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四庫全書總目》數字疑誤集校*

2020-12-11

古籍研究 2020年1期

王 勇

關鍵詞:四庫全書總目;數字疑誤;集校

《四庫全書總目》中涉及數字方面錯訛較多。除一些據史實、序言等不依靠版本即可明確的數字錯訛外,尚有一些須經版本校勘之處。從版本校勘而言,糾正這些錯誤,當依據當時所據四庫底本。但四庫底本出自鈔本很多,本身即可能有誤,即便刻本,亦可能産生錯誤,且最主要問題在於四庫底本存世極少。羅琳先生近纂《四庫全書底本叢書》(文物出版社,2019年1月),收録四庫底本亦不過314種。即便現在有人試圖依據當時黄簽考證官王太嶽《四庫全書考證》中所著録版本信息加以復原四庫底本(1)可參琚小飛《〈四庫全書考證〉與四庫所據底本考索》一文,《歷史文獻研究》總第40輯。,但此舉前提之相關可參考古籍存世情况却並不樂觀,因此,實際操作層面難度甚大。本文以所涉主要爲存目書,故在校勘時,多依據杜澤遜先生《四庫存目標注》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四庫存目標注》基本上囊括了存世所能見到的相關古籍,而《四庫全書存目從書》所收除一部分係四庫底本外,多是卷帙、序跋等方面最接近四庫底本的版本,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應四庫底本面貌。故本文所校内容,嚴謹而言,有一部分乃校異同,非校是非,即便所校正確,目前暫無四庫底本可參。但希望爲《四庫全書總目》深入辨誤、爲日後發現底本,或發現新的佐證,提供一種考辨的基礎與視角。

1. 《北征事蹟》一卷

明袁彬撰。……其他與《明史》異者,若喜寧等燒毁紫荆關,殺都御史孫祥事,此書在正統十四年九月,而《明史》則在十月。彬日侍英宗左右,其見聞當獨真,而所記與他書輒有異同。豈其書上於成化元年,距從征之年前後凡十有七載,諸所記憶,或有疑闕歟?(2)(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478頁。下皆隨文標注頁碼。

按:據明《紀録彙編》本及《存目叢書》所收明嘉靖《金聲玉振集》本此書,均載“十月……初五日,喜寧領前哨進紫荆關北口。初九日,喜寧等燒毁紫荆關,殺都御史孫祥。”是本亦書在十月。與《明史·景帝紀》所載“冬十月……丙辰,也先陷紫荆關,孫祥死之”(3)(清)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42頁。合。則非袁彬記憶疑闕,疑館臣錯看或所據之本有誤。

2. 《商文毅疏稿略》一卷

明商輅撰。……《明史》所載景泰時請清理塞上軍田,招集開封、鳳陽諸處流民。成化時首陳八事及辯林誠之誣,請皇太子視紀妃疾、弭災八事、劾西廠太監汪直諸疏,今皆在集中。惟劾汪直一疏,史載列直十一罪,而不言其目。此集所載乃止十條,或爲傳寫佚脱一條,抑或史文誤衍“一”字歟?(第497頁)

按:考明人所載均題“十罪”,如《存目叢書》所收明萬曆博古堂刻明雷禮《皇明大政紀》卷十五載“大學士商輅等疏權竪汪直十罪”。考《明史》稿本、《續修四庫全書》所收清鈔萬斯同《明史·商輅傳》作“中官汪直督西廠,數興大獄,輅率同官條直十罪”(4)(清)萬斯同:《明史》,《續修四庫全書》第32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89頁。,尚不誤。《明史》後來乃誤作“十一”。“一”字當衍。

3. 《王端毅公奏議》十五卷

明王恕撰。……劉昌《懸笥瑣探》稱恕“歷仕四十五年,凡上三千餘疏”,則此猶汰而存之者矣。《明史》恕本傳稱其“敭歷中外五十餘年,剛正清嚴,始終一致”。(第497頁)

按:《明史·王恕傳》殿本原作“恕敭歷中外五十餘年”,誤,中華書局本已據其生平校改爲“恕敭歷中外四十餘年”(5)(清)張廷玉等:《明史》,第4850頁。,是,此《總目》沿《明史》之誤。

4. 《留都疏稿》一卷

明吴文華撰。文華於萬曆十五年任南京工部尚書,十六年進兵部尚書,旋以病乞歸。此其两年之中所上諸疏,凡十一首。謝恩者三,乞休者二,爲人請蔭者一,其四皆營伍常事。惟乞誅内監張鯨一疏,尚見風力云。(第507頁)

