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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还原、批判与超越

2021-03-07徐金婷张伟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还原超越批判

徐金婷 张伟

[摘 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是青年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代表作之一,此作品从侧面反映了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还原、批判和超越。马克思通过强调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还原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现实基础;通过揭露资产阶级政治国家的“虚假性”和“利己性”及其产生根源,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批判;马克思试图建立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废除等级制的差别、取消阶级的对立,从而实现了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超越。

[关键词]青年马克思;古典自由主义;还原;批判;超越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21)03-0019-06

政治批判是青年马克思作品的重要主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简称《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简称《导言》)、《论犹太人问题》等作品从性质上来说都是政治哲学著作,然而学界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解读这些作品较为小众[1]。大多数学者都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转变、世界观的形成上解读《批判》。不可否认这种传统解读方式的必要性,但却不是全面的,忽视了政治批判的主题。马克思为了找到解决“物质利益难题”的方案,深入分析欧洲各国历史发展,写出了这一著作。在这一著作中完整地阐述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国家二者的联系,以及行政权、立法权等政治哲学中比较重要的理论,呈现了马克思政治哲学、政治批判的主题。

一、马克思眼中的黑格尔法哲学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关系

为什么一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著作,与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有关呢?虽然一般认为,黑格尔法哲学对古典自由主义构成了一定的批判关系,但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法哲学却与古典自由主义具有某种内在的一致性。

黑格尔的法哲学论述了非常多的问题,其中包括道德伦理、政治制度、法律、市民社会以及社会中存在的问题等。黑格尔肯定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并极力地拥护资产阶级提倡的立宪制。深入其内核,就会发现黑格尔的法哲学表达的是资产阶级建设资本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迫切愿望。在《导言》中,马克思一再强调,黑格尔法哲学(国家哲学、思辨法哲学)论述的问题指向并不是德国的现状,而是英法美等现代国家的现状。所以马克思说:“因此,如果德国国家制度的现状表现了旧制度的完成,即表现了现代国家机体中这个肉中刺的完成,那么德国的国家学说的现状就表现了现代国家的未完成,表现了现代国家的机体本身的缺陷。”[2]11由此可见,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法哲学描绘出来的抽象的现代国家形象,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模样。

英法美等现代国家是通过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完成政治解放而建立的。在《导言》中,马克思认为当时的德国在很多方面都落后于同时期的英国、法国等资产阶级国家,究其根源是这些国家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否定了封建制度,“我们没有同现代各国一起经历革命,却同它们一起经历复辟。我们经历了复辟,首先是因为其他国家敢于进行革命”[2]5。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马克思认为现代国家是建立在政治革命、政治解放基础上的。而这种现代国家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其立国的理论基础就是古典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现代国家历史发展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现代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很多鲜明的思想,而政治解放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主流色彩。古典自由主义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宣扬政治上自由平等的权利。在封建专制国家中,神是权威的存在,神学也是控制人的精神枷锁。为了打破神学的禁锢,政治解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废除神学的统治地位。古典自由主义提出的契约思想就代替了神学,重建了政治统治的力量。政治解放的理论表现形式就是古典自由主义。

上述,从马克思眼中黑格尔法哲学与现代国家的关系、现代国家与政治解放的关系、政治解放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关系这几个方面论述可以看到,马克思在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的同时,也构成了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在分析《批判》一书时,我们也应当在政治哲学和政治批判的框架中去把握,特别是要从马克思批判自由主义的角度去进行分析。接下来将从三个部分论述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还原、批判和超越。

二、马克思还原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现实基础: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

马克思肯定了市民社会的前提性地位。黑格尔完全地依照“伦理”发展的三阶段来说明国家的产生和形成。在黑格尔眼里,国家是伦理精神的最高形式,总而言之,国家是高于一切的。黑格尔注意到市民社会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局限性,站在资本主义的立场上,他最终得出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前提这一观点。

