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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红楼梦》评点论小红及其“有余情处”

2021-05-04何红梅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小红清代评点

摘 要: 小红作为红楼四玉之一,虽是丫鬟 ,却有名有姓有来历,作者亦不惜絮絮言之。清代《红楼梦》评点对小红的关注比较广泛,涉及多个方面。关于名字,“小红”二字或隐含宝黛,或实指黛玉影身;关于容貌的评说,或出以平实之论见仁见智,或强调艺术表现由笼统到具体;关于性情与才干,或借以感叹世情,或直言红颜失志;关于爱情与命运,多数评者看好芸红情缘,但虑其不得遂愿者亦有。至于脂批所云宝玉后来大得其力,当源于小红心有“余情”,相信“薄命司”仍是她的最终去处。

关键词:清代 《红楼梦》评点 小红 有余情处

小红,贾府管家林之孝之女,荣府世代的旧仆。原名林红玉,因犯了宝玉、黛玉的名讳,单唤小红。先是宝玉院里的丫头,后随了凤姐。第24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中正式出场,第26回“蜂腰桥设言传蜜意”中与贾芸结情,第27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中被凤姐索去,第88回与贾芸再次相遇,第117回凤姐去世后便没了下落。纵观全书,“痴女儿”小红出场先声夺人,芸红情缘历经曲折,后来完全淡出,草草收结。红楼四玉中,黛玉以来自幻境的翠绿欲滴,妙玉以来自佛界的洁白如冰,红玉以来自尘世的鲜红似血,鼎足而映通灵宝玉,不容小觑。清代《红楼梦》评点a也论到了小红情事,并给予较为充分的注意。有关解析涉及名字、容貌、性情与才干、爱情与命运等方面,梳理如次。

一、关于名字

清代《红楼梦》评点解说小红名字的不多,主要有脂砚斋、张新之评。如前所述,小红名字有改动。脂本第24回介绍小红名字云:

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 b

针对这段文字,脂砚斋下了三条评语。c一是“又是个林”,意思是小红与黛玉同姓,行文中先有黛玉姓林,此有小红姓林。二是“‘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绛”为红色,“绛珠”即为红色的珠子,或为血泪。林黛玉乃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草化身,贾宝玉乃赤瑕宫的神瑛侍者化身。“瑕”指玉上的斑点,“瑛”指玉的光彩。在脂砚斋看来,这两个字都是在暗点宝玉之“玉”,相较而言,红玉之“玉”字则是明提宝玉之“玉”。由此,红玉之名关联宝黛二人。三是“妙文”。指的是林红玉因避宝黛名讳易为“小红”,妙在合乎情理,又与宝黛似离还即。特别是与黛玉,多数评者认为小红即是黛玉的影身。然而,脂批认为“玉兄除颦儿外,俱是行云流水”(甲戌本第28回夹批),这样的小红也不例外。总之,“小红”隐含宝黛,此为其一。

其二,“小红”实指黛玉影身。据张新之分析,小红是黛玉的第三个影身。d从姓名用字看,首先是“为绛珠,为海棠,是为红,故此曰小红。曰姓林,则明说矣”。其次是犯了“玉”字,宝玉之玉与黛玉之玉是一不是二,“因污染失其为宝而为黛,此玉不能红矣,故曰犯了玉字”。张新之认为黛为黑色,情是物欲是污染,“得情之正,为‘通灵,为‘宝玉;一涉人欲,则受染而失‘通灵,为‘黛玉矣”(第2回夹批)。最后是去“玉”加“小”,盖是书写情、写淫、写意淫,钗、黛并为全书之主,于本人必不能处处实写,故必多设影身以写之。至于黛玉其人,有五个影身:一晴雯、二湘云、三即小红,四四儿,五五儿。试看秋纹、碧痕提水开发众人,而独无晴雯下落,“可见其为一影矣”(第24回夹批)。尤其是滴翠亭小红与佳蕙的一段私语,话中小红的病,小红的声口,“都与黛玉有关合”(王伯沆第26回批)e,故而张子梁认定“吾言小红为黛玉小照定不诬也”(第26回夹批),然已不是由名而得。

二、关于容貌

清代《红楼梦》评点评析小红容貌的略多,以姚燮、王伯沆所评为要。书中有三处写到小红的容貌。

第一处是第24回贾芸眼中:

贾芸往外瞧时,只见是一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生的倒也十分精细干净。

第二处是第24回宝玉眼中:

宝玉一面吃茶,一面仔细打量:那丫头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鸦鸦的好头发,挽着?儿,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

第三处是第27回凤姐眼中:

