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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RT框架的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典型村为例

2021-10-20包乌兰托亚高乐华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利益社区旅游

包乌兰托亚,高乐华

(1.青岛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2.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海洋发展研究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乡村旅游业已成为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重塑乡村文化生态,提升乡村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产业,契合了国家关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乡村产业结构”、“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1]。但乡村旅游业在实践发展中资源约束增强、传统文化异化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直存在,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冲突和矛盾。基于此,国家多部委协同发布了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与提质升级的多项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了国家政策的导向性[2],如何优化 不同阶段的发展路径,如何协调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如何实现乡村旅游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热点问题。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广泛关注乡村旅游协同发展问题。乡村旅游是经济、区位、历史和环境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复杂结构模式[3],追求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之间的平衡与协调[4-5]。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水平受到生态资源、景观特色[6]、乡村治理状况[7]、文化资源价值[8]、要素投入、经营规模与经营策略[9]、政策导向支持[10]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基于对农村落后地区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欧洲多国提出了一体化旅游倡议,确立了“一体化乡村旅游” (Integrated Rural Tourism,IRT) 发展框架,致力于落后乡村的全面振兴[11],将乡村旅游视为与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环境和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旅游业[12]。IRT框架理论主要涉及网络、内生性、嵌入性、赋权、互补性、规模和可持续性7个维度,学者们普遍认同当地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社区适当形式的参与是乡村旅游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13],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的正式、非正式网络促进了利益互补与经营协同[14],社区参与和融入仍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12]。IRT框架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工具显示出较好的实 用性[15]。

国内学者更加理性地看待乡村旅游发展产生的正面与负面影响,乡村旅游发展在推动乡村经济发展[16],助力乡村减贫,拓展农业多功能与实现农民就业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7],但存在社区参与程度低[18],旅游收益漏损、生态环境破坏、传统文化消亡与改变[19]、乡村文化主体空心化、价值低估化和内容变异化[20]等现象。社区参与、利益相关者关系协调仍是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核心问题,研究重点聚焦在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社区参与模式[21]、利益补偿机制[22]、协调共生机制[23]、利益相关者博弈关系[24-25]、社区增权[26]和行动者网络构建[27]等多个方面。

综上,现有研究多从可持续发展视角探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效应与制约因素等问题。随着一体化乡村旅游框架理论的提出,国外学者持续关注其发展与实践应用,国内学者开始广泛关注乡村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社区参与能力不足、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等现象,但鲜有从一体化乡村旅游框架理论视角分析社区赋权、多元主体的共生机制、合作网络构建等问题。因此,本文基于一体化乡村旅游(IRT)框架理论,运用整体观念和协调思维深入探究乡村旅游协同发展问题,重点以山东省宫家村、桃棵子村、池埠村、河口村、竹泉村和中郝峪村等典型村为例,利用实地调研资料,分析典型村乡村旅游不同发展阶段在社区参与、社区赋权、多利益主体关系协调、组织化经营、合作网络构建中的实践探索,进而分析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基础、阶段特征和内在动力,探讨乡村旅游发展的协同性、关联性和整体性运行逻辑,为乡村旅游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 IRT内涵与理论框架

一体化乡村旅游(IRT)框架理论的提出源于欧洲乡村发展变革,是与所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和生计资本联系在一起,兼顾旅游发展多重价值的发展理论。1999年欧洲农村发展条例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农业的多元化利用,以提高当地居民生计能力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此后,一体化乡村旅游在欧洲、美国一些落后乡村地区以及其周边国家得到了实践应用,并显示出较好的适用性。

1.1 IRT框架维度及其内涵

IRT框架主要涉及网络、内生性、嵌入性、赋权、互补性、规模和可持续性7个维度。

1)网络。强调多利益相关者间通过合作网络实现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管理,包括知识的共同生产、转移、共享以及各利益相关者间的沟通与合作[28]。IRT框架中网络被阐述为社区居民与外来企业、社会资本进行合作的垂直网络和本地利益相关者间合作的横向网络两个层面的关系,网络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具有矛盾性[29],对乡村旅游协调发展产生机会的同时也形成了威胁。