首先,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分离”这一观点,马克思是比较认可的,他也指出这是黑格尔著作的精髓之处。但是黑格尔的不足之处是他企图建立起一个“伦理国家”来解决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分离的问题。“他(黑格尔)的愿望是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分离”,“黑格尔知道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但他打算使国家的统一能表现在国家内部”[3]93-94。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共同组成了国家的基础,家庭是国家的“自然的基础”,市民社会是国家的“人为的基础”,批判了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代表普遍性的一种伦理实体。马克思提道:“政治國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的条件。”[3]97他批判了黑格尔将国家视为高于一切的理论,得出了“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这一关键的结论。对市民社会前提性地位的强调恰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关键之处,市民社会也是古典自由主义得以发展的现实基础。回溯古典自由主义的早期发展,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自由放任、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资源都是古典自由主义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领域不同的理论。马克思强调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这就与古典自由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处,证明了市民社会不断推动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和变化,从而还原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社会基础。

其次,马克思认为现代性是从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开始的,还原了古典自由主义者论述的现代性的起点问题。青年马克思所处的德国在当时处于工业革命起步阶段,工业革命开启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时代,也开始了现代化的历程。这时,市民社会和国家逐渐開始分离,个人已经在市民社会中相互竞争,追逐私人利益。马克思在《批判》中提出,“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作一种矛盾,这是他较深刻的地方。但错误的是: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并把这种表面当作事情的本质”[3]94。这里表明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把二者的分离当作矛盾的合理性,但是黑格尔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仅仅以一种调和的方式去解决矛盾是无法深入实质的。这种分离恰恰证明了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但是这种矛盾的解决方案并不能从国家层面寻找,而应该从市民社会层面寻找。马克思肯定了法国大革命的重要作用,他认为法国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分离的根本原因是法国大革命,在革命中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被摧毁,个体社会生活取代了等级差别。这场改变世界历史进程的伟大革命为马克思的思考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切入点。青年马克思沿着这条历史线索进行批判,肯定了法国大革命的重要作用。与马克思的态度完全相反,黑格尔将法国大革命看作是恐怖的行为和暴力的行为,因为法国大革命给黑格尔拥护的等级制度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马克思对革命的肯定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提倡的革命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思想是相似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认为革命可以使人们摆脱封建王权的束缚和教会的束缚,实现个人的自由、权利和价值。

最后,揭露市民社会的背后是人的异化现象。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这两个概念伴随产生。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矛盾,从而使得劳动异化。现代性不断发展带来的后果就是现代人的角色分裂,这个问题也是古典自由主义需要破解的一道难题。马克思指出,政治生活中的公民和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之间相互对立是由于国家和市民社会二者相互分离了。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开始了异化,走上了与社会生活的现实性相背离的道路。中世纪被马克思称为动物时期,由于神学统治的力量过于强大,人们在思想上与动物没有本质的区别;现代社会建成之后,在资本主义的作用下,人和劳动发生了变化,自由自觉的劳动发生了变化,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出卖劳动,像机器一样单一地存在。造成这种现象是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劳动异化产生的根源。马克思肯定了现代化的发展带来的益处,但是也深切地认识到了现代化的发展带来的人的异化这一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还原和肯定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不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回顾、重建和复制,也不是对黑格尔批判的后退,而是为了更好地深入现实社会中进行政治批判[4]。

三、马克思批判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根基:私有财产制度

在《批判》中,马克思折回契约思想,肯定和阐释了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则揭露了资产阶级国家的“虚假性”和“利己性”。

资产阶级大力地褒奖自由国家,认为自由国家是人的自由平等的载体,在国家中实现了人的普遍性。人在出身、文化程度等方面都有显著的差别,国家就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消解这些差异。现代国家成为现代人的“伦理共同体”。马克思认为国家非但没有消除这些差异,更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施展其价值。《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写道:“在国家中,即在人被看作是类存在物的地方,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他被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却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 [3]173实际上,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没有从本质上对市民社会进行变革,没有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反之,“政治革命把市民生活分解成几个组成部分,但没有变革这些组成部分本身,没有加以批判。它把市民社会,也就是把需要、劳动、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等领域看作自己持续存在的基础,看作无须进一步论证的前提,从而看作自己的自然基础” [3]188。

