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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三农”理论及其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2021-02-04鞠静杨宏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3期
关键词:城乡融合恩格斯三农

鞠静 杨宏

摘要:马克思和恩格斯“三农”理论是由农业基础地位和农民主体地位思想的价值纬度、城乡关系的理论纬度、农业合作化的实践纬度和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纬度四个纬度构成。新时代,习近平坚持以经典思想理论为基础、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对马克思主义“三农”思想展开时代性继承、创新性发展和现实性落实,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中国方案。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三农”理论;新时代;城乡融合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正因为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精华,中国的“三农”问题才得以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并取得了历史性进展。

一、经典溯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三农”的理论

(一)价值纬度:农业、农民地位的思想

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农业基础地位的思想、农民主体地位的思想。這一思想为后继者们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1. 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地位思想

马克思把农业劳动看作是除它之外所有劳动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从社会来说,农业劳动为其他劳动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机器大工业生产时期,资本家们对原材料无穷无尽的需求,从农业劳动中汲取原料与养分,从而达到原始积累的目的;从个人来说,衣食住行一直都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解决好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人们才有精力进行社会生产。换句话说,农业劳动是所有劳动存在的源泉和动力。只有农业发展好,社会才会在其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总之,农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筑本之基。

2. 农民利益的主体性地位思想

马克思最先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表达了对农民处境的同情。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深入研究,他就越发感受到农民之于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性。在1848年欧洲革命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工农联盟”的观点。恩格斯在1894年《法德农民问题》中全面系统的阐述了农民利益的重要性,他强调要“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让农民参与进来。牺牲经济保农业,加大对“三农”领域的补助与投入。把社会资金用在农民身上,这件事在资本主义大环境下看似是白花钱,但其更深层次的含义则是一项非常经济的投资。因为,农民人口众多,充斥在各个生产领域,在政治领域中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无产阶级想要夺取政权,就要与农民成为最亲密的朋友,并得到农民的支持与拥护,“只有农民群众加入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民主战士”。反之,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这充分体现出农民在整个阶级革命中的主体性地位。

(二)理论纬度:城乡关系的思想

“城乡关系”这一问题是人类发展历史长河上的重大问题之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城乡的矛盾运动的总结”与“社会的全部经济史”处于等同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时,对城乡关系进行深刻的研究,对未来社会的城乡关系进行科学的设想。马克思认为,社会的面貌发展会随着城乡关系面貌的发展而发展,这体现了城乡关系的面貌是社会面貌的函数。只有城乡关系协调发展,社会才会真正做到大发展大繁荣。

1. 城乡分离与对立

资本主义社会中,城乡分离与对立是不可避免的,私有制以及其生产方式下的劳动异化导致了城市与农村之间出现分离与利益对立。继而城乡差别的形成对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产生影响,进而促进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如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的民族的分工会导致“一种对立”和“两种分离”。“一种对立”是指城乡利益的对立。因为“这种对立鲜明地反映出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这种屈从现象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不断地产生他们利益之间的对立。”“两种分离”一是指工业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的分离;二是指城市和乡村间的分离。换句话说,由于生产力的极大程度提高,被细化的社会分工使得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密切度降低,城市劳动者和乡村劳动者受限于大工业下的高强度劳动,首先造成了劳动者之间的分离。又因为城市和乡村的劳动者隶属于不同的经济利益体,导致城乡关系最终走向分离。

2. 城乡统筹与融合

纵观人类历史发展脉络,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出城乡必将走向融合。时代理论反映时代特征,“工农联盟”理论的出现和运用,将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共产党宣言》中认为资本主义发展时期,机器工厂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建立,可以消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别和对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为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即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式的基础上的联合,创造了物质前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把现代和古代的对城市和乡村的理解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与分析,他强调乡村城市化是现代历史的必然表现,而与城市变成乡村的那样的制度是极其不同的。城市在英国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恩格斯对此作了表述,他认为城市中工厂和工人的集中,让英国伦敦跃升为世界商业首都的重要位置。对此马克思认为,大城市是推动社会意识发展的主要场所与力量,并带动工人的意识形态的进步。所以,城市在中心辐射方面的作用毋庸置疑,有利于以点带面,辐射周围乡村,促进乡村在各个领域快速发展。

(三)实践纬度:农业合作化的思想

农业合作化理论着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土地集体所有的农业合作社,二是土地国有的农业合作社。马克思认为农业化合作运动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并指出:“这个运动的重大功绩在于,它用事实证明了那种专制的、产生赤贫现象的、供劳动附属于资本的现代制度将被共和的、带来繁荣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可能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业合作化的运行和发展作了深度探讨。

1. 土地集体所有的农业合作社

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认为,因小农本质属性与无产阶级有差异,所以在面对合作社改革时,起初就将其个人生产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将其土地占有变为合作社的土地占有。马克思也指出,可以通过国家的力量改编土地私有化的状态,实现土地集中,进而通过农村合作社实现合作化经营,这种合作化有利于集中小的土地,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利润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产量的提高;提高农业合作社的规模效益,让土地耕作发挥最大价值,进而促进生产力的繁荣与发展。

