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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

2021-01-13徐瑞鸿

文化软实力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治意识疫情防控思政教育

[提 要]中国抗疫实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利,为作为亲历者的大学生提升法治意识提供了生动素材、实践契机与必要条件。要准确把握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在凝聚疫情防控共识、推进高校法治教育新发展、塑造时代新人公民品格等层面的实践价值,科学定位疫情防控与法治教育的契合点,合理设置教育内容体系,并运用法治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历史比较与中西对照相交互、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渗透的方法逻辑增强这一教育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关键词]思政教育;疫情防控;法治意识;大学生

[作者简介]徐瑞鸿: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与方法论、大学生法治教育。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这次历史大考,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国抗疫实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良法善治释放制度优势、激发制度效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利,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为世界提供重大疫情防控情势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体现了保护人权的中国特色,展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成就,是法治教育的鲜活教材。当代大学生既是这本法治教育鲜活教材的阅读者,也是书写者。善用这本“活教材”,对大学生在国际比较中理性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国家认同、提升法治意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可行性分析

抗疫实践中生动的人物和事件为法治教育的以理服人增加了感染力,抗疫斗争中凝结的实践经验为法治教育的实践育人积累了丰富资源,抗疫成果展现的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为法治教育巩固了国家认同基础,为作为亲历者的大学生提升法治意识提供了生动素材、实践契机与必要条件。善用依法防控疫情这一法治教育“活教材”,对高校法治教育提高贴合大学生实际的程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充分的可行性与积极的直接作用。

(一)疫情防控生成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生动素材

重大疫情之下社会生产生活处于与日常工作生活逻辑相区别的特殊情势,极易发生常态逻辑范围内无法解释、容纳或消化的极端状况,出现一系列因应对紧急情况而发生的合理性解释困境,给规范主体行为和协调共同体生活的社会道德或法治体系带来严峻挑战。与此同时,疫情防控是一场总体战,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个人安危,关涉医疗卫生、物质生产与供应、交通运输与物流、市场监管、舆论引导与社会治安等多场域,关联观念整合与精神凝聚等内在动力机制的发掘,需要利用法治的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等优势,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环节,最大限度地对各主体、各环节、各场域与各方面进行多维度联动协同,以规范化、理性化手段遏制疫情蔓延,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高疫情防控治理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力量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为丰富法治教育内容提供了生动素材。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启动特殊程序,以问题为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立法工作,及时回应人民诉求,为防疫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行政主体在实施物质征用、隔离管控、行政处罚等各类疫情防控措施过程中对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比例原则的严格遵循,实现了抗疫行政行为力度与温度的均衡统一;司法机关依法对各种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正处理,构筑起保障人权的有效防线;公民自觉履行口罩佩戴、体温测量、居家隔离义务、配合疫情排查和人员流动登记等谨遵疫情防控要求的行动,为疫情科学防控、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的落实落细落小铺平了道路。各类疫情依法防控工作中共治与自治的具象图景,充分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指引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有力彰显了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疫情防控的鲜活实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动运行,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真实写照,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是对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文化意识的一次积极推动。

(二)疫情防控造就大学生法治意识提升的实践契机

法治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观点、看法、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主观心理因素的总和,反映了公民对法律的认识水平以及基于这种认知所形成的对法律、法律效用和功能的基本态度和信任、依赖程度。②从其所属的社会意识范畴分析,法治意识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认知层面,主体对法和法律本身的认识和理解,这种认知的最典型形式就是法律知识;二是态度层面,主体对自身与法律之间关系的判断及相应的行为选择,包括主体对法律的态度、设想、理想等,它们的最典型形式就是法律态度。法律态度并不是仅来自法律认知本身,而是对法律知识所提供的多种可能的主体选择和心理倾向。法律知识作为一种选择的客观根据,本身并不意味着以对法律价值判断为主要形式的法律态度的主体性选择。掌握法律之“知”,却不能完全做到法律之“行”,甚至出现知行完全脱节的现象便是对法律认知并不必然转化成相应的法律态度的现实印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脱节呢?而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个人过去持法治无用论,现在却秉持法律至上的观念呢?