5. 《掖垣題稿》三卷

明顧九思撰。……是編皆其爲給事中時所上奏疏。在户科者一,在禮科者十三,在兵科者二十。(第508頁)

按:所上奏疏,非皆在給事中時。《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自刻本《掖垣題稿》,據是刻,卷上載户科、禮科,卷中、卷下載兵科,下卷兵科中尚有官太僕寺少卿、右通政時各一疏,《總目》漏計。可知非皆在給事中時所上。又,在兵科者奏疏有二十六,非二十。《總目》統計數字亦有誤。

6. 《治河奏疏》四卷

明李化龍撰。……是編奏疏乃萬曆三十一年化龍以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時所上。時黄河横决,化龍遍行淮徐,得泇河遺迹,乃奏請疏鑿。凡開二百六十丈。(第508頁)

按:所開泇河爲二百六十里,《總目》“里”誤作“丈”。《明史·河渠五》載此事甚詳,可參。

7. 《楊全甫諫草》四卷

明楊天民撰。……其鄉人爲梓先後疏稿共成四卷,後附贈官制及諭祭文。贈官在天啓二年九月,諭祭在三年十月。(第509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此書之明刻本,據卷後諭祭之文,題“天啓三年歲次癸亥閏十月”,則本年爲閏年,有十月,有閏十月,《總目》言“十月”者不確。

8. 《兵垣奏疏》一卷

明劉懋撰。……是集凡奏疏十二篇。……《平寇志》又載懋崇禎三年論流寇二疏,於當日情形極切,而此集佚之,則不知其何故也。(第510頁)

按:“論流寇二疏”當作“論流寇一疏”。檢《存目叢書》所收清康熙活字本《平寇志》,所載崇禎三年(1630)劉懋惟此一疏。

9. 《聖門志》六卷

明吕元善撰。……又以諸儒未入祀典者,别載擬祀三十五人。中如岳飛之精忠,不在乎闡明理學;錢唐之直諫,亦未聞其詮釋聖經;乃欲例諸歷代儒林,擬議亦爲失當。(第533頁)

按:此書《存目叢書》收有明崇禎刻本。據是刻卷二中,擬祀爲三十八人,非三十五人。其中孔廟三十五人,孟廟三人。分别爲孔門二人(懸亶、顔何)、漢儒一人(鄭玄)、唐儒一人(孔穎達)、宋儒十七人(范仲淹、魏了翁、李侗、羅從彦、何基、王柏、金履祥、黄幹、輔廣、蘇軾、孫復、文天祥、岳飛、游酢、吕大臨、謝良佐、胡宏)、元儒二人(劉因、許謙)、明儒十七人(蔡清、陳真晟、羅倫、章懋、黄仲昭、吴與弼、鄒守益、王艮、羅欽順、羅洪先、吕楠、曹端)、孟廟擬配一人(韓愈)、孟廟擬祀三人(趙岐、孫奭、錢唐)。

10. 《三遷志》五卷

明吕元善撰。……所載孟廟事蹟,每卷之中又各分三子卷,凡二十一類。(第533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天啓七年(1627)刻本,據此本,除卷四分上下二子卷外,其餘皆分上、中、下三子卷,《總目》言“每卷之中又各分三子卷”者不確。

11. 《洙泗源流》無卷數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亦不署年月。《序》稱所採始於堯、舜,以爲洙泗之源。終於顔、曾、思、孟,爲洙泗之流。今考其書,僅自唐、虞訖孔門弟子二十餘人至子思而止,未及孟子。蓋不全之本。(第535頁)

按:此書今不可見,然明《内閣藏書目録》、清《千頃堂書目》均有《洙泗源流》八卷著録,前者云:“元至元間,金華時崇因孔氏弟子問答見於魯《論》者止三十四人,餘多不載,乃采經史傳記子集註疏,凡孔門事蹟以及從事釋奠諸儀聚集成編,凡八卷。”(6)(明)孫能傳:《内閣藏書目録》,清遲雲樓鈔本。後者注:“至元間金華人,因孔子弟子見於《論語》者僅三十四人,餘多不著。乃采摭經傳子史注疏,凡孔門弟子及釋奠諸儒事蹟聚爲一編。”(7)(清)黄虞稷著,瞿鳳起、潘景鄭整理:《千頃堂書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20頁。此書作者,《千頃堂書目》題名“時榮”著,“時崇”“時榮”,未詳孰是,“崇”“榮”二字形似,蓋必有一訛者。疑《總目》所見係此書或節本。若然,則《總目》云孔門弟子“二十餘人”當作“三十餘人”。