2)内生性。描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基于本地资源的程度。通过利用本地资源、挖掘资源附加价值,关注乡村社区居民的需求、接待容量、发展能力以及传统习俗、信仰和观念等,基于乡村性的、可辨识的本地资源建立内生性发展机制,保证乡村地区收益最大化与乡村经济的可持续性。

3)嵌入性。强调被用于乡村旅游业的资源与本地文化、传统和身份认同之间的关联程度,这些特征和特性能够帮助社区形成紧密关系和合作网络[30],并在提供共享价值与传承乡村文化之间建立情感联系。紧密的情感联系有助于社会规范、社区支持和信任关系的建立。

4)赋权。描述本地人通过所有权、法律或者规划来控制旅游产业的程度。社区居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担当着多元化的角色[31],提升其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参与空间,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对乡村旅游社区居民的赋权涵盖经济、政治、心理和社会四个方面[32]。IRT重视通过多元赋权提高社区居民的价值感知与认同[33]。

5)互补性。强调乡村旅游业发展与传统农业和乡村社区活动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乡村旅游发展实现了传统农业的多功能化发展,促进了乡村产业融合、社区经济利益的满足和社会福利的增进。同时表现为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在资源利用中实现彼此收益的增长。

6)规模。强调乡村旅游发展应基于现有基础与自身经验。乡村旅游地根据其时空分布确定旅游范围,明确与地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宜。规模同时也意味着网络不是静态的,而是成长性的,依托外部资本、资源整合实现节点的不断扩张。

7)可持续性。强调乡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目的在于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社会文化发展间的协调,区域空间的协调与融合发展。

1.2 IRT框架维度内在关系

网络是IRT框架的核心,体现了经济、生态和社会文化间协调发展的关系,也体现为社区、乡村旅游者、乡村旅游企业、机构、看门人(Gatekeepers)和资源控制者等多利益相关者间利益诉求的均衡表达,具体表现为社区居民诉求与乡村旅游者利益的平衡,旅游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平衡,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的协调作用,关键性旅游资源控制者利益分配的公平性,旅游协会、媒介中心等信息传播看门人间的信任与合作。内生性、嵌入性和赋权等维度彰显了社区居民为本的原则,强调资源内生与社区增权,重视社区居民对乡村文化保护与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互补性既是多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互补,也是区域产业发展的互补与融合,规模体现了对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社会文化承载力的考虑,也关注区域空间的协调发展;可持续性注重经济、社会、文化、自然和人类活动与资源的强关联性与高协同性。各维度关系如图1所示。

2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2.1 典型案例村概况

截至2020年,山东省乡村旅游收入已占全省旅游收入的1/4,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达到3500多个,在乡村旅游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一定的优势和特色,选取山东省乡村旅游典型村开展案例研究将有助于分析一体化乡村旅游发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与发展经验。本文选取的案例村主要分布于山东省东部沿海和中部山地区域,这些区域乡村旅游资源禀赋优势明显且开发较早,案例村在各自乡村旅游发展中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开发模式与运行机制,为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研究提供了典型性和适宜性的样本,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本文选取的案例村中,宫家村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是巨峰葡萄的原产地,社区村民依托周边崂山、毛公山、科技观光园等景区景点和特色农产品,自发开展采摘活动,是典型的农户自主开发模式。

桃棵子村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是沂蒙红嫂祖秀莲的家乡,当地政府整合各级各类帮扶资金,充分挖掘红色文化与生态环境资源,实现了贫困村到特色旅游村庄的蝶变,2017年实现全面脱贫,村集体收入达到60多万元,是政府主导开发红色乡村旅游资源的典范。

池埠村位于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2014年池埠村成立了淄河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通过整合乡村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为集体增加收入20万元,助农增收10万余元,通过“社村共建”的模式实现了乡村旅游市场化发展与规模化运营,为合作社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供了经验借鉴。

河口村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早在2002年河口村就成立了乡村旅游村办企业,负责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以“社区+企业+村民”的发展模式凸显了社区在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在旅游收入分配制度中约定企业收取旅游利润的30%,村民经营者获得旅游利润的70%,河口村已成为社区有效参与旅游开发的典型。