作为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仅仅依靠以强力为主的外在驱动难以建立与社会的内在亲和性,无法实现普遍认同与自愿遵守。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③实际上,法治意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根源于社会生活。基于实践上的充分理由而产生的欲望、动机、兴趣、情感、意志等价值心理是影响主体法治意识形成发展的关键因素。只有在实践中获得关于法律的经验和知识,只有由实践本身对主体的法律态度给予回答,才能从根本上决定主体的法律态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依法治理实践为亲身参与、历练于其中的人们提供了法治意识提升的重要契机,对于法律知识相对丰富,而社会生活实际经验相对缺乏的大学生而言,尤为如此。遵循法治意识形成发展过程规律,有效利用这一贴近学生心灵、磨炼意志的全方位、全场域实践“战场”,将法治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有助于回应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理论输出与实际问题联系不紧密、重法律文本探讨轻实践育人的关键问题,在日常经验支持中实现大学生在法治上知、情、意、信、行的连续推进,促进大学生法治意识在生活中生根发芽。

(三)疫情防控建构大学生法治意识提升的必要条件

“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①法律现象从“应然”到“实然”的历史演变以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中介。法治的重要意义在于规范国家、社会的基本活动,调整个人的行为。法治意识主要表现为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实现国家法治化的善治意识。因此,法治意识的培育,需要树立国家意识,分析法治的中国语境,从制度基础、文化传统与实践背景等向度把握我国法治的基本属性。

培育法治意识,首先要意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这决定了法治的政治属性。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概念,现行宪法文本进行了两个维度的描述:一是宪法序言关于国家目标的彰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二是宪法总纲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明确。国家目标维度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国家治理领域的价值层面对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内涵的人权保障作出了中国式宣告。国家性质维度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国家主权归属层面确认了人民的主权者地位,对人民这一历史范畴进行了界定,以凝聚化的方式凸显了人民的最高价值主体地位,突出了普通个人的基本权利。我国国家的政治道路表明建设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最高价值指向的法治是必然选择。培育法治意识,还要意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的集体主义品格。法治涉及国家、社会、个人关系的集约统筹,是文治的基本形态。法治发展离不开文化滋养,否则将会陷入精神困境。中华文化的集体主义观念根植于以家国同构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社会,后生长于中国革命与建设、改革的丰沃土壤中,以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继往开来的发展优势成为调整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指导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道德滋养和核心价值准则,对我国法治遵循个人权利保障与国家目标实现有机结合的价值逻辑发挥着重要导向作用。这与资本主义法治的个人自由至上的核心价值取向截然不同。培育法治意识,也要考虑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品性。法治作为一种真实存在,与具象的法治问题互为表里。社会主义法治立足于中国实际,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产生的法治问题的妥善应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与时代特色。

我国疫情防控的高效度是多重因素形成合力的结果,其中既有党的坚强领导力,也有国家治理体系的非凡组织动员力、统筹协调力、贯彻执行力,还有全民参与的磅礴伟力,既是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彰显,也是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生动呈现。抗疫斗争中艰难险阻的克服,提升了执政党与政府的公信力,塑造了人们对作为国家成员身份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的认同,加深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认知和情感,建构和巩固了我国国家认同的社会基础,为个体形成深刻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观念、把握法治的中国语境、培育科学的法治意识提供了必要条件。对处于情感旺盛期和快速成长阶段的大学生而言,在疫情防控中树立国家意识,将国家认同情感转化为对国家的政治忠诚和法治忠诚,实属必然。

二 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价值意蕴

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具有凝聚疫情防控有力共识、推进高校法治教育新发展、塑造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公民品格等重要实践价值。把握相关价值意蕴,可为有效运用疫情防控“活教材”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确定与方法选择指明方向。

