

(二)逐步显现数字时代征管特点

1.税源呈现数字化。数字经济依托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商业模式的不断变革与升级,随着用户与资源的参与度越来越广泛与灵活,交易平台将众多的交易方结合在一起,买卖、中间服务等各方大量的交易、非交易数据在平台上不断归集、变化,形成的数据信息被相关方加以利用,进一步促进交易的达成与模式升级。在网络平台上,大量的客户市场形成“长尾”现象,即使每单利润很小也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税收源泉也随之产生。数字经济业务快速发展下税源数字化特征明显,互联网的便捷、各地税政差异、企业的理性管理,都会促进税源在各地快速流动且具隐蔽性。

2.税收征管信息化。数字经济时代,新经济业态带来的涉税信息多变,传统的征管方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但信息技术影响经济的同时也给税务征管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税收征管通过税务大数据专业管理平台,整合部门、融合数据、梳理流程、多方协同作战,逐渐由传统的“人盯户、票管税”模式向信息化、数智化模式转变,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实现纳税人涉税数据之间的逻辑判断、智能比对、数据验证、异常预警,快速发现问题,电子查税生成底稿,对税源进行管控,并为稽查精准推送案源。

3.税收治理协同化。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经济业务借助网络开展,其辐射范围越来越广泛,而且营销平台、经营模式的不断升级变化,BTC、CTC等电子商务覆盖面越来越大,税务征管不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联合协同,对重大涉外税务事项开展专项行动,还需要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海关等多部门交换信息。而跨境电商的发展,网络交易的便捷,税源的快速流动,更是需要与各国一起,共同制定税收规则。对内需要与各部门涉税数据共享,对外需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协同治理。

(三)部分国家现行数字经济税收政策

随着数字经济占比越来越大,各国也越来越重视相关税收问题。OECD、欧盟、G20等组织及成员国都纷纷出台相关税收政策,在欧洲率先开征的数字税逐步演变为全球趋势,很多国家已开征或已公开宣布拟实施数字税[2]。印度、法国、英国、意大利、匈牙利等多个国家对数字经济开始征税之际,很多国家也纷纷加快开征数字经济税步伐,但征收的范围与尺度不一。部分国家开征数字服务税的情况如表2所示。

1.意大利。意大利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对全球报告的无论是单独收入还是合并收入不少于7.5亿欧元,以及在意大利取得的数字服务收入不少于550万欧元的纳税人,通过提供以下数字服务取得的收入需缴纳3%的数字交易税:(1)在数字界面投放针对该界面用户的广告;(2)为用户提供多边数字界面,使用户能够联系其他用户并与之互动,且有利于直接提供潜在商品或服务;(3)传输收集的用户数据和用户在数字界面上的活动生成的数据。但向受供应商控制的实体、服务控制实体或与供应商受相同控制的实体提供数字服务取得的收入,无需缴纳数字服务税。

2.印度。印度早在2016年就开始对线上广告、数字广告空间或设施服务等指定服务年收入超过1500美元的企业征收6%的“數字经济均衡税”[3]。值得说明的是,印度“均衡税”对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他们需要缴纳常规税收。

3.英国。英国自2020年4月开始,对收入达到征税标准的纳税人征收2%的数字服务税,但只针对有限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缴纳的数字服务税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

(一)传统税收征管面临挑战

1.“以票控税”面临失灵。数字经济时代,新的经济模式不断涌现,借助网络平台与信息技术的便利,一些交易达成却并未纳入税务登记管理,大部分个人消费的经济业务往往不需要发票,从而使税务机关对主要客户为个人消费者的企业征管时,通过发票难以实现对其税收监管,传统的“以票控税”征管手段面临失灵,税源流失。

2.查账征收面临失灵。传统的税务检查多采取查账的方式,通过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财务报表等资料,实地察看纳税人经营场所,查询其银行账户流水等,可以有效地防范税收征管风险。数字经济时代,这些方式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一些线上交易双方可能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健全的账务资料可查;互联网环境下交易活动在线上实现,往来客户单位非常零散,有的甚至遍布全球各地;还有一些甚至是通过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通过银行账户追溯每一笔交易流水存在一定的困难,以上特点导致传统的查账征收方式受到限制。