2. 土地国有的农业合作社

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指出,农民由于在观念上受小农私有意识的桎梏,因此在推动土地国有化的过程中会出现由于反复的状况。要想实现无产阶级的领导必须要各方面改造农民。但恩格斯也指出,在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是要用合作社并辅以示范和帮助,用农民可以接受的改造方式,而不是直接通过暴力进行改造。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认为应该通过引导示范的来让农民认识大规模联合经营的优越性,尤其是大地产的模式,即只有通过规模化经营,才能让现代机器和辅助工具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从而促成农民选择合作化经营。在小农经济为主导经济的国家,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不能采取激进的强征措施集中农民的土地,而是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土地私有向集体所有转变。对于土地变为无产阶级联合体财产的问题,他认为在无产阶级政权下,实现土地使用权为农业劳动者所有,就可以实现劳动阶级对社会的支配。

(四)目标纬度:农业现代化的思想

基于对农业基础性地位的重视,马克思、恩格斯总结了英、法、德等国在社会经济转型方面的经验,一方面肯定了资本主义在改造农业和土地制度的重要意义,也同时认识到私有制与现代化农业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并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必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资产阶级工业革命,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组织生产,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与此同时,馬克思也看到工业时代的来临使得大量的小农遭受破产,变为无产阶级。马克思看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合理的农业现实主义,并提出了“农业合理化”的理论。他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标志是规模化、科技化和社会化,其基础是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合作组织,其目的是为了消灭农工、城乡差异,实现人的自由。

马克思和恩格斯“三农”理论的科学阐述,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农业指明前进方向,对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二、创新发展: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贡献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习近平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三农”理论的创新发展,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战略下在农村发展战略思想的与时俱进。

(一)重构“三农”问题的主体力量

习近平非常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并指出“三农”关乎整个大局及各项工作的开展。习近平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农业基础地位思想,进一步发展了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并把“三农”问题进行总体性和全局性的考察,以此来做更深层次的分析。

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力量,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基本内核,农民的主体地位始终不能动摇。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的重视,也就是增加农民收入。习近平认为,在农村农业改革中首先要保证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农民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其他资源并将其转换成实实在在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增加对农民的补贴,也就是减少农民负担。这对于农民来说可谓是相当重要的利民政策,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者合并成为保持补贴。

此外,习近平还特别关注农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障问题,提出要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从而切实推进解决农民民生问题。这也是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论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围绕新时代“三农”问题做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农民主体性思想,这对重构新时代“三农”问题的主体力量意义非凡,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和思想武器。

(二)城乡关系进入融合发展的新时代

习近平关于城乡关系理论的思考由来已久,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到2013年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都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和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格局。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根据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成果,结合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对城乡融合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战略分析。习近平指出中国城乡并存是一个长期过程,城乡融合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务必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尊重规律,这些都是结合中国实践对马克思城乡融合理论的重要发展。

习近平认为,重塑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工业和城市对农业和乡村的定向支持,加大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方面的投入,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远大目标。新时代下,乡村振兴战略要走城乡融合之路,城乡融合方可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通向现代化的康庄大道,一步步都要环环相扣。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创新性的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城乡发展的相关理论,既符合历史逻辑,也符合理论逻辑。

(三)合作社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实行农业合作化方面的探索,值得后继者学习与发展。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到今天,小农户依然有其自身局限性,国家必须采取政策来进行积极引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指出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土地的利用形式,尤其是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转包、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在不改变家庭联陈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即部分农民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另一部分农民进行规模化生产。土地流转既缓和了人地矛盾,也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并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效益的又一利好。党的十九大以后,党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在原有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将承包时间再次延长三十年,为农村土地流转实践提供得以更加切实的政策保障。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还提到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必须在制度层面为农业经营主体保驾护航,完善相关的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刻不容缓。“在这样情境中,农民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既有符合现代农业合作一般逻辑的内在动因,也有基于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本情况的客观必然,更有因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的现实要求,还有根植于各地乡土社会的具体情况。无论如何,农民合作社无疑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载体;而‘组织化小农的培育和成长,或曰‘小农组织化过程,将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必由之路。”

(四)用“五个振兴”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马克思、恩格斯“三农”理论的指导,并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习近平指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鄉村振兴不是单极的振兴,是同时要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多极振兴。

振兴乡村产业是第一要务。产业发展起来就可以有力地带动人才成长、文化繁荣、生态优化、组织强化。城市和乡村的产业高度融合的互动,有利于“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新业态的发展;人才振兴是关键,留住本土人才,同时将城市的优秀人才吸引过来,才能为乡村建设添砖加瓦。要推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打破要素单向流向城市而乡村长期处于“失血”“贫血”状态的局面;振兴文化振兴是铸魂工程。要重视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红色文化、家风文化的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继续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兴办文化产业,提高农民收入;丰富乡村文化业态,活跃乡村文化市场,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进程;振兴生态是重要支撑。将农村美、农民富、农业强联系起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组织振兴是坚强保障。要特别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是起到关键性作用,党的领导关乎农村各类经济、社会性组织的走向,必须严格监管。

习近平认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时,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又在于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深化农村改革的行动指南和行动纲领;“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是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中国化进程中的又一创新。追溯经典,寻觅始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三农”领域“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新长征,“三农”关系全局,乡村振兴关系民族振兴,要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继续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华章。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

[2]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

[3]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84-185.

[4]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5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219.

[6]马克思,巴库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徐旭初,吴彬.合作社是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理想载体吗?[J].中国农村经济,2018(11):80-95.

[8]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9]全面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N].人民日报,2018-04-04(04).

*基金项目:2018年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辽宁省公共医疗资源城乡合理配置研究”(项目编号:L18AGL010)和2018年大连市社科联项目“大连市公共医疗资源城乡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2018dlskyb022)。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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