竹泉村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铜井镇,2007年当地政府开始重视古村落及山水资源优势,引入外来企业投资1.56亿元开发建设旅游景区,以景区带村的方式吸纳周边村落居民就业,通过闲置土地流转、给予旅游经营资金补助等方式,带动村集体、村民增收。2019年村庄人均年收入从2007年的不足3000元增长为2.2万元,通过旅游发展实现了乡村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乡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中郝峪村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自2003年开始,通过农户集资入股、集体资源全员股份化等方式开展股份制改革,发展旅游项目,全村采取股份合作形式开设农家乐经营户103户。2019年中郝峪村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500万元,人均收入突破4.5万元。

中郝峪村和竹泉村均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已进入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并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

2.2 数据来源

自2019年6月开始,作者依托承担的课题开展山东省乡村旅游典型村的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农业农村厅公开的官方资料、好客山东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等途径收集、整理典型村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初步了解典型案例村乡村旅游发展历程与开发模式。并对竹泉村、中郝峪村等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发展模式进行系统梳理与总结。2019年12月课题组成员对桃棵子村乡村旅游产业政府扶持情况,池埠村乡村旅游“社村共建”发展情况,河口村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开发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各地县委相关负责人员、村委会成员、社区村民、合作社理事长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深度访谈人数共计29人。2020年3月至7月间,课题组成员采取视频会议、电话访谈等方式跟踪了解河口村各方主体对社区经济赋权、心理赋权、社会赋权和政治赋权的认知状况,深入调查桃棵子村、竹泉村和中郝峪村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不同阶段遇到的瓶颈与应对措施。

3 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阶段特征与驱动因素

一体化乡村旅游框架下,对乡村社区的资源内生性与嵌入性程度、社区赋权水平与网络构建状态、利益相关者的权力格局及关系演化等进行动态分析,有助于辨别乡村旅游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与发展动力。

3.1 初始发展阶段:资源内生与利益共享

旅游发展初始阶段往往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乡村以及靠近大型景区和中心城市的村落先发展起来,周边村民充分利用景区景点的示范效应和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乡村旅游,尤其是各类采摘游、民俗观光游等业态迅速发展。还有一些特色村落因其极强的文化与生态景观构成特色浓郁的乡村旅游地,在旅游扶贫等政策支持下得以快速发展。

1)基于资源内生优势的开发模式。这一阶段经营模式主要以农户受经济利益驱动自主开发和政府主导开发两种模式为主。

农户自主开发模式。宫家村水果种植业发达、交通条件便利,很多村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自发组织起来,自行投入与自主经营,开始从事兼业性质的旅游经营活动,依托附近崂山等著名景区的辐射作用,利用自家种植的菜园和果园,吸引游客开展采摘活动,经营相对分散,开发规模较小。农户自主开发模式下宫家村旅游发展呈现出盈利性、自发性和渐进性特征,但缺乏正式制度供给,经营规模与管理规范性有限,造成资源低效利用、经营项目雷同和旅游业进程相对缓慢。

政府主导模式。桃棵子村因其沂蒙山区特有的自然风情与红色文化而著名。2013年该村将乡村旅游作为农业多功能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和产业扶贫的一种手段,在政府扶持下开始全村域建设民俗园,营造村内漫游系统和旅游大环境,统一规划和指导旅游节点、步行道和水文景观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参与开发,对65家农家小院改造提升,发展农家乐经营户54家,促使乡村旅游业快速进入启动发展阶段,形成强大的示范带动效应,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2)初始阶段发展的局限性与转型的驱动力。社区居民自主经营、政府主导模式保证了乡村社区资源的内生性开发,形成了闭合式的社区经济增长方式,表现为生产要素投入的本土化、产品供应链的本地化、乡土文化的原真性,乡村旅游收益漏损较小,社区居民参与程度较高。但自主经营模式往往只体现少数人的利益,宫家村部分社区居民依托采摘园、住宿和餐饮等旅游项目赚取较少且不稳定的经济收益,经营模式雷同,在与政府和旅游者博弈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议价能力不高,表现出风险厌恶和追求平稳的发展特质。