(一)牢筑青春法治思想防线,凝聚疫情防控有力共识

重大疫情灾难来袭,整个国家迅速动员,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的磅礴之势,深刻诠释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战“疫”关键时刻,青年一代已然成为疫情防控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抗疫经验时,强调了青年一代“用肩膀扛起如山的责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学生通过利用专业优势在网络空间正确传递疫情防控信息、参与志愿服务在社区等防控一线“逆行”、远程支援一线医护人员等行动,诠释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疫情防控履行了时代担当、贡献了青春力量。与此同时,却也出现了个别学生擅自提前返校、瞒报漏报个人健康信息、散播网络谣言等造成抗疫成本增加和可控性程度降低的违法违规现象。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乏对疫情防控理念、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刻认识;二是秉持法律工具论,认为法律权威的威慑力量是个人服从或遵守法律的动因,缺少对法的内在观点和内心自觉。可见,疫情防控既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大考,也是对公民法治素养的检验。恰切运用疫情防控中蕴含的法治教育正反素材,解析疫情防控法治理论与规范,在利益关切和情感归属的联动中激发大学生法治意识觉醒,在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的统一中打破对法治的工具性和虚假性认同,筑牢青春法治思想防线,对在疫情防控中有效调动大学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遵循学校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采取妥善方式自觉配合相关工作、促成志愿合作、灵活应对不断变化的疫情防控新形势具有重要价值。

(二)坚持育人与防控相贯通,推进高校法治教育新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验出高校应急管理制度及其理解运用、宣传教育方面的弱项,暴露了高校法治教育重知识灌输轻理念培育、重理论传授轻实践教育的短板。与此同时,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法治教育与社会场域、互联网场域、舆论场域、全球化场域之间的关联互动更加紧密与复杂,呈现新的场域态势,①面临危机中育新机的新境遇。对高校而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疫情防控为节点,以教育环境、对象与方式的新变化为依据,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修订完善校纪校规、健全校园公共卫生依法防控制度机制、解决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风险和争议,在加强与各类场域协同联动中巧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有助于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推进高校法治教育新发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疫情防控中通过学校规章制度的科学化制定与规范化执行,可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法律权威意识、程序意识、权力边界意识等法治意识,将依法治理理念全面贯穿和落实到学校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在高校治理制度中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行为规范进行细化,可明确师生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在校活动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在于法有据、兼具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疫情防控过程中推动高校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三是以疫情依法防控为契机,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联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的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机制,对高校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四是通过以案释法、知识讲座、法治实践等形式向师生普及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师生科學看待和对待围绕疫情及其防控生成的社会问题、不良思潮、网络舆情与国际情势,可增强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性,提升高校法治教育过程“教与学的适应度”、化解“社交传播削弱教育信度”的现实困境。

(三)塑造时代新人公民品格,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离开了执行那些能促使国家现代化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的人本身的现代化,这些制度便会成为有名无实的无灵魂躯壳,或者被扭曲变形,弊病百出,背离这些制度原所预期达到的目的。”②人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依赖公民素质现代化与公民品格的塑造。作为时代新人主体的大学生,担当着民族复兴大任,是以维护国家完整与安定、保障人民基本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主要目标的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以法治意识为重要内容和根基的公民意识与公民品格是大学生必备的内在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与公民品格是大学生在展现公共意识、履行公共责任、弘扬公共理性、遵守公共伦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将国家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影响因素。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大学生不论是推进宏观层面国家治理中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还是助力中观层面社会治理中法治建设的良好运行,都需要通过微观层面公共生活中其作为公民个体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法律规范要求的思想与行为得到具体落实。因而,运用疫情防控“活”教材开展法治教育对增强大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颇有助益。一方面,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理念,以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边界为教育内容,引导大学生观察和思考疫情防控中的现实问题,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自由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形成坚定的法治认同和身份认同,提升大学生合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参与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破除法律万能主义思维,以疫情防控中公民品格呈现为对照,以争做具备法律素养的好公民为底线,弘扬作为法治基础与高线的社会主义道德,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贯通,对推进大学生法治素养与道德素质在个体公民素质现代化中的整体融合,促成道德精神与法律理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共生共济具有重要意义。

三 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内容选择

疫情防控不仅为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生成了新场域、新契机,也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构建提出了新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本遵循,巧用疫情防控中的生动素材、热点问题与典型案例,精准定位科学防控与法治教育的契合点,合理设置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十分必要。

