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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孤残儿童社会化问题思考

2021-01-06付欢

客联 2021年11期
关键词:支持社会化自主

付欢

摘 要:福利事业的发展作为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环节,应将其纳入整个社会发展的规划中,除了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外更应该激发起内生动力。本文主要聚焦于由于内外在原因遭遇原生家庭遗弃而长期处于院舍环境的孤残儿童,了解在长期的院舍照顾中,他们的身心发展的现实状况,探究其在社会化过程所遇到的问题,强调社会工作介入孤残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寻求适宜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孤残儿童;自主;支持;社会化

残疾是导致儿童被遗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中绝大部分为残疾儿童。孤残儿童指的是从小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父母恋爱的孩子,是先天或者后天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孩子。孤残儿童群体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形成的原因、年龄、所在地区的不同,他们的成长轨迹也会有所差异。

根据2019年第一季度民政部召开的新闻发布,全国目前有孤儿34.3万,全国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6.8万,占总人数的19.8%,当前我国共有福利机构1217家,其中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儿童福利机构544家,在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儿童部的是673家,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约6.8万人,占了不到20%。

福利院对于儿童的养育由原来单纯的“养”到现在实行养护、救治、教育、康复以及特教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在注重保障儿童衣食住行的基础上开始对孤残儿童施行差异化的服务。对于在院儿童实行差异化管理,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等。尽管福利机构在不断的进行改革,但对于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而言是不够的。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以及国际先进的儿童福利理念的冲击,传统的福利院养育模式弊端日益显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传统的养育模式下,福利机构虽然解决了孩子基本的生存需求,但是却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情感关怀、社会认知等方面关注比较少。重抚养而轻教育、康复的倾向,严重地影响了孤残儿童的健康发展。福利机构作为孤残儿童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除了要求发挥基本的养育作用外还应该满足在其成年进入社会后的发展需求。

然而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当前的福利供养主要以封闭的院舍供养为主。福利院为了保证儿童的安全,更好地营造院舍氛围,大都进行封闭式管理。对于管理层而言,封闭式的管理能够缓解日常管理的压力与负担,保证在院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但是长期的封闭式院舍环境将他们的活动局限在固定的院舍范围内,不论是对于健康的儿童还是有健康照顾需要的残障儿童來说,长期的院舍氛围是对他们的一种“再标签”,强化他们作为孤残儿童的身份。一般而言,孤残儿童由于生活环境、成长环境的特殊性,对于外在环境往往较为敏感,而长期的封闭环境不仅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还会导致其产生心理压力与负担。同样地长期的院舍照顾使他们缺乏足够的了解外界生活的途径,逐渐适应院舍内的规则制度体系,与正常社会环境隔离,会使得其在长大成人后融入社会的难度进一步增加。

为更好的促进福利院孤残儿童的成长发育,各地在促进孤残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也有了一些新的尝试。例如:模拟家庭,它是儿童福利院按照一定的标准从社会上选择普通家庭,协助福利院照顾孤残儿童的仿家庭养育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模拟家庭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分担福利院照顾孤残儿童方面的压力。模拟家庭模式对于个体而言,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于个体的成长特别是孤残儿童而言具有积极作用,促进他们实现社会化以及个体能力的增长,也会使得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拥有更多可以利用的资源。但是模拟家庭也会具有不稳定性,从一定程度而言,与一般家庭会存在区别,在生活中虽然能够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学、有“爸爸妈妈”,但是这样的生活容易受到外在情况的影响而产生变化。

与此同时有许多地方也逐渐将社会工作服务吸纳进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作为专业与职业,具有强的专业性与科学性。但在这一过程受到各地政策机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工作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服务提供方式、受益群体、服务成效也会有所不同。当前社会工作服务最主要的方法仍是以个案、小组、社区为主,根据服务对象以及购买方的需求出发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对于在福利机构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而言,具体的服务提供会受到资源的多寡、服务的频率高低、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由于福利院环境的特殊性,在提供服务时往往是将福利院的孤残儿童作为群体来提供服务,而忽视了个体的独特性,导致服务成效难以显现。

本文主要探讨在院舍养育中专业社会工作如何利用优势、资源为孤残儿童实现社会化助力,帮助孤残儿童架起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实现孤残儿童在脱离院舍照顾后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福利院为孤残儿童提供的服务主要以基本的生活技能培养、认知能力训练为主,注重培养基本能力,作为其长大成人之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然而长期的封闭照料生活会使得在院儿童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日常的单向互动也会使得他们的思维能力逐渐退化,对于照顾者的依赖不断加深,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会逐渐丧失,从这一层面而言不仅会增加日常照料的负担,也会增加他们今后进入社会的难度。因此在为福利院孤残儿童进行社会化教育时除了基本的心理辅导、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之外,也应该提升其独立生活的水平,为脱离院舍照顾环境做好准备。