政府主导开发模式,一般以政府的行政力量推进,政府政策偏好与有限理性会形成一定的体制壁垒,在乡村旅游开发决策与经营方式上具有路径依赖性,对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与政策制度改革产生较大阻力,需要形成持续、有效的制度供给避免资源消耗与产业低效发展。

3.2 市场化运作阶段:组织化嵌入与规模化经营

随着旅游产业发展的不断成熟,本土化发展逐步向产业主导方向发展,由村民自主经营、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运作阶段发展。乡村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单凭本土力量难以开发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拓展客源市场,需要引进外来资本和专业化的运营管理企业,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开发和整合营销推广。

1)组织化经营推进产业嵌入性发展。池埠村采取“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图2)实现了组织化运营与规模化发展,2014年池埠村联合池上供销合作社成立了淄河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整合村民和村集体的闲置住房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引入淄博易途旅游策划公司进行专业策划与指导,对闲置房屋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制定《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策划公司联合淄博区镇广播电台、户外俱乐部进行整体宣传推广,合作社积极对接专业院校、企业和周边寺庙开发写生创作、户外拓展、度假游览、观光休闲等多元化乡村旅游项目,推动乡村旅游业市场化发展。通过这一发展模式,池埠村有效带动乡村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资源与项目开发,企业可以发挥其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信息获取和产品开发方面的比较优势,推进乡村旅游的专业化发展,乡村社区居民作为资源的拥有者和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创造性与积极性,灵活经营民宿、民俗表演和特色餐饮等旅游活动,有效补充企业的旅游经营项目。合作社通过开展联合经营管理,抵御市场风险,克服利益冲突,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实现嵌入性、内生性发展。

2)市场化运作阶段的主要问题与发展驱动力。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经营的复杂性、关联性和组织性大大增强,参与的主体更加多元化,外来企业、乡村旅游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逐步主导乡村旅游业的再发展,资金、土地和市场等要素资源是否能有效整合,多元主体间如何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与优势互补成为关键问题。乡村旅游季节性明显、市场规模不足、旅游住宿设施的资产专用性等因素导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盈利能力受限,需要通过互补性、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均衡与持续发展。这一阶段,池埠村采取与周边景区错位发展和合作分工形式,优化产品组合,丰富产品结构,通过错位经营、集群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效应与品牌效应,增强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持续竞争力。

3.3 快速扩张阶段:社区赋权与内生性发展

随着乡村旅游市场的迅速发展和乡村旅游“乘数效应”的不断显化,乡村旅游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产业地位逐渐得到提升,乡村旅游相关主体间的关系更加复杂与多元,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之间会形成新的博弈关系。

1)社区赋权是社区有效参与和协同发展的前提。河口村依托成山头、天鹅湖和神雕山等名胜景区错位开发乡村旅游资源,成立了村办旅游企业,并构建了“社区+企业+村民”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图3)。社区在这一模式中居于主导地位,村两委代表社区充当管理者,拥有旅游开发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并负责协调村民与企业利益关系;企业负责经营管理、前期投资、开拓市场和制定标准,并对村民进行专业培训,规范经营户服务项目;村民接受村两委组织,通过食宿接待、出海、垂钓、海滩篝火旅游项目、锣鼓表演和经营商铺等形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并接受企业规范管理,定期与企业进行结算。社区居民从旅游发展中获取了最大的经济收益,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计发展能力;旅游发展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自信心、自豪感和社会地位;旅游部分收益用于社区建设与公共事业发展,显著促进了社区协调发展和社区凝聚力的提升;村两委在旅游发展中公平代表社区居民利益,充分考虑村民诉求,让村民在旅游发展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兼顾未参与旅游村民的利益,促使社区居民民主意识得到强化。通过社区赋权、村民参与、规划开发与特色经营,河口村成功打造了“胶东渔村”乡村旅游品牌。

