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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土地资源及土地开发和经营分析

2020-11-27周元利

大众投资指南 2020年30期
关键词:城市规划经营主体

周元利

(山东港口邮轮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000)

在实践中能够发现,我国在土地资源方面的管理重点从以往的数量向质量进行了转变,这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一、房地产开发和土地利用策略

要想把握住科学合理的房地产开发规律就需要重视可持续发展理念,并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两者之间能够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相互促进发展。房地产开发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且长远的规划,努力找寻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以此推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如果过度开发,不利于城市中各种产业之间的和谐发展。基于此,为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遵循房地产开发规律,促使城市间各种产业和谐发展。?

(一)健全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制度

健全的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制度是促使房地产开发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一个好的基础,对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能够有效提升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方面的管理,避免多头供地现象的出现,积极建立房地产土地市场统一集中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一手管控。另外,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市场中的一个重点,其中的土地供给量以及土地价格对整个城市土地资源市场的正常运行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它是整个土地市场中的重中之重。基于此,政府需要切实、高效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政府为房地产开发统一供应土地,并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从而促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

(二)积极发挥城市规划的作用

在一座城市的发展中,对其进行规划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够促使其得到真正的发展,从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房地产开发是通过将多种原材料进行组合,以为人们提供各种用途建筑物的活动。从某种角度来说,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但是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为人们创造出更舒适、便捷的生产、生活环境。当然,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有着极大的限制和引导作用,房地产开发能够实现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则能够针对房地产开发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整、补充和说明。换言之,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要服从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以及限制,而城市规划要在微观上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帮助和支持。只有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协作,才能够完善对城市的建设,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更为长远的发展。

(三)建立紧凑的土地利用原则

城市经济学的理论知识表明,集聚效应能够产生规模经济效益。用地布局是否紧凑关系到城市土地利用是否更加集约化。基于此,应当建立起紧凑的土地利用原则,以此提升房地产开发中对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从城市规划看,若要建立紧凑的土地模式,就需要高效且充分地运用现有的基础设施,避免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因此在城市规划时,施工单位与开发商要积极协调居住小区内部中各个道路的公共化潜力,将封闭状态的内部次干道支路面向城市空间开放,让居住区域的道路与城市道路构成一个道路网,进而形成一个网络化的空间布局,以此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另外,从房地产开发看,开发对象不仅包括地表,还包括整个城市范围中的地上以及地下空间。只有这样的土地利用方式,才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四)创新建筑技术

房地产开发中所运用的一些技术既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又能够有效提升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从低层建筑物到高层建筑物,从砖石结构到混凝土结构,都体现了技术的发展以及对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由此,应加大对建筑技术的创新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技术,不断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减轻城市环境建设的压力,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模式

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和发育,在土地流转较缓慢的地区,加强相关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的文化技能素质,鼓励并引导建立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的规模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发展较好的地区,大力培育高素质的农业人才,树立土地规模化经营管理理念,发挥工商资本的带动作用,促进人力资源集聚和知识结构的变革,以此来助推乡村振兴变革。同时,发展较好的地区经营主体要完善并保持自身的稳定性,从而带动发展相对薄弱的主体,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相对薄弱的经营主体首先要完善自身的基础建设,根据自身实际条件积极学习有效的做法。各经营主体要积累经验,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协作,完善自身功能建设并提高自身竞争优势,因地制宜,大胆尝试和创新模式,共同推动并改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质量和效益。

(二)完善流转机制,确保土地流转平稳推进

土地确权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首先要将农村土地确权落实到位,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同时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通过签订交易合同等使土地流转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面对土地细碎化的问题,可根据各地实际条件通过土地平整、置换的方式来促成规模连片经营,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地方政府可以增强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扶持与培养,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引导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土地流转创造更大的空间。此外,以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流转,在具有优势产业的地区,通过政策引导将当地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建立在大规模土地基础上的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能够推动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提升农业化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土地规模经营的管理,健全服务体系

地方政府应当在土地的规划和用途上扮演好管理者的角色而非土地的经营者,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能。作为公权力的主体,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首先应坚持市场的导向,完善农地规模经营的市场规则和风险防控制度,一方面,做好引导与扶持,推动建立新型的农业服务主体,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规模经营提供发展的基础,在农业生产上对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财政奖补及税收优惠减免,提供信贷支持及农业保险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经营组织的监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土地的流转经营管理等加以约束,确保经营规模合理,经营过程合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各规模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成长与交流的平台,提升规模化经营的质量和水平。

(四)提供多方位的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机制

随着现代化农业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的发展需要调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积极力量共同推进。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积极向农户宣传规模经营的模式及特点,同时加快消息传递建设,使各类信息在主体之间传递更加便捷。政府可以引进人才,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出台支持性的政策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到规模经营的体系建设中去,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农业公共服务。制定奖励政策,对于规模经营取得较好成效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相对较弱的经营主体则需要发现自身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上要完善相应的细则,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手段妥善解决,在协调各方利益时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的不健全会使农民的现实需要无法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因此,今后要持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的机制。

三、结束语

土地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是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助力,加强实施土地资源管理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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