12. 《商文毅公行實》一卷

明商汝頤編。……凡王獻所作《行實》一篇,尹直所作《墓志銘》一篇,楊子器所作《神道碑》一篇。(第540頁)

按:《神道碑銘》乃謝遷所撰。《存目叢書》收有正德十六年(1521)刻本,據是刻,此書所録實王獻《行實》一篇、尹直《墓志銘》一篇,謝遷《神道碑銘》一篇,楊子器《商文毅公傳》一篇。《總目》檢閲不謹,漏謝遷篇後題名,又併入下篇《商文毅公傳》,故誤題楊子器。

13. 《米襄陽外紀》十二卷

明范明泰撰。……是編紀米芾遺事,分《恩遇》《顛絶》《潔癖》《嗜好》《麈談》《書學》《畫學》《譽羡》《書評》《雜記》《考據》十二門。(第542頁)

按:《總目》所列爲十一門。《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范氏清宛堂刻舞蛟軒重修本,據是刻卷前目録題辭,實分十三門,考卷前作者范明泰補識亦稱“詮次爲十三目”(8)(明)范明泰:《米襄陽外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84册,濟南:齊魯書社,1996年,第405頁。。知《總目》脱二門:“恩遇”上脱“世系”,“書評”下脱“畫評”。

14. 《旌義編》二卷

元鄭濤撰。……先是,綺六世孫龍灣税課提領太和,爲家規五十八則。七世孫欽及其弟鉉,增添九十二則。共一百五十則,勒之於石,至濤,復謂禮有當隨時變通者,乃酌加增損爲一百六十八則,列爲上卷。又彙輯諸家傳記碑銘之文有關鄭氏事實者,列爲下卷。(第548頁)

按:此書《存目叢書》收有清同光間永康胡氏退補齋刻《金華叢書》本。前有宋濂引,言:“其持守之規,前録五十八則,六世孫龍灣税課提領太和所建。後録七十則、續録九十二則,七世孫青槤府君欽、浙江行省都事鉉所補。”又言“今八世孫太常博士濤復爲三規閲世頗久”(9)(元)鄭濤:《旌義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87册,第701頁。云云,其“三規”即指前録、後録、續録。此三録之總數,當合計之,爲二百二十條。《總目》但記前録、續録,漏載後録,故得一百五十之數。且亦不得言“七世孫欽及其弟鉉,增添九十二則”,實則鄭欽補後録七十則,鄭鉉補續録九十二則。

15. 《禪寄筆談》十卷《續談》五卷

明陳師撰。……書中……有稱“更四百六十餘甲子”者。案《左傳》絳縣人四百四十五甲子爲七十三年,則師之年合閏計之應亦近八十。(第1099頁)

按:“四百六十”當作“四百五十”。《禪寄筆談》十卷,《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自刻本,卷十《鄉飲酒禮議》中稱“予犬馬之齒今已歷四百五十甲子”(10)(明)陳師:《禪寄筆談》,《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03册,第767頁。,檢書中别未有“更四百六十餘甲子”或類似之記載。考四百五十甲子,乃得二萬七千日,以一年三百六十日計之,凡七十五年,若以今之三百六十五日計之,則不足七十五。《總目》誤以“四百六十”甲子計之,約爲七十七年,故言“近八十”,實則不確。

16. 《應庵任意録》十四卷

明羅鶴撰。……是書計二百四十四條。(第1100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刻本,據是刻,此書共二百五十二條。凡卷一15條,卷二11條,卷三27條,卷四29條,卷五13條,卷六24條,卷七13條,卷八8條,卷九24條,卷十15條,卷十一19條,卷十二19條,卷十三27條,卷十四8條。《總目》統計疑誤。

17. 《説頤》八卷

明余懋學撰。……是書凡三百五十二則。(第1101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直方堂刻本,據是刻,是書凡三百八十八則,非“三百五十二則”。

18. 《書肆説鈴》二卷

明葉秉敬撰。……是書乃其隨筆劄記,原分三卷。後烏程閔元衢爲之重編,分十一類,併爲上、下二卷,而仍載原次於卷首,以存其舊,即此本也。(第1104頁)

按:“十一類”當作“十二類”。《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刻《類次書肆説鈴》二卷,與《總目》説合。前有烏程閔元衢《類次書肆説鈴》,稱:“爲類凡十二,爲卷凡二。”(11)(明)葉秉敬:《書肆説鈴》,《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10册,第235頁。原書次目後著録類次目録,分:論《毛詩》、論《春秋》、論《爾雅》、論《道德經》、論《莊子》、論《國語》、論《文選》、論古詩、論天文、論時令、論道學、論韻,總十二類。