2)快速扩张阶段的关键瓶颈与发展动力。这一阶段,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使经营主体之间形成新的博弈关系,外来企业与社区居民对旅游资源的产权、经营权和管理体制等问题有了新的认知。过度的商业化或资本化运营可能导致乡村旅游的非本土化倾向,非内生性和非嵌入性资源开发容易引起社会文化的分离以及经济收益的漏损,降低社区居民的地方认同与文化自信,难以实现旅游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不利于乡村文化的发展与保护。河口村为防止过度非本土化倾向,在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对社区居民经济、心理、社会和政治层面的赋权。同时,注重资源开发的内生性与乡村性,通过乡村旅游产品创新、特色经营、文化内涵的挖掘、个性化主题设计、服务质量提升等方式迎合旅游消费需求的变化,依托乡村内生资源的差异性进行品牌化经营。

3.4 持续发展阶段:利益均衡与合作共生

在乡村旅游持续发展阶段需要加强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与协调,建立相对公平的参与和分配机制,形成互惠、稳定的共生系统,如实现多利益主体协调共生的“竹泉模式”和实行股份制改革的“中郝峪模式”。

1)乡村旅游多利益主体协调共生模式。竹泉村为调和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实现资源共享与利益均衡,在乡村旅游发展实践中形成了多利益主体协调共生的发展模式(图4)。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企业进行旅游规划与开发,企业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和技术、技能培训,村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社区自治与参与决策能力,并为旅游者提供沂蒙山区的土特产品与服务,积极参与旅游发展。行业协会负责协调、监管各主体关系与行为,社会服务机构、旅游者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建议参考,推进了多利益主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中郝峪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形成了“农户+村集体+股份制公司”的“中郝峪模式”(图5),即全民入股和利益共享的机制,股份公司占比78%,村集体占股18%,福利股份占4%。村民以资金、土地、房屋、山林和劳动力等多种形式入股,社区(包括参与经营与未参与经营农户、村集体)参与利益分配方式主要有股份分红、福利分红、经营分成、工资性收入、管理决策权和资源共享权等,股份制改革极大调动了村民参与积极性,利益均衡的合作网络平衡了参与经营农户、未参与经营农户、村集体、企业、政府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核心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协调发展、村集体资产增值与村民致富增收。

2)持续发展阶段面临的挑战与合作共生的必然性。乡村旅游持续发展中需要关注权利失衡与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冲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公共政策由于阶层意志、政治寻租等政府利益的渗透产生对公共利益的偏离。各级政府之间、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如政府为了显在政绩,以公共利益为名,与旅游企业结成利益联盟,片面追求面子工程,导致旅游资源不合理性、非嵌入性开发;另一方面,旅游企业的利益要求具有清晰的指向性,要求获得高额利润回报。旅游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利益目标往往与旅游者难以量化的非经济利益目标相冲突,过度商业化的开发与旅游者对自然性、乡村性和个性化旅游产品的诉求相背离。旅游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可避免地衍生出社会责任问题,社区居民往往成为环境污染与文化侵蚀的承担者,如果缺乏相应利益补偿机制则会造成社区居民认同感的降低。如竹泉村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景区过度商业化、利益分配不均、村民贫富差距拉大、弱势村民权益无法保障等现象造成村民与村委会、旅游开发企业、当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需要构建基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合作网络关系以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4 IRT框架下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

4.1 社区参与、多元赋权与价值认同

IRT框架理论重视自下而上的方法,“社区”受到广泛关注,社区居民作为乡村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的直接管理者,其情感认同与参与能力对乡村旅游协同发展至关重要。如河口村社区参与和多元赋权的实践模式显著提升了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表现在经济、心理、社会和政治四个方面的社区 增权。

1)社区经济增权。河口村“社区+公司+村民”的乡村旅游运作模式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推动了社区居民传统生计模式的转变与生计能力的提升。河口村乡村旅游发展中,将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利益分配主体之一,采取经济激励与协议等方式,保证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项目经营的能力,提供社区居民优先就业权力,社区居民获取了绝大部分的旅游收入。