首先从个体层面而言,个体的发展离不开社会支持,长期封闭的院舍环境,使得他们没有机会建立稳固的社会支持网络,这也阻碍了他们进一步融入社会。由于年龄、残障程度的不同,会使得在院孤残儿童个体心智发展程度、能力有所差异。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福利院的社会工作服务应该立足于个体的需求,从个体的特点、需求出发,针对个体的问题与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同时,注重完善拓展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特别是注重发展服务对象的非正式支持网络,扩大其交际圈进一步满足其社会化的需要,为其进一步融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福利院服务提供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为孤残儿童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而未考虑到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实现孤残儿童的多样化发展。在这一背景下,福利院应该充分利用社工以及院内外的资源加强对于在院孤残儿童的管理。通过建立相关指标对在院儿童的生理、心理、行为、认知等多方面进行衡量、考核,对于不同智力层次水平的儿童给予个性化的教养方式,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打破传统的养育方法,实现差异化的管理。例如在各项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能够给予“达标”孤残儿童“出院”的机会,激发其自主能动性,为其提供相应的教育或者就业平台,促使其进入社会,充分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使其更好的实现自力更生,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实现“助人自助”。

其次从社区的层面出发,福利院作为封闭的环境相较于普通的社区而言,福利院的环境存在较多缺陷,从社区这一角度出发应该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避免长期的封闭式供养使其与社会脱离,在福利院设立“类情境”例如:超市、学校等模拟情境,锻炼在院孤残儿童的生活生存能力,满足在院孤残儿童的基本社会生活的需要。除此之外福利院也可以设立孤残儿童社区康复点,为有自主能力的孤残儿童创造提前适应社会生活的机会,提升孤残儿童的自主能力。

在此过程中也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巧为在院儿童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弥补原有单一服务的不足。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利用医务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为促进孤残儿童社会化发展充分利用各专业的优势,实现专业融合。除此之外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给予孤残儿童了解外在世界的机会,丰富其视野。此外还可以利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理念实现孤残儿童的“增能”与“赋权”。在能实现自主生活的范围内,充分给予孤残儿童选择的机会与自由,打破原有机构养育弊端。

重视学校社区环境的营造,孤残儿童大多数所上的学校为特殊教育学校,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助力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式发展。利用校内外的资源与平台,将正常儿童与有特殊需求的儿童结合在一起,促进二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助,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能够让普通学生了解特殊群体的机会还使得特殊学生能够拓宽社会交往面。同样地在面对两种不同的群体,在教学方式方法上也会实现创新。在注重锻炼学生的基本培养基本能力与素养的同时,也应该在最大程度上培养孤残儿童的自主生活能力,注重发掘学生的潜能,弥补相关特殊教育的不足。

此外也应不断完善社区环境强调实现社区融合,前文提到福利院大多进行封闭式管理,这一情况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从社区环境营造这一角度出发,应多开展大型的社区活动,不拘泥于福利院封闭的环境,为在院孤残儿童提供多种渠道了解外在的社会环境,实现社工+社区的双向互动。通过社会工作者扮演中介、资源链接的作用充分联结福利院与外在社区,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既满足在院孤残儿童社会化养育的需要拓宽其社会交往的渠道又能够给予社区居民了解这一群体给予适当帮助的机会。

最后从社会层面出發,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提供物力、财力以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此来促进孤残儿童的成长发展,但这对于数量庞大的孤残儿童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来改善孤残儿童的生活状况是难以取得成效的,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充分吸纳民间机构、社会组织的力量来分担政府的压力,同时也可以做到民间机构与福利院等机构的互促互助,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

孤残儿童社会认可度、接受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整个社会对于其正向宣传还不够,对于孤残儿童的宣传应该加强互联网此类新媒体的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对于孤残儿童的基本情况、知识科普、经费筹集等一站式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大众了解这一特殊群体,从而能够给予他们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社会工作者在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时应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作用,充分链接孤残儿童社会化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满足孤残儿童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为其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应该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推进相关政策改善,为促进宏观政策改革助力。

对于孤残儿童的福利服务仅仅依靠单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既需要解决孤残儿童的生理、心理方面的困境,又要提升在院孤残儿童的能力水平,促进孤残儿童的社会化发展。本文在了解我国当前孤残儿童的现状,在个体、社区、社会三个层面对于孤残儿童社会化提出意见建议,从这一角度出发希望对于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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