19. 《秋涇筆乘》一卷

明宋鳳翔撰。……其記太倉王千户入海見龍抱石事,則又涉於神怪矣。(第1104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商務印書館影印晁氏木活字《學海類編》本,據是刻,此條本作:“太倉王萬户蒼野,爲相國宗人。領兵巡海,泊舟一山下,閑過山寺,有僧出迓,作駭狀曰:‘此非泊舟所,得無懼乎?’王疑僧厭客,又其地爲港口,可避風。而是夜安寢,益謂僧言虚也。旋登山巔,見古廟無人。廟後臺際石長二丈有半,闊厚皆尺餘。明瑩如水晶,照見内趺坐金觀音。大奇之,曰:‘此異寶也。’因下尋問前所遇僧,問石誰主,可售乎?僧曰:‘此名龍枕石。’”(12)(明)宋鳳翔:《秋涇筆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10册,第664頁。云云。可知“千户”當作“萬户”,“龍抱石”當作“龍枕石”。

20. 《露書》十四卷

明姚旅撰。……其書分《核篇》二,《韻篇》三,《華篇》《雜篇》《迹篇》《風篇》《錯篇》《人篇》《政篇》《籟篇》《諧篇》《規篇》《枝篇》《異篇》各一。(第1105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天啓刻本,據是刻,“枝篇”當作“技篇”,其内容爲古代方技之類,作“枝”顯誤。其中,《核篇》分上下,即“核篇二”。“韻篇”分上中下,即“韻篇三”。其餘華篇、雜篇、迹篇、政篇、籟篇、諧篇、規篇、技篇各一篇。依《總目》統計之例,風篇、異篇分上中下,當爲三篇。錯篇、人篇各分上下,當爲二篇。《總目》爲例不謹,描述有誤。

21. 《枕談》一卷

明陳繼儒撰。僅寥寥數條。(第1105頁)

按:“數條”當作“數十條”。《存目叢書》收有明刻本,據是刻,正文收録凡六十一條。

22. 《明辨類函》六十四卷

明詹景鳳撰。……首列《作者辨》,以發明周子《太極圖》至蔡氏《範極》十書之旨。(第1105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刻本,核以是刻卷目、正文,自周子《太極圖》至蔡氏《範極》當爲十一書。即:太極圖、纘圖新説、通書説零、發踪至論、西銘一吷、正蒙一吷、經世略意、易學本生、家禮從宜、新書義測、範極存雄。

23. 《經史慧解》六卷

國朝蔡含生撰。……是書雜取經史事蹟人物各著論一篇,凡二百二十一首。(第1111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清康熙刻本,據是刻卷目,此書所收實一百九十六篇,中有一題分上下或上中下者,計之亦不過二百一十九篇。《總目》既言“各著論”,則當以題爲標,而作“二百二十一”,是混入分篇者,且又混計其數。

24. 《都氏鐵網珊瑚》二十卷

明都穆撰。……是書……第七卷内“鶴鵲”一條,又忽標《爾雅》二字之目,皆不可解。(第1113頁)

按:“第七卷”當作“第八卷”。《存目叢書》收有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刻本,第八卷有“爾雅”一條,言“鶴以聲交,鵲以意交”云云,即《總目》所論。

25. 《考槃餘事》四卷

明屠隆撰。……是書雜論文房清玩之事。一卷言書版碑帖,二卷評書畫琴紙,三卷、四卷則筆硯爐瓶,以至一切器用服御之物皆詳載之,列目頗爲瑣碎。(第1114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綉水沈氏刻《寶顔堂秘笈》本,據是刻,筆、硯實在卷二内,卷三收筆床、筆屏、筆筒、筆洗等與筆硯所關之物。

26. 《墨林快事》十二卷

明安世鳳撰。……此書以所見古器、古刻、古書畫各爲跋語,凡六百九十五則,多涉議論,頗乏考據之功。(第1114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清鈔本,據卷前目録下所列條數,一卷五十條,二卷六十條,三卷六十九條,四卷六十條,五卷五十七條,六卷五十一條,七卷六十二條,八卷七十條,九卷五十四條,十卷五十三條,十一卷四十三條,十二卷六十二條,合之爲六百九十一條,非“六百九十五”條。然細核諸卷,二卷實六十四條,十二卷實六十六條,較總數多八條,則總數實爲六百九十九條也。

27. 《帝王寶範》三卷

明馬順孫撰。……《千頃堂書目》載此書作六十卷,今考《永樂大典》所載,實止三卷。雖編録時或有合併,不應懸絶至此,殆黄虞稷未見原書也。(第1118頁)

