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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强求医护人员上门输液

2020-12-23

江苏卫生保健 2020年11期
关键词:刘女士上门输液

刘女士的父亲前段时间不慎摔倒骨折,骨折还没好又患上了气管炎。她和丈夫把父亲抬下楼送到医院,医生诊断后说需要连续输液5天。当天在医院输液完毕后,她对护士说:“明天你们能不能派个护士到我家给老人输液呀?老人上下楼实在太不方便了。”

遭到护士拒绝后,刘女士赶紧说:“放心吧,亏不了你,去一次另外给你红包。”

护士解释说:“不是这个意思,医院有规定不能上门输液,主要是考虑到家里输液不如在医院安全。”

“只要药在医院输一次没问题,在哪里输液不都一样吗?护士只需到家里扎上针就可以走了,我们自己会拔针管。”刘女士认为是护士在找借口。

随后,周女士又找了附近几家小诊所,可小诊所也不愿意上门输液,一家虽然答应上门输液,可要和刘女士签订输液协议,约定输液中出现意外事故不负责任。

对此,刘女士满腹牢骚:“没想到上门输液会这么难,真的有那么多危险吗?”

不愿上门苦衷多

一些社区医生说,他们常接到要求上门输液的电话,“我们一般不提供上门输液服务,碰到特殊情况,如老人行动不便,儿女又不在身边,确实没有其他办法的,我们才答应去输液。”

有位社区医生告诉我,有一次,社区一位40多岁的病人,因脑出血导致半身不遂,家里没人,打电话要求家庭输液,社区医务人员宁愿用轮椅把他接到社区服务站,抬着上下楼,都不敢提供上门输液服务,“只图个安全保险”。

针对患者家属的误解,他说:“我们不是怕麻烦也不是嫌累,主要是安全隐患太大;不出问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出了问题,就是我们医务人员的责任,我们负不起这个责任。”

上门输液不安全

很多人认为上门输液省事,觉得在家环境好、自由,还有家人照顾,但是好多人不了解在家输液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

在医院,有各种医疗设备做保障,真出现问题了,医生可以应对,做出及时的处理。可上门输液时都是背着一个简易的药箱,只能针对突发事件给予简单处理。而且,由于出诊时间有限,只能在挂上针后陪护病人20~30分钟就得走,不像在医院那样,随叫随到。

药物的不良反应都是未知的、无法控制的。由于患者的体质不同,很多人对相同的药物有不同的反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的病人虽输相同的药,可能第一天、第二天甚至第三天都没事,但第四天却突然发生了不良反应。这时如果在医院,医生就能够对其做出更好的治疗,在家里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

担心出事,即便勉强上门输液,社区医生所输的药物也大多是温和性的或是保健品一类的药物,临床观察没有出现过过敏现象的药物。对于抗生素等药物,必须到医院接受临床观察。

既然上门输液存在风险,而患者又确实需要,签订免责协议有效吗?

这些所谓的免责条款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个心理安慰罢了。现在医患关系这么紧张,更何况家庭输液是在非医疗场合,真正出事了,没有法律保护,全是医生的责任。

家庭输液隐患多

大家都有过陪家人或朋友到医院输液的经历。输液时,护士不停地来回走动,观察每个患者的反应,嘴里不停地重复着输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医院输液,护士尚如此谨慎,在家庭输液中没有了护士的看护和叮嘱,隐患就会随之而来。

很多药物需要储放在专门的储存室内,属于现取现用型,并且注射时也需要在无菌状态下完成。而很少有人会对家里进行专门的消毒,有的患者还会因怕冷、怕光而紧闭门窗,空气流通也不算好。因此,在家庭输液过程中药物更容易接触到空气中的细菌,由此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的概率也就增加了。

不利于病情的观察。由于患者家属缺乏医学常识,当患者出现胸闷、气短、心悸、气促等症状时,家属容易忽略患者的异常,从而延误及时纠正。一旦发生问题,抢救又会因地点、时间等因素而受到相应的延迟。

在输液过程中,病人常出现的反应有发热、肺水肿、空气栓塞等。这主要是由于体质迥异,药物、注射器被污染,或操作不当等多方面原因引发。上门输液,医生由于时间有限,不可能全程看护,病人一旦对药物产生发热、肺水肿等反应,不及时救治,极有可能威胁患者生命。而有些病人还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一旦发生,上门所带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很难应对。

药物本身具有配伍禁忌,非医务人员通常会认为只要把药物输入体内就会达到药效,也就不会注意药物配伍和输液顺序,只会一瓶接一瓶地用,直到输完为止,这样就有可能出现药物沉淀或堵塞输液管的情况。而在医院,有“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按顺序用药,避免有配伍禁忌的药物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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