(一)堅持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想信念教育

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法理正当性、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根据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法依赖于国家政权而存在,法治是形式,政治是内容。任何国家的法治事业都不可能脱离本国的现实政治基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政治的最大实际。从这一角度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的是人民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凝聚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执政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统一,确保国家治理制度化、法治化沿着正确方向行进。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党的领导权属于与法律关系范畴有本质区别的政治范畴。因此,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指党借助其政治威信、政治权威和政治资源对法治进行引领和保障,不是对法治的直接干预和对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党中央坚持“全国一盘棋”,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为抓手,督促各地方政府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的方式,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有序防控治理的全过程、各领域,发挥了党的领导的决定性、统帅性作用,为此次公共卫生应急法治化提供了正确指引与基本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治理法治化是党领导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克服重大风险和挑战的具体实践,彰显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优势,体现了党面对错综复杂形势的组织能力与执政能力,展示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光辉形象,为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党法关系这一全面依法治国领域的核心问题、破除“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坚定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想信念生成了生动且具有说服力的理据。

近年来,法治领域“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甚嚣尘上,在西方国家别有用心的舆论引导下,部分人以“学术自由”为借口,无视历史和客观国情,提倡法治理论与实践“去政治化”和“价值中立”,极力推崇“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西方法治思想,否定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制度前提,否定党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领导,给身处学术环境之中的大学生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和价值上的误导,部分学生对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产生了信念动摇的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和认真应对。因此,以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论证为基础,对党的领导在疫情依法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具体体现进行阐释与宣传,剖析法治领域“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成因、实质与危害,维护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是运用疫情防控“活教材”进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理念教育

法治意识强调人对法的本质、法的价值和终极目标的认识,人们以科学理性的眼光分析法治的社会效果,主动依据法定程序废止恶法、科学立法、推进法律实施、建立良善之治,为人的发展谋求更广阔的空间。现代法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观念体系,作为规范的制度层面只是其外在要求,其本质内涵还在于价值层面,即现实社会价值观念对法律及其运行的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价值体系的基石,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中国式表达,载荷了人类社会治理模式从人治到法治再到良法善治的理性诉求。培育和强化大学生法治意识,需要深刻理解和坚定捍卫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立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公共卫生应急法治理念与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关怀。“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我们什么都可以豁得出来!从出生仅3 0多个小时的婴儿到1 0 0多岁的老人,从在华外国留学生到来华外国人员,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悉心呵护。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好诠释!这是中华文明人命关天的道德观念的最好体现!这也是中国人民敬仰生命的人文精神的最好印证。”①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理念教育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坚持法治的人民主体价值就是坚持法治为了人民。疫情防控中,我国将生命健康权作为最基本人权,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帮助公民获得满足生命安全与健康得以维系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及食物、水、卫生环境等基本生存条件,为世界提供了在疫情防控危急时刻坚定保障人权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二是坚持法治的人民主体价值就是坚持法治依靠人民。1 4亿中国人民构建起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防控体系,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中各尽其职,为战胜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构筑了稳固防线。三是坚持法治的人民主体价值就是坚持法治体现公平正义。平等且无差别地救治患者、拯救生命,依法惩处破坏防疫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防疫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合法疫情隔离措施、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防疫实践彰显了法治尊重人权主体普遍性、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

法治教育的一个关键点在于引导受教育者进行价值思辨,使其明白“这是你的法治”,从而确立主体意识,充分认识自己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的角色、地位和使命。这是法律之“知”转化为法律之“行”的重要驱动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高校疫情防控作为整个防控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遇到了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部分法律争议甚至成为引起网络舆情的热点话题,如“大学生集体‘喊楼’3 0分钟”“陕西某高校对大学生提前返校开出‘罚单’”。这些事件的争论焦点都围绕一个核心,即权力与职责或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在何处?确定这一边界的中心要点在于价值的衡量:高校在依法治理过程中是否坚持以学生为本?学生在行使权利过程中是否认识到且履行了疫情防控中自身作为价值主体的主体性义务?高校在疫情防控中开展法治教育,可引导大学生从法治价值维度对这些典型案例进行反思,并结合疫情依法治理中的法治为民理念与实践进行探讨,以使大学生真正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核心价值理念,养成法治主体意识。

