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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如何在国土空间规划下系统整合土地利用及城市用地分类

2020-12-02薛国卿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门窗 2020年7期
关键词:空间规划国土土地利用

薛国卿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 前言

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之前,需要对土地进行分类,这也是为国土空间结构优化创造良好条件的必要前提。在当前城镇化建设脚步不断加快的今天,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不管是从发展路径还是从发展思路的角度来看,都需要顾全大局,仔细考虑,以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提升来强化土地利用价值。

2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分类概述

土地分类就是要充分考虑到土地自身的特点、性质以及差异性,将土地划分成为不同的类别,归纳某一区域中属性相似的土地,让其功能性得到充分发挥。就目前对我国土地分类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可以分为土地自然分类、土地利用分类、土地评价分类等。(1)土地自然分类:以土地的自然属性为主要依据,以气候、土地所处的自然环境、水文环境、地貌等为标志,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划分。(2)土地利用分类:以土地的利用现状为划分依据,以土地用途、利用方式作为划分标志,根据有关要求,可以分为一级类土地和二级类土地,耕地、民用住宅用地都是一级类地,就目前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中的有关标准来看,土地规划的土地分类为33个三级类,10个二级类和3个一级类;城市规划中土地分类为73个小类,46个中类,10 个大类。(3)土地评价分类:在分类之前设置一定指标,以指标的差异性或相同之处进行分类,例如生产潜力、适宜性等。(4)土地功能分类:按照土地所能够提供的服务或是产品进行分类,从本质上来看,就是要对土地资源属性进行区分,例如生产用地、生活用地、生态用地等。

3 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

3.1 基本内容

土地分类是土地规划的重要环节,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土地分类就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利用合理的技术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最终实现土地资源保护,通常都是由当地政府为引导进行组织编制,开展专项规划,在不破坏原有土地生态结构的基础上,合理进行统筹开发,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从本质上来看,城市用地分类是城市规划的环节之一,需要确定城市土地的用途、规划方向和性质,促进城市协调发展,提升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土地利用和城市用地分类有相似之处,两者相辅相成。

3.2 矛盾分析

3.2.1 规划思路不同

土地规划就是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硬性指标,用来满足引导需求,实现刚性控制;而城市规划并没有这种自上下达的控制指标,更注重社会、经济、人们生活质量、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等方面,这也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从性质上来看,土地利用属于有控制、有计划的规划;而地方政府在土地规划过程中,更注重城市规模的扩张,工作重心在城市规划,希望能够做大做强,规划部门会在政府的影响下更注重城市规划工作,导致和土地规划的衔接方面出现问题。

3.2.2 参数统计口径不同

从用地指标上来看,土地利用主要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用地指标两个方面,为了实现动态平衡,往往需要保持均量和总量符合标准。而在城市用地分类过程中,并不考虑这一点。从人口上来看,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城镇人口包括常住非农业人口、农业户人口、集体户人口等,包含的范围十分广泛,且流动性强。而在城市规划中,城市人口指常住人口,包括城市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半年以上)。

3.2.3 法律地位不同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是《城乡规划法》,在该条例中,对城市规划的各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城市规划制定、实施和各单位主体的责任;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并未对土地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土地管理法》中也只是简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土地规划类型,但没有明确提出使用哪种方式对土地进行规划和控制,导致各项工作没有法律依据,实施起来较为困难。不仅如此,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两者之间独立性较强,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协调性不足,两者在规划方面互相脱离。

4 国土空间规划下土地利用的思路

4.1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持和保障功能

要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提升人们生活水平为主要目的,合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对城乡格局进行不断优化,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空间。不仅如此,在规划过程中还需要检查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注意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控制城乡开发边界的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对建筑用地重量和城市开发强度进行合理管控,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要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到位,切实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而开展。不仅如此,在整合土地利用的过程中,要做好国土整治,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政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措施有效落实。

4.2 学习有关经验

目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处于快速发展中,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也取得了不错成效,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不管是对生态保护还是可持续发展而言,都有重要促进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对土地利用时可以学习有关经验,沿用以往的工作模式,与时俱进,转变思想,从方法、技术模式上不断优化,通过强化空间治理能力,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4.3 建立管理机制

要不断完善现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为土地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不仅如此,还需要以土地利用、提升土地利用率为重点工作内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对土地利用进行约束管理。还需要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和作用。

5 国土空间规划下城市用地分类体系构建

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标准,可以将城市用地分为工业用地、居民居住用地、交通用地等不同类别,其中一级分类共有8个,还有35 个二级分类以及43 个三级分类,在构建分类体系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相容性原则:在对土地空间进行利用时,会不可避免的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整合相容性的因素,避免出现矛盾,例如工业和居住用地就无法兼容,因此要划分成为两个不同类别。(2)公益性原则:不管是土地利用还是城市用地分类,其本质在于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具有强烈的公益性,要对非盈利土地的用途转变进行严格限制,对和民生息息相关的医疗、教育、绿化用地进行单独分类。(3)国情性原则:我国人口数量众多,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在城市用地分类中要注意这一点,本着节约城市空间的原则,提升利用价值。(4)发展性原则: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号召下,要注重土地利用的空间性,在对不同土地类型进行管理时,要采用不同的方法。(5)可行性原则:对城市用地进行分类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国土空间规划而服务,在构建分类体系的过程中,要尽可能提升土地分类的可行性,要充分了解现有情况,明确划分土地空间类型,考虑到实践的可操作性。

6 统筹措施

(1)统筹整体思路,做好协调规划工作,要以整体性的眼光看待土地利用和城市土地分类工作,整体局部两手抓,在开发过程中,注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平衡,让土地规划为城市规划而服务,顾全大局;其次,还需要做好整体规划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要动态的看待问题,同时也不能忽视局部的发展;再次,要实现多元化发展,不能只将发展中心放在经济效益方面,还需要结合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促进多种效益共同发展;最后,要实现弹性规划。要加强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联系,两者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统筹发展的,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减少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保留足够的空间以适应变动,能够根据时间、环境、空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2)完善规划体系,优化人员配置,安排好城镇规模与布局。(3)统一参数标准,做好土地分类和城市用地规划的衔接工作,统一两者的标准。(4)优化发展生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规划过程中,要本着为城市居民创造更好生活环境的原则,评价城市是否宜居的标准并不是城市规模大小,而是生态环境的健康程度。目前在我国城市规划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经济和社会效益,更需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要建立建设地区和保护地区的土地要素合理流动机制,控制环境容量小的城市;不仅如此,要将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分为城市发展促进地区、控制地区、非城市化发展地区三种,确定不同地区的土地规划范围;在编制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土地结构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将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5)加强监管,提升规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的编制、审批、公示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到位,有关单位要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意识到本职工作的重要性,对每个工作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提升土地规划工作综合收益。

7 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本质上来看虽然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属于两个独立的领域,但对这两个规划进行统筹后,能够让两者相互促进,互相协调,取长补短,能够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也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必要保障。但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经济发展、国家政策等,阻碍了城市发展,要立足于实际,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探索,为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统筹协调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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