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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区前缘追越的探讨

2021-07-11周贇林娜

中国水运 2021年4期

周贇 林娜

摘 要:本文基于船间效应、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外高桥水域的特殊情况,以及警戒区前缘水域航行船舶交通流提出上海港特有的航法以及安全理念。

关键词:警戒区;船间效应;敬畏规则;安全心理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04-0049-04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有序推进,上海港作为航运中心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作用越发明显。2020年在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下,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上海港引航工作量持续高位运行,共计67098艘次。其中,进出长江的中外船舶27791艘次,同比增长约1.8%。并逐年呈船舶大型化的趋势发展。给上海港引航员安全引领中外船舶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因此,了解和研究上海港警戒区前缘水域航法对每一位驾引人员都至关重要。

1紧迫危险案例

以下三个截图所示为追越全过程

2020年4月某日,“XT”轮(船长200米;吃水9.4米)计划北槽出口,该轮于当日中浚高潮后一小时通过A54A灯浮,在此之前该轮刚从“SXH”轮(船长200米;吃水7.1米)右舷追越,同时从“WF16”轮(船长173米;吃水5.6米)和并排航行的一小海轮的左舷追越。

经过A54A灯浮后,码头边开船的另一“SP”轮正准备进入航道,如图2所示,并且“SP”轮计划北槽出口。两船并航、蜂拥而至的南槽进口船,迫使“XT”轮和“SP”轮陷入紧迫危险。整个并排航行、追越过程中,“XT”轮速度从8.6节一度增加至12.3节。船位由 “SXH”轮和“WF16”轮中间通过。追越过后,该轮速度减至9.2节,与“SP”轮并排航行。“XT”轮左舷避让空间非常有限,被追越船舶“SXH”轮紧贴于该船左后方,该轮右舷一并航“SP”轮,三艘船舶均计划北槽出口。

如图3所示,圆圆沙警戒区航道环境繁杂,水域环境并不理想。吴淞锚地0号锚泊区南侧水域,存在浅滩。该轮左前方大批北槽进口(重载)船舶需航行把定于深水航道中心线上。南槽进口船更是蜂拥而至。此时多方船舶需交叉会遇、避让。水域环境堪忧,多方船舶汇聚造成多个紧迫局面,“XT”轮已完全陷入被动局面。一旦与某一船舶无法有效沟通,未能安全会遇,碰撞危险将在所难免。虽然,该船舶最终化险为夷,但是好运只是一时的,我们需从中吸取教训。笔者将从以下多视角阐述分析。

2 船间效应

2.1波荡

处于他船行波中的船舶,因其处于波的不同位置而受到向前加速和向后减速的作用,这种现象称为波荡。

如图4所示,当两船较为接近地并航时更易于发生波荡。在狭水道内航行时,大型船舶船速越高,行波越激烈,小型船吃水越浅,波荡现象就越激烈,对小船影响就越大。上述案例中三船并航进警戒区前的情况和图4如出一辙。

2.2转头

当船首向与他船船行波方向存在夹角时,船斜向与船行波遭遇时,伴随波的回转运动,波峰处的船体部分受波的前进方向的作用力,波谷处的船体部分则受到相反方向的作用力,便产生了使船转头的力矩。

这种转头作用,也是对方船的船行波越激烈时越大,当小型船、吃水浅的船遭受高速大型船的船行波作用时特别显著。

2.3吸引与排斥

航进中的船舶,首尾出水位升高,压力增高从而给靠近航行的他船以排斥作用;船中部附近水位下降,压力降低,给靠近的船舶以吸引作用。

以上三种现象可能在上述案例中同时出现。

2.4追越中的船间效应

追越中两船的相互作用力和力矩变化情况,如图5所示。该试验中H/d=1.3,试验将两船相对位置予以相對固定的①—⑤位置各处A、B两船均以9.1节速度前进,测定两船间的相互作用力和力矩。只要将图中不同位置处的结果连接起来,即可再现A、B两船在追越局面中不同场合下的两船相互作用。从图(5)的模型试验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在A船首与B船尾平齐时,即图5中①位置,此时如两船距离较近,前船(B船)易出现内转,可能挡住后船(A船)的进路,发生被后船船首触碰的危险。而在位置⑤,情况则相反,追越船易出现内转,可能挡住被追越船的进路。

(2)当两船间的横距低于其中较大船的船长时,如两船相互重叠部分为船长的2/3-3/4时将出现危险的转头运动,如图5中②位置所示,此时易出现追越船船首突然内转碰撞被追越船船中或船尾的现象。追越碰撞事故的统计分析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在位置④,情况则相反,被追越船船首碰撞追越船船中或船尾。

(3)当两船平行时,如图5位置③所示,两船间横向作用力很大,若并航时间较长,随着两船距离迅速接近会发生追越船船尾擦碰对方船中的危险。

如图5所示,在外高桥水域航行时,追越时特别要注意以上几种危险局面。

3 外高桥水域至圆圆沙警戒区的情况

3.1圆圆沙警戒区情况

圆圆沙警戒区位于上海港的咽喉,深水航道延伸段在圆圆沙警戒区内航程约2.5海里,圆圆沙灯船至A54A灯浮距离约2.2海里;警戒区内水深变化不大,维持在9米以上。警戒区内有推荐航向。圆圆沙警戒区潮流基本上呈现往复流的特征。在中浚高潮前一小时四十五分钟至两小时开始涨水,中浚高潮后三个半小时开始落水。流向基本顺着航道的走向。