按:《千頃堂書目》卷十一儒家類載“馬順孫《帝王寶範》六十二卷”(13)(清)黄虞稷著,瞿鳳起、潘景鄭整理:《千頃堂書目》,第321頁。。焦竑《國史經籍志》卷四子類儒家亦著録“《帝王寶範》六十二卷,馬順孫”(14)(明)焦竑:《國史經籍志》,《續修四庫全書》第916册,第383頁。。則《千頃堂書目》未嘗所載爲“六十二卷”,《總目》誤作“六十”。

28. 《景仰撮書》一卷

明王達撰。……是書一名《尚論篇》,取古人可爲師法者凡五十二事。(第1118頁)

按:“五十二”當作“五十三”。《存目叢書》收有明刻本,據是刻數之,其中所論凡五十三事。明高儒《百川書志》卷四:“《尚論編》一卷,即《景仰撮書》,皇明翰林學士錫山天游子王達善撰。論周秦以下五十三事。”(15)(明)高儒等:《百川書志 古今書刻》,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第59頁。所載論事數目亦同。

29. 《物異考》一卷

宋方鳳撰。……是書載水異、火異、眚異、木異、金石異、人異、蟲異凡七條。歷代災異見於正史、雜史者不可勝紀,鳳於每條舉二三事,真所謂挂一漏萬矣。(第1119頁)

按:《叢書集成新編》收有排印《寶顔堂秘笈本》,據是本,《水異》載魯襄公、秦武王、漢安帝、苻堅時、南宋紹興中五事。《火異》載惠帝元康中、天順中、齊武帝永明中三事。《眚異》載哲宗政和中、宣和中、哀帝建平中、和帝建和中、魏公孫淵時、吴將登喜、晋武帝太康中、劉聰建興中、天寶中、李林甫家、建炎中新城縣等十一事。《木異》載哀帝建平中、靈帝時、劉曜時三事。《金石異》載元帝永昌中、後唐天成中、成帝鴻嘉中、魏明帝青龍中、唐垂拱中、熙寧中六事。《人異》載春秋文公時、秦始皇時、漢景帝時、魏襄王時、哀帝建平中、平帝元始中、靈帝時、元康中、惠帝時、元帝大興中、安帝義熙中、儀鳳中、淳熙中等十三事。《蟲異》載長慶中、漢文帝時、靈帝和光中、惠帝大安中、周建德中、成帝咸和中、隋開皇末、開皇中、成帝和平中、吴諸葛恪、後主時、天寶中、惠帝永康中、安帝雍熙中、魏齊王正始中、慶元中等十六事。(16)(宋)方鳳:《物異考》,《叢書集成新編》第82册,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年,第547—548頁。《總目》謂“每條舉二三事”,其説不確。

30. 《灼艾集》八卷

不著撰人名氏,書前亦無序例。據高儒《百川書志》云,九沙山人萬表灼艾時所集也。……是編凡分正、續、餘、别四集,每集各分上、下卷。採輯唐、宋以來説部,每書只載一二條,或四五條。(第1121頁)

按:《總目》稱“每書只載一二條,或四五條”,不確。據《存目叢書》收有明嘉靖刻本,其中正集所引《鶴林玉露》即已至二十條。

31. 《群書摘草》五卷

明王國賓編。……其書仿庾仲容《子鈔》、馬總《意林》之例,摘取《家語》以下至明張時徹《説林》三十二種,附以兵書七種。(第1122頁)

按:“兵書七種”疑當作“兵書六種”。《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刻本,據是刻本,張時徹《説林》之後所附爲《六韜》《司馬子》《孫子》《吴子》《尉繚子》《孔明心書》凡六種。

32. 《諸經品節》二十卷

明楊起元編。……是編删纂道、釋二家之書。道家凡《陰符經》《道德經》《南華經》《太元經》《文始經》《洞古經》《大通經》《定觀經》《玉樞經》《心印經》《五厨經》《護命經》《胎息經》《龍虎經》《洞靈經》《黄庭經》十六種。(第1122頁)

按:《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刻本,據是刻,《太玄經》之後脱“清净經”,則凡“十七種”,非“十六種”。

33. 《稗史彙編》一百七十五卷

明王圻撰。……是書搜採説部,分類編次。爲綱者二十八,爲目者三百二十,所載引用書目凡八百八種,而輾轉裨販,虚列其名者居多。(第1124頁)

按:“八百八”當作“八百九”。《存目叢書》收有明萬曆刻本,前有作者自序,稱“無慮七百餘種”。《總目》未迷信前序,乃據《引書目録》統計,惜計數不免小疵,此目實著録八百零九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