2)社区心理增权。在参与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过程中,河口村社区居民对乡村地域资源和传统文化产生了深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居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对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的保护意识,在河口村旧村改造建设中,完整保护了传统民居海草房,非常具有民俗特色。在乡村旅游前期筹备与经营发展中,旅游公司通过动员大会、经验介绍等方式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旅游经营接待与服务技能的专业培训增强了社区居民对自身生存能力和社区持续发展的信心。此外,河口村旅游发展对处于传统社会底层群体社会地位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家庭旅游项目的开发为社区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推动了社区妇女家庭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3)社区社会增权。河口村为促进旅游发展,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用于村内道路、通信网络和植被绿化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还专门成立了村民环卫队,负责村庄清扫与卫生管理,社区整体形象与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同时,河口村将部分旅游收益作为社区发展基金,用于社区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如为老人发放补助、庆祝生日,为学龄孩子提供免费校车等,进一步推动旅游与乡村社区形成互动互惠的发展模式。在村内建设的龙王庙、文体广场、多功能游乐园等景点和文体活动场所,为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创造了条件,保持和增强了乡村社区的内部凝聚力与社会和谐度。

4)社区政治增权。河口村社区参与模式中,村两委会代表社区,兼顾参与旅游经营的核心村民与未参与旅游的村民的利益,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河口村通过村民动员大会、旅游调研活动等形式广泛扩大社区居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为村民提供公共话语平台,积极听取社区居民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与要求,给社区居民提供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在旅游规划与旅游收益分配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基层的民主化进程。

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过程中,社区参与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是促进乡村社区经济、文化和政治等方面均衡发展的前提。通过多元赋权真正实现社区参与式旅游开发,凸显社区在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确保乡村社区可持续性发展与产业协同机制构建的基础。

4.2 多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联合与协同

IRT框架体现着基于网络的合作逻辑、基于社区参与的发展逻辑和基于多利益相关者的均衡逻辑。IRT框架理论重视社区居民、企业、旅游者、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资源控制者和看门人等多利益相关者诉求的均衡表达。

1)利益主体的角色与冲突。乡村旅游者、社区居民和企业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政府机构是政策、规划的制定者和监管者,非政府机构在商业支持、对外营销等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人力、资金、信息和土地等关键性旅游资源的个人或组织是乡村旅游发展的资源控制者,资源控制者是否有意愿投入资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提,旅游协会、信息中心和媒介等信息传递的主体充当着看门人的角色,在信息传播中促进合作。不同利益相关者间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如竹泉村在旅游发展中,随着景区游客的激增,景区内外售卖纪念品和土特产的小商小贩随处可见,经营层次参差不齐,为迎合游客消费需求,人造景观过度装饰,失去了乡村文化的原真性和村落独有的乡野情趣,社区居民、游客、开发商、政府等主体的利益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外来开发商投资开发过程中,虽承诺优先雇佣本地村民,但实际上竹泉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多外出务工,旅游开发并未吸引年轻人回流,参与旅游的村民往往只得到微薄的土地租金费用,导致乡村经济收益漏损,村民中少数精英群体获益较多,在旅游决策中具有一定话语权,而其他弱势村民并没有获得经济、社会、心理和政治层面的实质增权,激发了村民与外来企业、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因此,竹泉村在旅游持续发展中,逐步构建起多利益主体协调共生模式,通过政府与行业协会发挥利益协调监管职能,完善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赋予社区居民参与能力,实现社区增权以保 障弱势群体权益,从而推动各方利益主体的一体化合作。

2)利益共享的分配模式与创新机制。在中郝峪村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中,采用“全民入股”的股权制度保障了各方利益分配的公平正义,企业通过设置股份分红和福利分红使所有村民都能共享旅游开发的利益,经营分成可以有效激励参与农户提供优质服务获得更高经济收益,工资性收入为未参与农户提供增加收入来源渠道,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决策制定与经营管理增强了价值认同,从而促进乡村社区整体和谐发展。企业负责统一经营与开发,村集体与村民参与监督管理,遏制了利益主体利益分配不均、权力失衡等现象,建立均衡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从而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价值的共享。