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君主主权理论,以人民主权理论为支撑来否定黑格尔的君主主权理论,国家的权力应当是属于和来源于人民的。马克思认为君主专制具有保守性的特点,现存的国家制度的形式一直停留在抽象的层面。马克思也批判了黑格尔将官僚政治引入行政权中的不足,黑格尔认为官僚政治能够巩固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马克思则认为官僚政治仅仅是在形式上维护国家的普遍利益,实际上官僚政治自身就形成了一个利益圈子,他们维护的是自身利益,把自身利益当作最终目的。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自始至终都是在维护君主阶级的利益,官僚政治也是始终在维护统治者的权力,人民的个人权利并不真实存在。马克思试图通过铲除官僚政治来结合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由此来看,资产阶级倡导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都暴露出其存在的“虚假性”和“利己性”。

对黑格尔王权和行政权的批判使马克思认识到古典自由主义的“虚假性”和“利己性”,而通过对立法权的批判则使马克思认识到这种虚假性的根源在于私有财产制度。在立法权的部分,马克思用长子继承制度和私有财产权的概念来展示古典自由主义虚假性的根基来自哪里。与马克思认为的“私有财产决定了政治国家”相反,黑格尔认为长子继承权是由政治国家控制和把握的。

在黑格尔眼中,无须对长子继承权进行普遍的认可,因为这种权利是伴随着出生而产生的,没有必要对其普遍性进行论证。马克思对这种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私有财产决定了国家和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法律反过来会保障私有财产权,国家的法律是为私有财产服务的。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财产制度一直都是无法替代的国家根基。封建社会的君主拥有巨额的财产,这些财产就彰显着他的权力,而现代国家仅仅是换了一种方式来凸显,法律被成功包装取代了君主,统治者以合法的法律形式进行统治。资产阶级一直提倡的法律思想在受到私有财产的裹挟之后就变成了虚假的泡影。而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在私有财产制度上,无法赋予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真实的权利。马克思之前信奉的自由、平等思想,由于认识到私有财产制度对其的支配而破碎。他意识到古典自由主义高呼的权利只是一种幻影,于是他将试图寻找一种真正的自由权利的获得。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没有明确地表示要消灭私有财产,但是他在书中进行了强烈地控诉,由此可以判断,马克思已经产生了要消灭私有财产的初步想法。他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得到真实的自由和解放,同时也能够开启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和社会模式。马克思此时把私有財产看作资产阶级的一种统治工具,统治者利用其获取利益和权力,这种想法和他之后的作品中认为私有制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这一时期的马克思提倡的消灭私有制侧重于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而不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理解。此时的马克思已经意识到私有财产的消灭能够推动人们获取真正的自由权利,但是他还没有完全探究出废除私有财产和达到人的自由解放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