凤姐打谅了一打谅,见他生的干净俏丽,说话知趣。f

这几段描写小红容貌的文字中,“精细”是指精明能干,“干净”是指相貌清秀,“俏丽”是指俊俏美丽,“甜净”是指甜美纯净,数词交互出现,反复形容小红的“三分容貌”(第24回)。清代《红楼梦》诸家评点中,独有姚燮三处皆批。第一处描写,姚燮批曰:“精细而又干净,丫头中不可多得者”,称赏之意溢于言表,因为小红貌虽三分,精细干净却有十分。第二处描写,姚燮认为前文贾芸眼中云“十分精细干净”,此处宝玉眼中云“十分俏丽甜净”,叔侄二人感觉略异,亦是“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之意。从衣着看,“半新不旧”四字,标示着小红在怡红院是次一等的丫头。不过,“俏丽”下加“甜净”二字,其人可知。“净”犹容易,“净”而能“甜”却难。小红能使宝玉留意“自非劣品”(陈其泰第25回眉批) g,而宝玉眼中云云自是“为小红出力一写”。第三处描写,姚燮在回末总评中概而言之,前文第24回,贾芸见小红云“精细干净”,宝玉于小红云“俏丽甜净”,此处于凤姐目中云“干净俏丽”,可知三人“有目共赏”。

与姚燮评语出以平实不同,王伯沆评语则注重艺术表现,认为第24回宝玉评小红:容长脸儿,细巧身材,十分俏丽甜净,只可想象而已。自第25回言小红过翠烟桥,才写出小红俏丽之影;第26回言小红至沁芳亭,才写出小红甜净之心;又言小红至蜂腰橋,并写出小红细巧身材之体态。王伯沆不禁感叹“陈王八斗之才,江郎生花之笔,作者岂非兼有之耶!”而且,鉴于凤姐与宝玉对小红所评相同,王伯沆称赞叔嫂二人“真选色法眼”。其实“干净俏丽,宜芸哥之中意也”(姚燮第27回眉评)。

三、关于性情与才干

清代《红楼梦》评点关注小红性情、才干的较多,大致有两种观点。小说第24回有一段介绍小红性情、才干的文字:

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能牙利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不想今儿才有些消息,又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

评者眼中,贾府丫头既多,“吃醋者随在皆是”(东观主人第24回批) h。原本“清幽雅静”(第24回)的怡红院也是个让人“难站”(第26回)的地方,其中的小红“自是有色而屈于人者”(王伯沆第24回批)。正因小红一心攀高,宝钗看她“素习眼空心大,最是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东西”(第27回);凤姐却赞她口气“间断”,办事“伶俐”(第27回),要认作女儿。最不堪的是在秋纹等人眼中,小红就是个不配递茶递水,等着做巧宗儿,爬上高枝儿去的“没脸的下流东西!”(第24回)因此,脂砚斋在体会小红“有三分容貌尚且不肯受屈,况黛玉等一干才貌者乎”的同时,不胜感叹世情,呼告“争夺者同来一看”,“争名夺利者齐来一哭”(庚辰本第24回双行批),怜惜小红在怡红院“为诸嬛环所掩,亦可谓生不遇时”(同回回末总评)。此为其一。

其二,“红颜失志”(张子梁第27回夹批)。脂砚斋认为,小红一腔委曲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甲戌本第26回眉批)。在姚燮看来,秋纹、碧痕、小红三人,有时你妒我,我妒你,有时一人衔几人,有时两人奭一人,“皆玲珑剔透,齿里有风”。小红与秋纹等年纪不相上下,其“言语不敢相抗者,亦是朝廷尚爵之意”;小红确有巴结之心,但秋碧二人才上台盘便有如许禁忌,“不宜如此醋意”,如此直逼得小红竟无容身之地。可知怡红院中,小丫头稍出色者,大丫头便人人嫉妒,动辄疑人不肖,爆出诬陷之词。张子梁认为,“小红真非让人者,此所以郁郁不得志也”,红颜失志,憂谗畏讥,后来所以舍此就彼,另事他人。不过,依陈其泰之见,小红自为贾芸援引,而秋碧二人疑其勾搭宝玉,闲言冷语,互相讥诮,“小红亦将窃笑矣”,且“宜小红之有外心也”。值得注意的是,王伯沆由小红眼前想到黛玉的将来:“一个丫头姓林尚不能相容,黛玉焉得不死”。细思小红之名,小红之病,及其“还不如早些死了倒干净”(第26回)的“亦似黛玉”(张子梁第26回夹批)的口吻(第20回黛玉有说“不如死了干净”),此处意外写意,“真是骨脉灵通”。

四、关于爱情与命运

清代《红楼梦》评点论述小红爱情、命运的多寡不一,择要如下。

首先,“种下爱根”。(王府本第24回夹批)

