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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园欺凌须加大惩戒力度

2021-03-25张晓林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校园欺凌代价惩戒

张晓林

摘 要 在遏制校园欺凌事件中,严厉的惩戒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只有加大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相关教师和家长、涉事学生的惩戒力度,让管理者不敢麻痹大意,让欺凌者不敢产生欺凌他人的念头,校园欺凌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文章基于给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的目的,从多个维度探讨了在解决校园欺凌事件中,加大惩戒力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操作性举措。希望通过这些强有力的举措,能让这一困扰已久的肌瘤从根本上得以铲除。

关键词 校园欺凌 遏制 惩戒 力度 代价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而且频率呈激增之势,这与长期以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上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有关,正是这种无形的放纵才导致了管理者越来越麻木,欺凌者越来越猖狂……所以说,要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只有“严”字当头,加大惩戒力度,让管理者不敢疏忽大意,让欺凌者不敢肆意妄为。

一、加大对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惩戒力度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各学校的工作都具有监管和督查责任。其所辖学校如果出了比较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从责任划分的角度来说,教育主管部门至少应当承担监管不力或督查不到位的责任,惩戒他们是理所当然的。但事实上出现这样的状况后,受惩戒的往往是学校、校长和老师,教育行政部门却经常凭借特权被免于处罚。因为只要不是影响十分恶劣的欺凌事件,政府一般是不会介入的,该事件的最高受理机构就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试想,在这样的情况下能有几个领导有那样高的境界,先从处理自己开始?正是长期以来这种凭借特权“置身事外”的惯性,才导致了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疏于对自己负责片区各校的监管督查,很多欺凌事件就在不经意间发生了。所以说,要减少和杜绝校园欺凌,就必须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的校园欺凌追责机制,加大对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惩戒力度。唯有如此,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才会真正重视起来,各校自然不敢马虎。

二、加大对学校和校长的惩戒力度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频频发生,与教育主管部门对涉事学校和校长的惩戒力度不够也有很大的关系。以往,教育主管部门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对学校和校长仅象征性地通报批评一下就行了,不会有太严重的惩罚。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上级的做法没有错,也是很令人钦佩的;可是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无形中等于给所有校长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发生了校园欺凌没什么,大不了被批评一下,如此一来,校长们思想就松懈下来了,校长一松懈,老师自然不会重视,欺凌事件就在麻痹大意中悄然出现了。因此,从构建和谐校园、保护学生的立场出发,笔者认为应该加大对学校和校长的惩戒力度。只要严肃惩治几次,那些还在观望的校长们肯定就不敢松懈了。就学校而言,可以减少评优选先、晋级竞岗、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指标,这些红利一减少,老师们就会给校长压力,无形中会逼着校长重视这项工作。就校长个人来说,可以采取降职降级、诫勉谈话、免除职务等。这其中无论哪一项都不是他想要的,危机感自然会促使校长将这项工作重视起来。

三、加大对相关教师的惩戒力度

学生的教育管理最终要落实到各位班主任、科任教师身上。班上屡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对“反校园欺凌”教育不够重视、防范措施不够到位有很大的关系。而老师们之所以长期以来对这项工作不上心,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导向使然。多年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老师的考核考评主要侧重于考试成绩,德育情况很少纳入其中,这就从客观上导致了老师们对这项工作的轻视。二是惩戒不力所致。从以前的案例可以看出,上级因校园欺凌事件而被迫处理相关老师时,不管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学校,大都会保护老师,只要能安抚好家长的情绪,能怎么轻就怎么轻。领导的出发点当然无可厚非,保护自己的“家人”是人之常情,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导致了老师们对工作放松。而放松的结果往往会让校园欺凌发生的频率和暴力升级。所以说,要让老师们重视这项工作,加大对涉事班级相关老师的惩处力度势在必行。具体措施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降低薪级、扣罚绩效、推迟评聘职称、取消已有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等办法。只有付出的代价足够沉重,涉事老师才会记住教训,其他老师才会引以为戒,校园欺凌才会无处遁形。

四、加大对加害者家长的惩戒力度

从法律层面来说,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欺凌了他人、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惩戒家长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现实情况是,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家长常常被免于问责,原因是目前好像还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可依。家长在整个事件中承担的责任无非是赔个情、道个歉,如果对方受伤需要去医院检查的话则垫付一些诊疗费,除此之外,几乎不会受到任何牵连。这种毫无杀伤力的所谓连带责任根本不会引起家长的重视。所以说,要让家长从心底里重视孩子的教育管理,就必须从国家层面出臺近似于“校园欺凌家长问责机制”的法律条文,让家长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承担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大的代价。比如说:孩子欺凌他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和后果,学校可以联系司法部门,敦促其所在的社区、街道、村委会把具体情况通报到本片区家家户户。在单位上班的,领导要负责约见谈话;没有单位的,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要约谈。子女屡教不改、多次欺凌他人的,还可以由政府出面限制其职称评聘、职务升迁、低保申请、贷款申请……总之,惩治力度上去了,家长自然就重视起来了。

五、加大对欺凌者本人的惩戒力度

为什么有些同学喜欢欺凌别人、屡教不改呢?除了个性特质、家校教育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外,欺凌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过于低廉也是一个主要原因。这些年,学校忌惮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对欺凌者进行惩戒时总是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不敢越雷池半步(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学校除了批评教育,并不具备校园欺凌的惩治权)。学校惩戒的乏力很快就让欺凌者意识到了犯错成本的低廉,而低廉的成本又促使他们在犯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说,要根治校园欺凌,提高学生犯错成本是最有效的措施。只有在不断完善法治的基础上,让司法机关介入,配合学校大力惩治,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该入档的入档、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该劳教的劳教……只有让欺凌者感受到彻骨的痛,不敢欺、不能欺、不想欺的思想才能深入骨髓。

严厉的惩戒表面上看起来不近人情,实际上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我们不妨试着加大惩戒力度,我相信,校园欺凌发生的频率会因此大大下降。

[责任编辑: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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