(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教育

现代化历史证明,法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宝贵遗产。但任何一项法治事业都必须扎根于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情境才能逐步发展与成熟。由此,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们需要从中国社会内部视角分析法治诉求与中国实际问题的内在关联以把握法治的性质、价值与路径:中国社会为何需要法治?中国社会需要何种法治?回顾近代以来追求民族复兴的历史,我们发现,为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试图移植西方的政治制度与法治道路的尝试均告失败,只有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百年法治探索中独创而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中国国情、文化传统、制度形式相适应,经得起历史检验。

在夺取政权阶段,为实现从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推翻不平等的旧法制、建立人人平等的新法制的实践探索,充分彰显了人民性、民主性,如《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次以成文法形式肯定了农民的土地分配权利,是对党代表人民利益的深刻诠释。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展开,以“五四宪法”对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确立和对人民权利的确认为标识,立法渐成体系,人人平等的观念得到强调,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基础。1 9 5 7年后,受国际“冷战”形势与国内政治风波影响,社会主义法制事业进入曲折探索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把我国建设成一个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领导人民开启了中国法制向法治转变的历程,在解决中国法治实践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凸显的社会民主化要求通过宪法法律得以确认,法治中国从中华民族仁人志士可望而不可即的千年梦想转变成了具有丰富内涵的现实目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重大检验,对比西方国家鼓吹“群体免疫”防控策略、高呼“要自由不要口罩”“联邦与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接种鸿沟”等各类治理乱象,中国依法防疫、依法治理过程中展现出的党的领导优势、德法共治的显著实效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的具象图景,表明中国法治现代化突破了西方法治自身无法规避的缺陷,论证了西方资本主义法治道路并非唯一、普遍与永恒的模式。要不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直是不良社会思潮在法治领域争论的焦点,而疫情防控过程中彰显的中国法治道路的独特优势为大学生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意义和方向、确定社会主义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提供了重要支持。

(四)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制度教育

据调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部分高校在法律制度宣讲方面存在不足,部分学生表示没有参加过法律制度的解读和培训活动,不清楚相关制度。①这是当前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亟待加强的地方。每一个法律问题最终给出一个确定结论的制度化表现形式和运作模式,是法律区别于道德、习惯等其他规范的本质属性。依靠全体社会成员对法律规范的认同信守所形成的优良社会状态是法治的基本含义,法律制度的知悉与遵守是实现法治的基本条件。进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制度教育是运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基本内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制度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专门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二是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如《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是指縣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行政区域疫情防控之需,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或命令,如《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通知》。

法律原则是法的要素的核心与灵魂,权利义务及特定的行为模式与后果逻辑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对大学生进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重点在于依据立法精神并结合疫情防控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经典案例对法律原则及法定权利义务进行解读,突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教育。关注公民权利的保护与公民义务的履行是法治的核心与重点。权利义务不可分割的关系决定了在权利实现过程中需要将义务履行摆在适当位置。在传统治理模式、教育发展不均衡及教育方式偏颇的影响下,人们对权利义务一致性的认识不够,积极主张权利但忽视义务履行的现象较为常见。这一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亦有具体显现,如少部分公民在公共场所要求佩戴口罩的情形下声称有不带口罩的权利、在禁止聚集的防疫措施下声称有聚集的自由等,凸显了加强权利义务一致性教育的紧迫性和增强理性表达权利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观念的重要性。

四 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方法逻辑

教育方法是教育过程的重要构成。善用疫情防控“活教材”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需要结合这一教育活动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确立科学有效的方法逻辑,增强实效性与针对性。

(一)法治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

法律的存在不是纯粹理论性思辨的结果,而是为了规制人的行为与秩序,是实践理性的体现。由于法律的实践理性,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解释是语境化的,结合特定的行为或事件,法律制度会呈现出不同的法律意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活动是依据法律和其他实践信息进行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过程。因此,投射现实生活,将法治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是高校法治教育的必然选择。将法治教育小课堂放在疫情防控实际中去讲,可结合具体事件、行为或典型案例,分析疫情防控实际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环节的内在关联。在立法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及时回应和解决疫情防控之下社会生活出现的实际问题。如,民法典吸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确立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的临时保护制度,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在疫情等特殊情势下开展应急处置的责任,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事由中增添了“疫情防控”,完善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为疫情防控及类似突发事件提供了相关民事法律依据,体现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在执法和司法领域,为保护疫情防控秩序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等社会纠纷和争议的依法定性和处理,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如,最高法发布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在守法领域,公民自觉进行口罩佩戴、体温测量、居家隔离,配合疫情排查、人员流动登记等各类疫情防控工作的守法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历史比较与中西对照相交互