小说集中叙述芸红情缘的是第24回到第27回,第88回再写两人相遇已是三年之后的事了。

第24回芸红初次相见:

那丫头听说……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又不便问……眼睛瞧那丫头还站在那里呢。

第25回再次相遇:

正走上翠烟桥……因转身一望,只见……贾芸正坐在山子石上。红玉待要过去,又不敢过去,只得闷闷的向潇湘馆取了喷壶回来,无精打采,自向房内倒着去。

第26回第三次相遇:

红玉刚走至蜂腰桥门前,只见那边坠儿引着贾芸来了。那贾芸一面走,一面拿眼把红玉一溜;那红玉只装着和坠儿说话,也把眼去一溜贾芸。四目恰相对时,红玉不觉脸红了,一扭身往蘅芜苑去了。

芸红二人三次相遇,中间失帕、拣帕、换帕、还帕到赠帕,彼此心照,定下名分。脂砚斋分别在初次相遇和第三次相遇处下批,言芸红初见便自种情孽,撞上“五百年风流孽冤”(王府本第24回夹批),第三次相遇由“刚走到”三字,“可知红玉有私心矣”(甲戌本第26回双行批)。其实,之前小红钉住,有钉住之妙;之后芸儿一溜,有一溜之妙,凡“眼角留情处,即可将心事传也”(张子梁第26回夹批)。黄小田以赞代评,指出书中所写芸红全是寻常小说之情,“然传神之妙,岂寻常小说所能写出?”即便是“此二人不过带写耳”(第88回夹批)。 i

说到芸红缘起,“盖小红一极有心人也”(张子梁第26回回前总评)。姚燮指出,小红四面受敌,怡红院已不可一日安处,即便处之亦终无出头之日。不如早离坑阱,别傍门楣,此为小红意中所计。张子梁与之相近,认为小红受秋纹等奚落以后,固已绝望怡红,因思色艳如花,命薄如纸,天生丽质,竟使郁郁以终乎?不得已而思变计,故自与贾芸会面,情意缠绵,魂梦萦绕,乃费尽心思,方得设言以传心事。两人“一路以无数帕子作线”,坠儿交代帕子之时,正是小红与贾芸得交接处。姚燮查是年贾芸十八岁,小红十七岁,“是一对及时儿女”(第24回眉评),“及时”当指男女已到婚嫁之年。王希廉解释小红属意贾芸,是秋纹、碧痕奚落逼之使然,“否则必专心勾引宝玉矣”。王伯沆没有否定王希廉的说法,但对他用“勾引”二字非常反感,觉得“二字甚属鄙陋”。似乎王希廉很不喜欢芸红二人,认为丫头中小红最为不堪,小辈中芸儿最为下作;不堪之幼婢,自然看中下作之小主。如此评说,可知“雪香大概亦非雅人”(王伯沆第4回批),有违作者记述“小才微善”(第1回)的初衷。

其次,“卒不得遂其愿也”。

依张子梁之见,男女情缘有天意人为之别。诸如袭人与琪官换帕(按:应该是汗巾)而终成亲,小红与贾芸换帕而未得相配,“非朕兆之有验有不验也”(第26回夹批)。盖袭人与琪官换帕,本出于无心,事乃天成;贾芸与小红换帕,乃出于有意,事乃人谋。天成则莫之能逃,人谋则不能强致,理有固然。张子梁认为,小红乃书中至不相干之人,在宝玉房中不过是二等丫鬟,即使秋纹、碧痕,亦且羞与为伍。偶为宝玉递茶一次,遂致讪谤交加,则其分之贱可知。然作者竟大写特写小红,及与贾芸相见,一发经心细写。作者之所以如此,盖小红“其姓则林也,其名原红玉也”。虽与贾芸两情缱绻,然不过以目送情,借端攀话,区区私顾,终成画饼。小红“生平亦明明一颦卿小照也,故写之不惮其烦”。从暗映的角度看,芸红二人,得结情缘但情密缘悭,恰如宝黛二人,徒以心交而不能身合。以此证彼,实“一而二,二而一耳”(第27回回前总评)。且黛玉亦曾受宝玉之帕,观其究竟便知小红与贾芸终难遇合。至于原因,解盦居士认为小红“后为熙凤索去,即是拆散绛珠姻事之意”j。以之反照小红姻事,宜乎“卒不得遂其愿也”。

最后,“后有宝玉大得力处”。

这一说法出自脂批,涉及小红在原著中的结局。脂批中与之相关的评语计有三处。

第一处第26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小红与佳蕙闲话一段,庚辰本有则墨笔眉批: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第二处第27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小红应答凤姐一番话中,庚辰本有则眉批: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甲戌本有则夹批:

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方见。

第三处第20回李嬷嬷唠叨当日吃茶、茜雪出去之事后,庚辰本有则夹批: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关于“狱神庙”的评语尽数如上,得知的信息有二:一是“狱神庙”一回的文稿被借阅者迷失;二是“狱神庙慰宝玉”的大致情节:贾府被抄没之后,凤姐曾淹蹇于狱神庙,宝玉也一度身陷狱神庙,茜雪和小红曾往狱神庙慰问。在第27回回末总评中,脂批云“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当初凤姐索去小红,可知晴雯等众埋没其人已久;而小红等辞宝玉,正是“小红有余情处”(王伯沆第28回批)。由此,估计小红之于狱神庙中的宝玉,不仅一“慰”而已,当有一系列的重要活动。但在续书中,小红没再有什么别的活动,几次龙套式的出场,换成别人也毫不影响情節,“这与曹雪芹的原定计划,相去是十分远的”k。小红终至湮没无闻,恰如诸联所云:宝玉如主司,群钗为应试诸生,“而小红似不得终场者”l。

综上,作为丫鬟身分的红楼四玉之一,小红虽是“奴婢中之不足数者”(张子梁第24回回前总评),却有名有姓有来历。作者于小红的三分容貌、十分精细、聪明心性、伶俐口齿,不惜絮絮言之。清代《红楼梦》评点对小红的关注也比较广泛,涉及多个方面。诸如关于名字,“小红”二字或隐含宝黛,或实指黛玉影身,皆从字义与人物关系中析得;关于容貌的评说,或出以平实之论见仁见智,或强调艺术表现由笼统到具体;关于性情与才干,或借以感叹世情,或直言红颜失志,富有意外写意之致;关于爱情与命运,多数评者看好芸红情缘,但虑其卒不得遂愿者亦有,据脂批宝玉后来大得小红之力,理当源于其对主人的“有余情处”,等等。若论芸红能够结缘,似乎从长相上也可看出。小红是“容长脸面,细巧身材”,贾芸“容长脸,长挑身材”,都属于宝玉眼中的长脸细身,应是型格相近的夫妻相。曹公笔下属于这一型格的还有袭人,有无特别用意不得而知。若诚如张子梁所论,芸红恰如宝黛,那么“绛芸轩”或与芸红有关,袭人的“细条身材,容长脸面”(第26回)亦当有解,但不敢妄拟。另外,“小红”二字曾出现在第51回薛宝琴《普东寺怀古》诗中——“小红骨贱最身轻”,“红玉”二字曾出现在第79回宝玉所吟一歌中——“吹散芰荷红玉影”。今人解“小红”为红娘,“红玉”为荷花。众所周知,崔张爱情大得婢女红娘之力,荷花亦可喻指黛玉。那么,小红之玉不单辉映通灵之玉,还处处牵情,此言当不为过。至于第24回之末小红的私情痴梦,第25回之首小红的隔花人远,都是“文人构思境界”(王伯沆第24回批),“极力为小红生色”(王伯沆第25回批)。固然小红睡梦中的当然一跑,海棠花隔着的模糊身影,令“方心木舌者所不能作,亦不能读”(姚燮第24回回末总评),而曹公于“悼红轩”中怀金悼玉,“一把辛酸泪”(第1回)中必定闪过小红的面影,宝玉在太虚幻境随喜的“薄命司”当亦是她的去处。

a 《红楼梦》评点,从乾隆十九年(1754)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到完成于1938年的王伯沆评点《红楼梦》,四十多家中可见者有二十多家。本文“清代《红楼梦》评点”是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脂砚斋、东观主人、王希廉、陈其泰、张子梁、哈斯宝、张新之、黄小田、姚燮、佚名氏、王伯沆等十余家。张子梁《评订红楼梦》,今藏于山东省图书馆。

b 本文所引《红楼梦》正文皆据郑庆山校《脂本汇校石头记》,作家出版社2003年版,特殊情况另注。

c 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451页。

d 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555页。(按:王希廉回评、张新之评、姚燮评皆据此本,不另注)

e 王伯沆:《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72页。

f 以上三段引文据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 g 刘操南:《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辑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8页。

h 曹立波:《东观阁本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第254页。

i 李汉秋、陆林:《黄小田评点〈红楼梦〉》,黄山书社1989年版,第1074页。

j〔清〕 解盦居士:《石头臆说》,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89页。

k 林冠夫:《红楼梦纵横谈》,广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5页。

l 〔清〕诸联:《红楼评梦》,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1页。

作 者: 何红梅,文学博士,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编 辑: 康慧 E-mail: 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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