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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2021-01-07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21年5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城市道路机动车

金 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2623)

1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和内涵

随着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政策的制定,各级政府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明确定义。站在国家交通现代化战略高度,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事关“交通强国”战略的实现、事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目标的完整程度与品质、事关人民群众对交通体系建设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事关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现“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是创新社会安全治理新模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治理机制、治理体系、治理方法、评估体系等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多专业支持、需要多学科整合、需要多环节衔接。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遵照科学规律才能有序推进。从其内涵上理解,只有集成了“优化政策协同、加强法制保障、落实部门责任、强化道德约束、规范交通行为、提高技术效能、构建科学评估体系”等多项基础性工作后,方能实现“治理水平现代化”的目标。

2 城市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

2.1 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总数持续增长造成交通安全压力

(1)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速明显

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20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5亿辆,其中汽车2.7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1亿人。三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03万辆,增量明显高于上一年同期。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2 316万辆,同比增加54.5万辆,增长2.41%。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车型复杂,必将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压力。

(2)机动车驾驶人总数在持续增加

截至2020年9月,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4.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数量为4.1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1.11%。2020年三季度,全国新领证驾驶人数量1 022万人,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加12.6万人,增长1.25%。

从驾驶人的年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26~50岁年龄段之间,其中26~35岁年龄段的有1.51亿人,占驾驶人总量的33.56%;36至50岁年龄段的有1.73亿人,占38.44%;超过60岁的有1 467万人,占3.26%。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各年龄段的驾驶人数量势必持续增加。

2.2 现行的交通安全治理机制需完善

随着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正在逐渐完善,但是治理能力更需要向“现代化”提升。目前,对于交通安全治理体系的研究,主要方向是集中在重点车辆、特定人群、特定区域的治理,体系构建方面也仅是个别部门联动或者协作,甚至方起步于制度设计的理论层面,并未实现全社会参与的真正“共治”目标。

我国城市人口多元化、机动化处于较高水平,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停车难等现象依然突出,新型社区、新型小区等社会单位不断涌现,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出了必须“现代化”的要求。

2.3 交通安全文明体系需完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体系正在逐渐构建并不断完善,目前的研究和实践主要集中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更新宣传教育形式等方面。各地在交通文明体系的构建上做了一定的探索,但主要还是由公安交管部门的单一部门推进为主,社会共治的局面还没有形成,交通安全文明体系制度和机制建设并不完善,交通违法现象仍然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交通安全的“文明化”。

2.4 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需普及

随着我国网络的高速发展,各行业的“大数据”正在助力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其中,交通出行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将大大提高交通安全战略决策科学性,有助于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据了解,目前的交通大数据集中于交通信号控制的智能算法、交通运行状态的实时研判和短时预测等方面,“交通安全大数据”的特定指向鲜有提及,交通安全管理对大数据的利用程度并不高,交通安全大数据的内涵和边界尚不明确。

2.5 交通治理评估体系需构建

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感受到先进科技发展和应用带来的各项便利,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通过全社会的“共治”努力,必将大大提升人民群众对于出行体验的满意度、提高城市生活幸福指数。对于治理成果的评价,不能仅仅关注一时的效果,不能仅仅关注一部分人的评价。现有的政策体系中,尚未建立以社会效益为治理成果的评估体系,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价方法较为稀缺。只有构建了科学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评估体系,才能可持续地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

3 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现代化的措施建议

3.1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1)加强部门间协调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涉及的要素有人、车、路、环境等,从部门分工角度来看,涉及到公安、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卫生、工商、质检、安监、保险等多个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行政管理级别很难组织、统筹、协调其他同级政府部门同时开展治理工作,治理效果不明显。因此,通过当地政府发力,促成并加强多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使各部门的职能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效能促进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2)提高社会参与度

目前涉及到交通治理的现行法律法规偏重政府行政管理,弱化了社会治理。举例来说,机动车的生产、销售、检测、维修、报废等环节,路权单位、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自我管理责任等事项上,缺乏细节的规定,导致社会参与度不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社会的整体联动。可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构建全方位、多角度、多技术的体系,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是未来交通安全治理发展的基本方向。

3.2 构建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体系

(1)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参与者

交通作为城市的缩影,交通出行文明与否直接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的高低。有序、讲理的交通文明,不是靠简单的宣传、提倡就可以形成的,需要全社会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践行者参与“文明交通”、作为参与者“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不管是驾驶人还是行人,都要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各行其道,让文明出行成为生活常态。

(2)严格执法管理

交通安全秩序可以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素质,当前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随意骑行、行人闯红灯和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交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严格执法管理,净化交通秩序,提升广大市民交通法律法规意识。

3.3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技术研究水平

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为背景,促进大数据、智能化、人机协同等新兴研究领域的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手机终端等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形态,不断产生了更具体、更庞大的交通大数据。目前各行业正在大量使用的云计算工具,为海量的大数据提供了存储和运算平台。网约车、快递、运输企业等运营企业在自身运行的同时,一方面完成了数据的处理,为企业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这些数据也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各企业在硬件、技术和软件产品的发展方面,起到了引导交通出行数据系统化建设的作用。作为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不同来源数据的管理、处理、分析与优化,应用到道路系统的运营上,不仅提高了管理效率、效果,更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3.4 构建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

仅有新技术、新理念来保障现代化治理是不够的,必须同时加强评估体系的科学性,才能保证审核工作效果、提高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应该包括交通数据采集、交通数据处理、交通运输工程规划、道路设计施工、交通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的质量,从服务质量、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重点评价治理效果。

构建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要以现代化的需要为出发点,从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等目标层和体制机制、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风险防控、安全状况等准则层,构建评价层级,多维度、广视域地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价的方法论、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科学研究。交通安全治理构建合理、科学的评估系统,对道路交通的质量、运行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交通安全治理系统,实现治理系统良性循环的运行状态,并提供不断优化的后续保障。

4 结 语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是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项复杂工程,在推进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从其内涵出发,多维度探究其发展模式,助推城市交通治理现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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