3.属地原则面临失灵。传统的税收征管遵循属地原则,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经营地址,外出经营活动也有属地管辖,税收机关根据属地原则进行税收征管是有效的[4]。数字经济时代,业务经营在网上完成,买卖双方通过网上实现交易,交易地址可能是虚拟的,也可能在全球跳转链接,按属地原则征管无法有效实施。

4.数字税征管问题。我国是数字经济大国,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拥有9.4亿网民,而数字经济占我国GDP的比例已近四成,且逐年呈上升趋势,那么在全球各国陆续开征数字服务税的趋势下,我国税收征管该如何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效防止数字经济税源流失,科学合理地依法征税,在促进公平与效率的同时,又不阻碍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涉税数据的处理与运用

数字经济时代,万物皆可数字化,经济活动中随时产生的各式各样数据,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图表等,数字化的价值在于对这些不停增加的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挖掘、存储、整理、利用,通过数据分析结果,找寻规律,进行决策,实现数字价值。大数据时代,各种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一致性、完整性、正确性、安全性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利用这些数据时,需要科学合理。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也必然面临海量的涉税数据,但这些数据现阶段并没有被充分利用,有的数据还存在统计口径不一、时点差异等问题,如何对这些数字信息进行分析整理预处理后再合理选择利用,建立完整的税务数据透视图,对纳税人行为进行分析与预测,发挥大数据优势精准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也能更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高效税收征管。

(三)需要大数据税务人才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变革势不可挡地影响着各行各业,传统的征管模式在应对税收大数据、数字经济环境下各种新经济业态中无法较好实现职能,我国智慧税务大数据平台已依托阿里云建成,但企业的涉税事项管理水平则参差不齐,税收数据资源并未深度挖掘并利用,其价值远未体现。而在越来越频繁的跨国、跨地区涉税经济业务处理中,需要更多的复合型涉税人才,特别是需要有扎实的税收专业知识,熟悉各国税收政策,能适应数字技术环境下税务管理、征纳需要的高素质税务人才,而这正是当前所缺乏的。

三、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完善税收征管,界定数据产权

面对当前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应以发展的眼光,既结合实际国情又兼顾前瞻地进行梳理与完善,对新经济模式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完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使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现代税收治理体系。(1)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很多数字经济业务借助于网络交易平台完成,通过平台获得的交易数据更便捷完整,基于效率与可行的原则,应完善法律赋予交易平台为扣缴义务人,对平台上发生的特定经济业务的应纳税费进行扣缴。(2)征税范围。虽然现行税法的征税范围对数字经济业务收入模式是涵盖的,但并没有特别明确,容易引起误解与分歧,有待进一步明确。(3)税目。如果专门开设数字经济税,对税目的具体界定应该是非常明确的,但如果不是专门开设数字经济税种,而是涵盖在现有的增值税等税种中,则需要进一步明确纳税范围,如线上课程、线上家教、线上音视频、线上软件游戏、线上电子文档应用程序等数字经济相关项目的归属。(4)常设机构。对于跨境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问题,依传统的常设机构原则进行征税会失去税源,信息技术支撑下的数字经济业务不依赖传统场所式的常设机构进行,常设机构难以发挥作用。数字经济时代,各国应相互合作,尽快修订完善常设机构的税收界定。(5)查账方式。数字经济时代,传统的查账方式失去依托,无纸化、易变性、加密性等数字经济的特征,加大了查账征收的难度,征管成本与风险加大,税务机构应加大数字征管的深度与广度,并且通过立法对纳税人加密数字经济业务进行有效监管。(6)数字产权界定。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对于各国而言战略地位不断上升,通过数字知识产权明确界定,有效保护数字产权,既是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也是数字税收征管的基础。

(二)利用税收数据,有效识别税源

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下,存在着征税成本效率考量等因素,如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或税务违法成本较低,或纳税人在情感上对税收的公平性有抵触,或出于从众心理等原因,导致纳税遵从度不高。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税务机关面对数字经济时代不断涌现的各种新业态、新经济模式的税收征管问题,借助于日益完善的技术与平台管理,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對纳税人业务行为进行分析预测,精准有效识别税源,实现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更有效更全面。