马克思看到了市民社会以私有财产为基础是形式上的,这种私有财产不属于所有人,而仅仅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者们。这可以从《1791年宪法》中找到例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是奴隶不属于公民的范畴,第二是积极公民们才有资格参与初级议会,第三是将财产看作是选举人界定的主要标准。显而易见,这是资产阶级制定的人权法律,而不是普遍适用于整个国家成员的法律,资产阶级把控住了市民社会最为重要的财产权,实现了对政治国家的控制。关于平等和安全的人权,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写道:“平等,在这里就其非政治意义来说,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主的单子。” [3]184在市民社会中人与人处于一种战争状态,人们之间互相争夺利益,这种现象在教会国家表现得更为明显。在自利的本质上去设立平等的人权等于承认人人都能够对他人“开火”。这样理解安全这项人权就更为容易了,安全是人们利己主义的保障而已,而其实质是对私有财产的维护,安全的最终目的是维护资产阶级提倡的利己思想。人权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根本价值,也是政治解放最重要的成果,但是马克思眼中的古典自由主义提倡的自由、民主、平等都是表面的、形式上的,并不是实际的、真正的。古典自由主义本质上倡导的是消极自由,这种消极自由是不完美的。民主、平等这些古典自由主义者高呼的口号,都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自然权利”,试图去掩盖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系列不平等。从概念上来看,人权并不等同于公民权,人权比公民权更加具有广泛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权利,即马克思提到的自由、平等、安全还有财产权等权利。而公民的权利强调的重点在于政治权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集会权、言论自由权、信仰自由权以及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等。马克思指出在自由主义的国家中,人权的范畴变得更小了,变得十分狭隘,仅仅是一种利己的人权,是“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 [3]182-183 。“可见,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退居于自身,退居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与共同体分割开来的个体的人。” [3]184-185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人权观批判在之后的思想家那里都得到了相应的回复,如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提出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雷蒙·阿隆提出的形式自由和实质自由,以及韦尔默提出的个人主义自由和共同体主义自由。

卢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先河。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卢梭痛恨各方面的不平等,包括经济的不平等、地位的不平等、政治法律上的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都追溯到财产上的不平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卢梭写到不平等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是就财产的不平等。在这个状态下财产并不安全,因此需要转化权力以守护财产,从而产生了法律。法律使得财产占有制度化从而导致了阶层固化,接着又要选举执政官并且组建军队和警察。执政人员萌生了私有财产的意识时,就开始以公谋私,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不平等最后会蔓延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人都会走向不自由的结局[5]。其实,历史上每个时期人类都是不平等的,但是资本主义直接将不平等演变成了一种金钱关系,原本不平等的表现方式有很多,包括智慧、德性等,现如今全部被归为了财产上的不平等。卢梭认为,人们追求不平等的心把自由等同于物质占有,占有的财富越多就越自由。卢梭批判这样的自由不是自足的和独立的,而是要通过和他人进行比较,以外在的形式显示出来,这也就是马克思批判的异化。因此,马克思吸收和借鉴了卢梭的思想,描述了当前人们真实的生活状况。正如美国学者乔治·麦卡锡所说:“马克思是通过卢梭的眼睛来阅读黑格尔的。”[6]马克思洞悉历史,从西方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入手,还原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市民社会的思想,揭示了在现代性发展的过程中人的异化问题。他在还原现代性的基本问题的同时,对另一个方面也进行了理论批判,“同样,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真正哲学的批判,不仅要揭露这种制度中实际存在的矛盾,而且要解释这些矛盾” [3]114。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虽然马克思批判古典自由主义中的一些思想,但是这不表示马克思反对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思想本身。相反,这些都是马克思一直致力于追求的东西,他所期待的是通过人类解放来实现。在理解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批判时,不必否定这些思想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四、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超越:建立真正的民主制

马克思意识到黑格尔思想的保守性,同时也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私有财产制度进行了批判,他认识到了现存的解决途径没有办法真正地解决自由和劳动异化的问题,于是他试图建立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度。这一思想超越了黑格尔的君主专制制度和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国家。

马克思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废除等级制的差别和取消阶级的对立,才能实现真正的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平等。马克思考察了古今各种政治制度,认为真正的民主制在本质上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民主制。他指出古代城邦中所谓的民主制把奴隶和自由人排斥在这一体系之外;在现代国家中,无论是德国的君主制还是美国的共和制,本质上并没有实质差别,都是在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真正的民主制”中,人民的地位和角色才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作为主导者参与到共同体的建构中,由此获得解放成为真正的自由的人。马克思通过对比中世纪国家和现代国家的构成,认可了现代国家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意义,但现代国家也不是完美的,马克思认为现代国家存在着异化的本质问题。回溯到古代的城邦中去建立国家是不可行的,驻足在更高的层面上将人的生活和政治生活合二为一,才能让人们在国家中找到自己的真正的和最高的价值,最后才能使国家政治生活成为人类的最大实现。于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第一次将“真正的民主制”这一思想提了出来,指出“民主制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 [3]41。马克思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去探讨“真正的民主制”是什么。