鉴古知今,论从史出。通过古与今、新与旧、内与外的纵横比较,可得出正确的判断。“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它忠实记录下每一个国家走过的足迹,也给每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提供启示。”②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叙事与国家道路相互承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从法治体系的各个环节给予疫情防控有力支持。结合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环节彰显的制度优势,历时性地在民族历史中回望与总结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共时性地在世界视野中对照中西方公共卫生危机治理法治化模式,有助于大学生运用大历史观准确把握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底色、内涵、特征与优势,建立法治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中西方公共卫生治理法治化模式呈现出“群众路线”与民粹主义的显著差异。我国疫情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建立在最广泛、最深厚的人民群众基础上,在党组织、科学技术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路线中积极推进,依靠群众,顺应民意,既获得了可靠的力量来源,又克服了官僚主义作风,折射出我国公共卫生危机治理法治化模式以中国社会制度为前提、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扎根本土文化资源的特质。相比之下,西方文化中个体性和公共性的巨大矛盾使疫情防控呈现民粹倾向,疫情依法治理共识难以达成,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冲击。通过这一中西对比,可加深大学生对我国法治道路的历史文化基因与现实根基的了解,明确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的认识,从而在疫情防控中促成正确法治观念的建构。

(三)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渗透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①在现代法治国家,道德为法律构筑社会和心理基础,法律体现道德价值,是法律正当性的重要维度,是良善公正的法治文化生成的重要基础,也是非暴力法律权威的主要来源。“正义是与德性相关的而不是独立于德性之外的”②,正义作为法治的灵魂,并非高高在上,而是广泛承载于人类朴素的道德情感之中。人们对法律规范作为行为模式的自愿接受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足以支撑法律规范效力的道德接受。道德共识法律化、道德原则支持个案裁判、道德精神塑造法治秩序和法治生态是道德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几种主要方式。法律与道德既相互独立又联系紧密的关系,决定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互渗透、相互補充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必然选择。在疫情防控中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需要深刻阐释和重点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制度及法治实践对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国人民敬仰的人文精神的彰显与对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要求的深刻回应。如,我国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制度对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健康、和谐共生的立法目的进行了明确。《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宗明义:“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③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讲清楚疫情依法防控的道德面向,实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相得益彰,有助于大学生基于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发自内心地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 [基金项目]本文系2 0 1 8湖南省社科基金中特基地一般课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的路径研究”( 1 8WT C 0 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微信教学平台构建研究”( X S P 1 8 Y B C 2 9 8)的阶段性成果。

①习近平.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J].求是, 2 0 2 0( 0 5) : 4.

②参见:柯卫,朱海波.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 0 1 0: 8 4 - 8 7.

③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 0 1 2: 1 5 2.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 9 9 5: 1 7 6.

①参见:孙楚航,许克松.重大疫情防控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与实践路向[ J].思想理论教育, 2 0 2 0( 0 3) : 9 7 - 9 8.

②阿里克斯·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M].殷陆君,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 9 8 5: 2 7 3 - 2 7 4.

①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N].人民日报, 2 0 2 0 - 0 9 - 0 9( 0 2).

①参见:朱林.重大疫情应对中高校法治教育的困境及突破———基于全国3 5所高校的实证分析[ J].思想教育研究, 2 0 2 1( 0 4) : 1 5 1.

②习近平.在德国科尔伯基金会的演讲[ N].人民日报, 2 0 1 4 - 0 3 - 3 0( 0 2).

①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 2 0 1 8: 1 4 1.

②夏纪森.正义与德性:哈耶克与休谟的正义理论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 0 1 1: 3.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 0 1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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