(三)强化数据库建设,合理利用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管理部门应根据涉税数据进行政策评估分析,作为税务决策的基础,预测经济走势,以调整政策使之与管理目标相匹配,真正实现税收的调节作用。对于纳税人而言,更应该积极关注国家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解读其所承载的信息,根据要求及时调整企业财税处理。但对于数字经济模式下,层出不穷的各种新经济业务模式,远超当前税收法律征管范围的各类应税业务,应当加强数据库建设,通过大数据掌握交易信息,确定税源,进而采取有效的征管,防止税源流失。

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调查显示,2020年影响中国会计的十大信息技术前2项均与数据有关,分别是数据挖掘与会计大数据。这些信息技术对会计行业发展有深远影响,同样也更深刻地影响着税收征管。数字经济时代,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势不可挡,通过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更能实现内外财税信息共享,企业内部业务、财务、税务的信息一体化集成与融合。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更需要利用企业内部信息化平台数据为决策提供支持。对征管方而言,则需要更快更先进的技术才能实现有效征管,进而解决传统征管面临的问题。

1.利用平台实现“以数治税”。“以数治税”的前提是:有征管的数据、有数据平台、有合理利用数据的技术与人才,这些都需要加快征管信息化建设。我国智慧税务平台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税务数据仓库,并且收集了一定数量的数据,在以票控税失效的情况,能利用平台全面收集涉税数据,并通过技术对纳税信息进行细分,过滤掉已纳税的信息,对未纳税业务通过比对进一步筛选,通过数据实现精准征管。

2.涉税数据信息共享通畅。对于线上交易涉税事项,税务征管时会遇到各种信息采集不畅通的难题,虽然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相关部门涉税信息共享的内容,但是目前实际实施中,还是存在信息共享不畅通的问题,如全国性的个人涉税信息共享难、数据信息口径差异等。一方面,对于纳税人而言,存在着纳税人信息的保密性要求;另一方面,法律并未明确共享的法律责任,从而产生信息共享壁垒。大数据时代,应通过完善立法,在保障纳税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效进行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才能更好地利用数据信息进行征管。

3.利用税收数据“数治服务”。目前各类税收数据正在不断的增加,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在当前的情况下,除了利用数据进行征管,更应该同步设计如何利用税收数据为纳税人提供精准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切入口,通过税收数据库不断完善的数据为纳税人精准画像[5],并在数据库中匹配相应的信息,为纳税人服务,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最终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四)以人为本,培养大数据财税人才

在大数据背景下,应着力培养和引进适应当前形势与征管需要的财税人才,对现有熟悉征管业务的人才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在观念思维、纳税意识、工作习惯、道德观念上都能适应当前环境,真正成为“互联网+财税”人才,具备数据思维及处理能力,并能利用数据为征管服务。无论是从企业财税工作,还是从税收征管工作来看,都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关心经济动向与财税政策,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主动快速转型为大数据时代的财税精英,而不至于逐渐被淘汰或与智能机器人竞争。

(五)借鉴经验,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技术变革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是普遍性的,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因实际情况各有差异而已,数字经济依托互联网,对各国各地区的税收影响非常明显,如何应对技术对税收的挑战是各国需共同面对的问题。当前各国、各联盟间应共同协商,借鉴已实施的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经验,讨论制定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规则,规避纳税人恶意利用各国税收政策差异导致的税源流失风险,妥善解决数字经济税收中各方存在的争议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蔡昌,赵艳艳,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与治理对策[J].会计之友,2020(09):107-114.

[2]何杨,鞠孟原,“全球反税基侵蚀”方案的最新发展和评析[J].国际税收,2020(02):33-37.

[3]柳东梅.数字经济国内税法改革实践、启示及应对[J].财会月刊,2021(08):147-153.

[4]韩灵杰,从直播带货谈大数据时代税务监管执法效能的提升[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6): 54-59.

[5]黄健傑.论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精准立法创新[J].财会月刊,2021(01):14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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