尊重各方利益,遵循自然、社会发展的规律,协调各方利益者的矛盾,通过建立协商与合作机制,加强各方协作,实现利益相关者的联合与协同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4.3 持续、有效的制度性供给与规范

协调与可持续性的政策制度供给是引导和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进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文明、乡村文化传承相契合的重要保障。桃棵子村为开发红色乡村旅游资源,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完成旅游规划,将原村委大院改造为“公社记忆大院”,设置“沂蒙红嫂展览馆”,完成重要节点乡村道路建设。并在政策支持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项目,投资建设核桃园、桃园和大樱桃园区共计70公顷。竹泉村在乡村旅游开发之前封闭落后,政府重视到当地自然资源优势,通过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入外来企业集团投资建设旅游度假区,打造综合性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成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为鼓励年轻人经营特色旅游项目,政府给予特色农家乐经营户每户1.5万元资金补助。针对利益分配不公平问题,政府积极发挥监管与协调职能,促成各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和合作协调。中郝峪村在乡村旅游成长阶段,政府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加快了乡村旅游发展步伐。在实行“农户+村集体+股份制公司”改革后,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宏观调控保障了乡村旅游股份制改革与新型治理模式的规范运行。

在乡村旅游利益关系链条上,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充当着机构、资源控制者和看门人等多种角色,由于市场地位不对等,企业与旅游者、社区居民之间很难形成利益制衡关系,只有在政府有效的制度供给基础上,各利益相关者通过竞争与合作的博弈才能不断达成阶段均衡,进而推进乡村社区持续发展。持续和有效的制度供给是推动乡村旅游协调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5 IRT框架下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路径思考

乡村旅游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与挑战,规避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相关主体利益不均衡、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社区参与意识与能力不足、社区赋权程度低、资源内涵式持续性开发受限、外来资本的嵌入性不足、地方资本缺乏有效整合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在IRT框架理论指导下重构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机制。

5.1 合作网络构建与协作经营机制

首先,各利益相关者面临的追求和约束是双重性的,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制约关系。乡村旅游者在实现自身需求与欲望满足的同时需要保护地方生态、尊重地方文化;旅游企业既要获得经济利益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社区居民面临着参与经济分配、保护传承文化的双重任务;资源控制者则要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同时关注对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看门人要做好形象宣传也要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政府要实现经济增长目标需要避免资源开发的短期行为。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是否参与合作,或者参与哪种合作,取决于合作后带来的收益增加量的比较,并且合作带来收益的分配方案也是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点。因此,需要基于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均衡关系构建合作网络。旅游企业之间的互补共生和错位竞争,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开发多样化旅游项目,丰富经营类型和经营内容,为旅游者提供连续性、多样化的旅游体验。适度的旅游接待规模、特色文化的保护、乡村居民利益补偿机制的构建是调解社区居民与旅游者主客关系的关键。对不同资源价值的评估、优化组合与高效利用、利益分配机制的建立、政策的倾斜与调整是协调资源控制者矛盾的途径。如在乡村土地、宅基地资源的统一规划中侧重协调资源控制者的利益。乡村旅游形象认知的统一定位与宣传,是形成乡村旅游品牌认知和区域特色优势的前提,对相关利益者的行为和决策形成有效支撑。

其次,合作网络协调效应的发挥关键在于利益主体协作经营机制的形成。一是各经营主体间通过供应链一体化战略对区域资源进行整合,以错位经营方式形成专业分工协作。乡村旅游企业通过建立标准、塑造品牌约束区域内民宿、农家乐的经营,实现一体化的经营与宣传推广。二是乡村旅游餐饮企业、乡村手工艺品、土特产品、有机农产品生产者与加工企业、原材料供应企业之间通过契约、订单合作建立伙伴关系,增强依托本地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的程度,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通过错位经营实现产业功能互补。三是乡村旅游协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是乡村旅游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依托。如2020年9月山东省成立了乡村旅游协会,组织乡村旅游文化、品牌和宣传推广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将各家企业和农户组织起来,应对市场竞争,实现资源共享。

5.2 多元主体诉求表达与利益协调机制

规范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与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有助于利益相关者间合作关系网络的建立。