圆圆沙警戒区水域是上海港水域中船舶最密集、动态最复杂、事故最多发的水域。此航段是长江口深水航道与南槽航道上段汇合处,从南槽航道上段和长江口深水航道进口的船舶以及从长江口深水航道和南槽航道上段出口的船舶在此相遇,有时多达30余艘,须特别谨慎航行,如下图所示,还要小心外高桥开靠船舶以及吴淞锚地出来的船。

3.2相关航道情况

上述案例中,外高桥水域A54B灯浮至A54A燈浮处深水航道进出口航道各宽0.1海里(约185米);出口航道宽0.3海里,如图8所示;进口航道宽0.25海里,如图9所示。

上述案例中,“XT”轮(船长200米)“SXH”轮(船长200米)“WF16”轮(船长173米) 三船并航于浮筒连线到分割带仅550米不到出口航道中,“XT”轮引航员没有结合航道情况和船舶操纵性的角度进行合理操作,是造成紧迫危险的原因之一。

3.3相关规定

3.3.1《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第三章 航行

第十四条 船舶进出警戒区及在警戒区内航行时,应当谨慎驾驶,尽可能按照建议的交通流向航行。

警戒区内大型船舶间禁止追越。

第十六条 船舶应当遵守以下航速限制:

(二)圆圆沙警戒区东边界线至浏河口上海港港界之间的航道和警戒区航速不得超过12节。

第十七条 船舶在追越他船时,只要安全可行,应尽可能从被追越船左舷追越。

3.3.2 对各项规定的诠释

“XT”轮在上述案例中,为了在进入警戒区之前追过“SXH”轮和“WF16”轮,原则上没有违反第十四条,但是显然没有遵守第十六条的限速规定,未使用安全航速。以及未遵守第十七条的规定,冒险从两船中间追越。在警戒区中和“SP”轮并排航行未做到谨慎驾驶。虽然吴淞VTS值班员并未因此开具行政处罚单,但“XT”轮却打着规则的擦边球,“航行”在危险的边缘,违反规则制定保障航道安全的要求。

4 警戒区和警戒区前缘风险控制对策

4.1加强瞭望

进入警戒区前,通过雷达、AIS、VHF的守听(包括靠离泊使用的频道)。同时,还应注意部分船舶前方有大型船吊或是盲区较大的船舶,视觉瞭望更显得重要。驾引人员不但要做到视觉瞭望和听觉瞭望的同时,还尽量要在两舷之间多走动,以避免前方盲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好全方面瞭望。

4.2特别谨慎驾驶 发挥良好船艺

北槽出口航行的船舶应特别注意与前方船舶保持安全距离,以方便有足够的水域空间进行变速等避让行动,也方便南槽进口船穿越深水航道。

进入警戒区前,要提前观测和预判圆圆沙灯船下游的南槽进口船情况,若没有过于密集的船舶流则可与有影响的南槽进口船进行联系,以预计会遇地点为参考,如果预计要在警戒区的下段会遇,尽可能与之建立有效联系并约定右对右会遇(绿灯会),要是在警戒区的上段会遇,尽量左对左会遇(红灯会);如发现存在高密度船舶流而且没有明显的空档可以安全会遇,则建议在进入警戒区前靠近出口航道中间航行,建议贴近深水航道南边线且航迹向保持在120度至122度之间,使用安全航速。(避免过早地将本船船位航行在深水航道的分隔带上,致使自身失去与南槽进口小船左舷会遇的空间)。

同样的道理,举一反三。在宝山警戒区前缘,可能有崇明大东船厂出口的船舶要从79灯浮上游掉头后穿越航道出口,以及宝杨路码头穿梭于宝山和崇明之间的高速渡轮,在宝山警戒区前缘出口的船舶追越前船也应慎之又慎。吴淞警戒区前缘的出口船舶也应注意到从吴淞口101灯浮出口向北穿越航道去吴淞锚地抛锚或是上行的船舶。以及沿深水航道进口,准备转向进黄浦江的各类船舶。类似的情况在九段警戒区前也时有发生。

综上所述,航经以上水域都应特别谨慎驾驶、精准操作。

4.3严以律己 敬畏规则

一般情况下,严格遵守主管机关以及单位关于警戒区航行的规定。 对规则要有敬畏之心,规则未尽之处要严以律己。“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其实上述各项规则都是前人付出了血的代价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4.4调整心态 戒骄戒躁

在警戒区以及警戒区前缘,如果通过的时机佳,没有高密度船舶交通流和紧迫局面,且在运用安全航速的前提下,建议快速通过。但是实际情况往往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通航环境瞬息万变,这时要求驾引人员要有安全心理。其中包括避免过度心理紧张忙中出错,防止麻痹心理以及侥幸心理。切忌盲目加车!避免进入警戒区之前与多船并航!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英语中也有类似俚语:A delay is better than a disaster!宁可延误,不酿灾难!减少不必要的追越!

5结束语

船舶引航是一项高风险工作,及时调整心态、安全心理的建设能使事故发生率下降。在上述案例中,由于驾引人员对船间效应在浅水中的忽视的以及对周围复杂、多变的通航环境缺乏足够的戒备,导致了紧迫危险的产生。驾引人员应当提高操船技艺,掌握足够船舶操纵理论知识,保持良好的心态。进入警戒区前避免多船并排航行或强行追越,做到心中有规则、敬畏规则、知行合一的境界!方能确保船舶安全,提高服务能级,促进水上交通安全。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把上海港“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聚焦打造世界一流海港枢纽的目标,助力长江经济带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房希旺,胡建国,杲庆林. 船舶操纵[M] .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9

[2] 上海海事局 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M].2018

[3]上海海事局.上海港航路指南[M].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6.

[4] 陈正华.宝山警戒区引航风险的分析和对策[J]. 航海技术, 2010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