通过对黑格尔行政权进行深刻地批判,马克思提出行政权是属于人民大众的权利。黑格尔认为行政机关的作用就是调节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对行政权和官僚政治的关系之间的阐述,但是他认为官僚政治无法真正地消除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矛盾,甚至会加深这种矛盾。如果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建立能代表普遍利益的民主制度来替代官僚政治。除此之外,在《批判》中马克思对等级制国会等进行了批判。黑格尔极力为等级制国会辩护,尝试把等级制国会描述成维护普遍利益的对象。马克思十分反对黑格尔的这种思想,认为只有代议制才能够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议制是历史不可阻挡的潮流,等级制国会必然被取代,最终走向更高层次的民主。马克思在创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思想上还带有着一些不成熟。这和无产阶级的思想还没有最终成形有关,但是马克思关于全人类解放的思想已经有了萌芽,也提出了“全人类的解放是民主的终极目标”的思想。在《批判》中,他也说到政治国家的消失要依靠建立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市民社会也会随着政治国家的消失而消失,人们也会回归到一种真实的状态,国家也会表现出最真实、最本质的样态,这也是全人类要追求的终极目标。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同样能够反映出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超越,集中表现在人的解放上。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不能画上等号,马克思指出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像鲍威尔那样完全混为一谈。马克思写道:“鲍威尔的错误在于:他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国家本身’,他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供的条件只能表明他毫无批判地把政治解放和普遍的人的解放混为一谈。” [3]167政治解放“不仅没有废除私有财产,反而以私有财产为前提” [3]167。在市民社会中,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人,在职业、地位、学识文化等方面的差距仍未消除,这样的差距依然被政治国家所认可。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一直高喊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口号,也仅仅是私有财产在法权上的凸显。“政治国家的建立和市民社会分解为独立的个体——这些个体的关系通过法制表现出来,正像等级制度中和行帮制度中的人的关系通过特权表现出来一样——是通过同一种行为实现的。”[3]188所以,古典自由主义仅仅解决了国家层面上的平等与自由,在市民社会层面,一直是处于不平等、不自由的状态。政治解放和古典自由主义都有其局限性,政治解放仅仅作为人类解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所以最终要实现的是“人的解放”。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最终落脚在了人的解放思想上,这一点也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超越。

五、结语

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文本解读,不仅仅要从马克思世界观的转变这一角度进行,也要看到马克思在此文本中政治批判的精彩之处。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还原和批判,将理论和现实存在的矛盾集中到了寻找新的社会解放的道路上。虽然这一时期的思想还不是很成熟,但是马克思也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二元分离的角度还原了古典自由主义市民社会的思想。这不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回顾、重建和复制,也不是对黑格尔批判的后退,而是为了更好地深入现实社会展开政治批判。马克思揭露了资产阶级政治国家的“虚假性”和“利己性”,而虚假性的根源在于私有财产制度。他试图建立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度,废除等級制和取消阶级对立,从而实现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真正平等,这就是他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超越。

参考文献:

[1]唐爱军.青年马克思政治批判主题——兼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解读视角[J].东岳论丛,2013(1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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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同舫,李艳.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反思与建构——基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考察[J].学术界,2019(1):21-28.

[5]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吕卓,译. 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

[6]乔治·麦卡锡.马克思与古人——古典伦理学、社会正义和19世纪政治经济学[M].王文洋,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青 山)

(校  对:颜 婷)

[基金项目]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近代社会转型期国民人格塑造问题研究”(16BZX111)。

[收稿日期]2021-03-08

[作者简介]徐金婷,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210023;张伟,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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