一是建立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反馈渠道与机制,拓展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制度化表达空间,对其利益诉求持续跟踪。如一些地区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村民土地收益丧失、旅游经济参与能力低、缺乏充分的民主决策管理,导致其对旅游开发决策不满,甚至引发破坏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拦截道路阻止游客进入等恶性冲突事件。因此,如何通过经济赋权和心理赋权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意愿与能力是保证社区有效参与的核心。

二是利益补偿机制。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资源基础和经济实力存在显著差异,对参与合作的预期不同,需要通过利益补偿机制使参与各方获得各自合理的收益,尤其对于预期收益较少的一方,充分考虑其利益是实现合作共赢的基础。

5.3 “乡村性”和“原真性”保护与建构机制

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乡村经济社会与文化结构的整体约束。乡村性和原真性是界定乡村旅游的最重要标志,人地关系意识、亲土情结和田园精神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内生性与嵌入性的基础。

一是注重乡村社会文化的建构性。乡村社区中家庭经济是基本的形式,具有一定脆弱性和纵向发展的局限性,家庭经济的局限又使其产生对族群和社区环境的依赖,社区内部依托经济、劳务等互助互惠的均质价值观念,形成横向互连、互为依托的相对稳定的经济结构,是乡村社会文化系统的经济基础。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开发要遵循乡村原有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上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以社区居民发展为本,发挥乡村社会结构的自组织功能,有效整合与动员社区居民,降低旅游开发的经济成本。

二是乡村资源配置的建构性。文化拥有不等于文化自觉,旅游产品的开发由于对文化本质的理解不同、开发主体的利益指向不同,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呈现极大差异。需要政府利用农村发展的各项政策与目标诉求,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资源评价、市场调研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内外部资源。通过优化配置资源及合理的调控管理,有效提升乡村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促进乡村生产、生态和生活融合。

5.4 “地方资本”和“外来资本”的嵌入与竞合机制

乡村旅游各利益主体依托自身优势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形成彼此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结构。资本成为影响竞合关系的重要因素,是多元主体利益互补和实现规模发展的前提。由于资产、信息和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外来投资者与本地经营户之间在要素投入、资源获取、文化融合和经营内容等存在差异。外来资本往往具有更为雄厚的资本实力和更高的收益能力,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经营手段实现规模化发展,但在利用当地资源要素进行规模化经营时,需要协调与社区居民的利益分配关系,提高与当地社会文化的融合能力。乡村旅游开发赖以存在的地方资源形成了内生性的地方资本[34]。社区居民是地方资本的拥有者,承载于原住民、传统民居、地方饮食和手工艺品等物质形态,以及地方传统工艺与技艺、地方习俗、原乡生活场景等非物质形态之上。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者能否有效整合与利用地方资本,潜在影响着旅游开发的效率与质量。

此外,外来资本与地方资本间价值联动体系的构建,也为实现城乡要素互动、破解乡村发展困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创造了条件[35]。资本要素的流动能够有效盘活乡村存量空间、扩展乡村权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从而优化乡村地域人地关系,促进乡村振兴与持续发展。而城乡要素的有序配置、乡村空间的高效利用、城乡关系格局的协调正是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要义。

6 结语

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关系难以协调,资源开发的内生性与嵌入性不足、乡村性弱化,社区参与能力和认同感不高,经济收益漏损,乡村生态与文化价值被忽视和低估是乡村旅游协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破解乡村旅游不同发展阶段的瓶颈问题是实现产业经济效应、社会文化效应与生态效应相协调的关键。

IRT框架基于网络、内生性、嵌入性、赋权、互补性、规模、可持续等维度赋予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的理念与新的内涵。社区参与、多元赋权与价值认同,多利益相关者的联合、协同与参与,持 续、有效的制度性供给与规范是IRT框架下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逻辑基础,协同发展的价值与利益体现在,合作共生的网络关系构建,资源环境和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价值重构,资源内生、文化嵌入、社区赋权和资本价值联动以盘活乡村发展要素,进而推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城乡互动融合,乡村有效治理,经济、生态和社会文化的协调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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